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是指针对各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接种疫苗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可以确保疫苗接种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安全性,提高民众的接种率,降低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
一、制度目标1. 提高疫苗接种率,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目的;2. 提供疫苗接种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3. 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防止因接种而引发不良反应;4. 促进疫苗研发、生产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制度内容1. 疫苗的研发、生产和批准(1)研发:加强对各类疫苗的研究,推动新型疫苗的开发和改进;(2)生产:建立健全疫苗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3)批准:严格执行批准程序,确保疫苗的审核和批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2. 疫苗接种的组织和管理(1)建立疫苗接种工作机构:设立疫苗接种站、社区接种点等,提供疫苗接种服务;(2)组织疫苗接种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效果,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3)疫苗接种人员管理:定期组织疫苗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3. 疫苗接种的服务和监管(1)建立健全疫苗接种服务流程:包括预约、登记、咨询、接种和观察等环节,确保每一位接种者都能顺利接种;(2)加强疫苗管理和溯源:建立疫苗全程追溯体系,确保疫苗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3)加强疫苗接种安全监测:建立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情况。
4. 疫苗接种的宣传和教育(1)加强疫苗接种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效果,打破谣言,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2)加强疫苗接种教育:向公众提供疫苗接种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接种者的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
三、工作原则1. 公平原则:依法保障每个人的预防接种权利,打破职称、地域和经济差异对接种的影响,确保疫苗接种的公平性和可及性;2. 安全原则:严格遵守疫苗接种操作规范,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防止因接种而引发不良反应;3. 规范原则:建立和完善疫苗接种操作规范,制定和实施疫苗质量控制标准,确保疫苗生产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4. 风险原则:及时掌握和评估疫苗接种过程中的风险,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和避免接种风险;5. 持续改进原则:根据实践经验和科学研究,及时调整和改进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提高其效果和效率。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提高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预防接种查验工作。
三、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开展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疫苗接种情况,做到查验工作可追溯、可核查。
3. 注重人性化服务,积极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的疫苗接种意识。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预防接种工作。
四、工作内容1. 查验对象: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新转入学生、所有学前幼儿和学龄幼儿,包括外地儿童在本区借读或转入学生。
2. 查验内容:查验每名儿童是否持有预防接种证,是否按规定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其他疫苗纳入验证范围。
3. 查验时间:查验预防接种证原则安排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进行,学期中只对转学的儿童、学生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
4. 查验流程:(1)学校、托幼机构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2)对未持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规定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托幼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补办预防接种证、补种疫苗。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对相关儿童进行疫苗接种,并将疫苗接种情况记录在预防接种证上。
(4)查验结束后,预防接种证交还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5. 疫苗补种原则: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五、信息登记与报告1. 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疫苗补种的有关信息应放入学生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
2. 学校、托幼机构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将预防接种查验情况上报区疾控中心。
六、疫苗补办与补种1. 对预防接种记录完整无缺的接种证,查验登记结束后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但学校、托幼机构须留有查验登记。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医院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和疫苗接种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自愿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疫苗接种的覆盖面和效果。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1. 成立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组,由分管院长、预防保健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2. 预防保健科负责预防接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疫苗采购、储存、配送、接种、监测和信息报告等工作。
3. 感染管理科负责预防接种相关的感染控制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
4. 护理部负责预防接种的护理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门诊部负责预防接种的预约、登记和导诊等工作。
三、疫苗采购和储存1. 疫苗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资质的疫苗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 预防保健科应建立疫苗采购记录,包括疫苗的生产厂家、品种、批号、数量、价格等信息,并定期对疫苗采购情况进行审计。
3. 疫苗应储存在专用疫苗冰箱中,温度应控制在2-8℃范围内,湿度应控制在60%-80%范围内。
4. 疫苗冰箱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疫苗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疫苗接种1. 疫苗接种应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内进行,由具备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接种。
2. 医护人员应具备预防接种相关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3. 医护人员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接种方案,对患者进行疫苗接种。
4. 疫苗接种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告知疫苗的种类、作用、禁忌、不良反应等信息,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 疫苗接种后,医护人员应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如接种部位的护理、不良反应的观察等。
