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通(2008)71号
内地上市银行2007年报陆续发布
银 监 会 要 求 , 各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要 重 点 满 足 个 体 工 商 户 、农 业 种 养 大 户 、农 业 种 养 企 业 、劳 动 密集 型 企 业 、服 务 业 、进 入 成 长 期 的 科 技 创 新 企 业 、能 耗 和 环 保 达标 的 制 造 业
转 型 ,纷纷成立 了投资银行部 门;三是综合经营成绩 显著 , 混业 经营趋势 明显 ,除大型商业银行 外 ,民生银行 、兴 业银 行 等金融机构 也在 尝试综合经营 ,银行系保险公 司、基金公 司及租赁公 司也纷 纷出现 ,银行 交叉营销能 力增 强,网络 资
起 5 万 元 以 上 案 件 的 ,首 先 要 追 究 支行 行 长 的 责 任 ,并 按 照 0
向全 国最 大的数千家企 业进 行企业信息化发 展水平的调查 ,
并 根 据 调 查 结 果 发 布 “ 国 企 业 信 息化 50 . 名 单 。 中 0 ̄”
上追两级的要求 ,对上级行主管行长 给予相应的行政处 分 ; 二级行辖内发生一起5 0 0 万元 以上案件或两起 30 元以上案 0万 件的 ,首先要追 究二级分行行长 的责任 ,并对省行分 管行长
业贷款增幅不低于本机构今年全部贷款 的平 均增长速 度。 银 监会指 出,如何在 从紧的货 币政策 形势下 ,较好地 满 足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 求 ,支持小企业发 展 ,扩大就业 和增
加 收 入 ,促 进 经 济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既 是 银 行 业 的 重 要 社 会 责 任 ,又 对 银 行 业 应 对 当前 经 济 周 期 性 波 动 的 冲 击 ,调 整 信 贷
内地上市银行2 0 年报 陆续发布 07
( 本刊讯)近 日,内地上市银 行2 0 年 报陆续披露 ,兴业 07 银行 、招商银 行净利润分 别同 比增 长 16.4 2 O %和1 4 3 %, 2 .6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15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15号)各银监局:对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的规范管理,是保证中小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和构建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前提。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的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中小商业银行5%以上(含5%)股份或表决权且是银行前三大股东,或非前三大股东但经监管部门认定对中小商业银行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股东条件外,在实际审核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审慎性条件:(一)同一股东入股同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超过2家,如取得控股权只能投(或保留)一家。
并应出具与其关联企业情况、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其参股其他金融机构情况的说明。
(二)主要股东包括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20%。
对于部分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适当放宽比例。
(三)要求主要股东出具资金来源说明。
(四)要求主要股东董事会出具正式的书面承诺:一是承诺不谋求优于其他股东的关联交易,并应出具银行贷款情况及贷款质量情况说明(经银行确认)。
二是承诺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事务。
三是承诺自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该银行股份,并在银行章程或协议中载明;到期转让股份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四是作为持股银行的主要资本来源,应承诺持续补充资本。
五是承诺不向银行施加不当的指标压力。
三、根据目前的国家政策和监管实际需要,合理设限,尽量避免限制性行业或企业的投资者入股。
社会融资规模知识资料
社会融资规模
参考文献:
1.陈涤非.关于社会融资规模的几个问题[J]. 货币政策.2011(3) 2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社会融资规模构成指 标的说明 [EB/OL]. 中国人民银行网. 3.殷剑峰.货币、流动性与通货膨胀[J].中国金融, 2010(23)
社会融资规模
4.盛松成.社会融资规模的内涵及实践意义[N].金融 时报,2011-02-18 5.罗展,2011,《社会融资规模将遵循市场化调 控》,《财经》第8期。 6.盛松成,1993,《现代货币供给理论与实践》, 中国金融出版社年。 7. 游碧芙,应千凡.社会融资总量的测度与分析 [J].金融发展评论。
社会融资规模
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是巨大的政府支出,这 对我国经济各方面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而国债又 是政府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因此社会融资规模作 为有效的中介目标,国债应当纳入其统计范围当中。 2.外汇占款。 一方面,我国国际贸易份额稳步增长,使得 出口企业收入不断增加,我国实行的银行结售汇, 企业赚得外汇出售给商业银行换的人民币,商业银 行以外汇向中央银行换得人民币,这使得大量人民 币流入市场。
过去,中央银行是把货币供应量和新增贷款作 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和监测指标,但是,随着我国 社会融资规模结构的不断变化,新增贷款已不能全 面反映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融资的真实情况。如果 只关注新增贷款规模,就会出现大量资金绕过贷款 规模控制投向实体经济,而宏观调控部门却未能将 其纳入到统计和监测视野,影响到宏观调控政策的 科学制定和预期调控目标的实现。
社会融资规模
2002 年,新增人民币贷款 1.8万亿元占社会融资 规模的比例高达92.90% ;2011年新增人民币贷 款 7.47万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下降为 58.20%( 如图 1所示) 。
论浙江民营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对外直接投 资 业务 , 出口银行对进 入贷 款资格 的门槛 进行下调 , 进 并且增加 了贸易融 现 阶段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状况 进入 2 世纪以后 , l 与我国整个 大的 宏观经 济转好 一样 , 浙江省 民 资 、 国际结算等业务。但小企业还是 需要通过寻找其他的企业平台来转 实施统借统还。不过从银监会日前发出《 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 营经济也开上了高速发展 的快车道 。尤其是近 几年来 , 浙江 省 民营 经 贷 ,
方式集聚 , 使企业 融资渠 道拓 宽 , 到企业 发展 所需 的资 金。在 20 议书和项 目可行性报告常流于形式。由于缺乏国外大型跨 国集 团那样 得 07
年浙江总 共 7 3家上市公 司中 , 有将 近 3 O家为 民营控股 上市 公司。这 拥有强健的资金和人力资源 网络 , 浙江 不少 民企在 组织境 外投资项 目
2 民营企业越 来越重视走科技化发展之路 、 量上还是从平均投资额上看 , 以形成 规模经济与 大型跨 国公司相抗 难 宁波富舜 , 方正股份 、 德信 控股 、 方通信 等一 大批 民营科 技企业 衡 。浙江的民营民业缺乏畅通的融资渠道、 南 灵敏的信息系统 , 常只能靠
开始脱颖而 出 , 为行业发展的领头羊 。民营 企业走科技发 展之路 , 成 可 自有资金苦力经营 , 往往在新的商机前无 力把握 , 很大程度上限制 了发
些上市公司也 多为各 自行业 中的领先企业 , 有明显的竞 争优势 , 中 考察团时 , 具 从 往往缺少专项 负责境外企业 经营 管理的人 员。加上 出国考 短期之内很难查清所需 的各种信 息 , 导 我们也发现 , 在改制过程 中浙江 民营企业 比较 彻底 , 已经成 为了浙江上 察 受到经费和时间的双重限制 ,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存贷比调整为监测指标后续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存贷比调整为监测指标后续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9.18•【文号】银监办发〔2015〕149号•【施行日期】2015.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存贷比调整为监测指标后续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5〕149号各银监局:根据2015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在存贷比调整为监测指标后,持续做好流动性风险监管工作,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流动性风险监管的重要性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存款占比有所下降且波动幅度加大、集中度上升,负债整体稳定性下降,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程度扩大,流动性风险隐患增多并日趋复杂。
