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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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企业生产、经营、使用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3.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4. 保障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食品安全负总责;2. 食品安全总监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食品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3. 食品安全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5. 全体员工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有监督、报告和遵守的义务。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 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3. 定期对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合格;4. 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5. 食品销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6.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7.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8.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安全管理措施1.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2.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4.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5. 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沟通协调,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重庆小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小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小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店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本店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二、本店所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不使用不合格原物料。

三、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全过程的严格管理。

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四、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本店内外环境清洁。

严格做好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员工要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厨房的工作。

六、明确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标准版

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标准版

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标准版Chongqing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model Standard Ed ition编订:JinTai College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标准版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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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经营行为,提高本局办事效率,防止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中出现以权谋私或违法执法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投诉举报, 指社会各界、公民以电话、信函、口头等形式向我局检举、投诉发生在本县范围内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经营以及本局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或违法执法等行为。

二、遵循原则1 、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 、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及时解决,化解矛盾。

4 、树立餐饮监管行政执法权威。

三、受理机构分局食品科负责受理本县辖区内对餐饮服务环节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

分局纪检室负责受理本县辖区内对本局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或违法执法等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受理范围1 、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失职行为。

2 、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不适当的。

3 、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或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但超范围经营行为。

4 、违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5 、从业人员持无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行为。

6 、餐饮店内外环境不符合卫生要求。

7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五、办理程序1 、根据案件的性质、地点及其他情况及时移交、督办或直接查处。

2 、来信来访反映的,应当记载反映的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及简要案情,并将材料及时呈报负责人。

重庆餐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餐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1. 餐馆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餐馆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餐馆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 各岗位员工应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原料采购与管理1. 采购原料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应商,确保原料来源可靠。

2. 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3. 原料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原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明等。

4. 原料储存应按照原料性质分类存放,保证储存环境清洁、卫生、通风。

5. 原料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原料卫生。

四、加工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确保身体健康。

2. 加工制作过程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3. 加工制作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控制温度、时间,确保食品熟透,避免食品中毒。

五、销售与配送1. 食品销售应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明确原料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确保食品保持新鲜、卫生。

3.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变质。

六、培训与考核1. 餐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 员工应参加食品安全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七、监督检查1. 餐馆应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餐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餐馆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接受监督。

重庆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重庆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重庆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参数,并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追溯到食品的生产流程和配送流向。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生产过程的检验,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包装标识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包装标识信息真实可靠,不得虚假宣传。

第三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销售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食品存储条件,及时清除过期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流通追溯体系,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追溯到食品的生产流程和配送流向。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溯源管理制度,确保能够准确记录食品的来源地和生产情况。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示范窗口,向社会公开食品检测结果和食品安全技术。

第十八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重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标题:重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1.3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二、组织架构2.1 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岗位职责,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保证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支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三、食品安全管理3.1 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3.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采取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3.3 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估和淘汰制度,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3.4 企业应当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工艺流程进行生产,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不得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

3.5 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储存运输管理,保证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3.6 企业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管理,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及时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3.7 企业应当加强餐饮服务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证餐饮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

四、人员管理4.1 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2 企业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调整。

4.3 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监督检查5.1 企业应当接受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诚信守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食品安全全程管理第六条食品生产环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建立健全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销售记录等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食品流通环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建立健全进货查验、销售记录、食品储存、运输等制度,确保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安全。

第八条餐饮服务环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餐饮服务许可条件,建立健全原料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信息,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风险监测,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一条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传递,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

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现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遵循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加工等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责任,并明确责任人,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重庆市政府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测第八条重庆市政府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对食品市场进行监测,通过抽检等方式,检测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监测其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进行控制,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食品进行合理的加工和处理,杜绝食品变质、污染等现象。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及时识别和处理。

第五章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第十三条重庆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及时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区县政府负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五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监测、评估和预警。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请食品安全专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意见和建议。

四、法律责任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重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学校食堂、医院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

第三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

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加工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八条食品原料采购应当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确保供应商资质合法、产品合格。

第九条食品加工过程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一条食品运输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四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报告。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重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采购、加工、储存、供应等环节。

3. 食堂从业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操作,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采购管理(1)食堂采购食品必须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采购食品应优先选择新鲜、安全、卫生的食材。

