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模版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和个人可以举报。
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七条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
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
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十条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
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
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托合同档案管理,保障信托业务正常开展,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托合同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设立、信托财产管理、信托终止等环节。
第三条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应真实反映信托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情况。
(二)完整性:档案应完整保存,不得遗漏重要内容。
(三)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四)规范性: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信托合同档案的收集范围:(一)信托合同文本及附件;(二)信托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三)信托财产清单、信托财产评估报告等;(四)信托财产管理报告、信托终止报告等;(五)其他与信托合同相关的文件。
第五条信托合同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时间顺序、合同类别、合同编号等进行分类整理;(二)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三)档案目录应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数量、档案保管期限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信托合同档案的保管:(一)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防止档案受损;(二)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保管人员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销毁。
第七条信托合同档案的利用:(一)信托合同档案的查阅、复制等利用,应经公司负责人批准;(二)查阅、复制档案时,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信息;(三)查阅、复制档案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擅自留存、外传。
第四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八条信托合同档案管理责任:(一)档案保管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二)业务部门负责提供与信托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协助档案保管人员完成档案管理工作;(三)公司负责人对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信托制度模板范本
公司信托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信托,是指公司作为信托当事人,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财产设立信托,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以实现特定目的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信托当事人第四条公司信托的当事人包括:(一)委托人:公司;(二)受托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信托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三)受益人:公司或其他合法主体。
第五条委托人应当为公司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受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信托业务经营资格;(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三)具备履行受托职责的专业能力和人员;(四)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条受益人应为公司或其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章信托设立与生效第八条公司设立信托,应编制信托计划,明确信托目的、信托财产、信托期限、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等事项。
第九条信托计划应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经有权监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信托设立时,公司应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信托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住所;(二)信托财产的种类、规模、来源、用途和期限;(三)受益人的范围、资格、权益和收益分配方式;(四)信托管理、运用和处置的方式、范围和限制;(五)信托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信托终止、解除和变更的条件、程序及方法;(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信托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章信托管理第十三条受托人应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妥善管理、运用和处置信托财产,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和收益。
信托资金会计业务管理规定
信托资金会计业务管理规定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信托资金会计业务管理制度一、富贵信托资金□开发信托单(一)顾客申请委托时,应填具“信托申请书(印鉴卡)”一份(各市县应填写二份,副本留存,正本寄总公司列帐)。
1.本信托资金信托期间为二年期,信托金额为1000元以上,以每千元为单位。
2.本信托资金得随时接受委托,并以委托日为满期日。
(二)经办员接到“信托申请书(印鉴卡)”验对身份证统一号码。
询明信托资金名称、用途、期间及金额后填制收入传票(各市县应填写每一及第四联)请顾客(以下称委托户)向出纳缴款。
(三)出纳员据经办员送来之传票依照“收款程序”处理后,将“号码牌”交给委托户凭领“信托单”,传票送还经办员。
(四)经办员凭出纳员送交盖有收讫章之收入传票填制“信托单”(贴足印花)登记信托资金帐卡(“申请书”“印鉴卡”),传票一并层送主管人员核章。
(五)信托科长应在信托单金额上,信托单与帐卡合盖骑缝私章,并在信托单上加盖信托单专用钢印后呈送主管检章。
(六)主管核对无误后,在信托单与存根连接处盖公司骑缝印章与骑缝私章。
(七)经办员按传票所注号数唱号,收回委托户所执“号码牌”,询明委托户信托资金名称、期间及金额,经核对无误后将“信托单”交与委托户收执(各县市留存第四联,将第一联送总公司信托科)。
□满期领款(一)委托期间届满,委托户持单前来领款时,经办员根据“印鉴卡(帐卡)”检视下列各点:1.信托单已否到期。
2.信托单上委托户有否签盖原留印鉴。
3.信托单上之号码、帐号是否与帐上记载相符。
4.信托单与图章有无挂失止付等情况。
5.信托单有无涂改。
6.有无设定质押或转让过户等情况。
(二)经办员经核对无误后应根据会计科所分类的收益分配明细分别填制“取款凭条(代传票)”、“领款(收益)凭条(代传票)”(均请委托户签盖原留印鉴)及有关传票,同时注销“申请书兼印鉴卡”及结清“帐卡”(附于传票作为附件)后,信托单(须收回注销作为传票附件)及凭条等一并送会计科长核算后转呈主管人员核章,同时发交“号码牌”与委托户以凭领款。
