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D、先进个人荣誉:(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D、班委+2E、院、系各干事+1F、寝室室长+0.5(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A、院、系通报批评-0.5B、学校通告批评-1C、警告处分-3D、严重警告处分-5E、记过处分-7F、留校察看处分-9G、受治安处罚者-12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I、无故不参加军训-2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1、智育附加分(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A、国家级+15B、省部级+8C、市级+6D、校级+4(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A、核心期刊+6B、一般期刊+3C、全国性报纸+3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四川大学绩点怎么算的
四川大学绩点怎么算的
四川大学,简称“川大”,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川大学绩点怎么算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百分制与学分绩点的对应关系
分数:95—100;90—94;85—89;80—84;75—79;70—74;65—69;60—64<60
绩点:4.0; 3.8; 3.6; 3.2; 2.7; 2.2; 1.7; 1.0; 0
九级制与学分绩点的对应关系
分数:A; A—; B+; B; B—; C+; C;;C;;F
优;优—;良+;良;良—;中+;中;合格;差
绩点:4.0;3.8; 3.6; 3.2;2.7; 2.2;1.7; 1.0; 0
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为:
(1)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成绩绩点×课程学分
(2)学期或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所有课程(成绩绩点×课程学分)/所有课程总学分。
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
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细则》制定的。
体测是对大学生身体素质的一次全面检测,也是大学生身体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的制定旨在促进大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体质,提高身体素质。
首先,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主要包括身体成分测量、肺活量、50米短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长跑等项目。
其中,身体成分测量主要包括身高、体重、体脂率等指标的测量,通过科学的测量方法来评估学生的身体成分状况。
肺活量测试是通过呼吸器测定学生的肺活量,反映学生的呼吸系统功能情况。
50米短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等项目主要测试学生的速度、爆发力和肌肉力量。
1000米长跑则是测试学生的耐力和心肺功能。
其次,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对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评分标准。
比如,对于身体成分测量,根据学生的身高、体重、体脂率等指标进行评分,超出标准范围的会有相应的扣分。
对于肺活量测试,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身高等因素进行评分,达到一定标准的可以得到相应的加分。
对于各项运动项目,也都有相应的成绩要求和评分标准,学生根据自己的表现得到相应的分数。
最后,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通过体测,学生可以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同时,学校也可以根据体测结果,制定针对性的体育教学计划,帮助学生提高身体素质,增强体魄,更好地完成学业。
总之,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大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的评分标准和严格的体测实施,可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体质,提高身体素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全体学生能够重视体测,积极参与,健康成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
四川大学是一所位于中国四川省的著名高校,学校也给学生推出了一种叫做“绩点对照表”的新型成绩评定制度。
它以一定的标准划分学生的成绩,可以帮助学生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同时有助于四川大学提高整体的学术水平。
绩点对照表的划分标准是:根据学生的实际考试成绩,将学生分成获得A+、A、B+、B、C+、C、D+、D、F八个标准。
A+为最高分,F 为最低分。
对应各科成绩,绩点分别是4.0、3.7、3.3、3.0、2.7、2.3、2.0、1.7、0.0,其中A+为4.0,F为0.0。
学校要求学生在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及时查询成绩,并在绩点对照表上作出相应的标记,在计算学生绩点时,把所有科目的成绩乘以该科目的学分,然后除以每学期的总学分,最后的绩点均按照分值对照表的标准给出,最后在网上打印绩点对照表,随时保存、查看绩点对照表,方便学生在考试成绩的变动中及时了解自身的学习情况。
绩点对照表不仅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身的学习情况,更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管理学生,例如对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有较高要求的学校,可以根据绩点对照表,将学生分类,达到激励和规范学生学习的目的;此外,学校还可以利用这一工具,更好地进行计算机和数据挖掘,分析学生学习表现和学术发展情况,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学术水平测评体系,有助于四川大学提高整体的学术水平。
绩点对照表是四川大学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和提高学术水平而
推出的一种新型成绩评定制度,它以一定的标准划分学生的成绩,既
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身的学习情况,又能帮助学校更好地管理学生,有助于四川大学提高整体的学术水平,受到广大学生的一致好评。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1. 前言本细则旨在为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具体指导和规范,帮助学校和教育机构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科学评估。
本细则依据学生在研究、实践、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个人发展。