6. 医护人员应做好疫苗接种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疫苗种类、批号、接种时间等信息。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预防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接种门诊工作职责接种人员工作职责接种门诊管理制度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免疫报告制度责任区域卫生资源免疫预防工作利用管理制度责任区域服务人群定期访视制度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预防接种操作规程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冷链管理制度安全注射制度生物制品管理制度疑似接种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计划免疫资料管理和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免疫信息化监测系统管理制度预防接种须知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预防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服务责任区域明确;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3、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4、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5、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疾控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6、县乡镇各接种种门诊点有建立符合免疫规划信息化工作要求的电脑,刷卡机,打印机及互联网平台等设施和与之相配套的专业技术人员。
7、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门诊工作职责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和考核;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检查;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免疫接种等工作报表。
2、掌握服务区域内行政组织机构,交通,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掌握辖区内总户数,总人口数,0—7岁各年龄组儿童数,0—7岁各年龄组流动儿童数等并记录在册;所有免疫接种资料实现档案化管理。
3、对每一名计划免疫接种对象建立接种证,接种册(卡),积极推行和搞好免疫接种金卡等信息化管理工作。
4、接种门诊建设必须达到"县级合格"以上标准。
接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免疫接种资格证。
大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大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制度1. 制度目的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大学生的健康并预防疾病的传播,促进校园公共卫生的提高。
2. 接种疫苗的范围和时机2.1 接种范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大学生需要接种的疫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白破疫苗- 乙肝疫苗- 流感疫苗- 麻疹疫苗- 水痘疫苗2.2 接种时机大学生接种疫苗的时机应遵循以下原则:- 根据疫苗的适宜年龄段进行接种。
- 根据疫情和疫苗供应情况确定接种时间。
- 确保接种疫苗前后有足够时间进行观察和应急处理。
3. 接种疫苗的程序和要求3.1 接种程序- 大学生需提前向学校卫生部门进行预约接种。
- 到达接种点后,需出示有效的健康证明和身份证明。
- 接种疫苗时,需配合接种人员的操作并履行相关善后事项。
3.2 接种要求- 大学生必须保证身体健康,没有感染性疾病或传染病症状。
- 接种疫苗前,大学生应充分了解疫苗的作用、副作用和禁忌证,并主动告知接种人员相关情况。
- 接种后,大学生应密切关注自身身体反应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4. 工作责任4.1 学校卫生部门责任- 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接种程序的规范和安全。
- 开展疫苗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大学生的健康意识和预防接种意识。
- 收集和统计疫苗接种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4.2 大学生责任- 接种疫苗前要做好充分的了解和准备工作。
- 按时接种所需疫苗,并遵守接种程序和要求。
- 主动配合学校卫生部门的工作,并及时上报接种后的身体反应。
5. 工作督导和评估学校卫生部门将定期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6. 附则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卫生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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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管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门诊设置与管理1. 医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本院及辖区内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门诊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2)具有符合接种要求的房屋、设备、药品等;(3)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接种人员;(4)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制度。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对接种场所、设备、药品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
三、预防接种人员管理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2)接受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 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前,应进行预防接种知识、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3.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四、预防接种工作流程1. 接种对象登记: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 接种知情同意:接种前,预防接种人员应向接种对象或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并取得知情同意。
3. 接种操作:预防接种人员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4. 接种后观察:接种后,预防接种人员应观察接种对象30分钟,确保无不良反应发生。
5. 接种记录:预防接种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对象接种疫苗的种类、剂量、时间、接种人员等信息。
五、预防接种资料管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2. 预防接种资料包括接种对象登记表、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记录、疫苗批签发证明等。
3. 预防接种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六、预防接种质量控制1. 医院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预防接种门诊工作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提供有效的疫苗接种服务,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降低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
二、工作范围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包括儿童疫苗接种和成人疫苗接种。
2. 疫苗存储和管理。
3. 疫苗供应和采购。
4. 疫苗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5. 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
6. 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三、工作流程1. 接种前准备在开展接种工作前,必须认真准备,包括:- 检查疫苗存储条件,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 制定接种计划,包括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对象等。
- 准备接种所需的设备、用品和资料。
2. 接种操作- 接种前,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并核对接种对象的个人信息和接种史。
- 按照疫苗接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操作。
- 接种后,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和评估,并记录接种信息。
