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破产重整财务制度规定
企业破产重整财务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的财务管理,确保债权人权益和企业重整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进行破产重整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平衡。
第四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依法独立进行,严禁干预司法机构、政府机构的正常运作。
第五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真实和完整。
第二章资产清收和债务清偿第六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合理确定破产债务的优先顺序,确保优先清偿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费等基本债务。
第七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加强资产清收工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最大化地实现资产价值。
第八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清偿债务,不得擅自变更债务清偿方案。
第九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第十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充分保护债务人的生存和发展权益,鼓励债务人积极参与重整工作。
第三章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披露第十一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建立财务监督体系,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加强对破产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向债权人、债务人、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公开破产重整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提示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
第四章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第十五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控制好资金流动,杜绝挪用、侵占等行为。
第十六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与破产律师、审计师等专业机构密切合作,共同完成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第十八条企业破产重整财务管理应当对资金流动、债务清偿等重要财务活动进行记录和备查,确保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破产管理人工作制度报告(附制度)
管理人工作制度的报告中级人民法院:为保证XXXX有限公司管理人履行职务有章可循,保证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有序开展,管理人特制定了《XXXX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制度》,现报备贵院,以供贵院指导监督和管理人严格遵守。
特此报告XXXX有限公司管理人2019年12月1日附:《XXXX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制度》XXXX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的行为,勤勉尽责、高效有序、忠实执行职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严禁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根据破产工作实际需要,管理人工作团队指定总负责人、组长,现场分资产尽调组、债权申报组、债权审核组、诉讼事务组、综合组等(具体名单及职责附后)。
管理人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责,实行专事专人、专人专责的工作制度。
工作组之间应信息互通、协作配合、围绕目标、确保进度、创新高效地履行管理人职责。
第四条管理人工作人员应对履行职务过程中所获取的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披露给无关第三人。
如需对外披露信息,实现须征得管理人负责人同意,并报人民法院。
第五条管理人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及时进行编号和装订,确保文档的完整、有序、整洁、便于查阅。
第六条管理人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接待、证照管理、印章管理、开会、汇报的制度。
第二章接待制度第七条管理人至少有两名以上常驻人员在现场办公,根据破产程序进行负责接收债权申报、债权人咨询、财产调查和管理、与相关利益方沟通等相关事宜。
第八条管理人工作人员接待相关人员时应态度关切、用语文明,注意沟通方式和交流技巧,严禁与债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产生口角、冲突等行为。
第九条遇到债权人及其他人员存在辱骂等情绪激动行为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情绪稳定。
遇到人身损害威胁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确保自身人身安全。
第十条管理人工作人员接待相关人员时,必须注意询问的条理性和证据的可用性,围绕工作目的做好必要的笔录;答复问题的合法性和逻辑严密性,不得随意许诺、错误引导或者虚假陈述,不便答复的应告知汇报后定时给予答复。
破产管理人的财务制度
破产管理人的财务制度一、涉及范围破产管理人在执行破产程序时,需要处理大量的资金和资产,包括债务清偿、资产处置、债权人分配等环节。
因此,财务制度应该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管理:包括资金收支、资金监管、风险管理等内容;2、账务管理:包括会计核算、账目记录、财务报告等内容;3、资产管理:包括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分配等内容;4、债务清偿:包括债务核销、债务偿还计划、债权人分配等内容。
二、制度建立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是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基础,破产管理人应该根据破产程序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适合自身的财务制度。
以下是建立财务制度的一般步骤:1、明确职责: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包括负责资金管理的人员、负责账务管理的人员、负责资产管理的人员等;2、制定流程:制定资金管理、账务管理、资产管理、债务清偿等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3、建立审核机制:建立财务审核机制,对重要财务操作和决策进行审批和监督;4、完善记录:建立详细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财务数据进行持续、完整的记录和归档;5、制定规范:建立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等,确保破产管理人的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财务管理在执行破产程序的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保证公正、公平、透明地处理财务事务。
以下是破产管理人在财务管理中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1、资金管理:破产管理人应该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对所有收支进行记录和监控,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2、账务管理:破产管理人应该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对财务数据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和报告;3、资产管理:破产管理人应该建立资产评估和处置制度,对所有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并依法分配给各个债权人;4、债务清偿:破产管理人应该按照法院的裁定和债务清偿计划,对各项债务进行清偿,并按照法定顺序分配给债权人。
四、风险控制在执行破产程序的过程中,破产管理人需要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资金风险、资产风险、法律风险等。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的执行者和监督者,负责处理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和实现债务的清偿。
