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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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xx]11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xx]508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xx〕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大唐南京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xx版)
1.3 适用范围
.3.1适用于本企业所属生产、生活区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3.2 本预案为《大唐南京发电厂综合应急预案》(简称《综合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综合应急预案》使用。
1.3.3本预案指导生产、生活区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1 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尽快判定事件性质,评估其危害度,并根据疾病控制的基本理论和已有的疾病控制实践经验,选择适宜的应急处置措施。
2.2 病原学与流行病学病因调查并重原则
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在采取适当措施的同时,应
尽快查找致病原因。对有些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特别是新出现的传染病暴发时,很难在短时间内查明病原的,应尽快查明传播途径及主要危险因素(流行病学病因),以控制疫情蔓延。
2.3 调查与控制兼顾原则
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处置,需坚持调查和控制并举的原则。在事件的不同阶段,应根据事件的变化调整调查和控制的侧重点。若流行病学病因(主要指传染源或污染来源、传播途径或暴露方式、易感人群或高危人群)不明,应以调查为重点,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流行病学病因查清后,应立即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4 快速响应与规范调查相结合原则
对危害严重的群体性不明原因事件应尽快做出响应,采取控制措施。同时,按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和步骤规范地开展调查。
2.5 事件信息发布与公众引导原则
调查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及时利用广播、板报、局域信息wang等媒体宣传注意事项,并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社区进行沟通,充分利用、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对媒体已介入或群众反响较大的事件,正确对待社会传言,防止事件恶化。按规定权限,及时公布事件有关信息,并利用媒体向公众宣传防病知识,传达政府对群众的关心,正确引导职工和家属积极参与疾病控制工作。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风险的来源、特性
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具有发病快、人数多的特点。
3.2事件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因为致病的原因不明,会造成社会的恐慌,影响较大。
4 事件分级
4.1 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当厂内职工和家属50人以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2 较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当厂内职工和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