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创新机制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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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管理探索城市管理创新模式

城管管理探索城市管理创新模式

城管管理探索城市管理创新模式城管管理:探索城市管理创新模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管理变得日益复杂而繁琐。

诸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市容市貌等问题不断涌现,城市管理亟待创新模式来应对。

城管管理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一环,亦面临着挑战与机遇。

为了探索城市管理的创新模式,本文将针对城管管理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问题分析1.1 问题背景城市管理涉及众多方面,由此也带来了许多问题。

其中交通拥堵、违章建筑、环境污染、市容市貌等是城市管理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

1.2 现行管理模式问题传统城市管理模式存在着一些问题。

例如,传统的执法手段单一,常常面临执法效果不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等局限。

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也容易引起管理者与居民的矛盾。

二、城管管理创新模式2.1 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城市管理已经进入了数字化与信息化时代。

通过建设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与市民的双向互动,可以更好地了解居民的需求,及时响应问题,提升管理效率。

2.2 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从海量数据中提取出有价值的信息,对城市管理进行智能化决策。

例如,通过分析交通数据,预测拥堵路段,优化交通流量;通过使用空气质量监测仪,实时了解环境污染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2.3 统一协作机制加强不同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建立起统一的指挥调度机制。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2.4 引入社会参与城市管理应该更多地吸纳社会各界的力量与智慧。

可以通过开展社区志愿者、社会监督员等制度,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过程。

这样不仅能够分担管理者的工作压力,还能够增强了市民的参与感。

三、实施的挑战与对策3.1 技术应用的挑战信息技术的应用可能面临技术瓶颈、数据共享的限制等问题。

应该加强信息技术的研发,提升系统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同时,完善相关法规,明确信息共享的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的数据共享机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中各种资源的管理和整合,旨在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如执法效率低下、矛盾纠纷增多、职责不明确等。

本文将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1、执法效率低下目前,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不明确,执法效率低下成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一大问题。

例如,矛盾纠纷涉及到多个部门,每个部门要分别进行调解和处理,导致效率低下,难以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2、矛盾纠纷增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矛盾纠纷增多也是一个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各种违法行为也随之增加,这为城市综合执法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3、职责不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确也是一个问题。

由于各部门职责不明确,出现了职能交叉,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从而导致执法权力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

二、优化建议1、加强部门协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相应的协作机制。

各部门应该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矛盾调解机构,对矛盾纠纷及时解决。

建立共同办公室,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配合,并对执法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提高整体执法效率。

2、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包括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专业技能,进一步补充执法力量,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素质。

同时,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建立城市执法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的自我管理。

3、引入智能化手段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引入智能化手段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度。

可以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智能化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将数据信息化处理,提高执法流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

4、加强宣传教育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加强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减少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深化改革 推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改革 推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改革推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综合管理成为了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

城市综合管理要求对城市公共服务、环境卫生、交通管理、城市安全等多个方面进行协调,涉及到多个行业、多个部门的合作。

因此,推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对于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一、当前城市综合管理存在的问题1.行政管理机制不够灵活:当前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中,大多是由政府主导的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机制不够灵活,制约了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2.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城市综合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但由于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使得协调难度大,管理效果不佳。

3.资源整合难度大:城市发展需要涵盖多个方面的资源,但目前城市综合管理中,各部门之间独立操作、资源共享不畅,造成资源整合难度大,进而影响城市发展进程。

1.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推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可以引入市场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管理成果。

2.加强部门间协调机制:通过引入全面协调机制、设立跨部门工作班子等措施,可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推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更为协同。

3.推动资源整合:实行城市综合管理的资源整合,可以增加资源利用效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市发展。

1.建立市场化的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机制:通过引入市场化的运营机制、让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服务、寻求市场投资,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机制的体制创新。

3.推动资源共享和整合:通过多点联动、共建共享等措施,加强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和整合,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城市管理中的城市治理体系与机制创新

城市管理中的城市治理体系与机制创新

城市管理中的城市治理体系与机制创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城市治理体系与机制的创新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本文将从城市治理体系和机制创新的角度探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一、城市治理体系的创新城市治理体系是指城市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传统的城市治理体系通常由政府主导,缺乏多元参与和协同合作。

然而,随着城市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单一的政府主导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城市管理的需求。

