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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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制

第五章税收法制

5.1初始化

一、业务说明

违法违章的初始化主要是设置审查部门的审查岗位。

二、业务流程描述

在系统中按:税收法制——数据维护——违章-初始化-违章案件审查处理岗位设置与维护进入此模块,此模块主要是初始化违法案件在一般处罚的所需的审查部门及其对应的审查岗位(1)前置条件

税务机关初始化、岗位初始化

(2)相关数据表

JC_GY_SCBM(稽查公用-违法违章-审查部门)

(3)数据处理流程

初始化信息存入JC_GY_SCBM表

三、与简化版不同点

简化版在文书需要流转的情况下,初始化的工作相对比较多,要设置部门岗位、人员、而现在只需设置审查部门及其对应的审查岗位

5.2违法违章处理流程

违法违章处理是指在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和依法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活动,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违法违章处理的业务处理核心是违法违章案件。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是由各业务环节在发现纳税人存在违法违章行为时登记产生,转由违法违章处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然后将处理决定执行送达到纳税人,并监控起执行情况的时序过程。

违法违章案件应包括:涉案纳税人、违法违章手段、发现日期、调查处理起止日期、处理处罚决定等重要属性。其中,可以将多种违法违章手段体现在一个违法违章案件中,一并进行处理。

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过程,按照其繁简程度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处理方式。

●简易程序:

对于违法违章案件,直接完成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决定。

?简易处罚:

直接完成《税务性质处罚决定书(简易)》,不需要流转审批。处罚金额:对企业不得超过1000元,对个体不得超过50元。

文书完成后,直接移送执行。

?不予处罚(简易处理):

直接完成《税务不予性质处罚决定书》,需要流转审批。

文书终审完成后,直接移送执行。

●一般程序:

对于违法违章案件,进行调查、审查、执行的过程。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各种文书的流转使用系统工作流驱动,起流转过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的配置进行。违法违章案件的流转使用动态的工作流,即没有工作流模板的限制,按照不同的案

件由操作人员控制。

违法违章处理-业务流程图

5.2.1违法违章信息生成

生成税务违法案件的信息,为违法违章处理形成可处理案件。主要包括手工登记、系统自动产生

5.2.1.1手工登记

一、业务说明

手工录入违法违章案件(在各类违法违章手段中,“偷税”、“逃税”、“骗税”、“抗税”、“避税”一般适用于税务稽查案件的类型,其具体的违法违章手段在税务稽查查处过程中进行录入;其他类型的违法违章行为,由征管各相关环节在发现其违法违章行为后及时进行手工登记录入(系统根据参数设置,对于“逾期未办理验、换证”、“逾期未申报”、“逾期未缴纳税款”、“未按规定缴销发票”等违法违章行为,如果系统设置为要自动产生违法违章案件,则由计算机自动收集该类型的违法违章案件,否则需手工录入)

二、业务流程描述

手工录入违法违章案件(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违章类型、违法违章手段、所属时期)

(1)前置条件

税务机关初始化、操作人员初始化

(2)相关数据表

WZ_WFWZXX(违法违章信息)、

WZ_WFWZXX_ZB(违法违章信息子表)

WZ_WFWZXX_YBCF(违法违章信_一般处罚)

WZ_DCRY(调查人员)

(3)数据处理流程

●税务违法案件信息存入WZ_WFWZXX表、WZ_WFWZXX_ZB表,其中很重要的

WFWZXH(违法违章序号),它与涉及违章的后台表都有关系,它作为主键值,其它

表引用它作为外键。违法案件信息存入表中,还涉及到一个WZ_WFWZXX表中的重

要字段WFWZZT_DM(违法违章状态),这字段的值标识案件的状态,在对违法案件

进行处理时,系统会作相应的改变的,但在此处它的值为:01——待处理

●如果对违法案件进行一般处罚,则处罚登记信息存入WZ_WFWZXX_YBCF表及

WZ_DCRY表

三、与简化版不同点

●对于税务违法案件在系统中可按处罚方式的不同可分别在不同的模块进行录入,也可在一

个模块中完成(违章不予处罚简易处理、违章简易处罚、违章一般处罚处理),在违章一般处罚处理模块中可以对案件作不同的处罚

5.2.1.2系统自动产生

一、业务说明

依据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信息自动分析产生。(如:根据系统参数设置,对于“税务登记逾期验换证、逾期未申报、逾期未缴纳税款、逾期缴销发票等违法违章行为,如果系统参数设置为自动产生违法违章案件,则不需要手工录入处理。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时,系统根据系统参数的设置,自动的产生违法违章案件)

二、业务流程描述

系统根据系统参数的设置,自动的产生违法违章案件

(1)前置条件

系统参数设置为要自动产生违法违章案件

(2)相关数据表

WZ_WFWZXX(违法违章信息)、

WZ_WFWZXX_ZB(违法违章信息子表)

XT_XTCS(系统参数)

(3)数据处理流程

●自动产生的违法违章信息存入WZ_WFWZXX表、WZ_WFWZXX_ZB表,其中

WZ_WFWZXX表的YWHJ_DM(业务环节代码)字段表示违法违章案件的来源环节

●系统参数的值存在XT_XTCS表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系统参数的设置影响违章案件的

自动生成:21003——逾期开业是否自动产生违章线索;21004——逾期变更是否自动

产生违章线索;21005——逾期验换证是否自动产生违章线索

三、与简化版不同点

●增加自动产生违法违章线索的参数

5.2.2简易处罚

一、业务说明

简易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仅适用于违法违章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含)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含)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简易处罚可以不适用复杂的调查取证制度,当然也不更换时间和地点。

二、业务流程描述

业务流程描述:在系统中,对违法违章案件作简易处理时:可先做违章案件简易处理登记,发现纳税人有依法应责令限期改正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时,填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然后再填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然后制作送达回证、并对送达回证销号。或者直接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发现纳税人有依法应责令限期改正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时,填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然后再制作送达回证、并销号。

1、违章案件简易处理登记

对违法违章进行登记,录入相关的案件信息。(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违法类型、违章违章手段)(1)前置条件

违法违章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含)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含)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才能在此模块中登记

(2)相关数据表

WZ_WFWZXX(违法违章信息)、

WZ_WFWZXX_ZB(违法违章信息子表)

WZ_CFJDS_JY(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WZ_CLCFXX(处理处罚信息)

ZX_ZXXX(执行信息)

ZX_SDHZ(送达回证)

(3)数据处理流程

●简易处理的违章税务案件信息存入WZ_WFWZXX表、WZ_WFWZXX_ZB表,

WZ_WFWZXX表是违法违章案件的主要信息,其中WFWZZT_DM(违法违章状态代

码)字段表示违法违章案件的状态,CLCFJD_DM(处理处罚决定代码)字段表示对

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决定,在此处为:41——简易行政处罚,XGZT_DM(限改状态

代码)字段表示案件的违法违章行为的限改状态,此处根据是否发限改通知书来决定

状态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的信息存入WZ_CFJDS_JY表,而涉及的处罚信息存入

WZ_CLCFXX表,其中主要涉及到:WFWZXH(违法违章序号)、CLCFLX_DM(处

理处罚类型代码)、CLCFXJ(处理处罚细节)、SK_SSSQ_Q(税款所属时期起)、

SK_SSSQ_Z(税款所属时期止)、YNSE(应纳税额)、YJSE(应缴税额)等字段

2、责令限改

纳税人有依法应责令限期改正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时,应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纳税人改正后,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销号