信托企业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托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信托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信托企业及其所属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托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集中统一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高效、安全。
(三)科学分类原则:按照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进行科学分类,便于查询和利用。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信托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开发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信托企业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信托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档案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的档案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企业内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档案收集渠道:通过日常业务、项目实施、合同签订、会议记录、培训活动、内部刊物等方式收集。
(三)档案收集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完整地收集档案。
第八条档案整理(一)档案分类:按照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进行分类,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二)档案编号:按照档案分类、年度、顺序进行编号。
(三)档案装订:按照档案类别、规格、要求进行装订。
(四)档案目录编制: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类别、编号、形成时间、页数、密级等。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库房: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存放安全。
(二)档案存放:按照档案类别、规格、要求进行存放,保持档案整洁、有序。
(三)档案保护: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会计人员、财务人员、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会计档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记录财务信息。
第四条公司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保密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建档和保存第六条公司将财务会计类文件定为财产,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中,财务会计类文件的证实和保存事及其操作要求如下。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设立之时建立会计档案,通过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微型胶片档案等形式进行组织。
第八条公司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会计档案管理系统,按照财务会计类文件的重要性、业务规模、分类管理等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和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会计档案资料的时限,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管理权限,规范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和借阅记录,记录查阅人、查阅事由、查阅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严格保密会计档案信息,禁止未经授权的查阅和借阅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人的证件要求和操作程序。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审批制度,确保借阅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会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对无用、过期、无法使用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确保公司会计档案的清晰、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保留会计档案转移的相关记录,明确转移原因、转移时间、转移方向和负责人员等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专用账户管理规定模版
xx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专用账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信托业务专用账户的管理(以下简称:信托专户),明确信托专户操作的流程和管理规范,根据《信托财务部门工作规程》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信托专户由信托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信托专户管理工作包括开户、对账、日常维护、销户等。
第二章信托专户分类第三条信托专户分为银行专用账户、证券专用账户、债券专用账户等。
1、银行专户根据在项目中用途和性质的不同分为:普通专户、归集账户、托管账户、共管账户等。
其中托管账户和共管账户的预留印鉴根据合同的约定,一般在原有印鉴的基础上加入托管银行或共管人的授权人名章。
2、证券专户分为证券资金账户、证券股东账户、三方存管户。
其中:证券股东账户挂在证券资金账户下,证券资金账户与银行专户建立的三方存管关系就是三方存管账户。
第四条信托公司对受托的信托财产应在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如无特殊需要,专用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名称应为受托人(即信托公司)的全称。
对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原则参见银发〔2003〕232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五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的要求,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时,须单独开立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
1、以信托公司的名义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和深圳分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时,证券账户名称由“信托公司全称加信托产品名称”组成。
2、申请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资金账户,资金账户名称为“信托公司全称”。
3、第三方存管账户(以下简称为“三方存管户”)是指证券资金账户被独立于证券公司的第三方商业银行托管后产生的账户,所有证券资金账户都应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
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的管理原则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实施细则》及银监发[2004]61号《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托企业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信托企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信托企业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真实反映企业业务活动和各项活动。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
4. 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企业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