在城市治理体系的创新中,多元参与是关键。

多元参与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各方的参与,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城市问题。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城市咨询委员会,邀请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代表参与城市决策和规划。

企业可以通过社会责任投资,参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社区服务。

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提供社会服务和监督政府行为,促进城市的和谐发展。

居民可以通过居民委员会和社区议事会等形式,参与社区治理和公共事务决策。

此外,城市治理体系的创新还应注重信息公开和透明。

信息公开可以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促进政府的透明和问责。

政府可以建立公开的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城市规划、政策和项目的信息,方便市民了解和参与。

同时,政府也应加强数据共享和开放,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数据进行创新和服务。

二、城市治理机制的创新城市治理机制是指城市管理的运行方式和决策机制。

传统的城市治理机制通常由政府单向决策和执行,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

然而,城市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要求城市治理机制具备更高的反应能力和灵活性。

在城市治理机制的创新中,合作机制是关键。

合作机制包括政府与政府、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组织、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合作。

例如,政府可以与企业合作,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

政府可以与社会组织合作,共同解决环境污染和社会问题。

政府可以与居民合作,推动社区治理和居民自治。

此外,城市治理机制的创新还应注重科技创新和智能化。

科技创新可以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创新机制的探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创新机制的探析

s 。 c i a l s c i e n c e 社科纵横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创新机 制的探析
王 瑜 I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河北石家庄 0 5 0 0 0 0
摘 要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的同时也给政府治理 城市也 带来新的困难与挑战。本文简要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存在 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的合理路径 。 关键词 :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创新机制 ;对策研究
城 管 人 员执 法 的偏 见 。 2 .加 大城 市 综 合执 法 体 制 改 革 的力 度 。 城市 管 理 需要 实事 求 是 ,明确 权 责 、规 范 行 为 ,从 而 制定 出合 理且 有保 障力 度 的 执 法 体 制 。在 城 市 管 理 当 中加 大 执 法 改 革 的力 度 ,明 晰 职 权 , 将 重 复 、交 叉 执 法 等 问题 从 根 本 上 加 以解 决 。与 此 同 时 ,还 需 要 在 行 政 处 罚 的基 础 得 以调 整 中 ,按 照 原则 — — 统 一 、精 简 、 效 能 ,成立 统一 的领 导机 构 ,来 加速 体 制改 革 。 3 .优 化 城 市管 理 综 合 执 法方 式 。( 1 )综 合 执 法朝 精 细 化 、 人 性 化 管 理 发 展 。部 分 执 法 者 受 传 统 “ 管 制 型 ” 执 法 思 维 的 影 响 ,仍 习惯性地将管 理者 与被管理者对立起来 ,简单地认为双 方 只 是 管 制 与 服 从 的 关 系 ,忽 视 了行 政 相 对 人 的 参 与 权 与 主 人 翁 地 位 ;片 面地 认 为执 法 仅 是 行 政 处 罚 和 行 政 强 制 ,执 法 者 需 改 变 原 来 的执 法 方 式 ,朝 人 性 化 执 法 方 向发 展 。( 2 )加 快 数 字 化 技 术 运 用 ,全 面 开 展数 字化 管理 。数 字 化 城 市 管 理 是 现 代 城 市发展的趋势 ,借 助其优 势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及 时、管理被 动 滞后 等 问题 ,实现 精 确 、高效 、全方 位 的城 市 管理 。 4 . 建 设 高 素 质 的 执 法 队伍 。对 于 城 市 管 理 部 门 的形 象 与 执法成效而言 ,加强队伍 建设 是关键性 因素之一 。很多城市管 理 执 法 队伍 在 与 现 代 化 的 城 市 进程 和群 众所 要 求 的生 活 环 境 相 比 ,还 存 在 很 大 的 差 距 。 因 此 ,建 立 一 支 专 业 技 术 强 、作 风 端 正 、创 新 理 念 强 的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队伍 已 经 成 为 了必 然 趋 势 ,此 外 ,还需 要 建 立健 全 责 任 追 究 执 法 以及 公 示 与 评 议 考 核 等制 度 ,从 而 将 执 法 程 度 进 一 步 规 范 ,提 高执 法 的技 巧 与效 果 等 。 5 .建立健全明确责任与限制权力任意扩张并重 的城市管理 综 合 执 法 监 督 机 制 。首 先 ,创 设 城 市 管理 综 合 执 法 监 督 工 作 的 专 门性 法 律 规 范 ,使 行 政 监 督 工 作 独 立 于 行 政 执 法 主 体 ,明确 监 督 机 关 与行 政 主体 及 其 公 务 人 员 的权 力 义 务 关 系 。 其 次 ,将 国家行政 系统 内 自我监察与人 民群众 的诉求与监督相结合 ,在 确立 城 管 执 法 监 督 机 制 的 同时 ,适 时 的 创新 城 市 管理 综 合 执法 考评 机 制 与追 责 机 制 ,加 强 对 于 行 政 执 法相 对人 权 益 的救 济 和 保护 ,真正建立健全行使权力与承担责任相对应 的执法体系。 四 、结语 城 市 管 理 执 法 应 不 断 的 创 新 ,结 合 所 在 城 市 的 实 际 情 况 , 根 据 自身 的发 展 经 验 ,从 而 建 立 出有 效 的 综 合 执 法 体 系 ,满 足 现 代 化 城 市 以 及 广 大社 会 群 众 的需 求 出发 ,才 能 够 加 快 现 代 化 城市 的发 展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研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研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研究一、引言二、存在的问题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执法权责不清。