3. 疫苗管理- 疫苗采购: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疫苗采购,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和质量安全。
- 疫苗存储:配备专用冰箱和冷藏设备,遵守疫苗存储温度和条件要求,确保疫苗的保质期和有效性。
- 疫苗使用:按照疫苗使用管理制度,遵守疫苗使用时限和使用规则,确保疫苗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四、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对每位接种对象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接种信息、接种剂次和接种时间等。
- 做好信息的备份和归档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五、宣传和教育工作- 制定宣传和教育计划,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 提供接种对象和家长咨询服务,解答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六、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 监测接种后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不良反应事件。
- 加强疫苗不良反应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七、工作要求- 遵循专业操作规范,确保接种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 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预防接种是指预先在人体内注射或口服疫苗,通过人体的防御系统产生免疫力,从而使人体对相应的病原体产生抵抗力。
预防接种不仅可以有效预防某些疾病的发生,还能减轻疾病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负担。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预防接种工作,制定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一个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的示例:一、组织机构1. 设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预防接种工作。
2. 指定预防接种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预防接种工作。
二、责任分工1.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预防接种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
2. 预防接种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预防接种计划,组织接种点的建设和管理。
3. 各级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支持,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4. 医疗机构负责开展预防接种活动,提供接种服务,记录和报告接种情况。
5. 公众负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种相应的疫苗,并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预防接种计划1. 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全市预防接种计划,包括疫苗种类、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地点等。
2. 定期评估和调整预防接种计划,根据疫情变化和科技进步,及时更新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等。
四、接种点建设1. 根据预防接种计划,确定合适的接种点的数量和地点,确保接种设施和设备齐全、卫生安全。
2. 建立接种点管理制度,包括接种医生资质要求、接种记录要求和疫苗库存管理等。
五、疫苗供应1. 健全疫苗供应链,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和充足。
2. 定期检查和更新疫苗库存,及时补充不足的疫苗。
六、信息系统建设1. 建立完善的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接种对象信息、接种记录和疫苗库存等。
2.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七、宣传教育1. 开展全民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加强对接种医生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预防接种工作是防控疾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手段。
建立有效的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防控疾病的蔓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工作机构、活动计划和工作流程等方面,阐述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一、政策法规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的首要任务是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预防接种工作的目的、任务、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等,为预防接种工作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
国务院于2005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接种法》,明确了预防接种工作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预防接种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设立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机构,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预防接种规划,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形成监管机制。
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机构也出台了相关法规和规范,加强了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二、工作机构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需要明确工作机构。
根据人口规模和行政区划等情况,建立相应的预防接种工作机构,确定各级机构的职责、人员编制和分工。
一些省市级以上的机构设立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即CDC,是负责本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的主要机构。
其下属的预防接种科的职责包括:1、组织本区域内预防接种规划、规定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组织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制定和实施接种设备和疫苗质量控制、分配与管理制度。
4、开展接种情况监测和疫苗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5、制定和实施接种回访、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和宣传工作等。
三、活动计划每年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预防接种活动计划,明确预防接种的种类、时间、地点和对象等,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
预防接种活动计划可以根据疾病传播的季节性、流行病学特点等需要,合理配置接种疫苗的时间和顺序。
按疫苗供应等情况,优先进行必需疫苗接种。
同时,也可以根据年龄、职业、人口结构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接种计划,有针对性地提高接种率,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的效果。
预防接种工作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和有序性,提高人群免疫覆盖率,树立全民健康理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接种范围预防接种工作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接种、成人接种和特定人群接种等。
具体接种对象和接种项目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接种日历。
第三章接种机构1. 接种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预防接种资质,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 接种单位应配备专业接种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接种工作。
