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竞赛编排工作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竞赛秘书、技术信息中心(TIC)

编排记录和成绩公告组裁判工作

一、任务

1、竞赛秘书应收集每项比赛的全部成绩和详细资料,并立即转宣告员。有关裁判长、主计时员或主终点摄影裁判和风速测量员应向竞赛秘书提供有关成绩的详细资料。竞赛秘书还应记录比赛的成绩,将成绩记录单递交竞赛主任。

2、当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时,每位田赛项目比赛场地的计算机录入人员应确保将该项目的全部成绩录入激动剂系统。录入径赛成绩应在终点摄像主裁判的指挥下进行。宣告员和竞赛主任应能够进入计算机系统查询比赛成绩。

3、规则中各类最高级别的比赛,组委会应当为比赛设立一个技术信息中心,建议在其他超过一天的比赛中设立技术信息中心。技术信息中心的主要功能是确保在每个代表队、组织者、技术代表和竞赛管理部门之间,有关技术和其他涉及比赛的信息顺畅交流。

二、编制

编排记录成绩公告组长:1—2人、组员:若干名。

三、职责

1、裁判长负责全组学习各项工作,熟悉了解比赛规程、掌握比赛日程,布臵全体编排记录员的各项工作任务,安排各种竞赛所需表格,收集最新纪录及运动员等级标准,以便备查。

2、裁判员根据裁判长分工,认真学习竞赛规则和规程,了解比

赛日程,在工作中如碰到问题及时报告裁判长,自己不要擅自作出任何决定。

3、按规则,裁判员在裁判长领导下,及时完成各项成绩统计工作,向大会及时报告最新成绩和破纪录情况。

4、赛后及时总结,统计破纪录、达等级、名次录取等,收集相关资料归档,归还竞赛处所有器材(电脑、打印机、高速复印机、复印机等)。

四、编排原则

1、径赛项目各轮比赛,应由技术代表或组委会决定。

2、抽签排定道次:预赛24名参赛运动员为例,编为3组,按照蛇形排列法编入各组。

第一组:1、6、7、12、13、18、19、24

第二组:2、5、8、11、14、17、20、23

第三组:3、4、9、10、15、16、21、22

3、决赛阶段前八名道次排列:预赛成绩前四名抽3—6道,五、六名抽7—8道,最后二名抽1—2道。

4、不分道跑比赛项目分组,1500米16—30人分二组,5000米16—40人分二组,10000米28—54人分二组。

5、田赛项目各轮比赛,应有技术代表或组委会决定。

6、田赛项目成绩是以预赛成绩和决赛成绩中最优成绩为决定成绩。

运动会前期筹备工作

(一)、前期工作的准备

1、制定计划、拟写工作细则、规程、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

2、成立组织机构,落实部门负责人;

3、根据运动会规模造经费预赛报告;

4、落实制定各类评比办法;

5、收集各类资料,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制定各类方案

1、确定开幕式和闭幕式方案;

2、确定运动会日期、地点、时间;

3、确定运动会参加人数;

4、确定彩排和试运转方案;

5、确定裁判员、工作人员、志愿者培训方案;

6、确定文艺或大型团体操表演方案;

7、确定灯光、舞台设计方案;

8、确定安保方案;

9、确定医务方案;

10、后勤保障方案。

(三)、赛前工作

1、召开技术会议(或领队会)内容;

2、裁判员会议;

3、布臵场地和器材;

4、整个赛事日程安排;

5、裁判员熟悉场地、器材;

6、汇编运动会秩序册。

(四)、赛中工作

1、根据比赛日程准时比赛;

2、组织好新闻采访;

3、组织好观众有序文明观赛;

4、配合好兴奋剂检测;

5、组织好颁奖仪式,安排好官员颁奖;

6、组织颁奖时,要求径赛项目暂定,田赛项目可继续比赛;(五)、赛后工作

1、及时统计破纪录情况;

2、及时统计达等级情况;

3、及时统计金银铜及前八名和团体总分名次成绩情况;

4、汇编运动会成绩册;

5、收集整理有关资料装订成册;

6、归还所有比赛器材进库;

7、及时总结运动会情况。

田赛项目裁判员工作

(高度项目)

一、跳高

1、场地器材

A、落地区:长、宽、高最小为6米、4米、0.7米;

B、助跑道:长度至少应为20—25米;

C、横杆:横杆长度为4.00—4.04米;(两立柱之间距离)

2、比赛

(1)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判为试跳犯规:

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两边的横杆托上;

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横杆后沿(靠近助跑道)垂直面以前的(在两个立柱之间或之外地面或落地区。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认为该运动员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该试跳失败。

(3)试跳

A、每个运动员在一个新的高度上有三次试跳。允许运动员在某一个高度上第一次或第二次试跳失败后,在后续试跳时请求免跳。免跳后不准在原来的高度恢复试跳,必须在新的高度上从新试跳。(除第一名决名次赛之外)

B、在每一轮比赛之后,横杆升高不少于2厘米。

C、延误比赛时限:3人以上1分钟、2—3人1分钟、1人3分钟。

3、编制

主裁判:1人、电脑操作和时限1人、管理员1人、扶杆2人记录员1人、场地整理1人、测量员1人

二、撑杆跳高

1、场地器材

A、落地区:长、宽、高最小为8米、6米、0.8米;

B、助跑道:长度至少应为40—45米、宽1.22米;

C、横杆:横杆长度为4.30—4.37米;(两立柱之间距离)

2、比赛

(1)运动员可使用自备撑杆参加比赛,未尽物主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撑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判为试跳犯规:

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两边的横杆托上;

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和撑杆的任何部位触及插斗前壁上沿垂直面以前的地面和落地区。

C、试跳时,撑杆折断,则不应判该试跳失败,应给予该运动员一次重新试跳的机会。

(3)试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