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中,各个执法部门的职责界限不清晰,导致执法工作重复、互相推诿的现象频繁发生。

2.执法力量不足。

由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涉及的领域广泛,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参与,但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导致无法有效履行职责。

3.执法标准不一、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不同部门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导致执法标准不一致,执法结果不公正。

4.执法手段单一、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主要采用的是行政执法手段,缺乏多元化的执法手段,难以解决一些复杂问题。

三、建议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清晰执法权责。

明确各个执法部门的职责界限,确保每个部门都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减少重复劳动和推诿现象。

2.增加执法力量。

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完善培训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他们能胜任各自的执法工作。

3.统一执法标准。

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明确每个问题的处理程序和执法结果的判定标准,确保执法公正、规范。

4.多元化执法手段。

除了行政执法手段外,还应加强司法执法、经济执法和社会共治等手段的运用,形成多元化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的效力和效果。

四、实施路径为了实施上述建议,我们可以采取以下路径: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提出增加执法力量的政策,引导各地政府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进行重视,并加大投入,提供足够的人员和资源支持。

2.优化执法协作机制。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提高执法效率。

3.增加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建立行政执法结果复核机制,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防止执法者滥权现象的发生。

4.推动执法手段的多元化。

鼓励各级政府对多元化执法手段进行探索和试点工作,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五、结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是一项复杂而关键的任务,需要政府、执法机关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对城市中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处理的一种综合性工作,包括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管理、市容市貌、商业秩序等多个方面。

在实际工作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优化和改进。

一、执法力量分散、协调性不强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众多,如交警、城管、卫生、工商等,各自执法权限和职责范围不一样。

这种分散的执法力量导致执法工作的协调性和效率不高,容易出现执法盲区和漏洞。

应通过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挥中心,集中管理和调度各个执法力量,加强协作和配合,提高执法效果。

二、执法执勤时间不确定、不规范现实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执勤时间比较随意,规定不明确,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有些执法人员工作时间不规范,经常加班加点,劳累过度,影响身体健康;有些执法部门在重要节假日和周末工作不到位,导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出现空档期。

应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间制度,合理安排执法执勤人员的工作时间,确保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执法力量专业程度不高、监督机制不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涉及的领域广泛、工作复杂,需要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但实际上,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方法不科学的情况。

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容易导致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违法乱纪。

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四、执法手段不够灵活、创新性不强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有些违法行为比较特殊,需要采取一些创新手段和方法。

但现实中,有些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相对较为固化,并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

在处理城市环境污染问题时,可以引入智能监测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方法,提高执法效果。

应鼓励和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创新执法手段,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主要体现在执法力量分散、协调性不强;执法执勤时间不确定、不规范;执法力量专业程度不高、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手段不够灵活、创新性不强等方面。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对城市公共秩序、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市场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执法的一种行为。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行优化。

第一,部门之间协调不畅。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包括市政、卫生、环保、交警等各个方面,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部门间的职责划分不清,协调机制不健全,造成了各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责任不清晰,从而影响了综合执法的效果。

