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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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
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是对教育科研成果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对教育科研成果进行评价,有助于教育科研信息的相互沟通,是使社会了解、认识并承认教育科研成果的一种必要途径,也是推广教育科研成果的前提条件。科学合理地评价教育科研成果,对于进一步调动教育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深入地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都是非常必要的。
一.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内容
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具体需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资格鉴定,二是价值判断。
(一)教育科研成果的资格鉴定
所谓资格鉴定就是鉴别被鉴定的对象是否具备教育科研成果的资格条件。具体的鉴定指标如下:
1.能够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的教育发展规律、原则和特点,创造性地提出新的教育理论、方法和技术。
2.能够发现教育过程中的新情况,并提出新颖的观点、独到的见解,或是对原有事实做出新的描述。
3.能够提出教育工作中的新内容、新途径和新措施,或者对原有的工作提出实质性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4.能够通过对教育实践的经验总结,对原有的教育理论提供新的例证,不断地加以完善。
如何正确合理地参照鉴定指标,圆满完成对教育科研成果的资格鉴定呢?总结以往的做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应考察研究课题。研究课题自身的价值,决定了其研究结果是否能够具备科研成果的资格。因为只有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研究课题,才能对教育理论发展有所贡献,或者在教育实践中得到广泛的推广与应用。目前,由于受“功利化”目的追求的影响,一些人脱离了解决实际教育教学问题的正确价值取向,出现了一种在课题的选择上盲目地求大求洋求新,课题选择“跟从”别人的多,加以创新的少;追随热点问题的多,解决实际问题的少的“时髦化”倾向。课题选择的“对髦化”无非是想“早出成果”、“早名利双收”,从而产生了许多缺乏独特思想内涵的、拾人牙慧的“泡沫论文”。比如,一时间“研究型学习”、“自主性学习模式”、“创新教育”等课题遍地开花、大同小异。这些课题或者“穿新鞋走老路”,或者“穿别人的鞋,走别人的路”,惟独失却了自己的个性,失却了自己的真情实感。这种不良倾向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研究、低层次研究,而白白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宝贵的资源。
其次,应考察研究过程。评价一项教育科研成果,不仅考察其研究课题的价值,还要对研究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研究过程的规范性进行分析。
教育科研是为了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其研究过程更多的应是观察、调查、实验、评估、改进等系列行动,其恰当的研究模式应是教育行动研究,即把行动与研究结合起来,以科学地解决实际问题。但是许多研究者在研究中不是从教育科研的特点出发,不是从实际存在的问题着手,而是热衷于思辨性的或书斋式的研究,坐而论道,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论文的撰写和发表所谓的“有分量”的“标志性成果”上,从而严重脱离了教育教学的工作实际。这种“书斋化”的研究注重了“方案”和“报告”的撰写,而忽略了实施过程的历练。虽然“方案”和“报告”写得尽善尽美,“理论”、“原则”叙述的详之又详,但对具体操作过程却避重就轻、错蜒点水,整个研究实施成了“纸上谈研”。更有甚者,把教育研究视为“浆糊十剪刀”的东拼西凑,视研究为“大标题,小标题,事例加原理”。如此研究得来的成效就不过是“皇帝的新衣”。
再次,要考察科研结果。一项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不仅要具备探索性、创新性、学术性等,它还应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能够为社会发展、教育发展提供一些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作用的规律或结论。目前,在考察科研成果的具体标准上,有人提出应增加统计科研成果引用率,通过分析研究成果被他人引用的次数,来衡量该项成果的社会价值。越是被他人引用得多,社会影响就越大,价值就越高。
(二)教育科研成果的价值判断
教育科研成果对社会发展、教育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和效益各有不同,这体现出其自身的价值有大小之分。因此,对于已经通过资格鉴定后的教育科研成果,还应给予价值判断。具体从两个方面进行。
1.理论价值。所谓理论价值,主要是指科研成果在整个教育知识体系中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体现在是否具有理论观点上的创新、研究方法和技术上的突破、某些学科领域的空白的填补,以及该成果对其他学科的参考、启迪意义等。
2.应用价值。所谓应用价值,主要是指科研成果对有关教育部门的教育决策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在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实用价值、适用范围以及可行性。
二.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
对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既要考虑其自身的科学性、理论性和应用性,同时也要考虑表达科研成果的论文写作水平,即论文的可读性。因此在进行具体评价时,应该给予全面考虑。下面的评价表可供参考。①
①参见华国栋主编:《教育科研方法》,第313页,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三.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方法
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只是评价的依据,要成功地评价一项成果,还必须使用相应的科学方法,将评价标准付诸实践。有关学者总结近年来教育科研成果评价的做法与经验,归纳出两类常用方法。
1.定性评价法
采用这种方法的基本步骤是:参加评价的每位专家都依据评价标准独立对研究成果进行逐项分析,或划定登记或写好简要评语,然后再进行集中评价。集中评价时每位专家先依次说明自己对研究成果的分项和整体评价等级或评语,然后集体讨论、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由评价委员会主任或评价组组长归纳全体专家的意见,做出初步鉴定意见。然后再集体讨论修改,确定评价意见。
2.模糊评价法
定性评价法比较简捷迅速,直接利用定性语言给出评价意见。其优点是省时省力,而不足之处是难以做到准确。因此,有的地方探索在定性描述之前先进行定量分析,即在评价前线根据有关情况对评价体系中的各项指标赋予权重,对每项指标的评定按照四个或五个等级赋予分值。在具体评价过程中每位专家对成果的各项指标按等级记分。在进行数据处理时,先统计每位专家的评分,再统计全员评分。全员评分即对该项研究成果的定量评价结果。在此基础上,再利用定性语言进行全面评价。以上两种方法各有长处和不足。评价经验丰富的评价组宜采用定性评价法,而评价经验不足的评价组宜采用模糊评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