(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报告等。

2. 食品加工管理(1)食堂加工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前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加工食品应按照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进行,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3)食堂应配备必要的加工设备,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温度、湿度等条件适宜。

3. 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3)食品储存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确保食品品质。

4. 食品供应管理(1)食堂应提供营养均衡、卫生、安全的食品。

(2)食堂应确保食品供应量充足,满足师生需求。

(3)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供应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供应安全。

5. 食品安全检查与监测(1)学校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

(3)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2. 学校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以下制度: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福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二、本单位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三、食品销售要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四、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建立自检制度。

五、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六、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为了健全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单位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可从事食品经营,检查项目包括: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二、患有以上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直觉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如员工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要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员工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是要戴口罩,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经营无关的场所;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吸烟和随地吐痰。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一、总则1.1 为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

2.2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的监督抽检,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监测信息。

2.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定期检查。

三、食品生产与流通3.1 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3.2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原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储存运输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3.3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3.4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四、餐饮服务4.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餐饮服务条件,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4.2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储存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4.3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4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公示食品原料、加工工艺、添加剂使用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5.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

5.3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六、法律责任与诚信建设6.1 违反本制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市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与管理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种类、生产工艺、原料供应、销售渠道等特点,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方案。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监管措施。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与检验检测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重庆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及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1. 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选用有合法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的产品。

(2)采购时应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3)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估。

2. 生产加工管理(1)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工艺操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对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防止污染。

3. 储存管理(1)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3)定期检查储存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销售管理(1)销售食品应保证新鲜、安全、合格。

(2)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设施设备齐全。

(3)建立销售记录,确保可追溯。

5. 食品安全培训(1)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 及时报告上级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餐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餐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餐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馆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所有餐馆及其食品加工、销售、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餐馆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餐馆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餐馆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事务。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餐馆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储存第八条餐馆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资质要求,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九条餐馆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条餐馆应严格执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存条件等进行分类存放,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操作第十一条餐馆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和卫生要求。

第十二条餐馆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三条餐馆应定期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五章食品销售和服务第十四条餐馆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和服务制度,保证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五条餐馆应严格执行食品销售和服务制度,不得出售过期、变质、有害食品。

第十六条餐馆应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和处理。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七条餐馆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置和救援流程。

第十八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餐馆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餐馆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总结,查找原因,改进食品安全管理。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

一、总则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食品。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加强对原辅材料的采购、检验、验收管理,确保原辅材料质量安全。

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自检,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 市级、区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3.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五、食品安全教育1.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鼓励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1)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2)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3)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4)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一、背景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民族未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问题。

重庆市始终坚持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聚焦重点,强化举措,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树立红线意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目标(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主要内容(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1.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2.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培训,确保其熟悉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1. 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追溯。

2.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食品安全追溯的准确性和效率。

(三)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1.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风险。

(四)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 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五)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2. 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应急水平。

(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1.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2.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实施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经费保障。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风险评估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 风险评估和监测工

监督管理
制定监督管理制度,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
监督
监督检查
对全市的食品生产、 经营和餐饮服务等 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框架
法律法规制度
包括《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
行政规章
对食品安全进行具体规定和管 理
技术标准
制定食品安全技术标准,保障 食品质量
总结
重庆市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制定 标准、引进技术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全面提升了食品安全水 平,为公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 06
第6章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 度总结
重庆食品安全管 理成效
通过重庆的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建设,市民的饮食安 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 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市 民的健康水平提升。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制作人:XXX 时间:20XX年X月
目录
第1章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概述 第2章 重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第3章 重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4章 重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第5章 重庆食品安全技术标准 第6章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总结
● 01
第1章 重庆食品安全管理制 度概述
重庆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概述
提高水平
持续改进、技术更 新
控制措施
质量检测、质量管 理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
01 引进技术
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
02 提高监测水平
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现
03 符合标准
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监测结果公布 问题食品公示
时效性
及时通报 信息更新
透明度

重庆鹏牛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庆鹏牛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鹏牛食品食品平安治理制一:制度简介1、为健全食品平安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平安责任,强化食品平安监督治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地域内食品生产、销售、及其监督治理,均适用本条例。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地域内的食品平安监督治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地域内食品平安监督治理工作;成立食品平安小组,负责筹划、实施、运行、保持和更新食品平安治理体系,确保食品平安。