(1)前置条件

纳税人有需责令限改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

(2)相关数据表

WZ_ZLXG(责令限改)

WZ_WFWZXX(违法违章信息)

(3)数据处理流程

●责令限改通知书信息存入WZ_ZLXG表,同时修改WZ_WFWZXX表及

WZ_WFWZXX_ZB表的XGZT_DM(限改状态代码)字段的值为:对纳税人发出责

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时,值为:10——在限改;纳税人改正违法违章行为后,责令限期

改正通知书需要销号,则销号时也会修改WZ_WFWZXX表及WZ_WFWZXX_ZB表

的XGZT_DM字段的值为:20——已改正

3、送达回证制作及销号、反销号

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并对送达回证销号。(《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落列需送达的文书,并送达纳税人,并督促其执行税务处理决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为了方便操作,在送达回证销号后可以进行送达回证的反销号)

(1)前置条件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文书已经保存

(2)相关数据表

ZX_ZXXX(执行信息)

ZX_SDHZ(送达回证)

WZ_CLCFXX(处理处罚信息)

SB_ZSXX(申报征收信息)

(3)数据处理流程

●送达回证的信息存入ZX_SDHZ表,主要是涉及到字段有:HZRQ(回证制作日期)、

SDDD(送达地点)、DSLY(代收理由)、DSRXM(代收人姓名)、JSL Y(拒收理由)

等,同时修改ZX_ZXXX表中的信息,主要是SDHZ_WSPZXH(送达回证文书凭证

序号)字段、ZXSJ(执行时间)字段、ZXRY_DM(执行人员)字段、WSSDFS_DM

(文书送达方式代码)字段;

●送达回证销号时,主要会对WZ_CLCFXX表的CLCF_XDLXRQ(处理处罚限定履行

日期)字段写值,会对WZ_SDHZ表的XHRQ(销号日期)字段写值,如果纳税人涉

及税款或者罚金,那么系统会向SB_ZSXX表中写入相应信息。其中SB_ZSXX表涉

及的主要字段有:SKSX_DM(税款属性代码)、YZPZXH(应征凭证序号)、YZPZMXXH

(应征凭证明细序号),JKQX(缴款期限),其中:YZPZXH与WZ_CLCFXX的

WSPZXH(文书凭证序号)相对应,而YZPZMXXH(应征凭证明细序号)与

WZ_CLCFXX的CLCFXH(处理处罚序号)相对应。JKQX为:销号时间+限定履行

天数;同时也对ZX_SDHZ表中的XHRQ(销号日期)字段写值。

●送达回证反销号会删除SB_ZSXX表中相应的信息、同时也修改ZX_SDHZ表、

WZ_CLCFXX表中相应的字段(正好和送达回证销号相反)

三、与简化版不同点

●把送达回证的制作、销号、反销号以及责令限改的几大功能组合在一个模块中,简化了操

作过程

●对违法违章手段有限制

5.2.3不予处罚(简易处理)

一、业务说明

不予处罚是违法违章处理中对税务违法案件实行简易处理一种处理方式,对于责令限改违法案件在限改期内已改正的或者违法事实情节较轻的,都可以不予处罚。

二、业务流程描述

在系统中,首先是进行违法违章不予处罚(简易处理)案件登记,发现纳税人有依法应责令限期改正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时,应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然后再制作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其制作送达回证,并销号。

1、不予处罚(简易处理)登记

对违法违章进行登记,录入相关的案件信息(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违法类型、违法违章类型、所属时期)

(1)前置条件

是属于责令限改违法案件在限改期内已改正的或者违法事实情节较轻的案件(2)相关数据表

WZ_WFWZXX(违法违章信息)、

WZ_WFWZXX_ZB(违法违章信息子表)

(3)数据处理流程

●不予处罚的违章税务案件信息存入WZ_WFWZXX表、WZ_WFWZXX_ZB表,

WZ_WFWZXX表是违法违章案件的主要信息,其中WFWZZT_DM(违法违章状态代

码)字段表示违法违章案件的状态。

2、责令限改

纳税人有依法应责令限期改正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时,应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纳税人改正后,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销号

(1)前置条件

纳税人有需责令限改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

(2)相关数据表

WZ_ZLXG(责令限改)

WZ_WFWZXX(违法违章信息)、

WZ_WFWZXX_ZB(违法违章信息—子表)

(3)数据处理流程

●责令限改通知书信息存入WZ_ZLXG表,同时修改WZ_WFWZXX表及

WZ_WFWZXX_ZB表的XGZT_DM(限改状态代码)字段的值为:对纳税人发出责

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时,值为:10——在限改;纳税人改正违法违章行为后,责令限期

改正通知书需要销号,则销号时也会修改WZ_WFWZXX表及WZ_WFWZXX_ZB表

的XGZT_DM字段的值为:20——已改正

3、不予处罚

填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1)前置条件

已作不予处罚登记的案件

(2)相关数据表

WZ_BYCFJDS(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JC_GY_SPJG(稽查、违章公用审批结果)

(3)数据处理流程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存入WZ_BYCFJDS,同时修改WZ_WFWZXX表的

CLCFJD_DM(处理处罚决定代码)字段,它表示对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决定,在此

处为:20——不予处罚。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审批信息存入JC_GY_SPJG表

4、送达回证制作及销号、反销号

在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批通过后,制作《送达回证》,并对其进行销号(系统为了操作方便,可对送达回证反销号)

(1)前置条件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保存

(2)相关数据表

ZX_ZXXX(执行信息)、ZX_SDHZ(送达回证)

(3)数据处理流程

●送达回证的信息存入ZX_ZXXX表,主要是ZX_WSPZXH(送达回证文书凭证序号)

字段、ZXSJ(执行时间)字段、ZXRY_DM(执行人员)字段、WSSDFS_DM(文书

送达方式代码)字段;同时也存入ZX_SDHZ表,主要是涉及到字段有:HZRQ(回

证制作日期)、SDDD(送达地点)、DSL Y(代收理由)、DSRXM(代收人姓名)、JSL Y

(拒收理由)等

●送达回证销号时,主要是对ZX_SDHZ表的XHRQ(销号日期)进行写值。送达回证

反销号与销号过程恰好相反

三、与简化版不同点

●需要作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需要送达且销号

5.2.4一般处罚

一般处罚是违法违章处理中对税务违法案件中的纳税人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包括五个环节,分别是:违法违章登记(自动产生的违章案件)、一般处罚登记处理、调查处理、审查登记处理、审查处理,最后转入一般执行。

5.2.4.1调查处理

一、业务说明

调查处理是违法违章处理的一大环节,是对违法案件作一般处罚必须的过程。调查处理是对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的一个过程,相对稽查实施环节相对简单得多。

二、业务流程描述

违法违章案件登记——调查处理——移送审查,其中在调查处理环节必须起草的文书是:税务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另外在此环节可作的其它文书有: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对案件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建议时,填发《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种类、范围、幅度,及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同时,对公民处以二千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建议,还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陈述申辩笔录

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收征管各环节发现纳税人有依法应责令限期改正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时,应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WS004),按照一般税务执行程序送达纳税人。

●税务检查通知书

一般违法违章在调查检查前制作并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提请监控申请表、提请监控变更申请表、提请撤销监控申请表