2. 评价指标综合素质评价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指标:2.1 学业成绩:评估学生在各学科的研究成绩和表现,包括课程成绩、考试成绩等。
2.2 实践能力:评估学生在实际操作和实践应用中的能力,包括实验技能、实经历、项目实践等。
2.3 专业知识:评估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2.4 创新能力:评估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包括学术研究成果、创新项目等。
2.5 社会责任感:评估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积极参与能力,包括公益活动、社会服务等。
2.6 组织能力:评估学生在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团队合作、项目管理等。
2.7 沟通能力:评估学生的表达、交流和沟通能力,包括口头表达、写作能力等。
2.8 综合素质:综合评估学生在多个方面的表现,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
3. 评价流程3.1 数据收集:学校和教育机构应通过课程成绩记录、实践经验记录、专业能力考核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收集学生信息。
3.2 评价分析:通过对学生信息的整理和分析,计算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
3.3 综合评价:按照权重分配,将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综合计算,得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4. 评价结果运用4.1 学生发展指导:根据评价结果,为学生提供发展建议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提升综合素质。
4.2 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评价结果可作为选拔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申请国外交流项目等的重要依据。
4.3 评优评先:评价结果可用于评选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和学术奖励等。
5. 细则修订本细则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可以根据实践需要进行修订,但修订过程应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和专家建议,确保细则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学院院务会2008年12月25日通过)第一章总则一、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对法学人才的要求,造就出兼具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规定》、《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法学实务对本科生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实际需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总结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经验,特制定本综合测评办法。
二、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不仅能够准确、及时、客观地了解学校育人的成果,而且可以促进学生、家长、学校、社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三、学生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三部分:基本素质、学习成绩、创新能力。
每学年(上一年9月1日至下一年8月31日)开始时计算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基本素质分+学年学习成绩×70%+创新能力分基本素质分= 5+(J/Jmax)×5创新能力分= (C/Cmax)×20以上各项计分必须属实,所有计分必须向各本科年级日常记录小组的同学提供证明,日常记录小组的同学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将同学们申报的活动项目记录入档;基本素质原始分和创新能力原始分没有上限,原始得分最高者分别为Jmax和Cmax。
本办法所称的日常记录小组是指各年级通过民主决策产生的,进行年级所有同学参加活动与表现情况日常记录的小组。
四、此测评办法须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中进行。
具体测评流程由第六章“实施办法”规定。
本办法可在每学年初修订,修改部分从修订的该学年起生效。
五、本办法是评定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优生、优干等各类先进,推荐免试研究生和推荐就业的依据;如和学校规定相冲突的,则报学院党委、行政讨论后决定。
第二章分则一、基本素质测评(一)基本要求1、基本素质测评部分的固定基础分为5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试行)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试行)基础性素质(定性)
发展性素质(定量)
附件:
一、注释
1.思想道德素质分为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纪律素质、道德素质,内容包括政治表现、专业思想、学习态度、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勤俭节约、劳动观念、文明修养、严于律已、团结友爱等项目组成。
2.思想道德素质数据的采集:思想道德素质属于内隐变量,由辅导员、班级代表和学生本人根据该生平时的行为表现对其进行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其结果按四项二级指标中最低等级作为这一指标值。
二、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础性素质评价和科学发展素质评价的评分办法
1.思想道德素质指标的评分=∑(第1到第4项指标)
2.专业能力素质指标的评分=∑(第5、6项指标)×60%
3.身体心理素质指标的评分=∑(第7、8、9项指标)×30%
4.科学发展素质评价总分=∑(第10到第13项指标)
5.各系部可以根据自己工作的实际制定各指标内涵的加分或减分的细则,作为评价的打分依据;
3.科学发展素质加分项同类不能累计加分,总分为10分;
4.潜能素质的评价过程中学团干部考核需合格。
三、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优秀:基础性素质为优秀,占班级比例的20%或发展性素质成绩90以上;
良好:基础性素质为优良,占班级比例50%或发展性素质成绩75以上;。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在四川大学,学生的成绩常常以绩点分数来衡量,绩点分数和标准分数有一定的关系。
