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利用重要经济价值水生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办证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8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1989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第九条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章野生动物管理第二十二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北京市农业局关于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行为的通告
北京市农业局关于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
用行为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农业局
•【公布日期】2008.07.18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农业局关于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行为
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加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力度,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水生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水生野生动物,包括自然生长和人工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以任何形式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出售、收购、加工、展览、表演、运输、携带、进出口等形式。
三、任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北京市农业局批准,取得相应的特许证件后方能进行。
(办证咨询电话:82078452)
四、获得特许证件的经营者应当自觉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对未经批准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希望广大市民认真监督。
举报电话:67272989。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2020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_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是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发布的一项关于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法律,其内容主要包括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水生野生动的管理及奖励与惩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生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所称水生野生动物产品,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全国水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行使。
第四条县以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有关科研单位、教学单位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第六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为制定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提供依据。
第七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和改善水生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保护和增殖水生野生动物资源。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水域、场所和生存条件。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占或者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搁浅和因误入港湾、河汊而被困的水生野生动物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由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也可以要求附近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报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野生动物保护小知识
野生动物保护小知识野生动物是法律所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小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野生动物保护小知识一、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但由于环境的恶化,人类的乱捕滥猎,各种野生动物的生存正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威胁。
近100年,物种灭绝的速度已超过了自然灭绝速度的100倍,现在每天都有100多种生物从地球上消失。
我国也已经有10多种哺乳类动物灭绝,还有20多种珍稀动物面临灭绝。
这些动物的灭绝给我们带来的损失是永远不可以挽回的。
如果物种不断灭绝,我们人类也无法单独生存下去。
二、食用野生动物极易传染疾病。
野生动物与人类共患的疾病有100多种,如狂犬病、结核、鼠疫、甲肝等。
它们的内脏、血液乃至肌肉中均含有各种病毒、寄生虫,如B 病毒、弓形虫、绦虫、旋毛虫等,有些即使在零下15℃的低温或100℃的高温下也不能被杀死或清除。
稍有不慎,就会得出血热、鹦鹉热、兔热病、脑囊虫、肺吸虫、血吸虫、肠道寄生虫病等。
例如我国主要猴类之一猕猴有10%至60%携带B病毒,而生吃猴脑者感染的可能性更大,一旦染上B病毒,人则必死无疑。
再拿人们吃得最多的蛇来说,它的患病率很高,诸如癌症、肝炎、寄生虫病等几乎什么病都有,在吃蛇的同时这些病就有可能随蛇而来;同时,蛇体毒很多,人喝蛇血和蛇胆酒,它所含有的神经毒会使人四肢麻痹,血液毒能使人出血不止。
而且,随着环境污染加剧,农药的使用,有毒物质通过食物链的富集作用进入野生动物体内,污染物长期积存其中,人食用后极易导致慢性中毒。
另外,一些捕杀动物者经常采用毒药毒杀的办法获取野生动物,其所用毒药常常会残留于被毒杀动物的体内。
再者,在广东地区,由于对饮食力求新鲜,食用生食和半生食,这使得食源性的.寄生虫发病率逐年增加。
据最近的调查,在广东省这种寄生虫病的感染率已达1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年#月"%日国务院批准"##$年"&月’日农业部令第"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生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所称水生野生动物产品+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第三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行使,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有关科研单位-教学单位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科学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究工作!第五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第二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第六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为制定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提供依据!第七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和改善水生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保护和增殖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水域%场所和生存条件!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占或者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检举和控告!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搁浅和因误入港湾%河汊而被困的水生野生动物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由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也可以要求附近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报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死亡的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理!捕捞作业时误捕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无条件放生!第十条因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第十一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重点保护的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划定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三章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第十二条禁止捕捉#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捕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申请特许捕捉证$%一&为进行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捕捉的’%二&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种源的’%三&为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四"为宣传#普及水生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自然水域或者场所获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五"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的&第十三条申请特许捕捉证的程序’!