此三份文书实现的是问题纳税人监控管理。指在CTAIS系统内,税务机关对重点或疑点纳税人(如:失踪纳税人)进行内部日常监控的工作管理平台。税务机关,尤其是稽查局,可以针对一些重点或疑点纳税人进行提请监控,其信息进入问题纳税人信息库(“黑名单”库),那么该纳税人与税务局的任何交互活动将进入监控范畴。对于失踪纳税人,应自动完成提请监控,并从其认定失踪之日起,保持监控状态。

通过提请监控申请表,可以对一些一点或者重点纳税人进行监控,能够对纳税人各个业务环节的活动进行监控。监控从监控类型中又分为提示和强制监控。如果是提示,前台操作人员在和该纳税人交互过程中,将能够看到此提示的监控信息,并且能够自己决定是继续操作还是终止操作。如果是强制监控,那么前台操作人员在和该纳税人交互过程中,将能够看到此提示的监控信息,并且只能够终止操作。监控从严重程度分为一般和保密。如果是保密监控,那么前台人员的是不会看到监控提示信息,而该纳税人的行为和操作人员的操作可以从监控平台中看到。

通过提请监控变更申请表,可以变更之前做的提请监控申请表的内容。文书终审后,原监控表的内容就作废了,对纳税人的监控以变更表为准。

通过提请撤销监控申请表,可以作废之前的提请监控申请表的内容。文书终审后,对纳税人的监控就已经解除。

(1)前置条件

税务违法案件必须已经登记且对案件作一般处罚

(2)相关数据表

WZ_WFWZXX(违法违章信息)

WZ_WFWZXX_ZB(违法违章信息子表)

WZ_DCBG(税务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WZ_CSSBBL(陈述申辩笔录)

WZ_ZLXG(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JC_JCTZS(税务检查通知书)

WZ_CFGZS(处罚告知书)

JC_NX_JKSQB(监控申请表)

JC_NX_JKSQB_ZB(监控申请表-子表)

JC_NX_JKSQB_BG(监控申请表-变更)

JC_NX_JKSQB_BG_ZB(监控申请表-变更-子表)

JC_NX_JKSQB_CX(监控申请表-撤销)

JC_NX_JKSQB_CX_ZB(监控申请表-撤销-子表)

JC_GY_SPJG(稽查、违章公用审批结果)

(3)数据处理流程

●税务违法案件调查报告信息存入WZ_DCBG表;

●陈述申辩笔录信息存入WZ_CSSBBL表;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信息存入WZ_ZLXG表;

●税务检查通知书信息存入JC_JCTZS表;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信息存入WZ_CFGZS表;

●提请监控申请表信息存入JC_NX_JKSQB表及JC_NX_JKSQB_ZB表。文书终审后在

JC_NX_XCXX中增加对应纳税人的监控,将NBXCXH写入JC_NX_JKSQB_ZB的对

应纳税人记录,并且置NBXCZT_DM为20(监控中);

●提请监控申请变更信息存入JC_NX_JKSQB_BG表及JC_NX_JKSQB_BG_ZB表。将

变更内容写入JC_NX_XCXX;

●提请监控撤消的信息存入JC_NX_JKSQB_CX表及JC_NX_JKSQB_CX_ZB表。修改

JC_NX_XCXX中对应的纳税人的监控的记录,置NBXCZT_DM为40(解除);

●所有需要审批的文书的审批信息存入JC_GY_SPJG表;

三、与简化版不同点

●增加了税务检查通知书;提请监控申请表、监控变更、监控撤销

●文书以工作流形式代替了原来的文书审批方式

5.2.4.2审查处理

一、业务说明

审查处理是违法违章处理的一个大的环节,同时也是违法违章一般处理必须的环节,在调查人员取证后,对违法案件做出调查报告,移送审查环节审查,如果处罚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纳税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最终出具听证报告,对违法案件审查完毕出具决定性文书。

二、业务流程描述

审查登记——税务违法案件审查终结报告——决定性文书——移送执行。下列为所涉及到的文书:

●补充调查通知书

审查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调查人员提供的违法事实和证据存在不足,填写《补充调查通知书》,报领导审批,审批同意的,案件退回,进入补充调查环节。案件退查后,违法违章状态由“正在审查”变为“补充调查”。

●责令限改通知书

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责令限期改正的违法违章行为,在计算机自动收集或手工登记后,应即刻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违章行为,限期时间视违法违章不同情况确定,有的应责令接到通知书即刻改正,有的可适当给予改正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对案件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建议时,填发《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种类、范围、幅度,及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同时,对公民处以二千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建议,还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证类文书,包括: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听证主持人授权委托书

?听证笔录

?税务听证报告

对当事人要求听证且符合听证条件的,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各环节组织听证;未经听证,不得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一)听证申请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CF003)后三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听证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三日内,可以提出听证,如其理由正当,税务机关应当准许。

(二)听证申请处理

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各环节接到当事人听证申请,经审查后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及其他事项,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送达当事人。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听证要求十五天内举行听证。

(三)听证

听证时,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各环节听证主持人先宣读税务机关负责人授权书,证明其主持人身份的有效性,然后查明听证参加人是否全部到场,宣读听证会场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宣布听证会开始。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各环节书记员制作《听证笔录》记录全部活动。

●税务违法案件审查终结报告

案件审理环节制作《税务违法案件审查终结报告》,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制作相应文书报送税务机关负责人签发。

●决定性文书,包括:

?税务处理决定书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可参见稽查审理处理部分的决定性文书业务描述。

●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书

税务机构在进行税务检查(这里说检查,不是稽查,因为违章处理过程中也有此文书)过程中,发现需要对纳税人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的,可以起草《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书》,终审通过后,发送到相应的工商机构。目前,发送过程是在系统外完成的。

●提请监控申请表,变更监控申请表,撤销监控申请表

参见调查环节。

其中必须起草的文书包括:

税务违法案件审查终结报告

注意事项:

如果需要进行处罚的,应该出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如果达到听证标准,纳税人提出要求听证的,应该出具听证类文书;依据《税务违法案件审查终结报告》或者《听证终结报告》起草决定性文书;其他文书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是否起草。

(1)前置条件

违法案件已经登记且移送审查

违章案件审查处理岗位设置与维护

(2)相关的后台表

WZ_WFWZXX(违法违章信息)

WZ_WFWZXX_ZB(违法违章信息子表)

WZ_SCRY(违章审查人员)

WZ_SCBG(审查报告)

WZ_ZLXG(责令限改)

WZ_CFGZS(处罚告知书)

WZ_TZSQ(听证申请)

WZ_TZTZS(听证通知书)

WZ_TZBL(听证笔录)

WZ_TZZCSQWTS(听证主持授权委托书)

WZ_TZBG(听证报告)

JC_BCDCTZS(补充调查通知书)

WZ_CLJDS(税务处理决定书)

WZ_CFJDS(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WZ_BYCFJDS(税务行政不予处罚决定书)

WZ_CLCFXX(处理处罚信息)

JC_GY_SPJG(稽查、违章公用审批结果)

WZ_DXYYZZTZS(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书)

ZX_ZXXX(执行信息)

(3)数据处理流程

●审查登记信息存入WZ_SCRY表,接收岗位、审查人员分别写入GW_DM(岗位代码)、

SCRY_DM(审查人员代码)