第二,执法权力过于集中。

在一些地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权力集中在某一部门手中,导致执法随意性增大,易滋生腐败现象。

由于权力过于集中,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出现滥用职权等现象。

执法效果不明显。

在一些地方,由于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不科学,导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效果不明显。

在市场管理方面,一些违法商贩往往通过行贿、打招呼等手段逃避执法,使得执法部门的努力化为泡影。

为了优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第一,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建立健全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调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增强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

加强部门间的培训与交流,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第二,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行监督和评估,严格执行规范执法程序,减少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鼓励公众参与执法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力量的发挥。

完善执法手段和技术手段。

加大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装备投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四,加强宣传教育和法制宣传。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养,培养公民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容市貌的意识,从而有效减少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创新机制的探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创新机制的探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创新机制的探析作者:曹钟军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02期摘要:构建卓有成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有利于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作为全国最早开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试点单位之一,南宁市相关经验对全国其他城市具有推广意义。

本文简要分析了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求探讨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的合理路径。

关键词: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路径选择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由此引发的问题与矛盾日益复杂,政府治理城市不断面临着新的挑战。

自1996年国务院颁布《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试点在全国各大中城市陆续开展,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职权重复交叉、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

但我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起步晚,配套法律不完备,可操作性较差,执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南宁市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1年5月,南宁市正式启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将原南宁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南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将原南宁市城市综合管理监察支队更名为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近年来,南宁市通过强化市政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职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但南宁市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仍面临诸多难题:城市管理意识较滞后,法制建设存在诸多不足,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广大市民对行政执法意识谈薄,以及行政执法中的专业执法及综合执法权限划分不科学、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等。

其原因在于:1.法律依据不完善。

在国家立法中,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只是对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原则性或方向性的规定,缺乏一部权威性的法律界定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领域和范围,以至出现法律冲突、管理缺位,部分专业性强的案件工作效率不高,执法程序不够完善。

城市执法机构创新模式的探讨与实施研究

城市执法机构创新模式的探讨与实施研究

城市执法机构创新模式的探讨与实施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面临着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挑战。

为了提高城市执法效能和质量,许多城市执法机构开始探索创新的执法模式。

本文将探讨城市执法机构的创新模式,并分析其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

一、背景分析城市执法是管理城市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传统的城市执法模式面临着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执法权责不清晰等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城市执法机构需要探索新的模式,以提高执法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二、创新模式的探讨1. 引入科技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城市执法机构可以利用各种科技手段来加强执法工作。

例如,可以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城市执法数据,发现执法热点和问题;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自动化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借助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与市民进行沟通和协作。

引入科技手段将极大地促进城市执法工作的现代化和精细化。

2. 加强法治建设法律是城市执法的基础和依托,加强法治建设是创新城市执法模式的重要环节。

城市执法机构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质量。

同时,建立健全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制度,为市民提供便利和保障。

3. 推行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是城市执法创新的关键一环。

执法机构应明确执法责任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的相关规定,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执法工作。

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责任意识。

推行执法责任制将有效地提高执法效能和公平性。

4. 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城市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领域,各执法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不畅通是影响执法效果的重要问题。

因此,创新的城市执法模式应加强执法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通过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平台,各执法部门可以及时共享相关信息,提高执法工作的协同性和针对性。

三、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1. 可行性城市执法机构创新模式的实施可行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技手段的发展和应用广泛,为城市执法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支持;二是法治建设得到国家重视,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三是执法责任制的建立是权责明确的基础,可以形成执法的规范性和约束性;四是信息技术的提升和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为信息共享提供了条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增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成为了一个举足轻重的重要环节。

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比如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执法效率低下、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效性和全面性。

本文将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出发,结合相关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水平。

现状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对城市管理中的环境、市容市貌、工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的一种综合执法机制。

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执法人员往往需要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要求执法人员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高超的执法技能,这对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执法程序不规范。

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手续不清晰、操作失误等问题,导致执法结果不公正,影响市民的合法权益。

2. 执法效率低下。

由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繁多,一些执法人员工作效率低下,导致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进而滋生各种乱象。

3.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执法人员需要接受较高的专业培训和素质提升,但是目前一些执法人员的素质还不够高,对法律法规理解有限,执法技能不够熟练,这会影响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优化分析针对上述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优化分析,以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水平。

