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培训课件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作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权利。
安全生产是指在工作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工作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保护从业者的身体和财产安全。
为此,从业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生产进行保护和监管。
一、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1.知情权从业人员有权知道自己从事的工作会带来哪些安全风险。
雇主应告知从业人员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知情权对于从业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非常重要,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或危险。
2.参与权从业人员可参与在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问题的讨论和解决方案的制定。
参与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从业人员可以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分享自己的经验,以便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
3.培训权从业人员有权参加和接受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安全培训。
培训可以帮助从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应对紧急情况的应急方法。
4.保护权从业人员有权享受持续和全面的安全保护,以保护其生命财产的安全。
雇主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的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并保持有效状态。
5.报告权如果从业人员发现安全生产问题或者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他应当及时向雇主或上级报告。
这样可以尽快采取措施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1.自我保护从业人员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并始终确保自己的安全。
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把关,防止自身疏忽大意导致安全事故。
2.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和工作场所的安全规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偷懒、不敷衍、不轻率行事。
3.合理使用安全保护装备从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保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睛、呼吸器等。
这些装备的正确使用可以避免工作中的身体伤害。
4.协助组织安全检查为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从业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并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保障员工的安全。
煤矿常见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培训课件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常见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三、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
2.事故原因 A煤矿违章指挥、冒险组织掘进作业,在老空积水压力和掘进扰动作用下,B煤矿老空水突破有限煤柱(事故发生后, 经现场勘查B4W01回风平巷掘进工作面距离B煤矿积水巷道只有18 m),通过废弃轨道上山溃入A煤矿B4W01回风平巷,造 成重大透水淹井事故。 3.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 A煤矿 ① 法律意识淡漠,拒不执行停产指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督查组责令该矿停产整改防治水隐患,该矿在隐患未整 改完毕、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明确不予复工的情况下,擅自恢复B4W01回风平巷和运输平巷的掘进作业。 ② 漠视透水重大风险,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地测部门已经判断B4W01回风平巷掘进工作面以西有老空水的威胁, 未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进行探放水;出现明显透水征兆后,该矿仍未及时撤出受透水威胁区域的人员。 ③ 技术工作滞后,防治水基础薄弱。矿井周边老窑技术资料缺乏,部分留存的资料不能真实反映井下开采情况; 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不到位,未查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采空区、老窑分布范围及积水情况;委托地质勘察单位 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时,该矿为节省费用而减少验证钻孔,因而未能发现B煤矿采空区及废弃巷道积水。 ④ 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松懈。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防治 水专业技术人员和探放水工配备不足,部分探放水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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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常见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二、法律责任
(2)危险作业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①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 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②因存在重大 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 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③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 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 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ppt课件
7、紧急避险权
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 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在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 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但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慎重,要尽可能正 确判断险情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
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之二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权利和义务
2019/1/1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目
录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十大权利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五项义务
(三)从业人员享有的其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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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十大权利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职工安 全生产的术利,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 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 害的权利。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要求订立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从事 有毒有害作业的耳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依法为职工办理工 伤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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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职工享受特殊保护的权益 根据人的生理特征,生产作业中对女职工生理 机能产生不良影响的职业危害主要是:重体力劳动、 振动和噪声、工业毒物、放射性作业等。 根据国务院和河北省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 定,女职工享有下列权益: ①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森林采伐等 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空、 低温、冷水作业和矿石筛选等比较繁重的体力劳动。 从事野外流动作业以及在生产第一线长久站立 行走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给予一天公假。
《施工员培训》PPT课件
施工进度计划
7.1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工程施工部署的安排进行编制,采用横道图或网络 图表示,并附必要说明。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8.1 一般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修装饰和机电设备安装三个阶段分别绘 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施工场地状况; 2 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等; 3 工程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4 布置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 排污设施和临时施工道路等; 5 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6 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4)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过程及审批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建
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 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 2)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及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工 程项目,要进行专业性的研究。 3)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吸收他们参与编制和审 定 4)当比较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以后,要组织参 加编制的人员及单位进行讨论,形成正式文件,送主 管部门审批。
工程概况
2 结构设计简介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结构设计文件进行描述,包括结构 形式、地基基础形式、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类别、主要结构构件类 型及要求等。
主要结构构件类型及要求包括基础的几何尺寸,框架结构的柱距,柱、 墙、梁的截面形状、规格尺寸,楼(地)板的厚度,基础、柱、墙、梁 、板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的型号、规格尺寸,砌体围护结构类型、规 格尺寸等。 3 机电及设备安装专业设计简介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相关专业设计文 件进行描述,包括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 、智能化系统、电梯等各个专业系统的做法要求。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三)从业人员享受的其他权利
1、享有休息休假的权益 休息休假,是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之一
(1)我国《宪法》、《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 时间的规定》都对从业人员的T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作了具体明 确的规定:
①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 间为40小时。
②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加班的时间以每日8小时为限; 加点的时间以每日不超过l小时为限,最多不超过3小时。每月 不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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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严禁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当量限值的放射性作业; 伴有全身强烈震动的作业;劳动场所中一氧化碳、 汞、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的作业;频繁弯腰、攀高、抬举、下蹲和其它可能 导致急性中毒和意外流产事故的作业。
