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与越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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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国与越南的关系
越南,全称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亚洲的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位于东南亚中南半岛东部,北与中国广西、云南接壤,西与老挝、柬埔寨交界,国土狭长,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紧邻南海,海岸线长3260多公里,是以京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
历史上,越南中北部长期为中国领土,公元前257年,蜀国末代王子蜀泮率领其族民,辗转到达现在越南北部,建立瓯雒国,并自称为安阳王。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的前214年,派大军越过岭南占领今日越南北部和广西、广东、福建,征服当地的百越诸部族,秦朝在这一带大量移民,设立了三个郡,其中越南北部归属于象郡管理。
前111年,汉武帝灭南越国,并在越南北部地方设立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实施直接的行政管理。
在之后的一千多年时间里,越南北部交趾地区虽然屡有反抗,但是大体上一直受到中国古代政权各朝代的直接管辖。
968年,丁部领(丁先皇)以武力征服境内的割据势力,建立国号大瞿越(丁朝),两年后(970年)又自称皇帝与使用年号太平,定都华闾(今宁平省宁平市),算是越南正式脱离中国而自主之始。
1802年,阮福映在法国支持下灭西山朝,建立阮朝,之后接受中国清朝嘉庆帝的更改册封为越南国王,正式建立新国号为越南,这也是越南名称的由来。
抗战初期,越南政府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制止法国侵略,采取了以和求进的策略,与法国进行谈判。
1946年3月6日,越法双方签订了“初步协定”;9月14 日,又签订了“临时协定”,从而出现了近一年的缓和局面。
但是,1946年12月19日下午,法军开始向河内发动总攻击。
至此,法国已完全撕毁了和平协定,对越南发动了全面战争。
经过4年的战争,法军始终无法消灭在深山中的越南游击队,1949年9月,在中国的解放战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的时候,胡志明主席派人来中国同中共中央直接联系,并请求援助。
后来,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南下的胜利进军,中越边境的交通线终于建立起来了。
1950年1月14日,胡志明代表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发表声明,庄严宣告:“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是越南全体人民唯一的合法政府。
为了人民的普遍利益,越南民主共和国准备与任何愿意在平等和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及领土的基础上与之合作的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以谋共同保卫世界的和平与民主。
”1月15日,越南民主共和国外交
部长黄明鉴致函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宣布“承认毛泽东主席所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并交换大使”。
周恩来总理于1月18日复函越南外长黄明鉴,表示欢迎中越两国建立外交关系。
于是,中国成为第一个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国家。
至此,中越两国共同革命共同建国的阶段结束,应该说,越南的独立建国运动是和中国的大力协助分不开的,没有中国,就没有越南独立。
1973年3月美国撤退。
1975年4月西贡(今胡志明市)被北越军队占领,战争结束。
在越南统一之后的10年间,越南赤贫,国内政治压迫、国外经济孤立。
1986年,执政的越南共产党开始改变其经济政策,学习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投资的模式,此政策称为革新开放。
20世纪90年代以来 ,世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日益凸显。
在邓小平新时期外交战略思想的指导下,中国集中精力发展经济 ,努力维护和平稳定的国际和周边环境 ,尤其把与周边近邻国家发展睦邻友好关系置于重要位置。
对越关系是中国周边外交的一部分,体现中国总体外交的理念与实践。
中越关系的恢复和发展 ,顺应了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和两国上千年友好交往的历史趋势,反映了两国人民和睦相处发展友谊的迫切愿望正常化以来中越关系从传统的睦邻友好,逐步走向全面合作,呈现出一以贯之的连续性和平稳发展趋势。
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合作交往不断深化、内涵丰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 ,保持高层互访,以密切的政治交往推动两国的关系从恢复传统睦邻友好的较低层面发展到“睦邻友好,全面合作,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的较高层面。