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破产程序的公平公正,确保破产企业的资产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并最大限度地满足债权人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2. 目的和原则2.1 目的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依法、合规进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破产企业的资产价值,合理分配和清偿债务。
2.2 原则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合规原则:财务管理工作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破产程序的规定,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管理工作应公开透明,及时向债权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报告破产企业的收支情况和资产处置情况。
- 公平公正原则:破产管理人应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平公正原则处理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偏袒任何一方。
- 最大效益原则:破产管理人应合理配置和处置破产企业的资产,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的价值,满足债权人的清偿要求。
3. 财务管理工作内容破产管理人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1 资产清查和评估破产管理人应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确定破产财产的价值和可处置性。
清查和评估的结果应进行书面登记和备案。
3.2 财务报告和会计核算破产管理人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编制破产企业的财务报告和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报告应确保准确、完整、及时地呈现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3 财产保全和管理破产管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全破产企业的财产,防止财产损失和误取。
同时,破产管理人还应进行财产的管理工作,包括对财产的保管、折旧、维修等方面的管理。
3.4 资产处置破产管理人有权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置,包括出售、拍卖、租赁等方式。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1. 背景破产管理人是在企业破产或清算时负责管理企业财务的人员。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破产管理人在财务方面的工作,确保破产清算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性。
2. 财务管理职责破产管理人在财务管理方面有以下职责:编制破产清算财务计划收集、整理和保存破产企业的财务资料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分析编制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根据破产法律和法规,制定合理的债权人清偿方案监督债务清偿过程,确保资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协助债权人索取债权、参与债务清偿和财产分配的相关程序向法院和相关政府部门提交财务报告和资料3. 财务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破产管理人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3.1 财务管理流程破产管理人应按照规定的流程收集和整理破产企业的财务资料,并对其进行审核和核实。
在确定破产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基础上,编制准确的财务报表。
根据清偿方案,制定合理的债权人清偿计划,并监督清偿过程的执行。
定期向法院和相关政府部门提交财务报告和资料。
3.2 财务审核机制设立财务核算部门,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实。
对破产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对破产企业的现金流量进行分析,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安全管理。
3.3 财务报告和资料管理破产管理人应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编制和提交财务报告和资料。
财务报告和资料应备案和保存,以备审计和监督检查使用。
4. 结论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是确保破产清算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的重要制度。
通过规范破产管理人在财务方面的工作,可以有效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保证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介绍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破产管理人在执行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或其他破产程序时的财务管理活动,确保所有财务交易和资产管理过程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本文档将提供一个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框架,包括财务管理流程、财务记录和报告的要求、财务风险管理以及财务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财务管理流程1.收集和记录财务信息:破产管理人应当收集和记录与破产案件相关的所有财务信息,包括债权人信息、资产清单、债务清单和其他相关文件。
2.财务分析和评估:破产管理人应当对收集到的财务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以了解破产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债务优先级、可能存在的资产隐藏等情况。
3.制定财务管理计划:根据财务分析和评估的结果,破产管理人应当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计划,包括清算资金的管理、债权的支付顺序和方式、资产的处置方式等。
4.执行财务管理计划:破产管理人应当按照财务管理计划的要求,合理、透明地执行相关财务管理活动,包括保管和管理破产债务人的资金和资产。
5.监督和审核:财务管理人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监督机构,监督和审核破产管理人的财务管理活动,确保其合规性和准确性。
财务记录和报告要求1.财务记录:破产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记录系统,准确记录所有财务交易和资产管理活动,包括资金入账和支出、资产处置和转移等。
2.财务报告:破产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向相关方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财务状况报告、资产清单报告和债务清单报告等。
3.透明度和披露:破产管理人应当确保财务记录和报告的透明度和披露程度,确保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财务信息的了解和监督。
财务风险管理1.内部控制机制:破产管理人应当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包括财务管理流程的规范、职责分工的明确以及风险评估和监控等。
2.风险评估和控制:破产管理人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或减少可能对财务管理活动造成的风险。
3.合规性监督:破产管理人应当接受外部审计和监督,确保财务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公司倒闭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倒闭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以确保公司倒闭过程中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2. 公司一旦确定进入倒闭程序,应立即成立财务清算组,负责执行本制度,并对外公布。
二、财务清算组职责1. 对公司现有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清单。