●案件在调查环节移送审查后,WZ_WFWZXX表中表示案件的状态的WFWZZT_DM

●责令限改通知书的信息存入WZ_ZLXG表

●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信息存入WZ_CFGZS表

●听证申请信息存入WZ_TZSQ表、税务行政听证通知书信息存入WZ_TZTZS、听证笔

录信息存入WZ_TZBL表、听证主持授权委托书信息存入WZ_TZZCSQWTS表、听

证报告信息存入WZ_TZBG表

●补充调查通知书信息存入JC_BCDCTZS表,文书终审后将违法违章状态改为补充调

查。同时将本待办事宜变为已办事项,为违法违章调查人员重新生成“调查处理”待

办事宜。

●税务决定书的文书信息存入WZ_CLJDS表,处理信息存入WZ_CLCFXX表,其主要

涉及到的字段为:WFWZXH(违法违章序号)、CLCFLX_DM(处理处罚类型代码)、

CLCFXJ(处理处罚细节)、SK_SSSQ_Q(税款所属时期起)、SK_SSSQ_Z(税款所属

时期止)、YNSE(应纳税额)、YJSE(应缴税额)等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书信息存入WZ_CFJDS表,处罚信息存入WZ_CLCFXX表,

其主要涉及到的字段为:WFWZXH(违法违章序号)、CLCFLX_DM(处理处罚类型

代码)、CLCFXJ(处理处罚细节)、SK_SSSQ_Q(税款所属时期起)、SK_SSSQ_Z(税

款所属时期止)、YNSE(应纳税额)、YJSE(应缴税额)等

●税务行政不予处罚决定书信息存入WZ_BYCFJDS表

●涉税案件移送书的信息存入WZ_SSAJYSS表以及WZ_SSAJYSS_ZB表

●提请监控申请表信息存入JC_NX_JKSQB表及JC_NX_JKSQB_ZB表;提请监控申请

变更信息存入JC_NX_JKSQB_BG表及JC_NX_JKSQB_BG_ZB表;提请监控撤消的

信息存入JC_NX_JKSQB_CX表及JC_NX_JKSQB_CX_ZB表

●所有提请审批的文书的审批信息都存入JC_GY_SPJG表s

●吊销营业执照通知书的信息存入WZ_DXYYZZTZS表

●移送执行的信息存入ZX_ZXXX表

三、与简化版不同点

●文书的审批使用工作流形式

●增加文书——听证报告、主持人授权委托书;提请监控申请表、监控变更、监控撤销;减

少文书——违法事实不成立通知书

●除决定性文书外需要,需要送达的文书改为签收形式

●税务处理决定书上增加了出口退税返纳的操作

5.2.4.3送达执行处理

一、业务说明

送达执行是税收征管各个环节通过税务文书的接收、登记、送达和制作税务执行报告等管理工作,将需送达执行的有关税务文书采用相应的方式送达被执行人,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税务处理决定。

二、业务流程描述

对需要送达的文书制作送达回证、销号,在纳税人履行义务后填制执行报告(另外在送达过程中需要转办的填制转办单)。所涉及到的文书:

●送达回证

●转办单

●执行报告

(1)前置条件

需要有送达的文书

(2)相关数据表

ZX_ZXXX(执行信息)

ZX_ZBD(转办单)

ZX_SDHZ(送达回证)

ZX_ZXBG(执行报告)

WZ_CLCFXX(处理处罚信息)

SB_ZSXX(征收信息)

(3)数据处理流程

●送达回证的信息存入ZX_ZXXX表,主要是ZX_WSPZXH字段(送达回证文书凭证

序号)、ZXSJ字段(执行时间)、ZXRY_DM字段(执行人员);同时也存入ZX_SDHZ

●送达回证销号时,主要会对WZ_CLCFXX表的CLCF_XDLXRQ(处理处罚限定履行

日期)字段写值,会对WZ_SDHZ表的XHRQ(销号日期)字段写值,如果纳税人涉

及税款或者罚金,那么系统会向SB_ZSXX表中写入相应信息。

●送达回证反销号时其数据修改恰好和送达回证销号相反

●执行转办单的信息存入ZX_ZBD表

●执行报告的信息存入ZX_ZXBG表

三、与简化版不同点

●送达回证的制作、销号、反销号功能组合在一起

5.2内部协查(问题纳税人监控)管理

5.2.1问题纳税人信息产生

一、业务说明:

为了保证税务执行的有效性与真实性,有必要建立税务机构的内部信息交流。对有问题的纳税人通过不同税务部门内部的核实、查证,判断纳税人在不同税收环节记录的资料的情况及这些情况的真实性,而问题纳税人需要各税务职能部门反馈什么样的信息,就需要由此说明

二、业务流程描述

税务机关对有问题的纳税人进行登记,并录入其相应的协查信息(主要是需要协查的内容以及监控信息采取的方式(提示操作员或者记录日志))。(另外:稽查机关在稽查环节对于有问题的纳税人,可通过提请监控申请表对纳税人的协查信息进行登记)

(1)前置条件

该纳税人必须作过税务登记

(2)相关数据表

JC_NX_XCXX(内部协查信息(主题表)-问题纳税人信息库)

JC_NX_JKSQB(稽查-内部协查-监控申请表)、

JC_NX_JKSQB_ZB(稽查-内部协查-监控申请表-子表)

(3)数据处理流程

●在内部协查管理模块录入的信息存入JC_NX_XCXX表,主要涉及到的字段为

YWHJ_DM,QZJK_YWHJ_DM,TSCZRY_BZ,JLJKRZ_BZ,BMAJ_BZ,NBXCZT_DM

(业务环节代码,强制监控业务环节代码,提示操作员标志,记录监控日志标志、保

密案件标志、内部协查状态代码)

●监控申请表的信息存入JC_NX_JKSQB、JC_NX_JKSQB_ZB表

三、与简化版不同点

●对内部协查内容进行了扩充(增加了稽查在案、金税协查、年度验换证提示等内容)

●增加了监控业务环节,并且对问题纳税人的监控信息可以有两个选择,提示操作员、或者

是记录日志(保密案件也记录到日志中)

●在稽查环节通过文书申请,监控申请表审批通过后,产生问题纳税人的信息

5.2.2问题纳税人管理

一、业务说明

税务机关在确定纳税人有问题后,在得到各税务职能部门的信息反馈后,对问题纳税人做出相应的管理(比如解除监控、查看监控日志、)

二、业务流程描述

税务机关在得到各税务职能部门的信息反馈后,作出相应处理(解除监控、查看监控日志、通过监控申请表提请监控的,可以提请撤销)

(1)前置条件

提请撤销监控申请、提请变更监控申请必须是通过监控申请表提请申请的(2)相关数据表

JC_NX_XCXX(协查信息)

JC_NX_JKSQB_BG(监控申请表_变更)、

JC_NX_JKSQB_BG_ZB(监控申请表_变更_子表)

JC_NX_JKSQB_CX(监控申请表_撤销)、

JC_NX_JKSQB_CX_ZB(监控申请表-撤销-子表)

JC_NX_JKRZ(内部协查-问题纳税人监控日志)

(3)数据处理流程

●解除对问题纳税人的监控的信息存入JC_NX_XCXX表,其中NBXCZT_DM字段的值

(内部协查状态代码)为“40”

●提请监控变更申请信息存入JC_NX_JKSQB_BG、JC_NX_JKSQB_BG_ZB表(监控申

请表_变更、监控申请表_变更_子表)