随着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改革的持续推进,金融创新快速发展,金融市场不断深化,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的因素日益增多且相互交织,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近期,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银监会修订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将存贷比由监管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这是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更好地适应金融市场发展、增强银行体系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等将发挥积极作用。
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流动性风险监管,切实提高流动性风险监管能力,对于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监管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结合所监管银行的特点,做好流动性风险监管的各项工作,增强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二、有效发挥存贷比指标的监测作用(一)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所监管银行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经营模式、资产负债结构和风险管理水平,开展定量测算,设置差异化的存贷比监测预警值或预警区间,适时进行风险提示或要求银行采取相关措施。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7年修订)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6.29•【文号】银监发[2007]53号•【施行日期】2007.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5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银监会2005年发布《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54号)以来,银行更新经营理念,革新体制机制,创新信贷产品,大力发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丰富和完善小企业授信“六项机制”,引导银行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对小企业金融服务,银监会在吸收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银监局将本指导意见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引导银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营理念,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和加强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根据近年来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中的小企业授信泛指银行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授信。
本指导意见中的授信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本指导意见中的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
商业性银行泛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等。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求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期,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对有关突出问题进行了暗访督查。
督查检查发现,银行保险机构总体能够认真执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不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但仍有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到位,对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贷款中违规收取应减免费用,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抬升了综合融资成本,削弱了小微企业获得感。
现将有关典型问题通报如下:一、工商银行部分分支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
《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规定,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经查,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工商银行江西分行、河北分行、河南分行、上海分行、江苏分行、四川分行、广西分行、辽宁分行、山东分行等9家分行违规向20户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2284.87万元。
中国银监会关于2014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4]7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2014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2014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4〕7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对2014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坚持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的总体要求,打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升级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对小微金融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小微金融“六项机制”建设。
要在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服务好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重点支持有利于扩大就业、符合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与城镇化建设密切相关、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要跟随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加强小微金融制度研究和实践探索,打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升级版。
二、单列信贷计划,确保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资源的倾斜力度,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执行过程中不得挪用、挤占,力争2014年度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各银监局要加大监管引领,做好统筹规划,确保实现辖内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
三、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完善监测指标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微企业客户的营销力度,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
各银监局要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及贷款覆盖率、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三项综合性指标的数据统计工作,加强数据审核,提高数据准确性,逐步落实“按月监测、按季考核”的监管要求,建立小微企业贷款监测和考核长效机制。