2. 确保所有财务记录的真实、完整,对所有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3. 制定资产处置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拍卖或变卖等。
4. 制定债务清偿方案,确保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5. 定期向债权人、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报告清算进展。
三、资产处理1. 所有资产必须在财务清算组的监督下进行处理,严禁任何形式的私下转移或隐匿。
2. 资产处理应遵循市场化原则,确保资产价值最大化。
3. 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理,应优先考虑公司内部需求,若无内部需求,可对外公开拍卖或出售。
四、债务清偿1. 债务清偿应遵循法定顺序,优先偿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2. 对于有争议的债权,应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明确债务金额。
3. 财务清算组应与债权人保持沟通,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五、资金管理1. 所有资金流入流出必须通过财务清算组指定的账户进行。
2. 资金使用应严格限定于支付必要的清算费用和债务清偿。
3. 对于非必要的支出,应严格控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六、信息披露1. 财务清算组应定期向监管部门、债权人和股东报告清算进度和财务状况。
2. 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接受各方监督。
七、法律责任1. 财务清算组成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对于故意隐瞒资产、逃避债务等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直至公司清算结束。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清算组所有。
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
一、概述破产重整程序是指债务人因经营困难,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经债权人申请或债务人自行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以实现对债务人的债务清偿和企业的挽救。
在此过程中,管理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规范破产重整程序中管理人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人的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营业事务,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调查。
2.制定和执行重整计划,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3.处理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包括债务的清偿、债务重组等。
4.监督债务人的经营活动,确保其合法合规。
5.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报告,接受债权人的监督。
三、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报告制度管理人应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提交财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债务人的财务状况;(2)债务人的资产、负债和权益;(3)债务人的经营状况;(4)债务人的资金使用情况;(5)债务人的债务清偿情况。
2.资金管理制度(1)管理人应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用于管理债务人的资金。
(2)债务人的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重整计划执行,未经债权人会议同意,不得挪用、侵占债务人的资金。
(3)管理人支取管理人账户资金超过5000元的,应当向法院书面申请。
(4)管理人应于每月初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书面报法院备案。
3.财务凭证、账簿管理制度(1)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债务人的财务凭证、账簿,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2)债权人会议或法院要求管理人提供财务凭证、账簿的,管理人应及时提供。
(3)管理人完成银行账户开户后三日内将开户许可证提交法院备案,并将财务印鉴章中一枚印鉴章交由法院管理。
4.审计监督制度(1)经债权人会议决议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可对管理人进行任中或离任审计监督。
(2)审计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提交审计报告。
四、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责任1.管理人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债权人、债务人或社会公众利益的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工作,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合法原则: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破产程序的规定。
2. 公平原则:破产管理人应公平对待所有债权人,按照法律、政策、合同规定的先后顺序,对各债权人的求偿权予以清偿。
3. 节约原则:破产管理人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损失,降低破产费用。
4. 透明原则:破产管理人应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接受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方的监督。
三、财务管理制度内容1. 财务收支管理(1)破产管理人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破产企业的财务收支工作。
(2)破产企业所有财务收支必须通过破产管理人开设的唯一财务账户进行。
(3)破产管理人支取管理人账户资金超过5000元的,应当向法院书面申请。
2. 资金使用范围(1)破产管理人应按照破产程序的需要,合理使用破产企业的资金。
(2)破产管理人应优先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的支付。
(3)破产管理人应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算费用等。
3. 财务审批流程(1)破产管理人应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2)破产管理人应定期召开财务会议,研究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4. 法院监管职责(1)法院对破产管理人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
(2)法院可随时检查破产管理人履职期间的财务凭证、账簿。
(3)经债权人会议决议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可对破产管理人进行任中或离任审计监督。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破产管理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破产程序的规定执行。
破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破产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破产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破产公司及其所有涉及财务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破产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破产程序规定;(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四)保密性原则:保护破产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五)公正性原则:公平对待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破产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破产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破产公司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二)负责破产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三)负责破产公司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控制;(四)负责破产公司税务申报、税务筹划和税务风险控制;(五)负责破产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六)负责破产公司财务档案的管理和保管;(七)完成破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破产公司财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第七条破产公司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
