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万吨苯酚丙酮12万吨双酚A6万吨聚碳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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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6万吨/年聚碳酸酯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1年5月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背景

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为利华益集团新组建的化工子公司,主要承担利华益集团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及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的筹建与运营。

利华益集团是以石油化工为核心产业,制药、纺织服装、进出口贸易等产业稳步发展的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股份制大型企业集团,由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利华益多维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阳纺织有限公司等十家子公司组成,列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化工100强、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山东省企业100强、改革开放30年山东省功勋企业,主要生产经营石油化工、制药、纺织、服装、丁醇、辛醇、苯酐、热电等产品,拥有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部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经过多年的发展,集团构建起了五大产业平台即石化产业平台、制药产业平台、热电与服装纺织产业平台、消毒液与环保产业平台、对外投资产业平台。其中,石化产业平台已形成650万吨/年常减压、220万吨/年催化裂化、100万吨/年延迟焦化、50万吨/年气体分离、3万标方/年干气制氢、150万吨/年加氢精制、25万吨/年丁辛醇、10万吨/年MTBE、4万吨/年邻苯二甲酸酐等生产能力,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商务部授予的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资格和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为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利华益集团拟建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及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利用企业及周边丰富的丙烯和纯苯资源,生产国内市场缺口大、附加值高、发展前景广的化工新材料产品,可进一步推动企业“炼油”和“石化”两大产业链条同步发展,加快炼化一体化进程,壮大规模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利华益集团发展的需要,可为利华益集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新增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等有机化工原料和化工新材料产品,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延伸加工;并可扩大其支柱产业范围,在化工市场波动起伏时,可以多品种经

营,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 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依据

(2)山东省及东营市有关法规及政策依据

(3)规划依据

(4)技术导则依据

1.3 评价目的

通过查清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审查、设计、建设和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4评价原则和等级划分

1.4.1 评价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山东省、东营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3)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循环经济理念,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原则;

(4)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节约水资源”、“增产不增污”、“节能减排”的原则;

(5)贯彻公众参与原则,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调查与评价工作,充分反馈和落实公众对拟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6)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的预测、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4.2评价工作的等级划分

本工程为化工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估算的污染物排放量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遵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及本项目的工程分析,选择点源中的SO2、NOx、烟尘,面源中的苯、苯酚、异丙苯计算其各自最大地面占标率P i以及所对应的D10%,其最大占标率Pi的计算公式为:

P i=(C i/C oi)×100%

式中:

P 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 i ——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 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或居民区浓度限值,mg/m3。

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中,苯酚丙酮装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烃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为8.7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工作分级方法,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关于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原则,结合环境和工程排污特点,按照纳污水体太平河全长40km,流域面积120km2,确定其评价等级为三级。

(3)地下水环境

评价区位于浅层地下水微咸水区,没有发展井灌的条件,拟建项目外排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且污染物浓度较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评价只对地下水进行影响分析。

(4)噪声环境

拟建项目为处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区中的建设项目,根据《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关于评价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考虑项目建设地周围的环境特点,将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的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5)风险评价

本项目各装置及罐区涉及的原料苯、丙烯、产品苯酚、丙酮等是可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物质,罐区的苯、丙烯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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