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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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编制说明:
项目预算标准主要采用中国地质调查局2009年10月颁发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试用)》,根据本次工作预计实物工作量进行编制,预算标准合理。申请2018年度财政费用90万元。
4.1 预算编制依据
本项目预算严格按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和预算定额进行编制。编制如下:
(1)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下达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2014年项目任务书的通知(中地调函〔2014〕76号);
(2)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4〕92号);
(3)《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
(4)《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补充要求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255号)(5)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174号);
(6)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的通知中地调函〔2013〕459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80号);
(8)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地调发〔2011〕18号);
(9)《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调查与科研项目四项经费管理的通知》(中地调函〔2011〕317号);
(10)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286号)
(11)《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印发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1〕119号);
(12)中国地质调查局2009年10月印发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
(13)《地质调查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地调发〔2012〕136号);
(14)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印发《地质调查劳动防护和野外救生、特殊生活用品(用具)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发〔2010〕239号);
(15)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及《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4〕11号
(16)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17)国家、国土资源部以及中国地质调查局颁发的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湖北省有关部门预算及事业单位差
旅费等费用的管理办法以及工作地区的材料、劳务、交通、租赁等费用项目的市场价格和赔偿水准。
4.2 经费预算
本项目属于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的甲类项目,根据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和上述预算标准进行测算,根据中地调函〔2010〕88号文规定,甲类项目按投入的工作手段逐项计算。
项目预算标准主要采用中国地质调查局颁发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版)》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预算文件包括地质项目预算说明及调查工作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甲类)(预工-1)和地质调查项目按工作手段预算表(甲类)(预工-2)及其他附表。2018年度项目预算经费为90万元,详见预算表预工-1、预工-2及预工附1-14。各项费用测算过程及结果说明如下:
4.2.1 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预工-1)编制依据及方法
费用项目共分十二项,即人员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暖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和燃料费、咨询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设备使用和购置费、维修费和其他费用,其中不包括政府采购支出,每项费用均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和原则,利用相关预算附表进行详细分项测算,然后将各附表汇总结果依次填列到支出预算明细表(预工-1)对应项,将本表十四项汇总即得总经费。
(1)人员费(预工附-1)
2018年度参加本项目的直接人员为11人,其中:正高2人,副高2人,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4人;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合计36.5月,其中:正高投入2人月,副高投入4人月,工程师投入14.5人月,助理工程师投入16人月;我站2名正高不参与工资分配,副高支出标准为8500元/人月,工程师支出标准为8000元/人月,助理工程师支出标准为7500元/人月。副高人员费支出总额为3.4万元,工程师人员费支出总额为11.6万元,助理工程师支出总额为12万元。人员费支出标准按照项目成员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职责要求以及技术职级等因素分别确定,合计支出预算为27万元,没有超过总经费的30%。
(2)办公费(预工附-2)
主要是参加本项目的人员日常办公用品支出和专业书刊购买,报刊费、卫生费、网络租赁费等。根据省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结合我单位以往相类似项目会计核算资料,2018年度全站投入本项目办公120人月,办公费标准为180元/人月,合计2.16万元。
(3)印刷费(预工附-3)
主要是用于项目报告、调查表格、照片、图件等印刷费用。其中:报告印刷单价为5000元/项,1项(月报、季报、半年报及相应专项报告)计0.5万元;其他印刷单价200元/人月,投入
15人月,计0.3万元;图件印刷单价200元/平方米,印刷10平方米,计0.2万元。合计1万元。
(4)水电费(预工附-4)
指项目耗用的水费、污水处理费和电费等。按水电预计消耗数量和项目所在地的实际价格测算。共计0万元。
(5)邮电费(预工附-5)
指项目耗用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等。合计0万元。
(6)交通费(预工附-6)
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支出的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租用各类交通工具的,除租金、燃料费外,在本科目项下未列支其他费用。2018年主要用于巡查、应急调查及监测、取样用车,预计车辆台数为2台,合计天数94天,单价650元/台天,合计6.11万元。
(7)差旅费(预工附-7)
指省内调研考察、出野外工作等所发生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费用。为项目实施中取样、监测、野外现场调查等所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费等费用。2018年预计出差人数为12人,每人出差45天,住宿补贴标准为170元/人天,伙食补贴标准为100元/人天,根据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测算,2018年差旅费支出预算合计14.58元。
(8)会议费(预工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