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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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
法
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中心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我国**事业的快速发展及所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提高“秘书工作”*业务的辐射性和社会认知度,维护“秘书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中心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中心名义,通过新闻媒体对外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局的指导思想保持一致。
第二条中心的新闻宣传工作由中心党委统一领导,各处、研究室分工管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第三条中心的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国家地方、**局领导视察检查中心,或参与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有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中心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全国海洋环境保护、监测及海域使用技术支撑等业务重大调整和重大措施的出台、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的重要讲话、重大科研成果及重要文章等信息的对外发布。
(四)“秘书工作”*重大改革举措、建设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第四条对新闻媒体采访中心领导或者向领导约稿,由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办公室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或者由被采访领导委托相关人员审核后方可登载。
第五条中心重大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主题和中心领导要求,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办公室负责协调记者与会进行采访报道。
(三)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草拟新闻通稿,有关参考资料由承办会议的部门协助提供。
第六条中心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确保真实性和权威性,不得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文章或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中心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中心设立新闻工作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二)拟定中心年度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计划。
(三)组织实施中心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