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治古今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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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治古今谈

我国的税收法治文化历史悠久,司马迁《史记·夏本纪》中有“自虞夏时,贡赋备矣”,说明随着中华民族第一个国家—夏朝的建立,为满足国家财政运转需要的赋税也随之出现。从税收制度的雏形(夏商周的贡、助、彻)到税收制度的确立(鲁国的初税亩),再到税收制度一系列变革(战国的租赋制,隋代的租调制,唐代的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传统税收的根本制度和主要精神基本保持不变,从而积淀成我国的税收文化传统。

夏商周据古代文献记载,夏商周三代税收主要有贡赋和徭役两种表现,当时的贡、赋已经初步具备了税收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形式特征。夏代税收统称“贡”,“贡”分为田赋性质的贡赋和具有朝贡、土贡性质的贡献两类。商代的“助”属劳役之征。古代商周时期曾施行过井田制,商朝、周朝的井田制因夏而来。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西周的“彻”,规定了在井田内,不论公田私田,都按一个比例交纳实物税。

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期群雄角逐,战事频繁,军费开支浩大,各国纷纷变革税赋制度以适应政治经济发展,

比较典型的税制改革主要有:齐国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楚国的“量入修赋”、郑国的“作丘赋”等,对历史进程影响力最大的当属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商鞅变法中的“废除井田,承认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国家统一按田亩数征收租税”和“重农必农、重商非商”的税收思想成为中国古代许多朝代统治阶级的经济政策、税收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秦汉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至公元220年),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诸多方面有很大发展和变化。秦代赋税制度的突出特点是:建立土地私人占有制度,实施重农抑商政策;推行集权政治,形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税制。汉初在沿用秦朝税制的基础上确定了节省开支和轻徭薄赋的

财税政策。推行“均输法”、创立“平淮法”等一系列措施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带动了汉朝中期整体经济的繁荣。

两汉时期著名的财税改革人物是桑弘羊和王莽。王莽在公元9年税制改革中,提出的“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的征税原则,可称为近代所得税之先驱。

三国两晋南北朝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南北分裂割据,朝代更迭频繁,战争连绵不断的动乱年代,这一时期的赋税特点是:租调制成为田赋的主要形式,租调收入成为这一时期赋税收入的主要来源;赋税以征收实物形式为

主;税制比较杂乱;徭役沉重。

隋唐隋朝和唐朝初都颁布均田令及租调法。如隋朝开皇元年(581年)颁布新令,推行前代均田制;建中元年(780年),为解决名目繁多的杂派和解决财政危机,德宗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的两税法,是中国田赋税制史上一项重要的改革,使中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向土地财产税转变。并将各种租税加以合并,分夏秋两季征收,简化了征收手续。

两宋宋朝的两税是由唐朝的两税发展演化而来的,与唐朝相比,宋朝两税附加税种类和数量都有所增加。值得一提的是南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年)八月,预借江、浙来年夏税,开预征税款之先河。宋朝时期重要财税改革的代表人物是范仲淹和王安石。范仲淹新政纲领里涉及财税改革的主要是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他著名的观点是“与其害农,熟若取之商贾”;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有: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均输法、方田均税法等,他认为理财应从增加社会财富入手,以发展生产作为充裕国家财政的前提条件,他的这种理财思想值得我们当今社会所借鉴。

元朝元朝是由蒙古族建立的封建王朝,公元1279年元朝统一中国。元朝时在北方实行丁税、地税的田赋制度,

在实际征收中,丁多地少的纳丁税,地多丁少的纳地税;江南地区仍沿用南宋的两税法,称为夏税、秋税。元朝一代对畜牧税的征收可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最成功、最有成效的时代,也为后来西南、西北少数民族的税收管理树立了典范。

明清至鸦片战争从明代开始到清代鸦片战争前夕,中国封建经济逐步走向崩溃,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在财政税收思想领域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公元1581年张居正在丈量全国土地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它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制,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以银纳税,使实物税全部转为货币税,简化了赋税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

清初的赋役制度沿袭明朝,但也开始着手整顿赋役制度。先是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永不加赋使丁银额固定下来,这是赋税发展的一大进步。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地丁合一又叫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即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摊丁入亩的实行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

清后期,随着“鸦片”这一特殊贸易武器的流入,税收最大的变化是:两千年来一直作为国家财政收入命根的田

赋,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例急剧下降,逐步退为地方税;而五口通商后新设的海关( 初称“洋关”) 的关税收入在国家财政总收入中的比例急剧上升,成为国家主要收入。

★信阳鸡公山“江汉关税务司”石碑由来在河南省信阳市鸡公山税务培训中心云中宾馆的护坡

上,竖刻“江汉关税务司”六个楷体大字,厚30厘米、宽62厘米、高约150厘米,字体用红漆描过,十分清晰。

江汉关税务司的石碑如何来到了鸡公山呢?据有关资料考证,1861年前,清政府在武汉三镇设有内陆关卡,如武昌的江关、汉阳的朝关、汉(口)西的宗关、汉口的汉关。汉口开埠后,内陆关卡一并撤销,建立了以汉关为基础的江汉关,即江汉关税务司。

1861年3月,英国单方面规定外商商运货到长江中上游,只需在镇江办备手续,即可在镇江以上各口随意装卸合法商货,返从而导致外轮蜂拥进入长江中、上游。时任湖广总督的官文对此表示不满,遂向清廷上奏折,请求在汉口设关。几经周折,总理衙门大臣奕终于颁发札谕正式设江汉司关口。

鸡公山自1903年美国传教士李立生、施道格等开始购地建房后,私自将所购山场分成若干地块转售,吸引了大批来自汉口租界的各国传教士和商人来山购买。被湖广总督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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