为方便学生和老师,四川大学制定了一份《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把标准分数和绩点分数进行有效的对比。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按照不同的标准分数分成不同的等级,分别是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比如,对于90分以上的标准分数,其绩点分数是4.0,而80-89之间的标准分数,其绩点分数是3.0,具体如下表所示:标准分数 | 点分数------------ | -------------90 - 100 | 4.080 - 89 | 3.075 - 79 | 2.770 - 74 | 2.365 - 69 | 2.060 - 64 | 1.755 - 59 | 1.350 - 54 | 1.045 - 49 | 0.740 - 44 | 0.335 - 39 | 0.00 - 34 | 0.0《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不仅方便学生了解自己的成绩,而且还有助于学校评估学生成绩和学术水平,也有助于学校统计学生平均成绩,以期得出更加准确的结论。
此外,《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还可以用于评估学生的素质,等级越高表明该学生的学习能力越强,对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会有更大的帮助。
在不同的等级中,学生的学习能力也有着一定的差别,从而能更加有效的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以及学生的表现。
此外,《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还可以用于划分学生之间的竞争程度。
四川大学在不同等级中使用相应的绩点分数,以此作为标准,这样可以更好的区分学生之间的优劣,也能有效的激励学生,以追求更高的成绩。
最后,《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在四川大学的排名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绩点分数可以按照不同等级对学生进行统计,从而更准确的估算学校的实力,也有助于四川大学发展更大的校园文化,有效的提升学习质量。
总之,《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是四川大学为了有效衡量学生成绩所制定的一份准则,它使学生更方便的掌握自己的学习进步,老师也可以准确的评估每个学生的学习表现。
大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贯彻管理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落实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市场化战略,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根据《XX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为目标,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组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的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综合测评工作。
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在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由全班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少于5人,要求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有一定的代表性。
测评学年的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人选,非班委比例不低于40%。
三、工作程序每年九月份,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文件精神召开工作会议,布置当年的综合测评工作。
各班级根据学院的安排,选出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统一实施综合测评工作。
各学生组织、各班公布全院学生一学年的实际表现,以记录为准。
对记录有异议的,提请综合测评小组讨论决定。
对综合测评小组的决定人有异议的,提请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最终裁定。
综合测评小组首先应根据班级工作记录和学院记录确定基本素质得分和附加分,公示无异议后,计算本班同学的业务课成绩。
最终结果在本班公示。
四、综合测评的评分方法:(一)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
其中,业务课分数占65%,基本素质分数占总分的35%。
(二)业务课的成绩占总分的65%。
公式为:业务课分数={C}{C}{C}业务课指本专业类基础课、指定选修课、公共课的成绩。
考查课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5、85、75、65、55分计算;补考成绩按原不及格的实际分数计算;各类赴校外交流学习的同学,其成绩根据教学单位的认定纳入综合测评。
(三)基本素质分数的评定实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测评评分规则(仅供参考)
11机制综合测评评分规则(各班情况不同,仅供参考)注:所有评定都是以上个学年为准,这个学年发生的都不是,包括你们填写的职务,填写院系、班级、四六级等(先用铅笔填)文体测评积分表:(红色的注意一下,一般都是有的)基本分自评:58奖励分如下:1、校运动会参赛运动员 22、校运会获奖:一等奖8 二、三等奖6 四、五、六等奖4 (院系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奖减半,如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篮球)3、积极参加迎新准备工作 24、参加迎新表演 25、参加英语合唱比赛 26、参加英语演讲比赛 27、英语合唱比赛二等奖 58、参加英语话剧比赛 210、参加卡拉ok大赛 211、卡拉ok大赛获奖 212、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813、体育优秀达标(80以上为优秀) 4智育侧评积分:平均绩点在校园网上查,年级或专业最高平均学分绩点:1、英语四、2 六级过级6(要在大二期间考得的)注:其他的一切都不是,不要填扣分的有旷课,补考能力测评积分表:基本分自评:581.机械创新大赛(省一等奖12,二等奖10 三等奖8 优秀奖6 校级一等奖6 校级二等奖4 校级三等奖3)2.班委、舍长、小组长、学校机构的组织的干事、学校记者、播音员等6;院系机构的为4分(只能选一个)3.参加数学建模大赛 44.班主任助理105.班长、团支书86.社会实践(写明是什么实践,如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等) 27.参加志愿者活动 28.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学术讲座活动 3德育测评积分表:(都是要上一年的)基本分自评:58 形势政策教育课:统一18分年级或专业最高考试成绩:1.优秀团干6;优秀团员、各类先进分子、先进个人、工作积极分子(校级:5 院系:3);(只能选一个,不要重复)2.一类团支部 23.先进班集体 24.献血(一次) 25.捐款 26.团校培训 27.党校培训 2鉴定表政治面貌:青年、团员、预备党员。
大学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数科院1303班综合测评细则一.德育分1.凡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被相关部门查处到的,一律取消本学期的所有评优资格。
2.旷课1节扣1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节课者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资格。
迟到、早退每次折算成旷课0.25节。