④女职工妊娠7个月,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 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生活费按 本人工资80%发给。
6
10、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批评,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检举可以
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可以
从
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业 人
但是,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
员
应注意检举和控告的情况必须真
的 十
实,要实事求是。用人单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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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安全 与健康的一种防御性装备,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有 其特定的佩戴和使用规则、方法,只有正确佩戴和 使用,方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用人单位在为职工 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后,职工 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后,应及时向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 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一般来说,职工报 告得越早,接受报告的人员处理得越早,事故隐患 和其他职业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就越小。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PPT课件
•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提高安全生产技第能29页,/共6增8页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
劳动合 • 《劳动法》第1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概念: 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 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 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
第4页/共68页
劳动合同的作用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 合同。劳动合同一经双方当 事人签订,既确立了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 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 动权利、义务通过书面合同 形 式 确 定 下 来 , 第5页/共68页 使 之 具 体 化 。
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36页/共68页
【案例】离子弧焊健康危害事故
• 某厂两名焊工在等离子焊接作业中,一名焊工突然流鼻血,另一名焊工近 来嗓子不舒服。经医生检查后,发现两名焊工血液中的白血球大量减少, 已低于健康标准。
第31页/共68页
主要原因分析
(1)着火的直接原因是丹尼斯雇用的4名焊工没有受过安全技术培训,在无特 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违章作业。 (2)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野蛮施工致使火红的焊渣溅落下引燃了地下二 层家具商场的木制家具、沙发等易燃物品。 (3)在慌乱中用水笼向下浇水自救火不成,几个人竟然未报警逃离现场。贻 误了灭火和疏散的时机,致使309人中毒窒息死亡。
关于实验室安全培训 (2)课件
一、安全用电常识
(2)防止引起火灾 ➢ 1)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验室允许的用电量相
符。 ➢ 2)电线的安全通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 ➢ 3)室内若有氢气、煤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应
避免产生电火花。继电器工作和开关电闸时, 易产生电火花,要特别小心。电器接触点 (如电插头)接触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 4)如遇电线起火,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 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 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二、实验室重点安全防护
(1)防毒 ➢ 1)实验前,应了解所用药品的毒性及防护措施。 ➢ 2)操作有毒气体(如H2S、Cl2、Br2、NO2、浓HCl
和HF等)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 3)苯、四氯化碳、乙醚、硝基苯等的蒸气会引起中
毒。它们虽有特殊气味,但久嗅会使人嗅觉减弱, 所以应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 4)有些药品(如苯、有机溶剂、汞等)能透过皮肤进入 人体,应避免与皮肤接触。 ➢ 5)氰化物、高汞盐(HgCl2、Hg(NO3)2等)、可溶性 钡盐(BaCl2)、重金属盐(如镉、铅盐)、三氧化二砷 等剧毒药品,应妥善保管,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 6)禁止在实验室内喝水、吃东西。饮食用具不要带 进实验室,以防毒物污染,离开实验室及饭前要冼 净双手。
关于实验室安全培训 (2)
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权利和义务
➢ 1.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权和接受培训、 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 2.危险有害因素、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 3.获得劳动防护用品权和正确使用、
佩戴的义务 ➢ 4.享受职业健康检查、工伤保险和伤
亡求偿权
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权利和义务
➢5.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权和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
一、安全用电常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ppt课件【内容完整】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1. 建 立 、 健 全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保 证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的 有 效 实 施 ;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4.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 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 目概算。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 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 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 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 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 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 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 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 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新员工EHS培训课件(PPT 84页)
3、EHS管理目标
健康方面:致力于劳动保护以防止损害其雇员及其 它人员的健康。
安全方面:致力于防止在其经营活动中及在其承包 商的工作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环境方面:致力于环境保护,通过合理设计的产品 、工艺过程、分销渠道、使用方式及销毁方法来防 止或减少由于其生产经营及产品所带来的可能的环 境污染。
“三级安全教育” 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和管道操 作、起重司索指挥、爆破作业、金属焊接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电梯 驾驶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
4.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
“五必须”
必须遵守厂纪厂规 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必须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 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要求
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D
4、灭火及消防器材
我们身边的灭火器材
手持式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手持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持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一)
适用范围: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和易燃、可燃气体火灾 ,以及电器设备火灾。
手持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二)
手持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三)
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主要表现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无防护罩 2、无安全标志 3、安全连锁装置坏或被短接 4、电气未接地或绝缘不良 5、局部无消音系统,噪音大 6、登高装置没有护栏或阶梯不合规范 7、没有静电导除装置 防护不当 1、防护罩不在适当的位置 2、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强度不够 1、起吊重物的绳索不符合安全要求
6S管理是5S的升级,6S即整理( SEIRI)、整顿(SEITON)、清扫( 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 (SHITSUKE)、安全(Safety),6S 和5S管理一样兴起于日本企业。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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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法拒绝权 违章指挥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违反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的 规定,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行先强令冒险作业 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明知开始或继续作 业可能会有重大危险,仍然强迫职工进行作业的行 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背了“安全第一” 的方针,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危险作业 而打击报复,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解除与其订立 的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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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目
录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十大权利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五项义务
(三)从业人员享有的其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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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十大权利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职工安 全生产的术利,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 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 害的权利。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要求订立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从事 有毒有害作业的耳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依法为职工办理工 伤保险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从业人员)培训课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 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思考: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若导致事故发生,对 强令者处5年以上15年以 下的有期徒刑
依据:
《刑法》修正案规定, 对于强令他人违章冒险 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 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 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 的,将处以5年以上,15 年以下有期徒刑
预防为主的涵义:
预防为主
1、预防的第一关键: 避免事故的发生
2、预防的二关键: 防止事故的扩大
消除事故隐患 落实应急预案
主要负责人(安全)要有什么观念呢?