【政策汇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政策主要文件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政策目录一、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 (1)二、关于印发《山东省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知管字〔2018〕6号) (7)三、财政部等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11)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16〕20号) (13)五、关于加强“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鲁财金〔2016〕56号) (19)六、关于开展“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通知(鲁财金〔2016〕47号) (23)七、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6〕42号) (27)八、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鲁政发〔2016〕10号) (32)九、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鲁政发〔2015〕14号)) (38)十、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15〕36号) (44)一、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推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强化考核激励,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新动能培育和稳增长、保就业、促转型,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一)加大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
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稳定增长,为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提供良好金融环境。
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7.25•【文号】银监发[2005]54号•【施行日期】2005.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6月29日实施日期:2007年6月29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5]5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促进和指导各银行进一步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逐步调整和改善信贷资产结构,中国银监会制定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银监局将本指导意见转发给辖内各银监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请各银行参照本指导意见,结合本行和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业务规程。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银监会。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第一条为促进和指导各银行不断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逐步调整和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中的小企业泛指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的规定。
本指导意见中的贷款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内控合规之法规汇总
银监会
66 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规范履职行为防范风险的通知
银监会
67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防范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 银监会
68 关于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的通知
银监会
69 关于做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 70 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71 关于加密平台设计缺陷风险提示的通知 72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银监会 银监会 银监会 银监会
36 关于印发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的通知
银监会
37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开办国际汇款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会
38 关于防范移机套现风险的通知
银监会
39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会
40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的通知
银监会
41 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
银监会
银监会
55 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 银监会
56 关于规范土地抵押贷款管理的通知
银监会
57 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办法
银监会
58 关于印发《信息科技风险评价审计内部意见说明书》的通知
银监会
310 信息科技风险评价审计内部意见说明书
银监会
59 关于加强银行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会
99 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16 关于解除特种金融债券抵(质)押资产登记的批复
银监会
17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银监会
18 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指引
银监会
19 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返售(回购)业务会计 银监会 核算手续》的通知
《2024年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研究》范文
《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多元化,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发重要。
然而,由于小企业规模小、信用记录不完整、融资渠道有限等因素,常常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因此,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成为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
本文旨在探讨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
二、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1. 促进经济发展: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通过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有助于推动小企业的发展,进而促进经济的繁荣。
2. 拓宽业务范围: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可以拓宽业务范围,增加业务收入。
同时,通过为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提高客户黏性,增强银行的竞争力。
3.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有助于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通过为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满足小企业的金融需求,推动金融服务的普及。
三、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现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
各大银行纷纷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推出针对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然而,仍存在以下问题:1. 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小企业信用记录不完整,信用评价体系有待完善。