3. 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和档案信息化建设。
4. 提供档案查阅、咨询和服务。
5. 负责档案的统计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六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文书档案:包括企业内部发文、收文、函件、会议纪要等。
2. 业务档案:包括信托业务合同、项目资料、风险评估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等。
3. 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账簿等。
4. 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
第七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规定:1. 按照档案分类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不得缺页、破损。
3.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有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
4.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2. 档案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霉变等问题应及时修复。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托合同档案管理,确保信托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信托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保密原则:确保信托合同档案内容的安全和保密;(三)完整性原则:确保信托合同档案的全面、完整;(四)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信托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信托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对信托合同档案进行鉴定和评估,对不合格的档案进行淘汰;(四)对信托合同档案的利用进行监督,确保档案利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五)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三章信托合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信托合同档案的收集:(一)收集信托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二)收集与信托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文件;(三)收集信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凭证、证明材料。
第七条信托合同档案的整理:(一)对收集到的信托合同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二)对整理后的信托合同档案进行归档;(三)对归档的信托合同档案进行鉴定和评估。
第四章信托合同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信托合同档案的保管:(一)确保信托合同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遗失、损毁、泄露;(二)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分柜存放;(三)定期对信托合同档案进行清洁、消毒、防潮、防虫等工作。
第九条信托合同档案的利用:(一)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查阅信托合同档案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审批;(二)确保信托合同档案的利用合法、合规;(三)对信托合同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
第五章信托合同档案的销毁第十条信托合同档案的销毁:(一)对已过保管期限的信托合同档案进行鉴定和评估;(二)按照规定程序,对拟销毁的信托合同档案进行公示;(三)对销毁的信托合同档案进行登记和备案。
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引言 • 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概述 • 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 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与其他管理制度的关系 • 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 结论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旨在明确信托公司在开展会计业务过 程中的规范、标准和要求,以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质量 。
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是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内部控制提供重要的 财务信息支撑和决策依据。
内部控制是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对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的实施 和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与企业风险管理的关系
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 风险管理提供重要的财务信息支撑和决策依据。
该制度是在我国金融市场逐渐成熟和信托业不断发展的背景 下提出的,以满足市场和监管对信托公司会计处理和信息披 露的需求。
重要性和意义
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对于规范信托公司的会计处理、信 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信托行业 的公信力和声誉,同时也有助于监管部门对信托行业的有 效监管。
信托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对会计业务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加强监督和监管
信托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完善内部 审计制度,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水平,对 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罚,确保信托市场的 规范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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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中的奖励和惩罚标准,对表现 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信托业务委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规范信托业务委托管理,保障信托公司、委托人、受益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信托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托业务委托管理,是指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第三条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委托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诚实信用原则;(二)公平公正原则;(三)风险可控原则;(四)独立自主原则;(五)专业谨慎原则。