●提请撤销监控申请信息存入JC_NX_JKSQB_CX、JC_NX_JKSQB_CX_ZB表

●在各监控环节产生的监控信息存入JC_NX_JKRZ表

三、与简化版不同点

●可查看监控日志(必须是登记时要记录监控日志或者是属于保密案件)

●在记录了日志的情况下,监控人员可以查看日志

●对于通过文书提请监控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撤消监控文书进行撤消

●对于通过文书提请监控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变更监控文书进行变更监控的事项

税收法定原则与我国税收法治(一)

税收法定原则与我国税收法治(一) 关键词:税收;纳税;税收法定;税收法律主义 内容提要:纳税是对人民财产权的限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在宪法和税收基本法上表现为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课税要素法定主义、课税要素明确主义、税务机关依法稽征等原则。我国税收实践中,税收法定原则未得到严格的遵守,表现为授权立法规范性差,无论是新税的开征还是税率的变动事实上均由行政权决定,税收征收过程中计划征收模式及一些地方政府滥用税收优惠措施等等,必须予以纠正。现代民主法治国家,虽然人民的纳税义务是为增进公共利益之必要,而对人民自由与财产所进行的限制,1]但是国家没有法律的依据,不得限制人民基本权利或设定负担,政府征税必须严格依据法律上的规定进行。所谓宪法上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首先就是私有财产不受来自于政府的非法税、非法费的侵犯。因为只有政府的征收才可能对私人财产权构成不可抵御的威胁。与公民人身权保障“罪刑法定”原则相对应的是公民财产权保障的税收法定原则,郑玉波先生将其视为现代法治的两大枢纽。宪法明定人民依据法律纳税义务,以保障人民的权利,避免不当课税的侵害,依据宪法人民享有依法纳税权,对于无法律依据的征税,人民有权拒绝。一、税收法定原则为一项宪法基本原则税收是社会契约的产物,征税必须取得人民的同意。“因为如果任何人凭着自己的权势,主张有权向人民征课赋税而无需取得人民的那种同意,他就侵犯了有关财产权的基本规定,破坏了政府的目的”,“未经人民自己或其代表的同意,绝不应该对人民的财产课税。”2]如果政府征税未经或者无需经过财产主体的同意,等于政府对私有财产的处分可以为所欲为,这样的征收,与强盗拦路抢劫无异。纳税人征税同意的具体表现形式为税的课赋和征收必须基于法律的根据进行,没有法律的依据,国家就不能课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纳税款。3]而征税所依据的法律必须是国会所通过的法律,“立法机关不能把制定法律的权力转让给任何他人”,“只有人民才能通过组成立法机关和指定由谁来行使立法权。”4]“如果行政者有决定国家征税的权力,而不是限于表示同意而已的话,自由就不存在了。因为这样行政权力就在立法最重要的关键上成为立法性质的权力了。”5]因此,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的最高法定原则,它源自于民主原则与法安定性的要求,是民主和法治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至关重要。在历史上,税收法定原则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保护国民,防止掌握行政权的国王任意课税为目的,在现代商品社会中,它的机能在于使国民的经济生活具有法的稳定性和预测可能性。6]当前,除朝鲜等极少数国家外,绝大多数国家都在宪法中对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作了规定。例如,日本宪法规定:“新课租税或变更现行规定,必须有法律或法律规定之条件作依据。”埃及宪法规定:“只有通过法律才能设置、修改或取消公共税捐;除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任何人均不得免交税捐;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可责成人们交纳其他形式的赋税。”卢森堡宪法第99条规定:“非根据法律,不得规定任何由国家征收的税收。”厄瓜多尔宪法第115条规定:“法律规定税收,确定征收范围、税率和纳税人的权利保障。国家不强行征收法律未规定的税目。”西班牙宪法第133条第1款规定:“规定税赋之原始权利为国家所专有,通过法律行使之。”韩国宪法(1987年)第59条规定:“税收的种类和税率,由法律规定。”秘鲁宪法(1979年)第139条规定:“捐税的设立、修改或取消,免税和其他税收方面的好处的给予只能根据专门法律进行。”等等。7]二、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税收是依据国家法律将国民经济上所产生财富的一部分,强制移归于国家的一种手段。由于税收涉及对公民基本权的限制,在法治主义之下,为保障国民的自由与权利,税收属于法律保留事项,必须由议会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决定。原因在于:首先,在组织方面,议会与行政权相比,处于与人民更接近、更密切的位置,议会也因而被认为比政府具有更强烈、更直接的民主正当性基础。其次,在程序方面,议会议事遵守公开、直接、言辞辩论与多数决原则,这些议会原则不仅可使议会的少数党与利益被涉及的社会大众得以有机会影响议会决定的作成,也可以凸显重要争点,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完整版)(DOC)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0分,2012年的分值为10分。其中,最近3年的不定项选择题均有1~2个小题涉及本章内容。在2013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本章和第四章相结合的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3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变化是:(1)对“发票管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2)对“税务行政复议”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3)删掉了“税收优先权”、“税务机关的代位权与撤销权”、“税款的追征和补缴”的全部内容;(4)删掉了“税务行政诉讼”的全部内容;(5)对“税收法律责任”的内容进行了删减。 第一单元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P366-P372) 1.税务登记范围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2)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件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2012年多选题):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3)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包括:重要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的下列事项中,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的有()。(2012年) A.纳税申报 B.开立银行账户 C.领购发票 D.缴纳税务罚款 【答案】BC 【解析】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领购发票。 3.税务登记的内容 我国现行税务登记制度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复业登记等。 (1)设立税务登记(2010年不定项选择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

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

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规则,坚持守法经营,创造健康有序地发展环境;严格遵守财务核算制度、会计准则,真实准确核算经营成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依法诚信纳税。 · 二、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主动通过地税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了解税收动态和税法知识,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偷税,不逃税,不骗税,不抗税,做依法诚信纳税的带头人。 三、发挥协税护税作用,积极参加各项税法宣传活动,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维护税收秩序,坚决抵制偷税逃税行为,积极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依法接受和积极协助地税机关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们依法纳税情况的监督。 五、积极献计献策,关心税务机关建设。对税务机关如何提高业务素质,培养过硬作风,增强服务技能,廉洁自律执法等情况提出好意见好建议。

最后,愿诚信经营风行天下!愿诚信纳税深入人心!依法诚信纳税,共建美好家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纳税承诺书 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履行纳税义务,支持南昌经济社会发展,我公司承诺:承建的项目,中标(合同)价款元,该项目实现的建筑业所有税收,及时足额向贵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纳税户依法诚信纳税承诺书 纳税户依法诚信纳税承诺书 各位领导、同志们: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值此第十七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本纳税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规则,坚持守法经营,保证企业在法制建设的良好空间内健康有序发展;严格遵守企业财会制度、会计准则、真实准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依法诚信纳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在以往的考试中,涉及分数不多,2005年的分值仅为3分,而且以选择题、判断题为 主要题型,有时在简答题或综合题中会涉及一些关于征收管理及处罚的小考点。2007年教材体系变化后,本章地位提升,成为重点章节,2007年试题中分值高达21分,唯一的一道10分 综合题出自本章。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节): § 1.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 2.税务管理 § 3.税款征收 § 4.税务检查 § 5.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2008年经济法基础第七章大纲(与2007年一致): (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 (二)掌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的有关规定 (三)熟悉税务检查的规定、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熟悉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本章主要考点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一、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