1.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执法人员应该在入职培训和日常工作中注重执法技能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2. 完善执法程序。

建立健全的执法程序和标准,明确执法权限的范围和程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过程的公正、合法和正义。

3. 提高执法效率。

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如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系统,提高执法的效率和精准度,实现案件的快速处置和信息的准确传递,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工作效能。

浅谈如何创新完善城管执法考核督查机制的体会 范文

浅谈如何创新完善城管执法考核督查机制的体会 范文

浅谈如何创新完善城管执法考核督查机制的体会范文如何创新完善考核、督查机制,把督查与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双刃剑的作用,通过走访、调研,结合我局实际,本人认为必须采取如下措施: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局规章制度是我们每个队员的行为准绳。

一切按制度执行,规范我们的行为,是我们建立实行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的目的。

督查、考核都离不开制度,失去制度依据就失去了工作方向。

从目前督查和考核来看,最需要的是建立完善局《内部规章制度》,制定《考核奖惩制度》,考核、奖惩不明显,就很难调动中队和每个队员的积极性。

要完善督查考核体系。

体系认证是关键。

督查以督人为主,反过来也可以通过督事来督人,考核以考事为主,反之,也可以通过考事来考人,两者是相对统一的。

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做到督人与督事相结合,考事与考人相结合,达到合二为一。

首先,要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办法》,真正做到透明、可操作性强;其次,要有一支公正、公平、不怕得罪人的督查和考核队伍;再次,围绕局全年工作目标,要细化部门工作目标,明确执法工作严管、控制及一般区域,各相关部门要有详细的计划和安排步骤。

同时,督查与考核要加强协调沟通,便于操作,并通过考核、督查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要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制度。

我局工作人员有几种不同层面的人员组成,不同层面就要有不同的奖惩制度:从目前的考核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来看。

考核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协管员分类考核,百分制运作合理一些,操作起来具有针对性,更加体现公正、公平。

如对行政执法人员,虽然有上级人事部门的管理规定,局还可以在条条框框下细化;对协管人员的管理,建议实行星级制,根据城管工作时间的长短、工作表现、实际能力等方面进行星级评定,分开档次,收入与档次挂钩,每年晋升一次,对表现突出的协管人员可享受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打破目前干好干坏一个样、吃大锅饭的现象,真正体现能者则优的原则。

同时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考核、督查扣分达到上限的,在编人员该待岗的要待岗;协管员该辞退的要辞退。

城市管理执法模式探析

城市管理执法模式探析

城市管理执法模式探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城市管理执法模式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我国城市管理执法模式的变迁可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行政法转向民法,以尊重个体和体现立法公正;当前的城市管理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并以宪法的原则为根据,把人民当作主体进行政治管理。

不仅要确保公民和企业完全遵守法律规定,还要承担责任,为维护公共秩序而发挥力量,帮助建立和谐社会。

二是从由政府/管理部门主导转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参与”的新模式,以适应当今社会发展需要。

城市管理执法的新思路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公共管理,在政府部门之外扩大社会企业参与范围,建立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组织的协助体系,探索与城市管理执法相适应的公民政策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执法的社会效益。

三是建立公正客观的城市管理执法机制,依法行政,守行政、坚持人民顺畅,落实依法治市,秉持公平正义和诚信原则,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公开、公正、公平、宽厚的主要目的。

同时,要高效审查及时做好执法材料的检查和处理,有效发挥社会职能,改善公民劳动条件,增强公民城市管理执法的积极性和认同感。

以上是我国城市管理执法模式经历的变迁。

回望这段曲折的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模式已经从行政法转向了民法,从政府主导转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参与的新模式,建立了公平公正客观的城市管理执法机制,努力维护和谐社会的秩序,推动城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也在不断创新和变革。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便民服务。

以往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往往以执法为重,导致执法部门与群众之间产生隔阂。

现在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注重便民服务,注重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比如在一些城市,执法部门会定期组织走访辖区居民,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提供便民服务,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并及时反馈和解决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强化智慧化管理。

随着科技的进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也在逐渐智慧化。

执法系统通过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信息的快速获取和传递,提高管理效率。

比如一些城市执法部门利用智能监控设备和摄像头,实时监测城市交通、环境和公共秩序等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提高执法效果和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社会参与。

