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及进出库制度

一、民爆器材仓库设置保管员2-4名,保卫警卫人员2-3名,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三、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和废品。

四、进入仓库的各类炸药,应将其条形码和雷管编码号数输入手持机。

五、验收、发放各类民爆器材的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六、按照公安部和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工业雷管编码基本规则及技术条件》的规定,出售或发放工业雷管编码、信息登记,记录应保存五年备查。

七、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米, 与墙之间应设置不宜小于0.3米宽安全通道,堆垛与堆垛之间留有0.1米间隔,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八、围墙内杂草和易燃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九、仓库保管员、保卫警卫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十一、民爆器材进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库,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定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十二、民爆器材出库时,应先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专职押送员随车押运,然后按提货票据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发货,由押运员当

场检查核对是否有误。

十三、做好进出库登记,登记进出库日期、时间、车辆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编码等,并要求押运员在发货登记簿上签名。

十四、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进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收发货,并报告单位领导。

十五、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土堤外进行。

十六、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十七、仓库内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运输工具。

十八、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十九、库房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十、库房的温度应小于35℃,相对湿度应大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通风良好。

二十一、民爆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水、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米范围内无种叶树和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应设置温度、湿度表。

二十二、认真填写好民爆器材的收、发、存台帐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一、非仓库执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持有公司主管部门的证件或提货单据,并经执勤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三、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

四、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五、严禁在库区内候车、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六、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七、库区内防雷、报警、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八、发生民爆器材被盗、丢失、缺少必须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定员定量是民爆器材生产和储存企业管理制度之一,认真落实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ABCD定区放。

一、民爆器材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挂上警示标牌,内容包括:库房名称、库房危险等级、危险品名称、库房定员定量、危险有害特性。进入危险库房的人员,应认真阅读标牌上的内容后,方可进入。

二、民爆器材库房必须按品种、数量储存,严禁超品种、数量储存。

三、性质相互抵触的民爆器材严禁同库存放。

四、民爆器材仓库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五、库房按照建筑物内存放危险级别最高的民爆器材确定。

六、危险等级分1.1、1.2、1.4级:

(1)1.1级: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2)1.2:具有迸射破片的危险性,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3)1.4级:无重大危险性,不排除某些危险品在外界强大引燃、引爆条件下才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危险品名称”:按建筑物内实际存放的主要危险物品的名称确定;

(5)“危险库房名称”:按建筑物内实际存储主要危险品名称确定,如工业雷管库;

(6)“危险库房定员定量”: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核定的建筑物内最大允许的工作人数和最大允许存放民爆器材的数量;

(7)“危险有害特性”:按民爆器材的主要危险性和有害特性确定。

民爆器材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四周围墙内定为禁火区,火源须严格管制。

二、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

三、进行消防培训,保管员要会使用消防器材。

四、配备消防设施,如水泵、水枪、水带、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材等。

五、蓄水池内蓄水量正常保持满水位,水量不低于30m³,消防水不准作他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在有效使用期内,定期检测,并标明有效期。

七、每年不少于一次消防演练(全体库房员工参加)。

八、接受本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检查及各种教育培训。

九、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做到“三定、二会、四不”,随时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三定: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挂置、换药)

二会:会保管、会使用

四不:不丢失、损坏、锈蚀、霉烂变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