集体活动、团日活动等缺勤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早操、粉笔字、晚自习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操扣1分;已报名参加文体等比赛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3.4.5.积极参加志愿者,社区服务,运动会(服务者)迎新生者酌情加1-3分。
二.能力分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分别加6分,9分;通过计算机二三级考试分别加6分9分.2.参加文化类、科技类、技能类、创造发明类等竞赛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执行,每一类竞赛活动积分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
3.(1)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和文艺作品,国家级每篇加20分,省级每篇加10分,市级加6分;第二作者减半加分,其余类推。
(2)在校级或院级学术报告会上宣读学术论文分别加6分或3分。
(3)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校级(含校报和同级作品)加6分,网络篇分别加5,4,3分。
(4)凡被市校级报刊录用的稿件每篇加3分,被校内综合新闻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加2分,被翔宇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加1分,满分6分,图片新闻每张1分,文字报道中的图片每篇1分,翔宇网稿件、照片及海报分数不叠加,总分不超过6分。
校报及校外稿件可叠加,无上限。
多发稿件实行就高制,以所发表的最高媒体为标准。
此项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按20计。
4.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宿舍每位成员每次加5分;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每位宿舍成员每次加3分。
校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宿舍分别为5,4,3分,院级则为3,2,1分5.职位分不叠加,采取就高制。
班级干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3-8分,校院级社团学生会干部加3-7分,担任干事的加1-3分。
川大学经济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及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及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标准为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出推免研究生及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一)(适用于推免研究生)1.获得国家级奖学金者加6分(不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获得四川省奖学金者加3分3.获得成都市奖学金者加2分4.获得校特等奖学金者2分5.获得校一等奖学金者加1分6.获得校二等奖学金者加0.5分7.获得校三等奖学金者加0.3分8.获得校社会奖学金者加0.2分9.同时获得校综合奖学金及校社会奖学金者,取高的一项予以加分10.各级各类助学金(或含助学金性质)获得者均不加分(二)1.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者加6分2.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者加2分3.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等奖者加1分4.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三等奖者加0.5分5.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639分(含)以上者加1.5分(适用于奖学金评定)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603.5分(含)以上者加1分(适用于奖学金评定)7.获口语A级证书者加1分(三)1.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者加6分2.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者加4分3.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者加3分4.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者加2分5.获得四川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者加2分6.获得四川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者加1分7.获得四川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者加0.5分8.获得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者加6分9.获得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银奖者加3分10.获得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铜奖者加1分11.获得四川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者加3分12.获得四川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银奖者加1分13.获得四川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铜奖者加0.5分14.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取最高奖加分(四)1.在A级刊物发表文章者加10分2.在B级刊物发表文章者加8分3.在C级刊物发表文章者加4分4.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者加1分5.在一般刊物发表文章者加0.1分(只对第一作者计分,此项计分最高不超过0.5分)6.公开出版著作者加4分7.参编出版著作者加0.5分(此项计分最高2分)8.在报纸发表文章者参照期刊加分9.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加4分10.第二作者加分予以减半,第三作者予以酌情加分,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视同第一作者。
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
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素质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做合格的大学生,考察其在校期间全面发展的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综合成绩是指学生在一个学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身心素质、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诸方面全面考核评定的成绩。