人们对城市的管理有很大的关注和参与的需求,而不仅仅是依靠政府和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在于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建立起政府、执法部门、社会力量之间的良好合作机制。

比如一些城市执法部门会定期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共同打造和谐、安全的城市环境。

四是注重综合治理。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仅只是解决问题,更要注重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形象。

执法部门需要与环卫、交通、旅游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共同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

比如一些城市执法部门与环保部门合作,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保障城市环境的清洁和健康。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注重便民服务、强化智慧化管理、加强社会参与和注重综合治理等方面。

这些创新举措有效地提升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创造了更好的生活环境和质量。

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调查与思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管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已经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对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行创新。

本文通过调查与思考,探讨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可能性。

一、调查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现状为了了解当前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现状,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面临诸多问题,如权责不清、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等。

另外,城市发展面临的挑战也日益增多,如人口增长、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

这些问题和挑战迫切需要创新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来解决。

二、思考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方向在思考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方向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1.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政府在城市管理中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制定政策、规划城市发展方向、提供公共服务等来引导城市发展。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城市管理行为的监督,确保管理工作的公正、有效和透明。

2.加强市场机制的引导作用:市场机制可以有效地调动社会资源,促进创新和发展。

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引导作用,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激励机制等手段,激发各方面的创新活力。

3.强化公众参与的作用: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

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应加强公众参与的机制建设,通过设立公众参与平台、听取公众意见等方式,让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地参与城市管理。

4.推动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驱动力。

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要积极推动科技创新,通过引入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等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思考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具体措施在思考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具体措施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1.建立健全的权责体系:通过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权责体系,使各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避免权责不清的问题。

2.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在城市管理中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通过推行竞争性招标、授权经营等方式,激发城市管理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对城市公共资源、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综合执法方式。

目前在实际执法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优化。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权责不清的问题。

在现实中,往往涉及到城市管理的问题需要多个执法部门共同参与,但是由于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执法行动的协调和配合困难。

需要建立完善的执法协作机制,明确各个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提高执法效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着监管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力量不均衡,造成了执法的盲区和疏漏;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违法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管机制,确保执法行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需要提高执法效能。

目前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执法效果不明显、执法成本较高的问题。

为了提高执法效果,可以通过运用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智能监控等,提升执法的精确度和效率。

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提高执法行动的威慑力。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需要加强社会参与。

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共治。

可以通过建立居民监督机制、开展社会公益执法宣传等方式,引导和激发公众的积极参与,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压力梯度,推动城市管理的改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权责划分、监管、执法效能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着问题,需要进行优化。

通过建立健全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和加强社会参与,可以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不断完善,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传统的执法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城市管理的需要,而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成为了推动城市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

一、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在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中,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是关键的一环。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借助这些技术手段,实现执法工作的智能化和精细化。

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为执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而智能监控技术的应用,则可以实现对城市管理领域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智能化技术的应用还可以改变传统的执法方式。

在交通管理领域,可以利用智能监控摄像头,实现对违章行为的自动拍摄和识别,从而减轻执法人员的工作负担;在环境卫生管理领域,可以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城市环境进行监测和巡查,提高执法效率和覆盖面。

二、执法决策的科学化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还需要在执法决策方面进行科学化。

传统的执法决策模式往往是依靠经验和主观判断,容易出现主观偏差和不公正现象。

而科学化的执法决策,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模型预测等手段,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可以运用风险评估、综合评价等方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评估和分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执法策略和措施。

在市容管理方面,可以通过对违法建筑的结构分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拆除的优先次序;在环境保护方面,可以通过监测数据的分析,实现对排污企业的风险评估,从而对违法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打击。

科学化的执法决策还可以通过模型预测等手段,实现对执法效果的评估和预测。

在交通管理领域,可以通过交通流模型对交通拥堵情况进行预测,从而合理安排执法力量,改善交通拥堵问题;在环境保护领域,可以通过污染物扩散模型,预测污染物的扩散路径和影响范围,为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1. 引言1.1 背景介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城市治理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传统的执法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城市管理的需求,因此需要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创新。

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化管理成为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要趋势。

通过引入智能化设备和技术,可以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为城市管理提供更多可能性。

另外,便民化服务也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的重点之一。

通过引入便民化措施,可以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提升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便捷性。

同时,高效执法手段的运用也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的关键。

通过采用先进的执法技术和手段,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减少执法成本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此外,社会参与也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的重要方向。