一"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和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二"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三"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动物园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在向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前$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申请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在向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捉证前$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负责核发特许捕捉证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特许捕捉证"#一$申请人有条件以合法的非捕捉方式获得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种源%产品或者达到其目的的&#二$捕捉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申请使用的捕捉工具%方法以及捕捉时间%地点不当的&#三$根据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现状不宜捕捉的’第十五条取得特许捕捉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特许捕捉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捕捉!防止误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破坏其生存环境’捕捉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向捕捉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查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在本行政区域内捕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活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批准捕捉的部门报告监督检查结果’第十六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有关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的!必须向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第十七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动物园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渔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第十八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管理!对进入集贸市场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协助$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条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应当凭特许捕捉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动物园之间因繁殖动物#需要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一条交通!铁路!民航和邮政企业对没有合法运输证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及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不得承运!收寄#第二十二条从国外引进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三条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进出口单位或者个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必须由具有有关商品进出口权的单位承担#动物园因交换动物需要进出口前款所称水生野生动物的"在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前"应当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二十四条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举办展览等活动的经济利益"主要用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第四章奖励和惩罚第二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一’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开发利用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二"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成绩显著的$!三"拯救%保护和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取得显著成效的$!四"发现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有功的$!五"在查处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六"在水生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在应用推广有关的科研成果中取得显著效益的$!七"在基层从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八"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第二十六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捕获物%捕捉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捕捉证#并处以相当于捕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捕获物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七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在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的三倍以下&第二十八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九条伪造!倒卖!转让驯养繁殖许可证"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五千元以下#伪造!倒卖!转让特许捕捉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五万元以下#第三十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没收水生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第三十一条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考察!拍摄的资料以及所获标本"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一(拒绝!阻碍渔政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二(偷窃!哄抢或者故意损坏野生动物保护仪器设备或者设施的#第三十三条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规定没收的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物!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条例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水生野生动物价值表
水生野生动物价值表
水生野生动物价值表
1、鸟类:鸟类具有美丽的色彩和多样的行为,可以吸引游客,促进旅游业发展。
此外,它们还被用于科学研究,有助于提供有关气候变化和环境变化的重要信息。
2、鱼类:鱼类是水生野生动物价值最为广泛的一类,既有肉食性鱼类,又有植食性鱼类。
这些鱼类既可以作为食物来源,也可以用作生物学研究材料,表现出了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
3、虾类:虾类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因为它们可以用作人类的食物来源。
此外,许多虾类也是自然养殖的经济重要物种,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4、两栖类:两栖类有巨型侏儒龟等,它们在内陆和沿海各地都有分布,有助于维护内陆和沿海生态环境的完整性。
5、爬行类:爬行类有蜥蜴、蛇、蜘蛛、蝎子和蚱蜢等,它们是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成员,可以作为检测水体污染的指标生物。
6、甲壳类:甲壳类有贝类、蚶类、螃蟹等,它们是重要的食用和养殖物种,可以提供大量食物来源。
此外,它们还有助于维护海岸生态环境的完整性。
7、水生昆虫:水生昆虫如蝽虫和蚯蚓等,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
它们可以促进环境生物多样性,有助于净化水质,为其他水生动物提供食品来源。
8、海洋生物:海洋生物分布广泛,种类繁多,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包括海豹、海狮、海龟、海豚等。
它们可以作为受损海洋生物恢复繁殖计划的重要成员,为海洋生物环境的恢复和保护起到重要作用。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定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生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所称水生野生动物产品,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行使。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有关科研单位、教学单位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第六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为制定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提供依据。