第四条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委托管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信托业务许可证;(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三)有符合信托业务要求的从业人员;(四)有符合信托业务需要的资金、财产和设施;(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委托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委托人第六条委托人是指将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委托人委托财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委托财产合法、真实、有效;(二)委托财产权属明确;(三)委托财产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四)委托财产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向信托公司提交以下材料:(一)委托人身份证明;(二)委托财产权属证明;(三)委托财产评估报告;(四)信托合同;(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信托公司对委托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与委托人签订信托合同。
第十条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信托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委托人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信托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调整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如实提供委托财产权属证明;(二)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支付信托费用;(三)不得擅自变更信托合同;(四)不得擅自提取信托财产;(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第二年____月底前移交院档案室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橱,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二)第一章绪论1.1 制度背景1.2 制度目的与依据1.3 制度适用范围1.4 制度的组织和实施第二章档案的分类与归档2.1 档案的分类原则2.2 档案的归档方式2.3 档案的编号规则2.4 归档流程第三章档案的保管3.1 档案的存储环境和设施3.2 档案的标识与装订3.3 档案的保管责任人3.4 档案的安全措施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借阅4.1 档案利用的权限和程序4.2 档案的查阅及复制4.3 档案的借阅管理4.4 档案的归还和销毁第五章档案的整理与维护5.1 新增档案的整理与归档5.2 旧档案的整理与归档5.3 档案的修整与调整5.4 条码和电子档案管理第六章档案的检索与查询6.1 档案检索系统的建立6.2 档案检索工具的使用6.3 档案查询和报表生成6.4 档案信息的上报和审批第七章档案的移交与交接7.1 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7.2 档案交接的责任和方式7.3 新旧档案的衔接和过渡7.4 档案移交和交接的评估第八章档案保管信息化建设8.1 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需求8.2 档案数字化建设的目标和步骤8.3 档案信息化系统的使用8.4 档案信息的备份和存储第九章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9.1 档案管理的监督机构和职责9.2 档案管理的内部审核9.3 档案管理的外部评估9.4 档案管理的改进与提升第十章法律责任与违规处理10.1 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责任10.2 档案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0.3 档案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10.4 档案管理违规行为的申诉和复核结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三)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
信托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信托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信托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信托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 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类档案。
(2)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与编号规则》进行。
(2)档案整理应包括归档文件、归档目录、档案袋、档案盒等。
(3)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2)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便民原则。
(2)档案利用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按照《档案销毁规定》进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的保管、利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信托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托合同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维护信托公司及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托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信托合同、信托财产清单、信托文件、信托事务记录等相关档案。
第三条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信托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情况;(二)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不得遗漏任何与信托合同相关的文件;(三)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和泄密;(四)便捷性原则:便于档案的查阅、利用和统计。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指导、监督各业务部门做好信托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三)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开展信托合同档案的鉴定、整理和修复工作;(四)负责信托合同档案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工作;(五)确保信托合同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五条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信托合同档案;(二)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移交信托合同档案;(三)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信托合同档案的鉴定、整理和修复工作;(四)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开展信托合同档案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信托合同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全面地收集与信托合同相关的各类文件;(二)收集的文件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三)收集的文件应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第七条信托合同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编号、登记等要求,对收集的文件进行分类、整理;(二)对整理好的文件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对归档的文件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托合同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托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签订、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信托合同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失、损毁或篡改;2. 