正常化以来,中越两国高层领导人每年都要进行互访。
在两国高层领导人的访问中,1994年江泽民访越提出了“明确方向,逐步推进,大局为重,友好协商”发展两国关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16字方针。
1999年2月黎可漂访华,两国领导人又商定指导21世纪两国关系的16字方针“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为中越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2年2 月,江泽民访越 ,对16字方针作了进一步阐述,指出发展中越关系,相互信任是基础,长期稳定是前提 ,睦邻友好是保障,全面合作是纽带,共同发展是目标。
江总书记提出的中越两国要做“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已成为指导近年两国关系发展的“四好”精神。
正常化以来在两国关系各层面的互动关系中,政治关系一直居于主导地位 ,频繁的两党、两国高层领导互访直接推动中越关系的不断发展,发挥了无
可替代的作用。
政治关系是两国双边关系不断发展的主要体现和重要内容。
除领导人互访外,两党还就治党治国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开展交流,曾于2003年10 月、2004年2月和2007年7月底组织了3 次高层次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 ,并通过多种形式交流反腐倡廉的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改革问题上,双方强调一致性,注重实用性,不断派出各种团组互访,考察了解各自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情况 ,借鉴有关的经验和做法。
这些举措均表明了中越双方对于相同理想的追求和社会主义命运的关注,也构成中越关系不可忽视的内容。
第二 ,根据平等互利、注重实效、优势互补、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原则,中越两国不断加强和扩大双边的经贸、科技合作,推进经贸和科技合作关系不断发展。
具体表现在:一是发挥大公司主渠道作用,扩大大宗商品贸易 ,推动双边贸易额的持续稳定增长;二是两国积极鼓励发展外向型经济,鼓励相互投资,为越南企业和中国企业提供有利条件;三是按照双方达成的《边境贸易协定》,加强边境地区和边贸市场的协调管理,发展和规范边境贸易;四是在信息、生物、农业、渔业、财政金融、交通运输、旅游观光、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
经贸关系是正常化以来中越双边关系的主要内容 ,经贸交流为两国关系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两国经贸关系的恢复重建和迅速全面发展表现出一些明显的特征。
第三 ,伴随政治关系和经贸合作关系的不断发展,中越两国在其他领域、其他层面的交往也不断增多,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
一是为发展和推动双边的友好合作关系,中越两国鼓励各方面、各地方积极进行各层次、各领域的交往。
近年来 ,两国已经逐步开展了各部门、各群众组织和各地方的友好往来与合作交流 , 并注重推进青少年之间的友好交流 ,每年双方互访团组达上百个。
通过平等交往, 增进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与互信,增进合作与友谊。
二是不断推进文化、教育、体育、新闻等领域和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仅从留学生交流的数量看,2002—2005年来华越南留学生有5842人,至 2006年近7000人 ,在各国排名前五名之内。
中国赴越研习者也有 2000余人。
三是注重扩大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在预防和打击各种跨国犯罪方面的合作。
从总体来看,正常化中越关系的发展具有几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双边关系转变的根本性,化干戈为玉帛 ,从抗衡对峙到睦邻友好、全面合作、平等互利 ,服务于各自改革和革新开放事业的现实需要,顺应了各自经济建设的根本要求。
二是双边关系定位的战略性,适应地缘政治关系的变化 ,在国际上社会主义事业遭受
严重曲折的情况下,中越双方把保持睦邻友好关系置于战略高度,既有利于社会主义实践的探索,又顺应了中越关系发展历史的主流和趋势。
三是双边关系发展的稳定性,两国关系在正常化基础上,平稳推进、全面发展,从睦邻友好、平等互利 ,逐步提升到长期稳定、全面合作的层面。
四是越南对华政策某种程度上的利己性。
越南为维护和争取相对优势和较多实际利益,有时也会对其政策作出一些微调,特别是在发展与中国经贸关系的具体政策层面和涉及领土主权争端策略上 ,表现更为明显。
从面向未来、长期稳定的基本要求出发,不断推进睦邻友好、全面合作关系向前发展,中越之间永做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是两国领导人设计的美好蓝图 ,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要求和两国的根本利益,中越双方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然而,越南发展与中国关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矛盾。
这些矛盾的演化,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越关系的发展和越南对华外交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