第七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和改善水生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保护和增殖水生野生动物资源。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水域、场所和生存条件。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占或者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搁浅和因误入港湾、河汊而被困的水生野生动物时,应当及时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由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也可以要求附近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报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5月31日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29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等十项法规中有关行政许可条款的决定》修正根据2012年1月9日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七项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第三章野生动物猎捕管理第四章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第五章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规定的保护野生动物,包括:(一)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者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的保护野生动物,是指野外生存的和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个体或群体。
本条例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野生动物的肉品、骨骼、皮张以及其他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四条县级以上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协助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统一安排。
第五条县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分工协作,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进入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作,并有权查处;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运输、携带、邮寄、贮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由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已于1999年6月21日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耀邦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的发放及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需要捕捉、驯养繁殖、运输以及展览、表演、出售、收购、进出口等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按照本办法实行特许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生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所称水生野生动物产品,是指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门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管理工作,负责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利用和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特许审批。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特许审批;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特许申请的审核。
第四条农业部组织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提供咨询和评估。
审批机关在批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以及重要的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等特许申请前,应当委托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对特许申请进行评估。
评估未获通过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
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章解析了国内野生动物的现实状况,主要讲述了水生野生动物生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水野生生动物的管制以及保护提出了建议。
标签:水生野生动物;存在问题;对策1 我国水生野生动物基本情况我国海洋生物有3000多种,经济价值较大的有150多种,内陆分布的、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淡水鱼类有50多种。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受人类活动的影响,我国濒危物种不断增加,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鱼类部分,已有92种鱼类被列为野生绝迹、濒危、易危、稀有等级。
我国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有近80种水生野生动物,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有白暨豚、中华鲟、达氏鲟、白鲟、鼋、儒艮、中华白海豚、新疆大头鱼、红珊瑚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有金线鱼巴、大理裂腹鱼、文昌鱼、佛耳丽蚌、花鳗鲡、胭脂鱼、唐鱼、大鲵、玳瑁、山瑞鳖、三线闭壳龟、绿海龟等;此外,还有许多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被列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如东北雅罗鱼、长江鲥鱼以及龟类等。
这些物种都是世界珍稀动物资源,更是我国宝贵的自然资源。
2 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问题2.1 水生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断恶化2.1.1 水资源污染。
伴随着我国现代化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很多没有经过处置的工业以及城市居民产生的废水以及废物以及发展规模越来越壮大的航海运输、天然气还有石油的采掘,都对水生态造成威胁。
我国对国内进行水利、渔业、环保方面长达十万千米的河流开展检测,检测到的河流其中已被污染的河流超过一半以上,这里面还有四万千米的河流不适合发展渔业,有两千四百千米的河流水生物已不能存活。
根据调查显示,我国每天排放的废水在七千吨以上,受污染最严重的是长江及其支流,每天排入的废水量差不多有三千吨,长江流域的水量占了国内水量的百分之三十六,其中受到污染的有四万多个,污染品种达到了四十多种。
在2001年,国内一共发生赤潮七十七起,遭受污染的面积达一点五万平方千米。
经营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管理要求
主要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一、虎骨、豹骨、羚羊角、犀牛角。
此类野生的禁止使用。
(目前暂无繁殖驯养成功)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取消其药用标准。
鼓励使用代用品。
二、牛黄及其代用品使用的管理采用牛黄代用品,即人工牛黄、培植牛黄和体外培育牛黄。
三、梅花鹿茸、马鹿茸此类野生的禁止使用。
使用品种为非野生的、人工繁育的1、生产厂家收购时需要收取以下任一资质文件为:A类:驯养繁殖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野生动物保护法》人工繁育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野生动物保护法》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B类: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包括特许猎捕证、进出口许可证、执法查没物品处理文书、购销发票、个体谱系证明等相关材料+检疫合格证明。
C类:经营利用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2:批发企业需要收取资质文件为:2.1 从生产企业购进:厂家资质+加盖厂家公章的上述A类或B类或C类等品种资料2.2 从收购者处直接做药材收购(地产收购):上述A类或B类或C类等品种资料2.3从批发企业购进:供货商资质+加盖供货商公章的上诉2.1或2.2类品种资料。
例:【参考文件1:2020年0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文我部制定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二、特种畜禽梅花鹿、马鹿、驯鹿、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等。
】备注:《目录》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列入《目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
人工繁育的梅花鹿和马鹿不再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参考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条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
第六条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
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5.31
•【字号】广安府发〔2018〕13号
•【施行日期】2018.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18年本)的通知
广安府发〔2018〕1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现将《广安市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印发给你们,并在广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各地要对照《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认真梳理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按照要求于6月底前对社会公布。
各地各部门在事项运行过程中,对事项清单提出修订或完善的建议,要按行业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广安府
发〔2015〕11号)同时废止。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0.10.31•【字号】•【施行日期】1990.10.3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0年10月31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第三章猎捕管理第四章驯养繁殖管理第五章经营利用管理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七章附则附:甘肃省境内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一)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甘肃省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国家和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适用渔业法和甘肃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每年4月为“甘肃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24日至30日为“甘肃省爱鸟周”。