第三条对学生的考核,应把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放在首位,以专业理论素质为主,全面考核评定。
综合成绩测评结果是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每学期的综合测评均须在下学期开学初的四周内完成。
第五条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工作由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领导,以年级进行。
(一)各学院(系)可根据《XXXX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结合本学院(系)情况制定评分细则(每项规定的满分不能突破),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由年级综合测评小组按细则实施评分。
某些特殊专业(如体育、音乐、美术等)可根据本细则精神,做个别调整和规定,但必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后方可执行。
(二)各年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班团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由辅导员任组长。
综合测评小组依据本细则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测评,并指定专人填写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一式三份。
经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章。
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处);一份存学院(系);一份在年级内公布。
第六条测评要做到认真、合理、公正、任何人不得徇私情,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凡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党纪校纪处分。
各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XXXX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八条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2024级综合测评办法介绍
2024级综合测评办法介绍2024级综合测评办法是指在2024年期间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估的一套规定和流程。
该办法旨在全面了解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和能力,以更好地指导他们的学习和发展。
下面将对2024级综合测评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综合测评办法包括定期考试、日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竞赛等多个方面。
定期考试是指按学期或学年进行的考试,测试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
日常成绩是指学生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包括学习态度、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学科竞赛是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以展示自己的学科能力。
其次,综合测评办法采用的评分制度是综合评定,即将学生的各个方面的表现综合起来进行评估。
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分,根据学生在定期考试、日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竞赛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得分。
这种评分制度能够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整体水平和能力,有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之处。
第三,综合测评办法还设有奖励和惩罚机制。
根据学生在综合测评中的成绩表现,学校会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如奖学金、荣誉证书等。
而对于成绩不佳或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会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扣分、警告等。
这种机制有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同时也能够规范学生的行为。
最后,综合测评办法还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等,以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此外,学生还可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实习、实训等,来获得实际操作能力和经验。
这种活动的参与能够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总体来说,2024级综合测评办法是一套综合考量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评估办法。
通过定期考试、日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竞赛等多个方面的评估,能够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知识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该办法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发展指导。
四川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四川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总则第一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凡我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均应进行综合测评。
第二条综合测评每年九月份进行,其考核年度为上一个学年度。
第三条测评步骤1、综合测评工作程序依次为:学生本人自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测评、班主任审核、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备案。
2、学生小班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小班学生代表共计7人组成。
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其余为成员。
3、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小班学习委员负责收集本班学生的学习成绩,并计算出必修课加权平均分,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核对并在小班内部公示。
4.学生小班在学生本人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每位学生平时的表现,进行小组测评。