第八条破产公司财务报表应及时报送破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人民法院。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破产公司资产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处置,确保资产价值最大化。
第十条破产公司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债权人利益。
第五章负债管理第十一条破产公司负债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认、偿还。
第十二条破产公司负债偿还应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优先债权。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破产公司资金管理应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破产管理人工作手册
破产管理人工作手册本文旨在介绍破产管理人的工作职责、流程、方法和技巧,帮助破产管理人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4篇《破产管理人工作手册》,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破产管理人工作手册》篇1一、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破产管理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企业破产程序中负责管理和处置债务人财产的专业人员。
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包括:1. 接管债务人的财产、账册和文件,进行清点和保管;2. 调查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和财产状况,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 处理债务人的日常经营事务,维护其财产价值;4. 召集债权人会议,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监督执行;5.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
二、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流程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接管债务人财产:破产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接管债务人的财产、账册和文件,并对其进行清点和保管。
2. 调查债务人状况:破产管理人应尽快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和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以确定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
3. 处理日常事务:破产管理人应负责处理债务人的日常经营事务,维护其财产价值,包括支付债务人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4. 召集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应定期召集债权人会议,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监督执行。
5.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破产管理人应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三、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方法破产管理人应采用以下方法来完成工作任务:1. 制定工作计划:破产管理人应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2.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破产管理人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债务人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加强沟通与协调:破产管理人应与债权人、债务人、法院等相关方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问题,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破产程序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破产重整程序)
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来凤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及保障破产重整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处理原则:规范程序、严格审批、厉行节约、控制成本、相互监督。
第三条财务管理分为公司经营费用和破产费用两部分。
经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工资、社保、履约保证金、差旅费、税费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
破产费用是指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产生的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破产费用的来源采取管理人垫资、财政借支、债务人借支三种方式。
第四条建立重大款项报备制度,即单项支出超过壹拾万元的由管理人报清算组、法院备案。
第五条管理人设置一个账户,对外进行结算。
根据税务的要求并经过法院批准保留债务人原有账户。
第六条关于账务处理的印章分为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印模交法院备案。
第七条管理人设财务室,由一名主管会计、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三人组成。
第八条支付流程经营费用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清算组(管理人)五方签字同意后按财务程序发放。
破产费用由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通过后由破产财产优先支付。
第九条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一)凡因工作需要的借款人员,必须先到财务室领取“借款单”,写明借款金额、用途、用款时间、归还日期,由财务人员、企业负责人、清算组(管理人)审批后,可以借支。
之前有借款未归还或未销账不得再次借款。
(二)借款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到财务室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当场归还。
(三)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付款审批单”或“费用报销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
在所附凭单上,要有经办人签字。
第十条出差开支标准公司工作人员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及各项费用限额。
破产管理人破产案件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破产管理人破产案件经费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破产管理人作为在破产案件中负责管理债务人财产、清算债务以及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专业人士,必须合理有效地管理破产案件经费。
破产案件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破产管理人基本报酬、实际管理费用和法院指定的其他费用。
本文主要介绍了破产管理人破产案件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经费收入与管理2.1 破产管理人基本报酬破产管理人的基本报酬由破产案件的财产负担。
破产管理人报酬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破产案件财产的价值和工作量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由破产管理人与债务人或债权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院依法指定。