2. 融资渠道有限:小企业融资渠道相对有限,缺乏多元化的融资方式。
3. 服务效率不高:部分商业银行在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存在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四、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策略与建议1.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多方面的数据和信息来评估小企业的信用状况,降低风险。
2. 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商业银行应针对小企业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满足小企业的金融需求。
例如,开发适合小企业的贷款产品、提供便捷的网上银行服务等。
3. 加强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小企业金融业务的稳健发展。
企业竞争战略作业
委托租赁、分成租赁等业务,迅速扩大市场影响力及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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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NBP与投资组合战略
新事业发展战略:
二、整合成长战略:
1、水平整合战略 收购竞争对手,这在目前环境下尚无法实现。但是,在不同的省份设立
新的租赁公司,不失为一种战略布局。在外省设立自己控制的租赁公司,可 整合外省的金融资源来为我所用,同时,又可以拓展外省的业务;也可以通 过联合租赁形成联盟,互通有无,资源共享。 2、向后垂直整合
2、但如果金融环境向好,货币宽松,企业仍会趋向于向银行直接融资。 3、如果融资租赁相关扶持政策能够出台,真正做到融资租赁产品在满足承租
人的资金需求的同时,还能够实现优化财务报表,实现表外融资或者成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现合理避税的手段的话,融资租赁产品将优于银行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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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NBP与投资组合战略
五力分析:
一、竞争强度 1、机构数量持续增加
截止2011年底,由银监会审批的金融租赁公司为20家,由商务部、 税务总局联合审批的内资租赁公司已达66家,外资租赁公司已审批的有 200多家,且仍有多家公司在等待审批。
目前,三类公司合计近300家,注册资金合计近1000亿人民币,其中 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金超过500亿 。
五力分析:
四、客户力量的决定因素
1、以厂商租赁为例,客户大多数为大型设备生产型企业,相对集中度较高。 有实力的厂商,已自己成立了租赁公司来为销售作配套;发展良好,且未 有自己的租赁公司的厂商,已成为租赁界的香饽饽,因而厂家的议价能力 较强。
2、以大型设备(如飞机、船舶)为例,除银行系租赁公司介入,其他租赁公 司很少参与,究其原因无外乎是无法与其比拼资本及资金成本。
中小企业产品创新案例分析
银联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研究系列目录第一讲四月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综述 (1)一、大型银行:信息网络与金融产品全新融合 (1)二、中型银行:产品创新与市场推广携手并进 (2)三、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享受利率优惠大打折扣 (2)第二讲内资银行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创新 (3)一、国有商业银行 (3)工商银行:“易融通”助推网商微型企业贷款 (4)中国银行:推“技改通宝”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升级 (6)农业银行:推中小企业“成长通”金融服务方案 (8)交通银行:服务中小企业“苏州模式”渐入佳境 (10)建设银行:小企业“成长之路”全程持续的信贷支持 (12)二、股份商业银行 (15)华夏银行:举办“龙舟计划”金融服务推介会 (16)中信银行:正式设立北京小企业金融中心 (18)浦发银行:“融资易”助推小企业发展 (21)民生银行: “组合贷”扩大抵押率助推小企业 (23)招商银行:助力中小企业突破资金瓶颈 (25)三、城市商业银行 (28)龙江银行:“农业供应链——惠农链”助力涉农中小企业 (29)宁波银行:推介中小企业服务品牌“透易融” (31)汉口银行:“东湖模式”科技金融推进金融创新 (33)四、农村商业银行 (36)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推出“农联保”贷款产品 (37)太仓市农商行:推出“中小企业阳光信贷”融资业务 (39)第三讲外资银行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创新 (41)一、渣打银行:将在武汉推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 (42)二、首都银行:“账户透支”业务服务中小企业 (44)第四讲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经典模式借鉴 (46)一、经典模式借鉴——自偿性贸易融资 (46)二、经典模式借鉴——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 (50)第五讲中小企业金融业务案例深度解析 (54)一、案例——履约保证保险贷款 (54)二、案例——未来货权质押融资 (59)小贴士:一、大型银行:信息网络与金融产品全新融合国内大型银行凭借着先进的电子技术纷纷加大中小企业电子化融资平台服务,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化的高科技工具实现中小企业产品创新,这一举措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并且通过第三方融资平台弱化了中小企业的潜在风险。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2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2号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7年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强化监管引领和政策支持,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现就做好2017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
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总体目标,继续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总量、服务覆盖面和满意度。
二、优化考核指标,突出差异化导向2017年在保持“三个不低于”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改进优化以下指标内容和考核方式:在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的考核上,对2016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达到一定标准的商业银行,允许按增速或增量自主选择指标考核。
该项占比未达到一定标准的商业银行,继续按增速指标予以考核。
在申贷获得率的考核上,对2016年末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达到90%以上的商业银行,2017年不考核该指标,转为日常监测;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在90%以下的商业银行,2017年继续考核该指标。
同时,为更好地统计分析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线上渠道申请获得贷款情况,从2017年起,商业银行试行按线上、线下两种贷款渠道分别统计和报送申贷获得率数据。
三、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投放力度商业银行要按照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的考核要求,年初单列全年小微信贷计划,执行过程中不得挤占、挪用。
人民银行考试题库专业考试制度明细表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概览
小企业 贷款增 幅不低于本机构今年全部贷款 的平均增长速度。然
而, 今年第一季度各大商 业银行 贷款额超过 22万亿元 , 中只有 . 其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设立于 2 0 年 , 0 1 支持经营主业覆盖粮
约 30 亿原贷款落实到中小企业 , 00 比去年 同期减少 了 30 0 亿元 。 8 , 月 鉴于 中小企业融资 的主力银行 主要为地方金融机构 , 央 行采取 “ 区别对待” 的方式 , 国性商业银行在原有信贷规模 基 对全 础上调增 5 对 地方性商业银行调增 1 %, %, 0 反映了央行意在缓 解 中小企业融资难 的苦心 。
政 安排 支持 中小企业 的专项资金增长 1 . 同时 , 67 %。 财政部还将研 究 针对 中小 企业 的政府采 购政 策 ,通过在政府采购 中确定一定 比