“宣传月”和“爱鸟周”期间,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进行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全省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林业、渔业或者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保护管理野生动物资源所需经费,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经费中列支,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
水生野生动物是指在水中或水边生活、繁殖和栖息的野生动物。
这些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和经济价值,但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和破坏,它们的生存状况面临严峻挑战。
以下是一些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科普知识。
1. 水生野生动物的种类很多,有鱼类、爬行动物、鸟类和哺乳
动物。
它们在水中或水边生活,各具特色,如鲸类的巨大身躯、海豚的智慧、鱼类的多样性等。
2. 水生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很大,它们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
部分,对维持生态平衡、保持水域水质和防止疾病传播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 水生野生动物的经济价值也很高,它们是渔业、旅游业等的
重要资源。
但过度捕捞、破坏栖息地、污染等因素已经导致一些物种数量锐减,甚至濒临灭绝。
4.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需
要从多方面入手,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区、加强监管、推广环保意识、控制污染等。
5. 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也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让更多的
人了解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才能够形成广泛的保护意识和行动。
总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让我们共同行动,保护好这些珍贵的生物资源。
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权利归属
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权利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九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我们先来看野生动物的权利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野生动物的归属做出了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笔者认为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规定野生动物归属于国家并不妥,理由如下:首先《物权法》这一条款对客体界定不清晰,并且在典型私法性质的《物权法》中作此规定有些不妥,在适用中也会出现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的权利归属、野生动物国家所有权行使中的所有权虚置以及对野生动物自由流转和实现价值的限制等问题。
这些都不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利用。
另外,我国目前实行的野生动物产权归属仍然是单一公有的产权形式,单一的公有制不仅不利于调动人们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也不适合野生动物驯养的产业发展。
而且,从民法基本理论来讲国家不能成为野生动物的所有权人:“基于野生动物的性质,‘野生’意指处于人力不能控制、不能支配状态,因而按照民法原理,处在野生状态的野生动物,不在人的控制、支配之下,属于无主物。
换言之,处在野生状态的野生动物,不是所有权的客体,不属于任何人所有。
”[3]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但是,在野生动物被捕获之前, 并非特定的物,无法对其直接支配,因而也当然不是物权法上的物权、所有权的客体,任何人不能对野生动物享有物权,包括国家从法理上讲也不得成为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者。
因此,不宜在《物权法》中规定野生动物属于国家所有。
民法学者梁慧星教授认为应当规定野生动物的有限先占制度任何人不能对野生动物享有物权。
野生动物被捕获后按先占制度取得所有权:“野生动物一旦被捕获,被置于人的控制、支配之下,才成为所有权的客体。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价值认定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价值认定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价值认定是根据水生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的作用和对人类社会的价值进行评估。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认定价值:
1. 生态系统维持:水生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维持生物多样性、能量流动、物质循环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例如,海洋中的鲨鱼会控制某些物种的数量,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
2. 生态服务提供:水生野生动物可以提供各种生态服务,包括食物链的支撑、水质净化、海岸线保护等。
例如,河流中的鱼类可以作为食物供给人类,还能够帮助净化水体中的有害物质。
3. 经济价值:水生野生动物可以为人类带来经济收益,例如旅游业、渔业等。
游客可以前往观赏海洋中的鲸鱼、海豚等动物,从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同时,渔业也依赖于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来提供海鲜等产品。
4. 科学研究价值:水生野生动物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对象,通过研究它们的生态、行为、适应性等,可以获取关于生物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这些研究成果能够指导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综上所述,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价值认定涵盖了对生态系统的维持、生态服务的提供、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等方面。
保
护这些动物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二级以上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制品驯养和经营利用监督目的
国家二级以上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制品驯养和经营利用监督目
的
国家二级以上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驯养和经营利用监督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生物多样性:通过监督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驯养和经营利用,防止非法捕捞和非法贸易行为,从而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和分布范围,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生态系统完整性。
2. 维护生态平衡:水生野生动物在水域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影响着水质和水域生态系统的稳定。
通过监督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和经营利用,可以控制其数量和分布,防止过度利用和滥捕滥猎,维护生态平衡。
3. 促进可持续发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是重要的生态、经济和文化资源,驯养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可以提供重要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
通过监督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和经营利用,可以确保其利用的可持续性,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损耗。
4. 打击非法行为: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捕捞和非法贸易是存在的问题,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造成严重威胁。
通过监督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和经营利用,可以加强对非法行为的打击和监测,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
总之,国家二级以上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驯养和经营利用监督目的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
持续发展和打击非法行为。
通过科学、合理、可持续的方式驯养和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申请报告(示范文本)
申请报告模板
关于出售/收购/利用大鲵或其产品的申请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大鲵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现存最大的两栖类动物,有“活化石”美称,在研究生物进化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
具有较高营养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深受人民喜爱。
我公司现投入资金XX万元,从XXXXXX大鲵繁养有限公司引进商品鲵,开展大鲵经营利用,主要进行商品鲵的销售和餐饮,预计年销售大鲵XXXX公斤,年利润达到XXXX万元。
为商品大鲵经营利用,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经营利用国家二级水生野生动物相关要求,特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请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