2.2 实际管理费用实际管理费用是指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会计师费、顾问费、审计费等。
破产管理人在进行经费开支时,应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预算并审批。
预算应包括费用项目、费用金额、使用事由等内容。
审批过程应遵循破产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由相关责任人进行审批和签字确认。
2.3 法院指定的其他费用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支付其他费用,如法院费用、公告费、勘验费等。
破产管理人应按时足额缴纳并及时报销,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报销应有相应的凭证和合同作为依据。
3. 经费财务管理3.1 经费开支和申请破产管理人在经费开支前,应提前制定预算并提交给相关责任人进行审核和审批。
预算中应详细列出费用项目、费用金额、使用事由等信息。
审核和审批程序应遵循破产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2 经费收支登记和报告破产管理人应建立健全的经费收支登记制度,凡是经费的收入和支出都应如实登记并保留相关凭证和文件。
破产管理人还应定期编制经费报告,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费用项目明细、剩余经费等内容,并向债权人和法院报送。
3.3 经费监督和审计为保证破产案件经费财务管理的透明和规范,破产管理人应接受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和审计。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责时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破产管理人能够高效、有序地管理破产案件相关的财务事务,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正原则:破产管理人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应始终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利益。
2. 透明原则:破产管理人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应确保信息透明,及时向债权人、法院等相关方公开财务状况。
3. 真实原则:破产管理人应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不得隐瞒或篡改财务数据。
4. 高效原则:破产管理人应尽力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
三、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1. 财务记录的建立与管理:破产管理人应建立完善的财务记录系统,包括记账簿、账目册等,及时记录和更新相关财务信息。
2. 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开:破产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向债权人、法院等相关方公开。
3. 资金管理:破产管理人应合理使用和管理案件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正确流转。
4. 资产处置的财务管理:破产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法院的指示,对破产案件中的相关资产进行妥善处置,并做好相关财务记录和报告。
5. 债权人及其财务权益的保护:破产管理人应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权人能够依法获得其应得的权益。
四、财务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 破产管理人应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保持诚信、公正、公平。
2. 破产管理人应加强财务管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3. 破产管理人应及时报告案件中的重要财务信息和事件,与债权人、法院等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和协调。
4. 破产管理人应保管好案件涉及的财务文件和记录,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归档和保存工作。
五、违纪违法责任及处理1. 对于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等,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处分,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破产管理人在财务方面的工作,确保其在债务清偿过程中的财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操作流程。
2. 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合法合规原则:破产管理人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应依法依规操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透明公开原则:破产管理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相关利害关系方披露破产财务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责任追究原则:破产管理人应承担起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并接受相关监督和审计。
3. 财务管理流程3.1 财务收支管理1. 破产管理人应建立健全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 破产管理人应及时清理和核对破产债务的收支情况,保证相关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破产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预算计划,合理安排破产资金的使用和支出。
3.2 财务报告与审计1. 破产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利害关系方进行披露。
2. 财务报告的编制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破产管理人财务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破产管理人应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并配合审计工作的进行,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3 资产管理与处置1. 破产管理人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破产财产的安全性和恢复性。
2. 破产管理人应合理评估破产财产的价值和风险,并制定合理的处置方案。
3. 破产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公平地处置破产财产,并最大限度地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利益。
4. 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个人和机构,不论其受理的破产案件的类型和规模。
2. 破产管理人应在破产案件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熟悉并遵守本制度。
3. 破产管理人在执行破产案件期间如有财务管理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其要求进行处理。
破产管理人审计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
破产管理人审计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1. 引言破产管理人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破产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两个方面。
破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任务,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并最大限度地恢复债务人的财务状况。
而破产管理人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则是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的基础。
2. 破产管理人审计制度破产管理人审计制度是指对破产管理人的工作进行审计和监督的制度。
破产管理人是负责管理和处置债务人财产的专业人士,在破产程序中发挥重要作用。