例, 以招标方式保证 中小企业获得政府订单。
排 中小企业 国际市场 开拓 资金 5 . 8 8亿元 。近年来 , 中小企业 国际 市场开拓资金从 境外 展览 、 认证 、 境外市场宣传 、 新兴市场 开拓 、 培
科技型 中小企业投资 。截至 2 0 0 7年末 , 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 7 . 65 亿元 , 支持项 目( 企业 ) 1 万个 。 约 . 1 此项资金重点支持了一大批 自主创新性 强、 技术含量高 、 市场 前景好 、 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 , 能形成 核心竞争力 的科 技创新项 目, 以及为科技型 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 活动提供社会化 、专业化服务 的 公共技术服务机构 。通过对已经完成验收的项 目以及 目前 尚在执 行 的项 目进行统计分析 ,企业 自主创新 能力 和产业化 能力均得到 明显提高 , 不仅充分发挥 了中央财政 的引导作用 , 而且有效促进 了 科技成果转化 , 取得 了良好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 设立于 2 0 的中小企业 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 00年 专项用于支持 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 ; 企业 管理体系认证 ; 各类 产品认证 ; 境 外专利 申请 ; 国际市场宣传推介 ; 外广告和商标 注册 ; 境 境外市场
银监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银监会xx年小微企业金融效劳工作指导意见银监会xx年小微企业金融效劳工作指导意见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开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效劳,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现就xx 年小微企业金融效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当前我国经济开展已进入新常态,商业银行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效劳,积极推动群众创业、万众创新。
xx年要继续执行好现有的各项小微企业金融效劳政策,强化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审批机制、鼓励约束机制、专业人员培训机制和违约信息机制等“六项机制”建立,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效劳专营机构单列信贷方案、单独配置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的“四单原那么”。
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根底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商业银行要围绕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年初单列全年小微企业信贷方案,并于一季度末前将经本行主要负责人审批的小微企业信贷方案报送监管部门,执行过程中不得挤占、挪用。
年中调整信贷方案的商业银行,需及时向监管部门并说明调整原因。
商业银行要优化信贷构造,用好增量,盘活存量。
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等方式腾挪信贷资源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要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工作,对发债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确保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商业银行要继续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效劳机构体系建立,增加有效供给,提升专业化水平。
要加大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立力度,增设扎根基层、效劳小微的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效劳的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地方法人银行要坚持立足当地、效劳小微的市场定位,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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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8)71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当前,如何在从紧的货币政策形势下,较好满足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和增加收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既是银行业的重要社会责任,又对银行业应对当前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冲击,调整信贷资产结构,降低风险集中度,增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今年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53号)和《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银监发…2006‟69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六项机制”建设,更新经营理念,革新体制机制,创新信贷产品,大力发展小企业授信业务。
当前,要重点满足个体工商户、农业种养大户、农业种养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进入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能耗和环保达标的制造业等各类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和城乡小额信贷需求。
特别要优先安排灾后重建地区的小企业授信业务。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努力增加对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
要把对小企业的信贷倾斜作为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的具体措施,在年度信贷规模中单列计划、单独管理、单项考评。
在对大、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上,不能因总量调控保大压小,不能因结构调整以大挤小,不能因短期利益重大轻小,防止因小企业融资不足引发新的连锁欠债风险。
要切实增强小企业授信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抓早、抓实、抓好今年的小企业授信工作,确保全年的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本机构
今年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长速度。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着力提高小企业授信风险定价能力,坚持收益覆盖成本和风险的原则,根据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授信目标收益、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不同小企业或不同授信实行差别定价,并随风险变化及时调整。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加强与当地社区、商业团体、社会中介、公用事业单位、工商税务机构的联系,以及查询信息服务机构,动态了解小企业的信用和经营状况,有效识别和控制小企业信贷风险。
要在积累小企业贷款历史数据的基础上,提高小企业贷款产品、小企业信用评价、小企业授信审批的标准化程度,提高小企业授信业务效率,降低小企业授信业务成本。
五、各银监局要加强小企业客户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建设,强化小企业信息服务工作,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专业化的
小企业授信工作部门,组建专业化的小企业授信工作队伍。
要密切与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推动有利于开展小企业授信业务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贷款风险的财政补偿、营业税减免、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贷款损失自主核销等激励政策出台并督促贯彻落实,与当地政府共同营造有利于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小企业金融服务开展的良好环境。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