两个观念: ① 事故一定有原因,安全一定有办法。 ② 事故原因是安全管理的重点
事故原因有那些呢?
有三个原因: 第一: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第二: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第三: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谁干什么 2、各种生产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 3、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违章处罚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监督 检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要查思想:安全意识与培训教育 二要查管理:各项管理制度。 三要查隐患:重点岗位、设备、环境、人员,尤
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培训课件.pptx
尘肺病
健康
安全
第一部分
1
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 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 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 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 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 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 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 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 应承担的责任。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 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 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 着火回燃 。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切断泄漏源。若不能切断泄漏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 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定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不准收取定金 (2)不准扣押证件 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就具有约束力,双 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和终止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解除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昨天
郑大一附院的诊断也证明张海超是对的。不 幸的是,由于无权做职业病鉴定,该院的诊 断只能作为参考,一切还要看郑州职防所是 否会“持之以恒”地继续“误诊”。据说, 在开胸后张海超曾找过新密市信访局,答复 是他们只认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鉴定结论 。
张海超不服。几个月后,2009年6月的一天 下午,他异常平静地对麻醉师说:“麻烦您 转告主刀大夫,把我开了胸之后,要注意我 那肺上到底是啥。” 5个多小时后,在郑州 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身上缠 着绷带的张海超醒来后,絮絮叨叨说了好多 话。一名参与手术的大夫第一时间赶来告诉 他:“我们已经看了,你那就是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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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有以下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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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最长6个月 6个月以下合同最长15天 6个月至一年合同最长30天 长期合同最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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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1日12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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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
张海超,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 村村民,2004年8月至2007年10 月在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打工, 做过杂工、破碎工,其间接触到大 量粉尘。张海超第一次出现咳嗽、 胸闷的症状是在2007年8月。起初 当感冒治了很久,挨不住了,去医 院做了个胸片检查,发现双肺有阴 影。此后,在河南省的许多大医院 里,他相继排除了肺癌、肺结核等 可能,最终,有医生想到了“尘肺 ”。
“开胸验肺”之后,张海超走上了一条帮助尘肺病人维权的道路,创办 “张海超尘肺病防治网”。
典藏PPTBiblioteka 尘肺病典藏PPT健康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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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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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 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 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 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 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 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 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 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 应承担的责任。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任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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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安全生产— “ 生死合同”不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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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概念
《劳动法》第1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 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 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 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一种用 人制度。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 双方当事人签订,既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 间的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权利 、义务通过书面合同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具体化 。
张海超于2013年年6月28日在无锡市人民医 院接受双肺移植手术,并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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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
张海超奔走致力于公益事业,寻救患尘肺病的难兄难弟。
网上工作室
张海超网上工作室是由张海超自己主持,对外发布自己的最新动态,感 恩所有的爱心人士对他的关心和鼓励,而且可以对需要维权帮助的朋友 给予帮助和指导。张海超网上工作室有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这不是张 海超一个人在战斗的工作室,这是一个团队。张海超网上工作室依托中 国劳动争议网运营指导,并且已经成立了强大的工作室律师团队进行专 业支持,为张海超的网上工作室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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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郑大一附院的诊断也证明张海超是对的。不 幸的是,由于无权做职业病鉴定,该院的诊 断只能作为参考,一切还要看郑州职防所是 否会“持之以恒”地继续“误诊”。据说, 在开胸后张海超曾找过新密市信访局,答复 是他们只认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鉴定结论 。 张海超不服。几个月后,2009年6月的一天 下午,他异常平静地对麻醉师说:“麻烦您 转告主刀大夫,把我开了胸之后,要注意我 那肺上到底是啥。” 5个多小时后,在郑州 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身上缠 着绷带的张海超醒来后,絮絮叨叨说了好多 话。一名参与手术的大夫第一时间赶来告诉 他:“我们已经看了,你那就是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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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 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张海超 在2009年9月16日向媒体证实其已获得郑州 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赔 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 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津贴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 615000元,他自己也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 有限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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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不准收取定金 (2)不准扣押证件
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就具有约束力,双 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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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解除
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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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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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情权、建议权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 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 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 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 应急措施,有权对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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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的权利
(1)合同权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 缴纳保险费。提供工伤保险。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 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 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保障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不 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 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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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 资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