3. 接种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接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接种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疫苗管理1. 接种单位应定期检查疫苗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接种单位应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合理调配和使用疫苗,避免浪费和过期。
3. 对于过期或损坏的疫苗,接种单位应及时报废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五章接种程序1. 接种工作应制定详细的接种流程,确保每位接种者能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接种。
2. 接种单位应与接种者签订知情同意书,明确接种的目的、适应证、禁忌证等内容。
3. 接种单位应对接种者进行健康评估,评估结果符合接种条件的方可进行接种。
第六章接种记录1. 接种单位要建立规范的接种记录管理制度,确保每位接种者的接种记录准确无误。
2. 接种单位应及时向接种者提供接种证明、接种记录卡等相关文件,方便接种者查询和备查。
第七章质量监督1. 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接种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接种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对于接种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第八章宣传教育1. 接种单位应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接种者的接种意识和动力。
2. 接种单位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疫苗知识,促进人群健康意识的提升。
第九章绩效考核1. 接种单位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接种工作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依据,激励更多机构和人员投身预防接种工作。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疫苗接种率,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自愿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1. 设立预防接种领导组,由所长担任组长,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为成员,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组织培训,调查处理异常反应,管理冷链设备等。
2. 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包括预防接种卡、证、册、簿、表等,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 加强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
三、预防接种工作流程1. 儿童出生后,家长应及时到当地预防接种机构为孩子办理预防接种证。
2. 儿童在预防接种前,应进行健康咨询和体检,确保儿童身体状况良好。
3. 预防接种人员应按照免疫程序为儿童接种疫苗,并做好登记工作。
4. 家长应按照预防接种通知单的要求,带孩子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5. 预防接种后,儿童应在观察室留观30分钟,无异常反应方可离开。
6. 预防接种机构应定期对儿童进行随访,了解儿童健康状况。
四、疫苗管理和使用1. 疫苗的采购、储存、运输、分发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进行。
2. 疫苗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每天测量冰箱内温度并记录。
3. 预防接种人员应熟练掌握疫苗的性质、接种方法、接种剂量和禁忌症等。
4. 疫苗包装破损、过期、变质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不得使用。
五、接种人员培训和考核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经过县级以上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预防接种人员应接受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六、异常反应处理1. 预防接种后,如出现疑似异常反应,应及时报告预防接种机构。
2. 预防接种机构应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如判断为疫苗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应上报所在地区疾控中心。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为提高计免工作的质量,增强责任心,发挥社会效益,特制定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接种人员要为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二、熟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掌握预防接种的程序、途径、部位、剂量。
三、严格掌握接种适应证和禁忌症,接种前必须对接种对象进行全面查体,保证接种安全。
四、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并签署《受种者健康状况询问表》和《广东省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
五、保管好各种疫苗,保证疫苗效价,做好疫苗领发登记。
六、管理和使用好冷链器材,冰箱内按规定存放疫苗,保持温度在2-8℃,每天按规定记录温度二次,经常保持清洁,严禁存放食品和其它物品。
七、儿童接种后要嘱咐留观30分钟,再行离开。
一旦发生接种反应要及时处理,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应与临床科联系,会诊救治,杜绝接种事故发生。
八、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佩带标志上岗。
九、遵守院内目标管理,按时作息。
(工作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工作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标题: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预防接种门诊是为了有效预防和把握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
本工作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预防接种门诊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保障接种儿童和接种人员的健康平安。
二、工作职责1. 疫苗储存:严格依据疫苗储存管理要求,确保疫苗的储存温度恒定,防止疫苗的变质和失效。
2. 验收疫苗:接收到新疫苗后,进行验收,检查疫苗的包装和标签是否完好,确认批号和有效期,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到疫苗台账中。
3. 疫苗配送:依据疫苗需要的数量和质量要求,精确配送疫苗到各接种点,确保接种点接收到正确的疫苗。
4. 接种登记:对接种人员进行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接种日期、疫苗名称和批号等信息,并正确填写接种证明书,保证信息精确无误。
5. 疫苗接种:依据接种方案和接种指南,正确注射疫苗,确保接种程序规范和接种效果良好。
6. 不良反应监测:对接种后可能消灭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依据相关要求进行上报和处理。
7. 健康宣教:向接种人员供应相关健康宣教,包括疫苗的作用、副作用和留意事项等,使接种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接种的意义和做好相关的预防工作。
8. 疫苗废弃:对过期、变质、损坏的疫苗进行处理,并依据要求进行报废登记和销毁。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工作流程1. 疫苗储存管理流程a. 确定储存疫苗的特定储存区域。
b. 定期检查储存设备和温度记录,确保储存温度的稳定性和精确性。
c. 每天对疫苗储存温度进行记录和核对,准时处理温度特别状况。
d. 定期进行疫苗的库存盘点和质量检查,确保疫苗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 疫苗验收和配送流程a. 验收疫苗时,检查疫苗包装和标签是否完好,确认批号和有效期。
b. 将疫苗接收状况记录到疫苗台账中,包括批号、数量等信息。
c. 依据疫苗需求和配送方案,预备并进行疫苗的配送,确保疫苗的精确性和准时性。
d. 配送疫苗时,确认接种点的接收状况,并将疫苗配送状况记录下来。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接种、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疫苗接种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
第四条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成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应当设立预防接种管理部门,负责预防接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疫苗采购、储存、配送、接种、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医院应当配备合格的预防接种人员,负责疫苗接种工作。