()。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有 (2003 年)

A. 税务检查 B. 税务代理 C. 税务处罚 D. 税款征收 【答案】 ACD 【解析】税务机关的职权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处罚。 【例题 2】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 的有( )。( 2004 年) A. 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B. 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C. 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 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ABCD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一)概述: 1.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2. 两个时间:(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 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 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 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 l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 作废。 (二)税务登记内容: 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 复业登记等。 1. 开业登记: (1) 时间:是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2) 办理时应出示的证件和资料: ① 工商营业执照; ②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 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2. 变更登记:自工商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提 示】变更登记是先工商变更,再税务变更。 3. 注销登记 【提示】注销登记是先税务变更,再工商变更。 二、账簿、凭证管理 (一)账证设置: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度或者财 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提示】注意区分不同时间长短、起点(如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 起)。 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5 日内,按照 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

税收对法治的意义

税收对法治的意义 姓名:崔同寿班级:2班学号:K11114002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求,行使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向纳税人征收财物的行为。税收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因此,可以说税收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存在。 每个国家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不同,因此各国税收产生的实际历史过程也有所不同。欧洲古希腊罗马等奴隶制国家伴随着土地和奴隶的私有制的出现,逐渐形成了私有经济,所以欧洲奴隶制国家形成以后,出现了对私有土地征收的税收。而我国则是从夏代进入奴隶社会开始,经过长时间的演变才形成了固定的税收模式。从税收产生的历史来看,税收的产生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国家的为了行使其职能,必须建立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专政机构;动用社会力量,征用社会资源。国家的这些职能需要有强大的物质基础做保障。而国家自身并不直接从事生产,为了满足这种需要就要向社会成员征税;二是私有制经济的出现,为税收的产生提供了经济条件。在私有制条件下,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为分配的依据,即以财产权利进行分配,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保障其物质来源,只能凭借政治权力来向私人强制索取一定的财产。从税收的产生的历史可以看出,税收是国家存在的物质保障,国家的存在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通过这种递进关系可以得出税收的产生推动了法治的产生。 税收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了,但由于税收是国家向私有者强制征收财产的行为,国家的征税标准将会导致国家利益与公民利益发生冲突。国家如果征税过多,从公民的手中拿走过多的财产,引起公众对国家政府的不满,严重的会直接导致暴力反抗,推翻国家的政权。相反,如果国家只是完全考虑纳税人的利益,减少国家税收的征收,结果只会导致国家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因此,国家应制定完善的税收法律制度,确定税收征收的标准,平衡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制定税收法律制度后要严格依法纳税,不可随意增加税收,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稳定。税收的征收要求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在税收的发展历史有所体现。税收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历史时期,最初的自由纳贡时期,这一时期国家赋税主要来自诸侯,番属自由贡献的物品和劳力,这一种没有统一标准的自由捐赠使税收逐渐产生了,随着国家的发展,君权的扩大,财政开支和王室费用都随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

税收法制

第五章税收法制 5.1初始化 一、业务说明 违法违章的初始化主要是设置审查部门的审查岗位。 二、业务流程描述 在系统中按:税收法制——数据维护——违章-初始化-违章案件审查处理岗位设置与维护进入此模块,此模块主要是初始化违法案件在一般处罚的所需的审查部门及其对应的审查岗位(1)前置条件 税务机关初始化、岗位初始化 (2)相关数据表 JC_GY_SCBM(稽查公用-违法违章-审查部门) (3)数据处理流程 初始化信息存入JC_GY_SCBM表 三、与简化版不同点 简化版在文书需要流转的情况下,初始化的工作相对比较多,要设置部门岗位、人员、而现在只需设置审查部门及其对应的审查岗位 5.2违法违章处理流程 违法违章处理是指在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和依法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活动,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违法违章处理的业务处理核心是违法违章案件。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是由各业务环节在发现纳税人存在违法违章行为时登记产生,转由违法违章处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然后将处理决定执行送达到纳税人,并监控起执行情况的时序过程。 违法违章案件应包括:涉案纳税人、违法违章手段、发现日期、调查处理起止日期、处理处罚决定等重要属性。其中,可以将多种违法违章手段体现在一个违法违章案件中,一并进行处理。 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过程,按照其繁简程度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处理方式。 ●简易程序: 对于违法违章案件,直接完成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决定。 ?简易处罚: 直接完成《税务性质处罚决定书(简易)》,不需要流转审批。处罚金额:对企业不得超过1000元,对个体不得超过50元。 文书完成后,直接移送执行。 ?不予处罚(简易处理): 直接完成《税务不予性质处罚决定书》,需要流转审批。 文书终审完成后,直接移送执行。 ●一般程序: 对于违法违章案件,进行调查、审查、执行的过程。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各种文书的流转使用系统工作流驱动,起流转过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的配置进行。违法违章案件的流转使用动态的工作流,即没有工作流模板的限制,按照不同的案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记忆口诀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税收法律关系 1.税务机关的权利 (1)法规起草拟订权 (2)税务管理权(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管理)(3)税款征收权(包括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 (4)税务检查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 (5)行政处罚权 (6)其他权利(对纳税人的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依法予以审批的权力、阻止欠税纳税人离境的权力、委托代征权、估税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定期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的权力、上诉权等) 2.纳税人的权利 (1)知情权 (2)要求保密权 (3)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优待权 (4)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请求权 (5)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 (6)陈述权、申辩权 (7)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 口诀:税务机关:先起草再管理,征收检查加处罚,保证权利的行使。 纳税人:关键维护自身利。 二、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证件 (1)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3)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包括: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口诀:开户领票是提供,减免退延是出示,外出停歇也出示。

吴旭东《税收管理》笔记和课后习题(含真题)详解(税收法制管理)

第2章税收法制管理 2.1 复习笔记 第一节税收法制的作用 一、税收法制的定义 税收法制即税收法律制度的简称,是指国家税收法律原则,规范意识和制度的总称,它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诸方面的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法制具体体现在一国的税收制度上,并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是对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行为权利义务的一种规范。 二、税收法治的作用 1.税收法制是税收管理的前提和法律依据 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就要通过立法程序建立税收制度,取得税收收入。而税收制度能否得到贯彻执行,税款能否足额及时交入国库,必须通过税收管理来实现。税收管理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必须依据有关的法律,按照法律办事,依法进行管理。因此,税收法制不仅是税收管理的前提,而且是税收管理的依据。 2.税收法制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的保障 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是否顺利,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处理不好就会引起矛盾。为了解决可能会遇到的矛盾,使国家的税收政策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就必须严

格执行税法。任何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都是税收法制所不允许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税收法制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现代社会,国际交往越来越多。在国际交往中,运用税收法制手段,参与国际经济权益的分配与管理,维护我国的主权和经济利益,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税收立法,对外籍人员和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行使课税权进行征税,不仅维护了国家主权,而且也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利益。 4.税收法制是征收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 税收法制既可以有效地促进征收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征收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力,又可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征收机关来说,一方面要使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符合税法的规定,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另一方面,征收机关作出的正确的行政行为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征收机关将无法工作。对纳税人来说,一方面可以依法来判断征收机关的征税行为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可以通过法律形式进行申诉;另一方面,纳税人可以依法衡量自己的纳税义务行为的是与非,只要依法履行了纳税行为,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二节税收立法管理 一、税收立法的作用 税收立法也称为税法的制定,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废止税法的一种专门管理活动。税收立法是税法实施的前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税收立法与税法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税收立法对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利用税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以及中央政府