审计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审计资格要求破产管理人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职务。
审计制度明确了破产管理人的资格要求,以确保他们具备充分的能力和信誉。
审计程序审计制度规定了对破产管理人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审计程序包括对破产管理人的文件和记录进行审核,核实破产管理人所作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审计报告审计制度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审计的结果应该如何报告和公开。
审计报告应包括对破产管理人的工作的评价和建议,并且应该向相关方和债权人提供透明的信息。
破产管理人审计制度的实施将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相关利益方对破产程序的信任和支持。
3. 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破产管理人在执行职责时建立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破产管理人能够有效管理和保护债务人财产,并防止财务失误和滥用。
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资产的管理和保护措施。
包括对资产的清点、登记和储存等程序,以及对资产流转和处置的审核和控制措施。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务的管理和控制程序。
包括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对款项的管理和支付控制,以及对财务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的规定。
信息系统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保护措施。
包括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的控制措施,以及对信息的备份和存储等程序。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将确保破产管理人在执行职责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有效管理债务人财产,并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破产管理人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破产管理人工作,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破产管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在破产程序中的工作。
第三条破产管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公开地执行职务。
第四条破产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破产管理人职责第五条破产管理人依法行使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企业,调查债务人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经营状况等,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等资料;(二)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三)管理、处分债务人企业财产;(四)代表债务人企业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五)请求人民法院许可其执行特定事务;(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制定破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期限。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破产管理人接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通知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报告,并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工作:(一)组建工作团队,明确各成员职责;(二)调查债务人企业资产、负债、权益、经营状况等,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等资料;(三)制定破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期限;(四)组织实施破产工作计划;(五)定期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六)完成破产工作,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终结报告。
第八条破产管理人应当对债务人企业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一)债务人企业的资产状况;(二)债务人企业的负债状况;(三)债务人企业的权益状况;(四)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五)债务人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九条破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对债务人企业财产进行管理、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一)清收债务人企业应收账款;(二)处置债务人企业非货币财产;(三)追回债务人企业被非法侵占的财产;(四)拍卖、变卖债务人企业财产;(五)其他依法应当进行的财产管理、处分行为。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
破产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
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法律程序中,被法庭委任负责管理破产债务人
财产、处置资产、清偿债务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
为了确保破产管理人
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透明,并有效维护破产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益,制
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破产管理人经济责任制
为了保证破产管理人的经济责任,应设立责任保证金和执业责任险。
责任保证金由破产管理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用于承担破产管理人因行为
不当造成的损失。
破产管理人还应购买执业责任险,以确保破产管理人在
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纰漏的损失得到及时赔偿。
1.财务报表编制与发布
2.资产评估与处置
3.资金管理
4.债务清偿
5.监督与审计
三、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保持职业操守,不得滥用职权,防止利益冲突。
2.必须保守破产债务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3.必须及时向法院、债权人和破产债务人报告财务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4.必须与债权人和破产债务人进行沟通,解答相关问题,维护债权人和破产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5.必须依法处理破产债务人的资产,并保护破产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6.必须就破产债务人和债权人的问题给予专业建议和解决方案,尽力维护双方的利益。
总之,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法律程序的关键角色,其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与透明,对于维护债权人和破产债务人的权益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破产管理人的经济责任和职业操守,可以更好地实现破产法律程序的公正、公平和效率。
破产管理人制度范文
破产管理人制度范文破产管理人制度是指在企业破产情况下,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法院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企业的破产财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协助企业清算或重整的制度安排。
破产管理人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使破产程序更加公正、公平和高效。
首先,破产管理人制度能够补充企业自身管理不善时的不足。
企业发生破产往往是因为经营不善、丧失了偿还债务的能力。