预防接种人员应当具备医学专业背景、疫苗接种资质和相应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与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作,共同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第三章疫苗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国家疫苗发展规划和本地区疫苗接种需求,制定疫苗采购计划,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条医院应当采购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并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配送等相关规定,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对疫苗的储存、使用、废弃等进行严格管理,防止疫苗污染、损毁、过期等情况发生。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疫苗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接种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根据国家疫苗接种方案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疫苗接种工作计划,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疫苗接种意识。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疫苗接种预约制度,合理配置接种资源,提高疫苗接种效率。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疫苗接种操作规程,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预防接种护士工作制度范本
一、工作职责1. 预防接种护士负责接种点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负责接种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接种质量。
3. 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确保接种安全。
4. 及时了解疫苗的采购、储存、分发情况,确保疫苗质量。
5. 协助医生处理接种后的异常反应,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6. 定期对接种点进行卫生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二、工作流程1. 接种前的准备工作(1)认真核对接种者信息,确保无误。
(2)检查疫苗批号、有效期,确保疫苗质量。
(3)了解接种者的健康状况,评估接种风险。
(4)向接种者说明接种注意事项,签署知情同意书。
2. 接种操作(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接种,确保接种部位准确。
(2)注意接种者反应,如有不适,立即停止接种。
(3)接种后,向接种者说明观察期,并告知联系方式。
3. 接种后的工作(1)做好接种记录,包括接种者信息、疫苗名称、接种日期等。
(2)观察接种者反应,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并处理。
(3)定期回访接种者,了解接种效果。
4. 疫苗管理和储存(1)严格按照疫苗储存要求,确保疫苗质量。
(2)定期检查疫苗储存环境,确保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
(3)及时补充疫苗,确保接种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1. 预防接种护士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严谨认真。
2. 掌握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熟悉疫苗种类、接种程序和注意事项。
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接种者保持良好的沟通,解答疑问。
4.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接种安全。
5.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6. 主动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接种质量。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预防接种护士进行业务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
2. 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接种工作规范、安全。
3. 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预防接种护士,进行严肃处理。
4. 鼓励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接种点负责人解释。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在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中,工作人员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上班时穿着工作衣和胸卡,保持整洁和热情,不进行私人活动。
同时,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并按时消毒和记录。
在接种前,要准备好疫苗、注射器、冷藏包等,并进行“三查三对”的核对工作。
接种时要注意安全和正确操作,并留意儿童的反应情况。
剩余疫苗要及时处理和交接,并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同时,要正确使用微机并上报各种报表,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和疫情控制等工作。
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职责包括:收集和掌握本地区人口资料,建立预防接种册和接种证,按时对适龄儿童进行免疫接种并记录,统计接种资料并上报报表。
同时,要正确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接种技术、接种部位、剂量和禁忌症,并制定和上报疫苗需用计划。
五、定期开展宣传效果评价,为上级制订预防接种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我们需要遵守一些操作规程。
首先,接种场所必须保持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并且要定期消毒。
接种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口罩、帽子进行接种。
在接种操作中,必须一苗一人一桌,标志明确,并且疫苗存入要冷藏。
在接种前,要进行三核对、三询问、三检查,以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在接种时,我们要做到“三严”、“三准”,即严格掌握禁忌症,严格掌握无菌操作,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接种。
接种后,我们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备份统计上报。
一次性注射器材必须索取“三证”,使用后针管必须分离,经毁形、消毒后统一回收处理。
疫苗开启后放置时间也有规定,活疫苗不得超过半小时,死疫苗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时间应立即废弃。
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不仅需要我们自己的努力,还需要社会监督制度的支持。
各预防接种门诊(点)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人专人负责管理。
建立与所在辖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辖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不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一证、两册、两簿、两表制度。
卡、簿、表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
7岁后,接种卡片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
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
20XX 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
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
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
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级卫健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区级或以上卫健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街道、村(居) 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五、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某某医院
2021年1月18 日。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防备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目的和背景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改进防备接种门诊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和人员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防备接种门诊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三、工作流程1.预约与登记–患者提前通过电话或网络平台预约接种时间。