准确性原则:确保信托合同档案内容的准确性,真实反映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3. 安全性原则:确保信托合同档案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4.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托合同档案,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小组,负责信托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小组成员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财务部、业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信托合同档案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信托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监督检查信托合同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4. 定期对信托合同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修复;5. 建立信托合同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查询和利用。
第三章收集与归档第六条信托合同档案的收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提交给法律事务部;2. 法律事务部对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归档;3. 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应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付合同对方。
第七条信托合同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合同档案应按照合同类别、签订时间、合同编号等进行分类;2. 每份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文本、附件、审核意见、归档凭证等;3. 归档后的合同档案应编号、填写归档目录,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信托合同档案的保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合同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虫、防尘的档案室;2. 合同档案的存放应按照分类、编号顺序排列;3. 合同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办理。
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模版
xx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托业务会计档案(以下简称会计档案或档案)的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托业务会计档案由信托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条信托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信托业务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的范围第四条信托业务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公司信托业务的会计资料和证据,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包括备份光盘、磁盘、微缩胶片等,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样重要。
第五条会计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其他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薄。
3、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信托业务财务分析报告等。
4、对账单类:银行对账单,包括银行流水明细对账单和余额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信托专户开、销户证明:银行印鉴卡,银行账户开、销户相关资料,证券股东卡,证券资金账户开、销户相关资料;公司内部开、销户申请表原件、对应项目批文复印件。
6、其他资料,如信托项目会计凭证编号表(见附表1),信托项目会计账簿编号表(见附表2)、信托项目会计档案保管清册(见附表3),信托项目账户资料移交清册(见附表4),信托项目会计档案移交清册(见附表5),信托项目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见附表6),信托项目会计档案查阅、借用审批表(见附表7)等。
第三章立卷和归档第六条会计档案的编号原则。
1、会计凭证的编号原则(1)会计凭证先按信托项目类别进行分类;(2)在同一类别中再按项目成立顺序进行排列;(3)同一项目的凭证按1月至12月份顺序排列;(4)每月凭证按信托财务系统生成顺序排列;(5)全年凭证装订完毕,对全年凭证册数统一编号。
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doc 13页)
信托会计业务管理制度(doc 13页)4.信托单与图章有无挂失止付等情况。
5.信托单有无涂改。
6.有无设定质押或转让过户等情况。
(二)经办员经核对无误后应根据会计科所分类的收益分配明细分别填制“取款凭条(代传票)”、“领款(收益)凭条(代传票)”(均请委托户签盖原留印鉴)及有关传票,同时注销“申请书兼印鉴卡”及结清“帐卡”(附于传票作为附件)后,信托单(须收回注销作为传票附件)及凭条等一并送会计科长核算后转呈主管人员核章,同时发交“号码牌”与委托户以凭领款。
(三)出纳员依照“付款程序”处理后,唱号收回“号码牌”,同时付款。
(四)信托资金运用的收益明细帐,会计科应切实配合有关部门,依照各种信托资金设立的种别、期别予以分类,俾便于委托期间届满时结算付息(收益金)。
□领取收益(一)本信托资金收益分配均订为每三个月结算一次。
其收益的领取方法有下列二种即: 1.委托户指定滚入本金生息者(订为每一年计付一次)。
2.委托户亲自前来领取现款者(订为每三个月计付一次)。
(二)信托资金每三个月(设立日起算)结算时间到期而委托户指定滚入本金生息者,经办员应根据委托户所委托金额、期间、最低保证收益率计算收益,填制(借)收益分配金(包括红利),(贷)应付收益分配金(包括红利)、转帐支出及收入传票,将该收益滚入本金,但未满十元者不予计息,惟在委托期间届满前,中途提领收益者即丧失滚入本金生息的权利。
同时红利的分配,规定为每满三个月结算一次,未满三个月部分概不计付。
(三)委托户如系携带“信托单”前来领取收益时,经办员应详细验对结算时间是否到期无误后,在信托资金帐卡记入领取收益日期、收益计算期间、领取收益金额等,并填制领款收益凭条(代传票)(请委托户签盖原留印鉴)及有关传票,连同“信托单”与“帐卡”等一并送会计科。
同时发交“号码牌”与委托户以凭领款。
(四)会计科据经办员送来凭证核算无误后呈送主管人员核章。
(五)委托户领取现款者,出纳员应依照“付款程序”处理。
信托公司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x年6月)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市档案条例》、《企业档案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业务档案是指公司在业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状和载体材料。
第三条项目申报审批档案的整理和立卷由风控合规总部负责,项目运营期间的档案(与委托人相关的合同文件除外)的整理、立卷由运营管理总部负责;与委托人相关的合同文件整理、立卷由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分类、编号、归档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风控合规总部、运营管理总部、市场营销部门应设专人具体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业务档案。
第四条业务档案的归档范围1•公司项目(产品)申请、审批的相关文件和信息资料;2•公司项目(产品)的市场运作(销售)情况的相关信息资料;3•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合同转让等的相关资料;4•项目存续期间尽职管理所形成的资料。
第五条业务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项目(产品)申请、审批的相关文件和信息资料由各业务部、风控合规总部负责收集,由风控合规总部于项目成立日前立卷。
