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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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
(2011—2020年)
壮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也是全世界人口超过千万的60多个民族之一。

全国壮族总人口为1800多万,90%以上聚居在广西;瑶族总人口约260万,60%以上聚居在广西。

壮瑶医药是我区壮族和瑶族人民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独特民族医药,是我区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

壮瑶医药为民族的生存、健康和繁衍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仍是广大人民群众赖以防病治病、保障健康的主要卫生资源之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团结、繁荣民族文化和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加快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推动我区壮瑶医药发展实现新突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壮瑶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取得了长足发展,到2010年底,中医民族医病床数、技术人员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医疗设备总值分别比“十五”末增长29.6%、42.8%、16.8%和124.9%,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中医药民族医药的覆盖面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建立了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平台,取得了包括“973”项目等在内的一批重大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取得突破,涌现了“国医大师”班秀文为代表的一大批名医专家;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工业总产值超过110亿元,约占全区医药工业的65%;成功举办了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等重大对外交流活动,在国际特别是东盟国家的影响力显著提升。

随着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壮瑶医药也在不断进步。

经过近30年的挖掘整理,壮医以“阴阳为本”、“三气同步”、“三道两路”、“脏腑骨肉气血”等学说为核心的理论体系基本形成。

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壮瑶医药的发展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壮医医师资格考试正式进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序列。

壮医目诊、药线点灸、经筋推拿等20多种技法初步形成技术规
范,并作为适宜技术向全国推广。

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第一卷)》。

至2010年,全区共成立了16家公立壮瑶医医院,其中,广西壮医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全国十家民族医医院之一;民营覃氏德坤瑶医医疗集团先后在北京等地开设了8家瑶医医院。

广西中医学院成立了壮医药、瑶医药学院,开设了壮医专业本科教育,民族医学(壮医药学)硕士点获国务院学位办授权,壮瑶医药人才培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广西药用植物园建设世界级药用植物园工作进展顺利,壮瑶医药稀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壮医药成为我国缺乏文字记载的民族医药中第一个通过整理形成较完备的理论体系、第一个进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序列、第一个具有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体系的民族医药,在我国民族医药中的地位得到迅速提升。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壮瑶医药发展也面临着很多问题。

由于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壮瑶医药的发展难以突破原有的模式,发展规模较小,速度较慢,难以形成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医疗体系不健全,人才资源不足,壮瑶医药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创新能力不强;壮瑶医药理论研究和文化传承研究比较薄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壮瑶医药的跨越式发展。

各地各部门必须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结构调整,加快改革创新,促进广西壮瑶医药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22号文件要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壮瑶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壮瑶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挥壮瑶医药特色和优势,打造广西民族医药品牌,壮大民族医药产业,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继承创新、医药并重。

坚持遵循壮瑶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挥壮瑶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同时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推动壮瑶医药发展。

——坚持取长补短、协调发展。

坚持壮瑶医药、中医药、西医药相互促进,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维护人民健康。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以重点任务为中心,推进壮瑶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发展壮瑶医药。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以中医药为支撑的充分体现壮瑶医药特色优势的自治区级壮瑶医医院,壮瑶医药服务可及性显著提高;整理出版一批壮瑶等民族医药专著或教材,壮瑶医药理论进一步深化;建立常用壮瑶药材地方质量标准;推动首批壮成药国家新药的注册申报;壮瑶医药在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壮瑶医药特色疗法全面推广,形成以壮瑶医医院、中医医院壮瑶医科、社区和农村壮瑶医药服务网点为支撑的壮瑶医药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壮医药学科体系、科研体系基本完整,瑶医药理论和临床取得重大进展;健全壮瑶医药人才培养体制,着力培养壮瑶医药技术人员。

到2020年,壮瑶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振兴,成为广西中医民族医的突出特征和显著优势,整体实力全国领先。

2.主要指标。

壮瑶医药医疗指标:到2015年,建成1家自治区级壮瑶医医院,建设4家地市级、28家县级壮瑶医医院,30%的中医医院设立壮瑶医专科。

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来宾市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壮瑶医科,28个少数民族聚居县(市)8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壮瑶医科,全区3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壮瑶医科。