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加强征收管理、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减税降费措施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现将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营改增”全面实施以及国家连续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等因素影响,攻坚克难,积极开展税源调查,不断强化税收征管,采取多种有效手段组织收入,全力完成税收任务,保持了税收收入稳中向好的势头。2020年全年共组织入库全口径预算内收入5.1亿元,同时征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亿元,圆满完成了各项收入任务。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建设。2020年,按照上级局的要求, 认真开展了“三项制度”建设工作,将市局编印的《税务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手册》发放到每位执法人员手中,并认真组织了全员培训。按照推进方案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特别是在执法公示方面,我们积极公开税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进一步对税收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权限、程序、时限进行梳理,并向社会、纳税人公布。为提高受理效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时认真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更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 2.优化纳税服务。把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作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一窗式”服务、绿色通道、预约服务等服务模式,建立内部运转协调机制,由综合受理岗工作人员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避免纳税人来回奔波,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效。 3.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措施。2020年,能够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普惠性优惠措施和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共计减免税费5300万元。通过户外宣传板(屏、条幅)、电视、微信、短信进行广泛宣传,并结合上门服务、送达《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办税服务厅现场讲解、纳税人学堂、纳税人座谈会、发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手册》和《减税降费政策选编》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纳税宣传辅导,让广大纳税人及时知晓并享

税收法治古今谈

税收法治古今谈 我国的税收法治文化历史悠久,司马迁《史记〃夏本纪》中有“自虞夏时,贡赋备矣”,说明随着中华民族第一个国家—夏朝的建立,为满足国家财政运转需要的赋税也随之出现。从税收制度的雏形(夏商周的贡、助、彻)到税收制度的确立(鲁国的初税亩),再到税收制度一系列变革(战国的租赋制,隋代的租调制,唐代的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传统税收的根本制度和主要精神基本保持不变,从而积淀成我国的税收文化传统。 夏商周据古代文献记载,夏商周三代税收主要有贡赋和徭役两种表现,当时的贡、赋已经初步具备了税收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形式特征。夏代税收统称“贡”,“贡”分为田赋性质的贡赋和具有朝贡、土贡性质的贡献两类。商代的“助”属劳役之征。古代商周时期曾施行过井田制,商朝、周朝的井田制因夏而来。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西周的“彻”,规定了在井田内,不论公田私田,都按一个比例交纳实物税。 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期群雄角逐,战事频繁,军费开支浩大,各国纷纷变革税赋制度以适应政治经济发展,比较典型的税制改革主要有:齐国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楚国的“量入修赋”、郑国的“作丘赋”等,对

历史进程影响力最大的当属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商鞅变法中的“废除井田,承认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国家统一按田亩数征收租税”和“重农必农、重商非商”的税收思想成为中国古代许多朝代统治阶级的经济政策、税收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秦汉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至公元220年),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诸多方面有很大发展和变化。秦代赋税制度的突出特点是:建立土地私人占有制度,实施重农抑商政策;推行集权政治,形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税制。汉初在沿用秦朝税制的基础上确定了节省开支和轻徭薄赋的财 税政策。推行“均输法”、创立“平淮法”等一系列措施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带动了汉朝中期整体经济的繁荣。 两汉时期著名的财税改革人物是桑弘羊和王莽。王莽在公元9年税制改革中,提出的“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的征税原则,可称为近代所得税之先驱。 三国两晋南北朝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南北分裂割据,朝代更迭频繁,战争连绵不断的动乱年代,这一时期的赋税特点是:租调制成为田赋的主要形式,租调收入成为这一时期赋税收入的主要来源;赋税以征收实物形式为主;税制比较杂乱;徭役沉重。 隋唐隋朝和唐朝初都颁布均田令及租调法。如隋朝开皇元年(581年)颁布新令,推行前代均田制;建中元

税收的法治化现代化

税收的法治化现代化

税收的法治化现代化 陈敏昭 (三门峡行政学院社会管理教研部 472000) [摘要]税收的法治化和现代化是国家法治化和现代化的基本组成部分。在税务活动中“税法至上”、“限制税收权力”和“保障公民财产自由和完整”是税收法治的核心价值。税收法治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税收立法的民主性、税法的稳定性和税法逻辑的严密性;二是税收执法的严格性、刚性;三是税收司法的独立性,即在税收执法监督、税收司法解释等方面其主体权力是由代议机构(立法组织)间接授权,独立行使税收司法权力而不是对某个领导或组织负责,以此来保障税收司法的公正性;四是税收执法的保障性(税收执法过程中财力、物力、环境等)、五是税法遵守的普遍性(即具有广泛民意的良性税法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与遵守)、六是纳税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方便性;七是从程序上、实体上切实有效地保障纳税主体的财产权利不受侵害。 [关键词]税收法治化税法现代化税法程序化 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也是国家行政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法治化既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家法治

化的基本组成部分。“法律至上”是法治的基本特征,“限制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自由”是法治的核心价值。税收法治既具有法治的一般含义,又具有其独特的内涵。“公正”、“平等”、“公开”是税收法治的最基本要求,税收法治以“制约税收权力”为核心,是实体价值和形式价值的有机统一体。从具体内容上看,税收法治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税收立法的民主性;税法的稳定性和税法逻辑的严密性;二是税收执法的严格性、刚性;三是税收司法的独立性;四是税收执法的保障性;五是税法遵守的普遍性(即具有广泛民意的良性税法得到公民的认可与遵守);六是纳税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方便性;七是从程序上、实体上切实有效地保障纳税主体的财产权利不受侵害。 从政治基础上讲,税收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政府的法治化。征税、用税的都是政府,如果没有一个法治的政府,就不可能有法治税收。从经济基础上讲,自由、自主、平等、开放的市场经济是税收法治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以自主的企业制度和平等的经济关系为基础,拥有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市场法规,是一种开放经济。它的内在要求在一定意义上只能由法治来提供、来实现。市场力量是决定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税收法治的经济基础。 一、税收法治的内涵 税收法治是指通过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和税收法律监督等一系列税收法律制度的创建,使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税务行为

2018年税收法制工作规划(共5篇)

2018年税收法制工作规划(共5篇) XX年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法制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深入贯彻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地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积极争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按照省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方案和考核标准,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组织开展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总结县局试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开展对系统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协调处理好与其他考核之间的关系,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制定出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逐步在系统开展相关创建工作事宜。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3.积极推行税收柔性执法。探索改进税收执法方式,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果,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4.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行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

罚裁量基准(试行)》,修订原《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试行)》,减少执法随意性。 三、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5.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充分运用和发挥数据大集中征管软件中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积极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执法软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人机结合的执法考核,加大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力度,保证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6.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遵循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备查、备案等项工作,做到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 7.加强重大案件审理。修订完善全市地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理程序,改进审理方式,落实助理审理员制度,提高审理质量,充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事中监督作用。 8.强化税收综合督查。继续组织开展年度税收综合督查,抓好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着重在督查形式、督查整改复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文章,防止问题年年检查年年有,年年整改年年犯,保障综合督查实效。 9.发挥税收法制员制度的积极作用。探索新形势下税收法制员工作的作用、任务和发展方向,注意研究解决法制员工作出现的矛盾和