–接种人员依据接种人数和疫苗存量进行接种时间的布置。
–患者来院后,前台接待人员核对预约信息,并完成登记工作。
2.接种咨询–医生和护士向患者供给有关疫苗的咨询服务,解答疑问并告知接种注意事项。
–依据患者的个人情况,医生和护士判定是否适合接种,并在病历中做出相应记录。
3.疫苗准备与存储–医生和护士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从疫苗冷链库存中取出所需疫苗。
–在取出疫苗前,核对疫苗的品种、批号和有效期。
–依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存储疫苗,定期检查和记录疫苗的储存温度。
4.接种操作–医生和护士在干净、消毒良好的工作间内进行接种操作。
–在接种前,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并确认患者是否符合接种条件。
–依据接种程序,将疫苗正确注射到患者体内,确保注射操作精准无误。
–在接种完成后,妥当处理疫苗废液和废弃物,保持工作间的清洁和整齐。
5.接种记录与报告–医生和护士适时、精准地记录患者的接种信息,包括疫苗名称、剂量、接种时间等。
–每天结束时,将接种记录整理成报告,上报给主管部门。
–定期对接种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核和复核,以确保数据的精准性和完整性。
四、安全管理与措施1.疫苗安全–疫苗由专人管理,严格掌控疫苗的购进、接收和发放等环节。
–定期组织疫苗冷链运输和存储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设立疫苗库房,并按规定进行防火、防潮和防盗等措施。
2.废弃物管理–设立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容器和处理区域,确保废弃物的适时清理和处理。
–废弃物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封装和处置。
–定期对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废弃物处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1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带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从事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
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脊灰液体疫苗24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的疫苗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疫苗的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5日前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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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一证、两册、两簿、两表制度。
卡、簿、表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
7岁后,接种卡片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
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
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
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
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
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
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
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安徽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
预防接种册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接种医师岗位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在计免医生指导下工作。
2、按规范要求完成各种疫苗的接种操作,协助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3、填发接种通知单。
4、逐日、详细、准确地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5、做好接种前器材的准备,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按时进行冷链温度监测。
6、负责疫苗的管理及疫苗帐册的建立与使用。
7、担任接种门诊的卫生保洁工作。
8、协助进行接种后回访。
疫苗管理制度一、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二、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三、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四、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
五、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六、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七、疫苗应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八、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一种疫苗及其稀释液。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一、接种前家长应掌握儿童的身体状况,如有明确的过敏史则不能进行疫苗接种;如正在发热或患有各种疾病应暂缓接种;如属早产儿或营养不良、体质较差者,也应暂缓接种。
二、孩子接种后要在接种场地休息15-2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
接种后要适当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吃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
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后,半小时内不得喂奶或吃热东西。
三、孩子接种后如出现高热或其它接种反应要及时请医生诊治。
四、有些疫苗需按一定的间隔时间连续接种多次才能有效,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日期进行接种。
五、如孩子经常外出,应告知接种医生,办理相关手续。
外出时应注意到当地预防保健机构咨询、接种,以免漏种相关的疫苗。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
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
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
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
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1、冷链设备必须专人管理,明确职责。
2、冷链设备必须专用于预防接种用生物制品的贮存、运输,不可挪作他用。
3、冷链设备要建卡、建帐、建档、上、下帐目相符,帐物要一致。
4、冰箱必须安装在远离热源、通风良好、避光干燥、无震动、无腐蚀的场所,放置平稳。
底部安有10cm的支架,上部和背部要分别留下的空间。
5、冰箱要配有专用稳压保险装置,并有统一的标志和编号。
6、冰箱内不能存放私人物品或非生物制品。
7、贮存疫苗时,存量不能超过设备容积的2/3,且疫苗间要留有间隙,保持空气流通,保证制冷效果。
8、冰箱内应有温度计,每天上班后、下班前两次记录温度,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检修。
9、冷链设备应定期清理,一般每月一次,保持内外清洁干燥。
10、冷藏包要专架清洁存放,冰排倒空洗净后存放。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镇—接种门诊。
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
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
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
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
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
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2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即时处理。
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一、专人负责。
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接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