完成4-6个自治区级重点壮瑶医药学科建设,完成5-8个国家级、自治区级壮瑶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完成40个基层壮瑶医等少数民族医特色专科建设。

到2020年,全区6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壮瑶医科,80%的中医医院设立壮瑶医专科。

壮瑶医药科技指标:到2015年,整理出版15部壮瑶等民族医药专著,筛选推广20项壮瑶等民族医药技术,制定、颁布200种常用壮药材、100种常用瑶药材质量标准,20种壮瑶药获得医疗机构制剂生产批文。

到2020年,制定、颁布300种常用壮、瑶药材质量地方标准,50种壮瑶药获得医疗机构制剂生产批文。

实现首批壮成药国家新药的注册申报。

壮瑶医药文化指标:到2015年,建成1个自治区级壮瑶医药博物馆,4个地市级、28个县级壮瑶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壮瑶医药产业指标:壮瑶医药产业产值占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提升,到2020年力争达到3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壮瑶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改扩建一批壮瑶医医疗机构,完善服务网络,改善基础条件,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依托现有中医民族医医院资源,重点建设自治区级壮瑶医医院,改扩建一批地市级、县级壮瑶医医院。

加强壮瑶医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壮瑶医科。

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壮瑶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推广壮瑶医治疗风湿、肿瘤、红斑狼疮等优势病种的优化诊疗方案和诊疗技术。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壮瑶医医疗机构,积极推动壮瑶医门诊部、壮瑶医诊所规范建设。

建立完善壮瑶医医院考核评价制度。

(二)积极发展壮瑶医预防保健服务。

充分发挥壮瑶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逐步将壮瑶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壮瑶医药方法和技术,开发壮瑶医预防保健服务产品。

以现有各级中医壮瑶医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设置预防保健科,开展壮瑶医预防保健服务。

选择有较好基础的壮瑶医机构,建设一批壮瑶医养生保健中心,大力推广壮医经筋推拿、药线点灸、药物竹罐、瑶医药浴等壮瑶医药特色保健项目,促进壮瑶医药保健理念、技术、产品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壮瑶医预防保健机构,规范
(三)推进壮瑶医药科技继承与创新。

整合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单位学科优势,组建高水平的壮瑶药新药研发平台,成为壮瑶药新药科技创新开发的核心动力,全面提升壮瑶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为医药产业和医疗、保健提供技术支撑。

加大壮瑶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传统医药研发机构合作,吸纳一批院士、国内外知名专家和优秀团队到广西进行壮瑶医药研究和开发。

进一步开展壮瑶医诊疗技术、疗效评价及标准等系统研究,制定壮瑶医优势病种的优化治疗方案。

重点加强壮瑶医药防治重大慢病和重大传染病的比较优势,以及壮瑶药材生产、饮片加工共性关键技术,壮瑶药制剂、新药及壮瑶药质量监控技术等研究。

重点解决壮瑶药研发技术集成化、壮瑶药质量控制、壮瑶药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等壮瑶药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

重点加强壮瑶药的资源利用与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研究。

建立自治区级壮瑶药临床试验基地和
(四)加强壮瑶医药理论与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收集整理壮瑶医药文物、文献、口碑资料,建设壮瑶医药文献数据库。

对名老壮瑶医专家的临床经验与学术思想进行抢救性整理,做好学术传承。

重点对壮医药瑶医药理论内涵进行深入研究。

加强壮瑶医药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制定工作,加强壮瑶医药标准支撑体系建设,完善壮瑶医药标准化管
(五)加强壮瑶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采取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结合,以广西中医学院壮医药学院和瑶医药学院等为核心建设基地,联合全区现有的壮瑶医临床教学医疗机构,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改革办学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加快人才培养。