而破产管理人作为专业人员,具备丰富的经验和知识,能够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审计和分析,找出企业经营不善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实现重整和恢复经营的目标。
其次,破产管理人制度能够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在企业破产清算或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常常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而破产管理人作为公正的第三方,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债权人之间的纠纷,并根据破产法律的规定,按照债权人的优先顺序进行清算或重整,并及时向债权人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再次,破产管理人制度能够促进企业破产程序的高效进行。
由于破产管理人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迅速了解企业的状况和问题所在,从而能够快速制定出破产方案,并推动相关程序的落实。
此外,破产管理人还能够帮助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和沟通,化解纠纷,减少争议,加快破产程序的进展,实现破产程序的快速高效进行。
最后,破产管理人制度能够促进破产企业的资源优化和再利用。
在企业破产的过程中,破产管理人能够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确定可变现的资产,并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利用。
破产管理人还可以通过与其他企业或投资者的合作,将破产企业的资源转化为其他企业的投资机会,推动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再利用。
总之,破产管理人制度在企业破产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破产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和公正性,能够提高企业破产程序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破产企业的资源优化和再利用。
因此,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我国破产制度的现代化程度和国际化水平,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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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及保障破产重整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组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和成本费用管理。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
第三条财务组由1名会计、1名出纳组成。
第四条管理人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收、付款管理
(一)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组组长、管理人负责人签字。
管理人负责人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管理人负责人授权可委托管理人其他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二)管理人付款程序,须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原始凭证的审核:
1、国内采购:应根据采购合同、统一发票,以及收到货物、设备的验收单
并附请购单,经有关职能部门签章证明及核准,财务组会计、管理人负责人批准后,送交财务组付款。
2、债务清偿的支付:应由债务清偿小组编制每次清偿计划,制作清偿明细表,收取债权人的收款证明,报由管理人核准,由财务组审核后予以支付。
3、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相关协议文件,由经办人员填具付款审批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审核批准付款。
4、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合规收据或内部凭证,由经办人员填具费用报销单,经审核批准后付款。
(三)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
1、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顺延),以原始凭证经审批后,于付款期前5日送达财务组为限。
2、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按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工作人员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审批后为限。
(四)所有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银行收取,如有现金收入须当日存入银行。
出纳及销售人员必须每日编制销售明细表及收款明细表。
第六条银行账户、支票、印章的管理
(一)在银行设立专户,破产重整期间所有资金的收付必须通过该专户。
因特殊情况需开立其他银行账户,应经管理人同意方可开户。
(二)支票由出纳保管。
特殊情况下需预先使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付款用途,经审核批准后由领用人签收,并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报销审批手续。
(三)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组会计保管,私章由出纳保管。
第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序时逐笔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
现金、银行存款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会计或出纳每周编制银行、现金周报报告财务组会计。
第八条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凡因工作需要的借款人员,必须先到财务组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借款金额、用途、用款时间、归还日期,先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再由财务组组长批准,最后经管理人负责人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款未归还或未销账不得在借款。
(二)借款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到财务组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当场归还。
(三)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付款审批单”或“费用报销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
在所附凭单上,要有经办人签字。
第九条出差开支标准
工作人员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及各项费用限额。
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承担。
工作人员应按取得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发票报销,不得虚报费用。
第十条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管理人负责人批准。
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负责人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组组长审核,然后由管理人负责人
审批,方能报销付款。
第十一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编制工作人员工资表,交财务组组长、管理人负责人签字,财务人员按时发放。
第十一条会计账务处理
(一)会计应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各项经济内容真实性、合理性,对不能确定的事项报财务组组长审核。
(二)会计审核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收法律及相关(三)会计人员应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取得的合理、合法的单据按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及事项按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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