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防治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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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水文地质
开采上组煤3煤层的直接充水含水层,为3煤层顶、底板砂岩和太原组三灰。3煤层顶、底板砂岩含水层,富水性一般较弱,局部较强,补给条件差;三灰岩溶裂隙含水层,富水性弱至中等,为3煤开采时充水含水层。3层煤在开采期间,主要充水方式为受采动影响造成的顶、底板裂隙导水带以及局部的断裂构造充水。
上组煤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中等类型。井田初期采区开采,3煤层的涌水量为3砂与三灰涌水量之和,综合计算矿井正常涌水量415m3/h,最大涌水量700 m3/h。
(三)矿井排水系统
矿井井口标高+45.0m,井底水平标高-808m。矿井最大涌水量700m3/h,正常涌水量为415 m3/h。
井底-808m水仓有效容量3550m3,其中内水容量1600m3,外水仓容量2400m3。-808m中央泵房,安装PJ200B×10型高扬程多级离心泵5台,配YKK630-4 10KV1600KW电动机;正常涌水时,2台工作,2台备用,1台检修。设三趟φ325×18mm管路,正常涌水时,2趟工作,一趟备用。主泵房总排水能力为Q总=2000m3/h;两泵,两管同时工作时,排水能力为Q=960m3/h,单台泵的排水能力为340 m3/h,满足生产要求。
九、矿区水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一)地面水灾的预防和处理
1.查明矿区附近有关沟渠及其他水体位置,掌握水文资料,建立记录台帐,并绘入有关图纸。
2.定期检查地面防洪工程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根据开采影响范围,对地表发现的裂隙及时填平夯实,以防地表水进入井下。
4.在雨季来临前要对地面水体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分析,严防地表水渗透到井下。
5.定期对地面水体进行调查,摸清地面水体在雨季期间水位变化情况。
6.矿区内的河道、沟渠,在雨季前进行清捞,并维修好,确保畅通无阻。
7.降雨后,要对易积水处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8.成立雨季“三防”小组,及时制定雨季防排水工作安排意见,搞好雨季“三防”工作。汛期组织好抢险队伍,备齐抢险物资,并有专人值班。
(二)井下水灾的征兆
井下所有工作地点,若发现涌水或淋水水量突然增加,或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水叫、有臭味、巷道来压变形、底板隆起等异常情况,均可能是突水的征兆。
(三)井下水灾的预防
井下易出水地点:1302工作面、1302采空区、1302轨道顺槽、1302运输顺槽。
1.加强防治水知识教育,使井下工作的干部职工了解出水前的一般特征,突水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出水后的紧急避灾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并定期进行防治水演习。
2.认真收集有关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现场,进行周密的水情分析,得出合理的预报,确定工作面生产过程中受水威胁程度,划出危险区域。在采掘工作面接近受水威胁区域时按《规程》规定进行探测疏放。
3.在地质条件不清、含水情况不明的区域布置工作面时,必须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4、利用钻探或物探等手段对工作面周围的水文情况进行探测,做到提前预防,提前治理,及时发现和排除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
5.提高防治水意识,加强技术管理。一方面要提高工程质量,另一方面,规范探放水设计和施工,杜绝因探放水方法不当或不按规程措施施工而出现出水事故。
6.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矿井防治水资料,做好分析和预报,做到水文地质预报及时、准确。
7.对3煤顶板3砂探放水期间严格按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探。
8.对本采区范围内地质钻孔进行调查分析,确认钻孔封孔质量可靠。采掘工作面接近或过钻孔时要划定探水线,并编制防止钻孔导水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钻孔导水。
9.建立井上、下水文观测系统,及时分析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0.核定矿井排水能力,符合规程规定;及时清挖水仓、水沟和吸水井,检修排水设备,确保排水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11.做好井下水灾避灾路线的标定工作,在井下人员活动的各交叉点和三岔口附近,设置水灾避灾路线牌板。
12.矿井必须保证三条“生命线”畅通。
(四)井下水灾的处理
1.井下工作人员,发现出水预兆时,要立即通知采区内各施工地点的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同时向调度室汇报水灾发生地点和水情。调度室在问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应急救援预案依次通知有关领导、单位并向公司汇报。值班领导在矿长未到达前,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并实施抢险和救灾工作。要保证井下三条“生命线”畅通。
2.矿领导接到透水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地点和可能波及地区,按照“先下山后上山,由近到远”的顺序,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
险救灾,营救灾区人员。
3.受灾范围内的人员得到通知后,由本单位管理人员组织,沿避水灾撤离路线撤离。撤离时要选择最短路程,以最快的速度由危险区域撤至上水平的进风巷或地面。当有害气体溢出时应采取预防中毒措施。
4.查清出水点情况,采用疏、堵、泄、排等手段,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同时,加强水位、水量的测定,并分析水质,确定水源,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5.井下开启设备排水,若能力不足,应及时增加水泵和排水管路。
6.对于被冒顶或水、沙截堵的灾区人员,必须积极组织抢救,如果一时难以修通,则应利用矿井三条“生命线”向灾区人员供水、供风,保持通讯畅通。
7.在抢救过程中,一方面应注意瓦斯从透水地点涌出,要制定排除瓦斯的措施,并有专人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具备条件时,向被堵人员供风,防止缺氧窒息;另一方面要特别注意防止二次透水伤人。
8.在抢救事故期间,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并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