通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可以更好地解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难题和矛盾。

综合执法模式的推广也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的重要举措。

通过整合执法资源和优化执法流程,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为城市管理提供更多可能性。

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以人为中心是至关重要的,只有真正站在市民的角度思考问题,才能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1.2 研究意义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以人为中心的创新理念逐渐受到重视。

这种理念的提出,旨在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定位在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市民权益的根本宗旨上,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更加贴近人民、服务于人民。

研究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的意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发展意义。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可以促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优化升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这种创新可以有效缓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通过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可以更好地发挥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作用,形成良好的城市治理格局。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之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人口的迁移和增长使得城市管理面临诸多挑战,城市执法工作也需不断创新以应对新情况。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已经成为了当前城市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

本文将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角度,探讨以人为中心的创新之处,并探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实践案例。

一、加强基层治理,突出问题导向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基层治理,突出问题导向。

当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往往存在着上级主导、细节不落实等问题,使得基层治理难以深入到日常生活中。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突出问题导向。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从实际问题出发,立足于城市居民的生活需要,通过社会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制定相应的管理执法策略和工作重点,确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加强基层自治。

通过加强社区治理,提升基层自治能力,让居民参与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来,使城市管理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更具灵活性。

3. 完善执法机制。

建立健全的城市管理执法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队伍的执行力和服务水平。

以上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向以人为中心方向转变,使城市管理更加关注居民的实际需求,更加注重基层治理的细节和实效。

二、采用智能科技,提升管理效率随着科技发展,智能科技已经成为了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充分利用智能科技,提升管理效率。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引入大数据分析。

通过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发现管理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瓶颈,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策略,提高管理效率。

2. 建设智慧城市。

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智慧城市,实现城市监控、环境监测、交通管理等多方面的智能化,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3. 推广电子政务。

城管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思考

城管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思考

企业与管理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城管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思考河南省固始县分水亭镇村镇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沈军摘要:在社会管理中一部分重要构成内容就是城市管理,在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确保与社会管理发展相匹配,通过管理方式的积极不断创新,确保新时代城市管理工作发展得以全面深化,进而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本文就城管综合执法进行分析探讨,进而阐述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思考,以此希望为城市管理体制的革新发展提供可参考意见,进而为城市管理综合水平的提升创造良好条件,为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给予保障。

关键词:城管综合执法;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制度在城管综合执法领域中实施,使得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以及职权交叉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同时针对行政执法成本降低、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的提升都起到了重要积极作用,并且为城市管理面貌的改善提供了一定帮助,在此背景下也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为管理方式方法等创新发展的实现给予了有效保障。

城管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体制创新以及城市管理水平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在依靠相应体制的基础上,才能确保一切工作的顺利开展,基于此,针对城市管理体制的创新尤为迫切。

一、城管综合执法现状(一)综合执法权限和范围未明确城管综合执法所行使的行政权利就是执法权限。

现阶段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限在各地市并未明确确定,但从总体来看,主要有市容环境卫生以及园林绿化和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等方面权限。

在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应用背景下,多头管理现象极易发生,因而使得部门之间越俎代庖现象较为常见。

现阶段,我国针对城管综合执法较为明确的范围和权限相应法律性文件并未专门设立,大多都是以借法执法的方式进行;管理事项行政处罚权为城管执法部分执行内容,这一权利往往是以多部门且综合管理方式开展。

如行业主管部门应负责的城市户外广告牌以及交通指示牌等工作,但这类工作往往属于市政设施,因而会交由城管部门负责,此时因多头管理现象的发生,就会使得一些部门保护和部门推诿责任等问题极易发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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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创新机制的探析摘要:构建卓有成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有利于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作为全国最早开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试点单位之一,南宁市相关经验对全国其他城市具有推广意义。

本文简要分析了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求探讨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的合理路径。

关键词: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由此引发的问题与矛盾日益复杂,政府治理城市不断面临着新的挑战。

自1996年国务院颁布《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试点在全国各大中城市陆续开展,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职权重复交叉、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

但我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起步晚,配套法律不完备,可操作性较差,执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南宁市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01年5月,南宁市正式启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将原南宁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南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将原南宁市城市综合管理监察支队更名为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支队。

近年来,南宁市通过强化市政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职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促进了此项
工作的全面开展。