继续加强壮瑶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开展“壮瑶医大师”、“名(老)壮瑶医”、“基层名壮瑶医”评选,逐步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壮瑶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开展名老壮瑶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及临床诊疗经验的传承研究,建立一批名老壮瑶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

以临床能力培养和评价为重点,创新师承教育模式,为基层培养实用型的壮瑶医药临床骨干,有针对性地加强
对“老、少、边、山、穷”地区壮瑶医药确有专长人才的发掘。

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开展瑶医医师资格考试。

开展壮瑶医药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组织基层壮瑶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将农村具有壮瑶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
(六)提升壮瑶医药产业发展水平。

加强国家中药现代化产业(广西)基地建设,提升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研发和支撑能力。

做大壮瑶药制造业,开展首批壮成药国家新药的研发和以壮瑶药材为主药的中成药二次研发,打造壮药、瑶药品牌,提高壮医药产业化应用水平。

做优壮瑶药材种植业,开展壮瑶药资源普查,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广西道地(特色)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建设壮瑶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加强对壮瑶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大大宗壮瑶药道地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力度。

支持具有优势科技资源和特色技术领域的企业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或技术中心,加强壮瑶药生产关键技术应用与提高,打造壮瑶药知名企业,完善壮瑶药创新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壮瑶药饮片质量的监管,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壮瑶药制剂的使用和开发,建设广西区域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中心。

做强壮瑶药物流业,打造以民族药为特色的南方药都。

做特壮瑶医药文化健康业,大力扶持具有浓厚壮瑶医药文化特色,集医疗、康复、养生长寿、生态旅游为一体的健康业。

做精壮瑶医诊疗设备制造业,
(七)繁荣发展壮瑶医药文化。

进一步挖掘壮瑶医药文化资源,丰富壮瑶医药文化内涵,强化壮瑶医药文化特色。

利用广西壮瑶医药文化现有资源,加强壮瑶等民族医药的文物、古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传播工作。

通过多种途经和方式推广普及壮瑶医药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壮瑶医药的认知度。

加强壮瑶医医院文化建设,建设自治区级壮瑶医药博物馆和一批市、县级壮瑶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培育壮瑶医药文化科普专家队伍,开展百姓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化科
(八)加强壮瑶医药国际交流合作。

以定期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为抓手,充分利用广西的区位优势、壮瑶医药优势,办好各类国际传统医药学术会议。

积极发展壮瑶医药涉外养生保健服务,进一步扩大壮瑶医药对外合作交流。

支持开展壮瑶医药与广西
四、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的实施,建立健全发展壮瑶医药工作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壮瑶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积极推进壮瑶医药的发展。

(二)建立健全壮瑶医药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落实政府对公立壮瑶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重点支持公立壮瑶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壮瑶医药人才培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壮瑶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壮瑶医药发展。

(三)加大医疗保障支持力度。

将符合条件的壮瑶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

按规定将壮瑶医诊疗项目、适宜技术和壮瑶药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并合理确定报销比例。

在基本药物政策中,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广西补充目录中的壮瑶药品种。

(四)建立评选表彰制度。

建立健全名中医民族医评选表彰制度,对在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长期坚持在中医壮瑶医临床第一线并作出突出成绩的专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完善基层人才引进机制。

制定并实施引进、培养基层壮瑶医药人才的政策,利用优惠政策招募中医民族医专业大学毕业生或中医壮瑶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保证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中医民族医专业大学毕业生或中医壮瑶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六)加强壮瑶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切实加强壮瑶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完善壮瑶医药发明专利审查标准和壮瑶药品种保护制度,研究制订壮瑶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明确壮瑶医药传统知识权利主体,逐步建立有利于壮瑶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使用、管理和传承的专门保护制度。

加强壮瑶药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工作。

(七)加强行业自身建设与管理。

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壮瑶医药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

切实加强行业的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树立既体现中医药民族医药优秀品德,
又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服务理念。

强化行业监管,规范从业行为,加强对壮瑶医疗机构和壮瑶医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壮瑶医名义的非法行医行为,加大违法壮瑶医医疗广告监测和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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