5.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测评结果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
班主任作为小班综合测评小组组长需全程参与并对测评结果负全责。
测评结束后,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将测评结果向全班同学公布,并从公布之日起2日内接受同学的质疑并予以答复。
学生如对答复有异议,可向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诉,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并答复。
学生如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诉。
第四条综合测评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思想道德素质、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四部分构成。
即: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学科专业素质分(*60%)+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10%)+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另设附加分10分。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一章思想道德素质考评第五条思想道德素质考评内容:思想道德表现。
思想道德表现的分项内容:思想政治及表现、道德品质及表现、民主法纪意识及表现、学习目的与态度、参与社会事务和第二课堂活动。
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
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身体素质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体测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短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等多个项目,下面将就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身高和体重是体测的基本项目之一。
身高体重指数是评价身体肥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评定。
学生的身高体重指数分为偏瘦、正常、超重和肥胖四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得分标准。
其次,肺活量是评价学生心肺功能的重要指标。
肺活量测试是通过呼吸器进行的,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设定了不同的标准值和得分标准。
肺活量测试的目的是检测学生的肺部功能,评价学生的呼吸系统健康状况。
50米短跑是测试学生速度和爆发力的项目之一。
根据学生的实际成绩,设定了不同的得分标准。
短跑项目考察学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爆发力,评价学生的肌肉协调性和神经反应能力。
立定跳远是测试学生爆发力和下肢肌肉力量的项目之一。
根据学生的实际成绩,设定了不同的得分标准。
立定跳远项目考察学生的下肢肌肉力量和爆发力,评价学生的身体协调性和运动能力。
引体向上是测试学生上肢力量和耐力的项目之一。
根据学生的实际成绩,设定了不同的得分标准。
引体向上项目考察学生的上肢力量和耐力,评价学生的肌肉力量和耐力水平。
综上所述,四川大学体测评分标准是全面、科学、合理的。
通过体测,可以全面了解学生的身体素质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希望同学们能够珍惜体测机会,通过科学训练和合理调整,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水平,健康快乐地度过大学生活。
四川大学08级08-09综测细则
华西临床医学院2008级2008-2009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分细则最终稿本加分细则严格按照“临医之风”学生素质教育规划手册及院学工部、院教务处、院学生组织相关文件而制定。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同学们一年来在德、智、体等各方面的表现作出客观的评价。
下面即为相关评分细则:一、校级以上: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一、二、三奖分别奖励15、12、10、8分、参与者加0.5分,但不累计。
二、校级:1、四川大学运动会1—6名分别奖励6、5、4、3、2、1分,7—16名奖励0.8分,其他参加但未进入前十六名的奖励0.5分。
2、“凤凰展翅”合唱比赛获第四名(二等奖),参赛人员每人奖励3分3、校级优秀团员,团干每人奖励5分4、军训优秀学员奖励3分。
5、校级迎新晚会参与演出者加0.5分。
6、校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刊发一次加2分,同一稿件不累加。
7、我最喜爱的团组织生活,一等奖,每人奖励2分。
8、赢在川大百科知识竞赛(决赛)第四名(三等奖)每人加2分。
9、校级展板制作比赛获1—3等奖分别奖励4、3、2分。
10、省健力宝杯啦啦操比赛,优胜奖每人加2分。
11、“家乡菜”烹饪比赛获1—3等奖分别加5、4、3分,优胜奖加0.5分。
12、校级优秀班级、团支部所在班级每人奖励2分。
13、江安杯足球赛获1—3等奖,参与同学每人奖励4、3、2分。
三、院级:1、院级优秀团员,每人加5分。
2、学院优秀班级/团支部,所在班级同学每人加1分。
3、参加08级迎新晚会演出(话剧、歌舞节目、主持等)每人加1分4、“闪亮英姿”英语演讲比赛1—3等奖分别加6、4、2分,只进入决赛每人加1分,其中获得“个人最佳表现奖”按该活动的二等奖加分,但与该活动奖项不累加,取最高分。
5、在全国、省级、市校级刊物发表非论文稿件每篇分别加5/次、3/次、2/次(同一稿件只取最高分);院级报纸刊物1/次(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发表与学院、学校相关的新闻、通讯在学校学院网站0.2/次(累计不超过5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大学
综合测评细则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工作,总结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每学年均会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保证9月下旬及时完成测评工作,)经研究决定进行2021—2022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现将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依据
《重庆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条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附件)
二、测评对象
大二及其以上全体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测评流程及时间
(一)公布测评方案(9月10日前完成)
公布测评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向学生传达到位;
(二)材料收集(9月15日前完成)
1.根据本学期测评范围组织学生出具相关加分证明材料;
2.辅导员组织测评小组,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