4、公司依法领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平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食品平安治理制度目录1:一、根底设施治理制度1 目的:为了识别、提供和维护为完成产品的符合性所需要的设施,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2.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和操纵设备的操纵和归口治理。

2.2 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操纵和归口治理。

2.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共设施的操纵和归口治理。

2.4 使用根底设施的部门协助归口治理部门对根底设施进行保养和维修。

3 内容3.1 公司的根底设施应包含:〔1〕生产厂房、加工车间、办公室及相关的设施〔如水、电供给设施〕。

〔2〕生产设备、操纵设备、检测设备等过程设备。

〔3〕运输汽车以及配套设备等支持性设备。

3.2 根底设施是公司完成产品符合性的物质保证,由各归口治理部门提出规划报部经理批准后实施配置。

归口治理部门负责编制月度、年度设备检修方案,并予实施,同时要做好食品平安检查制度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平安治理人员,负责一般食品平安监督检查。

二、食品平安治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平安治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觉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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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以下制度: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福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二、本单位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食品销售要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四、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建立自检制度。

五、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六、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为了健全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单位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可从事食品经营,检查项目包括: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二、患有以上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直觉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如员工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要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员工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是要戴口罩,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经营无关的场所;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吸烟和随地吐痰。

五、要建立完备的员工健康档案,全面掌握食品经营人员的健康状况。

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台帐制度为加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第一条建立食品进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要建立销货台帐。

第二条进货台帐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第三条销售台帐要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买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第四条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五条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六条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

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质量自检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如下:第一条保证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度的有关质量卫生标准。

第二条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建立食品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

第四条经检测不合格食品,及时阻止进场销售。

第五条经检测一旦发现经营场所内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应及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第一条本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凡进入单位的食品都要经过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质,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据。

需要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经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检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检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定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注意检查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内容。

第七条管理人员要指导做好食品进货检验工作,检查督促进货检验工作,对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

第八条进货时对检验不合格和无合格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推入各项制度,做到严把商品质量关,认真对待消费投诉、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形象,确保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

我公司向工商执法部门和消费者进行食品质量承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一、进货时查验食品质量及来源,进货台帐记录详细和真实,进货凭证台帐相符;进货凭证保存不少于二年;二、食品上柜销售前再次检验质量和商品外观,杜绝不合格食品上柜销售;三、销售食品开具销货凭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做好消费投诉工作。

四、建立食品预警制,过期或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销毁,并做好记录;对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未不合格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柜。

五、食品明码标价,标签内容正式明确,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经销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的食品、冒牌食品。

六、保持店容店貌整洁,营业证照齐全,商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七、积极负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部门报告。

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流入市场的不合格食品对消费者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制定本制度:一、在获悉本公司销售的食品可能存在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缺陷时,及时通知消费者,并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收回问题食品,予以更换、赔偿的积极有效地补救措施,以消除不合格食品危害风险。

二、召回食品含三类:一类是可能造成较严重健康损害或死亡的食品;二类是造成健康损害有可能行较小的食品;三类是不会造成健康损害店不适合消费的食品。

三、需召回食品信息的来源:一是经营者从食品生产厂商处获悉的;二是经营者自检、执法部门检测出的不合格食品;三是媒体曝光的;四是政府和职能部门发布的。

四、召回食品的信息要在媒体或食品信息公布栏上发布。

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为加强本单位食品质量管理,确保本单位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符合法定要求、维护本单位的声誉,对不合格食品财务停止销售退出本单位,特制定制度如下:一、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持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督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二、本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符合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五、本单位应对消费者做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发生严重食品质量问题以及其他紧急情况,需迅速启动食品安全防控预案。

一、及时向工商部门及时报告事发情况,并立即停止经销问题商品,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事故的蔓延,对本公司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整改。

二、对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中同规格、同型号、同批次可疑食品的排查和销售趋向的调查等工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可疑食品按工商领导小组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撤柜、下架和召回工作;协助政府其他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

三、应急人员、车辆、物资保障,由办公室根据工商领导小组指示统一调度。

四、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强化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

五、切实建立并坚持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

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食品从业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从业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实习生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自学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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