但南宁市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仍面临诸多难题:城市管理意识较滞后,法制建设存在诸多不足,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广大市民对行政执法意识谈薄,以及行政执法中的专业执法及综合执法权限划分不科学、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等。

其原因在于:
1.法律依据不完善。

在国家立法中,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只是对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原则性或方向性的规定,缺乏一部权威性的法律界定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领域和范围,以至出现法律冲突、管理缺位,部分专业性强的案件工作效率不高,执法程序不够完善。

2.体制设置不完善。

一是领导机构缺位,造成体制设置的缺陷。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照“国家不设委局、省里不设行政主管局”的原则,其试点工作依赖国务院法制办和编办推进,改革的力度和进展情况受到影响。

二是地方相关执法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机构名称不规范,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多种称谓,不一而同。

同时,机构设置体系有差别。

有独立设置、合署办公、从属设置,形式多样,管理体制混乱。

3.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现有的执法人员的主体是原各部门专业执法机构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不能适应城市管理执法本身专业领域广、专门检查技术要求高等特点。

4.宣传、沟通不到位。

一是与群众的主动沟通不足。

群众不清楚城市管理的执法权限,对其有一定的偏见,以至于出现争议时舆
论出现一边倒。

二是在与媒体沟通不畅,城管部门工作上的细小疏忽经媒体放大后引起社会的谴责。

三是执法教育宣传不足,普遍过于注重处罚的严肃性,忽视执法过程中的人性化。

二、完善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路径探析
(一)实施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城市管理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式系统,要根据自身实际,加快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体制,有效地实施各项管理措施。

南宁市应加大综合执法改革力度,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明晰职权,从根本上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

同时,在调整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归并相关的行政管理权,成立统一的领导机构。

(二)创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机制
南宁市应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新工作模式。

如西乡塘城管大队,在现有执法装备不足、人员紧缺、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结合辖区的实际,重新整合了执法队伍和装备,打破了以往以中队为单位分路段管理的旧模式,采用中队虚拟路段管理辐射全辖区,专项整治、城市管理进社区,成立专业组负责户外广告和城市管理进社区等城市管理新模式。

经过实践验证,此模式确实可行。

(三)优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式
1.加快数字化技术运用,全面开展数字化管理。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现代城市发展的趋势,借助其优势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及时、
管理被动滞后等问题,实现精确、高效、全方位的城市管理。

2006年南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数字化指挥中心作为国家建设部第
二批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成立并充分发挥其数字化
管理的优势,大大提高南宁市综合执法效率。

在数字化管理系统下,执法部门通过全市市容状况的可视监控管理,实现信息的集成,同时对全市成执法案件达到统一处理,对相关执法人员实现统一指挥。

今后市政府还应继续加大投入,积极推广此模式。

2.综合执法朝精细化、人性化管理发展。

由于传统的“管制型”执法思维的影响,部分执法者仍习惯性地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立起来,简单地认为双方只是管制与服从的关系,忽视了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权与主人翁地位;片面地认为执法仅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执法者需改变原来的执法方式,朝人性化执法方向发展。

更关键是执法者和经营者双方需要“换位思考”及双方对共同目标的理解、包容。

(四)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决定城管执法成效和提高部门形象的关键因素。

通过“行风评议”活动,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的队伍建设有了长足进步,制度建设、窗口建设、硬件建设已经日趋完善。

和城市化进程和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日益增高的要求相比,执法队伍建设还有相当的差距。

建设一支作风端正、业务精通、理念创新、精干高效的职业化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已刻不容缓,同时应加强开展法制业务培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评议考核、
公示等制度,提高执法技巧,规范执法程序等等。

总之,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南宁市城管综合执法应充分结合自身的发展经验,不断创新,构建符合南宁市自身实际情况的综合执法体系。

参考文献:
[1]上海市金山城管网 /index.asp.
[2]关于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的意见[z].南宁市市
政局,1997.
[4]西乡塘城管大队.西乡塘城管大队2006年工作总结,2006.
[5]车克欣.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前景研究[j].城市管理与科技,2007(04).
作者简介:曹钟军(1981-),男,壮族,广西贵港市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民族地区公共行政管理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我国民族地区教育行政管理的研究,曾参加“98.5工程工程项目”之“中国少数民族村庄经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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