税收征收管理法讲解

第十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打印本页本章基本内容框架 本章重点内容有:税务管理、税款征收制度、法律责任。 本章难点问题是: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各自形式与适用条件,延期纳税,税款多退少补,滞纳金规定,偷税、抗税等妨碍税款征管行为(或犯罪)的界定与处罚规定。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了解) 第二节税务管理(熟悉) 税务管理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教材中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税务登记、帐证管理、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管理。 一、税务登记 (一)开业税务登记 (二)变更税务登记 (三)注销税务登记 二、帐薄、凭证的管理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三、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方式: 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 (二)延期申报管理: 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第三节税款征收(掌握) 一、税款征收原则: 重点关注:税款优先原则,具体有三优先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税款征收方式:七种 三、税款征收制度: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 2.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税款的延期缴纳,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方为有效;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批准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 3.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减免税收制度 5.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 (1)税额核定制度 (2)税收调整制度 6.税款征收程序如下: 核定应纳税额;责令缴纳;扣押商品、货物;解除扣押或者拍卖、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抵缴税款。 7.税收保全措施 (1)含义: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2)税收保全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 ①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

浅谈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一)

浅谈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一) 一、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初步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局面。《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程序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税务执法、法制监督和法律救济的制度体系。以法律的手段推进分税制的改革,构建了中央税法体系和地方税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对保持税收高速增长发挥了重大作用。但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新型的经济及法律关系不断涌现,税收法制化暴露出一些问题。 1.税收法律体系本身存在明显缺陷。(1)税收法律体系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许多重要的税收法律,如税收基本法等还未制定出台。(2)税收法律形式繁杂。除了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外,还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政府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有完整的某个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还有大量的补充规定、修订条款的通知。 (3)税收法律整体效力不高。税收立法权过多依赖行政执法部门,使得行政机关由“法律执和行”过多地转向“法律制定”,出现了税收立法行政化的趋势,影响了税法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约束程度。(4)税收法律内容上存在矛盾。依纳税主体身份的不同有不同的税收立法,如同为使用车船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税收条例;同为所得征税,内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条例,外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习斯砰得税法。(5)实体法中内容滞后瘫单种设置不合理户(6)税法公布方式不够统一。 2.税法与相关法律关系存在明显脱节。(l)税法与宪法之间存在空档。宪法第五十六条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规定,而对税收的开、征、停、减、免以及公平税负等却未予规定,只是税收征管法弥补了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规定缺陷,而对于公平税负、不实行区别对待,宪法和税法都没有作出规定。(2)税法与行政法之间存在差异。例如,现行税务行政处罚,有的是在没有税收立法权的机关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的,有的是在不享有税收立法权的地方人大或政府发布的地方生法规、规章中设定的,与《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一致。(3)税法与民事诉讼法不协调。税收诉讼可依照行政诉讼法来进行,而绝大多数税收诉讼都涉及税收债务问题,其实质是要确定税收债务的是否存在。由于税法本身存在的问题,使得关于“税收诉讼尚未解决的问题堆积如山”。总之,由于现行税法与我国的法律体系之间存在着上述不协调,导致税法实际上长期游离于整个法律之外,既破坏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协调性和完整性,又影响到了税法本身的存在和发展,进而导致税收执法上存在种种问题。 3.税收依法行政上存在明显困扰。(1)过于集中的分税制体系和过于统一的税收征管模式影响了税收行政执法效率。有的地方政府为扩大招商引资吸引力和推进企业改制,越权制定超出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的为保财政支出,对税收任务层层加码;有的以改善环境为由,对重点企业挂牌保护,甚至袒护等。同样,不论经济结构和税源结构、税收征管水平与公民纳税意识的差别,片面追求征管模式的统一,往往导致税源管理失控,征管质量不高,降低了税收行政执法效率。(2)税收执法要求不恰当影响了税收行政执法的公平。譬如,收入任务情况好时执法偏松,收入任务情况不好时,执法偏严。(3)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平衡影响了税收行政执法的水平(4)执法手段的落后影响了税收行政执法的质量。 案件取证工作要求行动迅速,以快制胜。但税务机关往往由于手段落后而力不从心,涉税案件一般需要一定的税收专业知识,公安人员往往难以胜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果(2)税务行政诉讼不适应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税务法庭,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专业性强,它要求审判人员不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还必须熟悉各种税法。没有专门的税务法庭,则很难保证审判的公正、准确。同时,懂得税收法律制度的律师也是寥寥无几,致使税收司法结果的公平和公正性容易受到怀疑,难以从外部得到确认(3)税务案件的判决不适应WTO透明度规则的要求。由于司法制度还不健全,司法审判结果往往是不及时公开

税收与法治关系的简要探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12559362.html, 税收与法治关系的简要探讨 作者:尹捷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21期 摘要探讨税收与法治的关系,应首先着眼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以及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对法治萌芽产生的影响作用。随着法治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实现税收法治的实质价值,还需要同时兼顾税收正义原则和纳税人权利保护原则,将税收纳入法治建设的框架内。结合我国目前的现状,在税收法治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将税收纳入法治建设的框架内是发展法治国家的必然趋势。因此,税收与法治之间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 关键词法治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实质价值 作者简介:尹捷,安徽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https://www.360docs.net/doc/412559362.html,ki.1009-0592.2016.07.331 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与税收法治的关系 探讨税收与法治关系的前提是要区分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与税收法治这两个概念的不同。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的开征必须基于法律的根据进行,没有国家法律的规定,政府不能任意征税,是保障政府课税权正确行使的原则;税收法治是法治在税收领域的集中表现和具体运用,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税收正义原则和纳税人权利保护原则。因此,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只是税收法治内容的一部分,体现的是税收法治的形式价值。 税收法定主义首次进入公众视野,是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的签订。自此形成了“无代议不纳税”的原则,这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但是体现了征税权必须依法律规定而行使的思想。由于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税收的实质是一种公权力对私人财产的侵犯。基于此,政府征税的公权力自然来源于纳税人的授权,纳税人将合法的私人财产权部分的让渡于公权力,以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何为法治,英国思想家洛克说:“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法治就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尽可能的保护公民的私权利,同时最大限度的限制政府的公权力。“无代议不纳税”这一原则恰好体现的就是对纳税人合法的私人财产权的保护,对国王纳税权利的限制。1689年的 《权利法案》明确规定:未经议会授权,为王室需要而凭借特权征收钱财、超期征收或以其他非授权方式征收,均属非法。自此税收法定原则在英国财政税收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得到了法律的明确认可。追溯近代西方法治产生的原因之一便是对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那句著名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体现的就是私人合法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人类社会的税收历史可谓悠久,在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签订以前,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古代中国,国王征税是王权掠夺私权的典型代表,其征税不需要经过纳税人的同意,用途广泛,既有为公共利益需要的,也有王权需要的,税收的数额、征税的次数、如何纳税都取决于国王的意志,是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章节练习讲义第07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该期限是()日。 A.7 B.10 C.15 D.60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账簿和凭证管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B.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C.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 D.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5年 4.下列关于发票的说法,错误的是()。 A.通过新系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与现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保持一致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C.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再使用 D.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 A.在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B.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C.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D.在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6.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发票开具、使用和保管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销售货物开具发票时,可按付款方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B.经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可拆本使用发票 C.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保存期满后,开具发票的单位可直接销毁 D.收购单位向个人支付收购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7.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纳税申报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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