2•项目(产品)的市场运作(销售)情况的相关信息资料由市场营销部门负责收集,并于项目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交运营管理总部立卷。
3•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与委托人相关的合同文件除外),由各业务部负责收集,于合同、协议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交运营管理总部立卷;与委托人相关的合同文件,由市场营销部门负责收集、立卷,项目存续期间由市场营销部门负责保管。
••项目存续期间尽职管理所形成的资料,由各业务部、信托会计部、风控合规总部负责收集,并于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交运营管理总部立卷。
业务档案自项目成立之日起立卷,属于归档范围的业务文件、资料均应纳入业务档案,直至项目结束。
年信托行业档案管理制度相关
档案管理制度优化
05
与创新方向
推动档案管理模式创新改革
01
引入先进管理理念
02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03
推进档案数字化管理
借鉴国内外优秀档案管理经验,引入 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推动档案管 理模式的创新改革。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 理职责、流程、标准和要求,确保档 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 化。
02
现状及问题
信托行业档案管理现状
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信托行业尚未形成统一、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各 家公司自行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导致档案管理标准不一,
难以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档案管理手段落后
许多信托公司仍采用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方式,缺乏现代 化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导致档案管理效率低下,易出错
档案管理制度体系结构
制度层次
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国家法律 法规、行业规范、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等多个层次。
制度内容
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档案的收集 、整理、保管、利用等多个环节 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指南。
制度实施
信托公司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 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 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执 行。
信托行业档案管理
02
档案查询利用效率低
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方式不便于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导致档案资源的浪
费和查询效率的低下。
03
难以满足监管要求
随着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信托行业需要更加真实、完整、及时的档案
信息来支持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而当前档案管理现状难以满足这一要
求。
问题产生原因分析
行业重视程度不够
信托行业在过去的发展中,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范, 导致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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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托业务会计档案(以下简称会计档案或档案)的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托业务会计档案由信托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条信托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信托业务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的范围
第四条信托业务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公司信托业务的会计资料和证据,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包括备份光盘、磁盘、微缩胶片等,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样重要。
第五条会计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其他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薄。
3、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信托业务财务分析报告等。
4、对账单类:银行对账单,包括银行流水明细对账单和余额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信托专户开、销户证明:银行印鉴卡,银行账户开、销户相关资料,证券股东卡,证券资金账户开、销户相关资料;公司内部开、销户申请表原件、对应项目批文复印件。
6、其他资料,如信托项目会计凭证编号表(见附表1),信托项目会计账簿编号表(见附表2)、信托项目会计档案保管清册(见附表3),信托项目账户资料移交清册(见附表4),信托项目会计档案移交清册(见附表5),信托项目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见附表6),信托项目会计档案查阅、借用审批表(见附表7)等。
第三章立卷和归档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编号原则。
1、会计凭证的编号原则
(1)会计凭证先按信托项目类别进行分类;
(2)在同一类别中再按项目成立顺序进行排列;
(3)同一项目的凭证按1月至12月份顺序排列;
(4)每月凭证按信托财务系统生成顺序排列;
(5)全年凭证装订完毕,对全年凭证册数统一编号。
2、会计账簿的编号原则
(1)会计账簿先按信托项目类别分类;
(2)在同一项目的会计账簿按1月至12月份排列;
(3)全年账簿装订完毕,对全年账簿册数统一编号。
第七条信托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形成的会计档案进行归档,整理立卷并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立卷和装订
1、要逐月打印、整理和粘贴会计凭证
财务核算岗在当月做账的同时,应在原始凭证上标出其所对应的记账凭证序号,按顺序排列整齐,并按项目名称归类保存。
每月结账完毕后,财务核算岗应打印当月全部记账凭证,粘贴、整理与之相对应的原始凭证。
在装订前各月的会计凭证由财务核算岗保管。
2、要按年立卷和归档会计凭证
年末,财务核算岗应将当年全部的会计凭证进行分类和汇总,并与信托财务系统进行检查、校对。
在单个项目凭证量较少的情况下,相邻的项目可以合订,不同类别的项目不能合订;除项目凭证足够多可以独立成册外,同一项目凭证不能分订。
会计凭证封皮上需按装订的顺序注明本册凭证包含的信托
项目名称、凭证所属时间、在项目类别中的编号(例如“S-1共*册,第*册”)、在本年凭证中的总编号(例如“*年共*册,第*册”)等要素。
3、会计凭证装订完毕后,应指定专人编制全年信托项目会计凭证编号表。
二、会计账薄的整理立卷和装订
1、信托财务部门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全部账薄用A4纸打印出来,并按照会计账簿编号规则对会计账簿编号归档和登记造册。
会计账簿封皮上需按装订的顺序注明本册账簿包含的信托项目名称、凭证所属时间、在项目类别中的编号(例如“T-1 共*册,第*册”)、在本年凭证中的总编号(例如“*年共*册,第*册”)等要素。
2、会计账簿装订完毕后,应按照会计账簿编号规则编制上一年度全年信托项目会计账簿编号表。
三、信托项目财务会计报告的整理立卷和装订
1、财务分析岗在季末、年末集中整理各个项目的会计报表,需要打印装订的,应及时进行打印并装订,在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和报表所属时间。
不需要打印装订的信托项目财务会计报告,财务分析岗应将信托项目财务会计报告的电子格式文档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