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卡口信息识别系统联网技术规范-电子警察数据接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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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卡口信息识别系统联网技术规范

-电子警察数据接入要求

1.电子警察改造背景

按照市局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 目前,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对已建的部分电子警察设备进行改造,这些具备综合车辆特征信息采集和车辆违法信息采集的电子警察,要求就近接入各分县局卡口信息识别系统。

为规范全市电子警察的联网接入。本文规定了上海公安电子警察设施联网共享的通信规约和系统架构,是各分县局接入电子警察的实施及验收的依据。2.电子警察数据联网系统架构

由各分县局开展电子警察就近接入工作,数据联入卡口信息识别系统。要求各分县局必须在图像网中部署通信服务器,进行同市局卡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将电子警察数据按照本规范数据通信格式和方式发送到市局联网数据平台。

电子警察设备电子警察设备

3.电子警察接入方式

在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对电子警察增加卡口功能基础上,要求各分县局以派出所为接入点,在电子警察前端机箱内增配工业级光电收发器,分、县局端建设卡口信息识别系统。电子警察采集的卡口信息和违章数据及图片通过通信光缆从前端点位传输到附近的派出所机房,再从派出所通过图像网汇聚到分县局,也可以根据地域、光缆路由实际情况直接将数据接入分县局中心机房。

3.1 系统架构

各分县局的电子警察联网架构如下图所示:

系统联网架构示意图

具有卡口功能的电子警察设备作为卡口前端信息采集的一部分接入各分县局的卡口信息识别系统,要求在各分县局卡口信息识别系统的数据库中对于卡口信息数据和电子警察数据能进行区别处理(推荐在同一个数据库中采用不同的数据表进行两部分数据的存储和处理),接入各分县局卡口信息识别系统的电子警察数据要遵循《上海市公安局卡口信息识别系统联网技术规范--通信数据接口要

求》的要求,将电子警察数据上传到市局卡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3.2 硬件环境

电子警察采集的数据接入分县局卡口信息识别系统,可以共用卡口信息识别系统的数据通信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磁盘阵列等硬件设备,并通过数据交换服务器把分局电子警察数据/卡口数据按照《上海市公安局卡口信息识别系统联网技术规范--通信数据接口要求》的要求同上海市公安局卡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交互。

3.3数据通信方式

电子警察数据同上海市公安局卡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交互方式和数据格式参考《上海市公安局卡口信息识别系统联网技术规范--通信数据接口要求》。

3.3.1数据通信协议

电子警察数据交互采用标准TCP/IP(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协议,与外部系统进行数据传输时,应符合GA/T 669.7-2008的规定。

3.3.2 数据通信接口

3.3.3 数据通信硬件环境

实现电子警察接入市局卡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硬件环境如下:

各分县局或市局下属单位配置的数据通信服务器专用于电子警察数据的交互,数据通信服务器型号可以由各单位根据具体规模决定,推荐配置如下:

3.3.4 数据通信软件要求

电子警察数据的交互通过标准数据通信模块进行,通信模块采用双重校验机制,首先对于消息体进行

CRC16校验,其次根据消息头的命令码和消息体长度进行有效性校验,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3.3.5 数据通信格式要求

市局电子警察数据通信格式如下所列:

4.工作界面划分

4.1设备维护界面

电子警察设施目前由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负责维护,今后如果发生产权变化,由电子警察产权归属单位继续维护。

各分县局联网接入电子警察采集信息的设施(如光缆、以太网光端机、防雷器等),由各单位负责维护。

4.2联网设备的安放

各分县局开展联网工作需要在电子警察前端设备增加配置以太网光端机、防雷器和光纤接入,原则上,这些设备安放在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箱内,具体安放位置由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要求电子警察改造项目承建单位指定,并从设备箱内取电。

4.3施工配合

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要求电子警察改造项目承建单位配合各分县局开展电子警察联网接入工作,各单位在开展电子警察联网工作时,要事先制定工作计划,协商工作日程,并在预算中列出光缆建设、设备配置经费,并考虑相关施工配合费用(与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协商)。

4.4电子警察信息通信软件模块

由电子警察改造项目承建单位开发用于电子警察联网的通信模块软件,提供给各单位卡口信息识别系统的集成商,并配合与各单位的系统调试工作。

4.5电子警察联网数量、位置确定

由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向各单位提供需要联网电子警察的数量和具体安装位

置以及车道信息。

附录A

通信模块接口定义

A.1通信模块命令码定义

A.1.1通信模块命令码定义见表A.1

表A.1通信模块命令码定义

A.2通信模块接口

A.2.1初始化接口定义见表A.2

表A.2初始化接口定义

A.2.2退出接口定义见表A.3

表A.3退出接口定义

A.2.3建立连接接口定义见表A.4

表A.4建立连接接口定义

A. 2.4断开连接接口定义见表A.5

表A.5断开连接接口定义

A.2.5数据包发送接口定义见表A.6

表A.6数据包发送接口定义

A.2.6数据包接收接口定义见表A.7

表A.7数据包接收接口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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