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信息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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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证照分离”审批改革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证照分离”审批改革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证照分离”审批改革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1.26•【字号】武食药监文〔2018〕40号•【施行日期】201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关于印发《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证照分离”审批改革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行政审批部门、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关有关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证照分离”审批改革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6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证照分离”审批改革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69号)精神,为推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证照分离”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精简审批事项。

2018年11月10日起,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详见国发〔2018〕35号附件)中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中,清理出属于我局审批改革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明确“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监管责任,加快构建形成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探索进一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二、重点内容(一)分类推进实施改革1.市级、区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深化“放管服”,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便利、更高效的创新发展环境。

其中,“证照分离”是的重要一环,旨在破除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的机制性障碍,实现行政审批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分离,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更大的活力和空间。

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首先,明确的目标和原则。

证照分离的根本目标是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干预,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市场竞争度,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在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放管服”的基本原则,即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确保市场秩序;公开透明,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就必须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

首先,要明确政府行政审批的范围和权限,明确哪些事项需要经过行政审批,哪些事项可以由市场自主决定;其次,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分类管理制度,将审批事项分为准入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两个环节,明确不同行为主体的权责义务;最后,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建立行政审批决策的公示和听证制度,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推进“证照分离”的重要基础。

通过建立集中、统一、安全的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壁垒,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

同时,要鼓励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方便市场主体获取和利用相关信息,促进市场主体的自主决策和创新发展。

第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证照分离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而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确保市场秩序的规范和运行的平稳。

为此,需要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和法制化,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惩罚机制,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五,加强宣传和培训。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国家治理结构、提高制度执行力,各部门联合开展了证照分离改革。

二、改革内容
1. 证照分离的实质是将原本需要审批的许可事项,允许企业自行决策并承担风险,只留下需要证明的行政许可证件和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2. 各部门应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工作,通过完善行业标准、强化监管等方式推动实现许可制度到备案制度的转变,实行自主申报和联合审核机制,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创造市场优势。

3. 各部门应通过加强信息公示、加强信用评价、开展行政许可监督等方式,强化行政许可后续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行业乱象、市场不公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1. 初步调研:各部门必须对所管辖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归纳,了解每个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流程、责任主体等信息,评估可能产生的影响,找出可以进行证照分离的许可事项。

2. 实施试点:各部门选择试点行业和试点区域,完善证照分离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事项、配套措施、服务模式、管理监管等相关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3. 推广落地:各部门根据试点情况,积极提炼工作经验,推广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加强配套政策修订和数据共享,开展跨部门合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成效评估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成效评估,对改革成效进行分析、监督和评价,适时调整改革方向和措施,不断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福建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福建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福建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福建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与目标福建省作为中国东南沿海重要的经济省份,一直致力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本方案旨在探索适应福建省实际情况的“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改革内容与措施1. 优化审批服务流程(1)简化审批流程:对于不涉及安全、环保、食品等重大风险的审批事项,取消审批环节,实行备案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2)加强审批可视化:建立电子审批系统,市场主体可通过线上平台查询审批进度和结果,提高公开透明度。

(3)优化部门协调: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形成合力,加快审批速度。

2. 简化创业登记流程(1)实行创业登记一站式服务:设立创业服务中心,集中提供企业注册、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等各项服务,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办结”。

(2)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企业唯一识别号码,取消多证合一,简化企业注册流程。

(3)简化注册资本登记: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金额要求,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注册资本金额。

3. 提高行政审批的服务质量(1)建立投诉和意见反馈机制:设立市长公开电话,接收市场主体的投诉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2)加强政务公开:建立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提高透明度。

(3)建立激励机制:根据服务评价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激励提高服务质量。

4. 改革营商环境评价机制(1)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估政府的服务水平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2)开展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了解市场主体对政府服务的评价和需求,为改善服务提供依据。

(3)发布营商环境报告:通过发布营商环境报告,公开评价结果,引导各级政府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持续改革。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冀市监办〔2021〕141号•【施行日期】2021.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施方案》(冀政发〔2021〕4号),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要求,持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全覆盖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河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省版)》要求,市场监管领域共有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分类改革事项清单,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6项,优化审批服务9项。

其中,“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检查机构指定”“设立认证机构(低风险等级)审批”“设立认证机构(高风险等级)审批”“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实验室指定”“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等5项事项,为总局事权,按照总局安排部署,配合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省局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对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作了细化规定(见附件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贸试验区版)》,市场监管领域共有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对“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食品生产许可(低风险食品)”分别试点直接取消审批和实行告知承诺,省局对改革内容、许可条件、材料程序、监管措施等作出规定(见附件2),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改革情况,优化调整执行政策,保障改革试点顺利实施。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1.15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鸡西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证照分离工作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工作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证照分离是指将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和行政许可证等证照与其他经济活动相分离,实现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制度安排。

证照分离工作的实施,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市场主体发展、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1. 推动证照分离工作落地,建立健全证照分离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2. 优化政府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3. 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

三、工作内容。

1. 制定证照分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时间表;2. 梳理企业经营许可证和行政许可证等证照,明确分离范围和标准;3. 完善证照分离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分离工作有序进行;4. 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5. 加强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证照分离工作。

四、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2. 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3.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证照分离的信息化管理和监管;4.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5. 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疑虑,消除不良影响。

五、工作保障。

1. 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及时跟进国家政策,确保工作符合法律法规;2.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3.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和资料归档制度;4. 加强风险防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证照分离工作。

六、工作成效。

1. 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行政负担;2. 政府服务更加规范透明,提高了政府服务水平和效能;3. 促进了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根据《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X〕50号)要求,我市在X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为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落地和有效运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对《X自治区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第一批100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探索推进市、县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做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

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二、工作任务(一)明确改革任务,分类实施改革。

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X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结合我市梳理形成的《X市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以统一的事项名称表述、明确的审批部门及层级、规范的经营范围表述、具体的改革举措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审改办、法制办、行政审批局;负责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X管委会)(二)制定管理措施,规范实施审批。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对照《X 市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逐项制定出台本部门本系统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同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改革在我市与自治区同步正式实施。

涉及改革事项的各级各部门要在提供审批服务窗口的显要位置,公布相应的具体管理措施。

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事项,应参照《X 市“证照分离”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指引(试行)》,制定告知承诺书,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规范实施行政审批。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了我的书桌上,我泡了杯咖啡,打开电脑,准备着手这个“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思绪如泉涌,我开始了这场文字的旅程。

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其中,“证照分离”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为进一步推进改革,我国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二、试点目标1.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环节的证照事项100%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

2.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模式,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3.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4.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三、试点内容1.优化审批流程。

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2.实施告知承诺制。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推行电子证照。

逐步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并行使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协同监管,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5.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相结合,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实施步骤等,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2.开展政策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证照分离”改革的认知度。

3.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4.实施告知承诺制。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降低企业负担。

5.推行电子证照。

逐步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并行使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分工。

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证照分离 工作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 工作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证照分离是指将企业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等事项中所需的证照文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电子化存储和管理,实现证照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分离,减少企业办事成本,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是当前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

本工作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工作,建立健全证照分离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信息平台和管理机制,推动政府服务向互联网+政务服务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企业办事便利度。

三、工作内容。

1. 制定证照分离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明确证照分离的管理范围、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为证照分离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持。

2. 建设证照分离的信息平台,包括建立统一的证照信息数据库,实现证照的电子化存储和管理,建立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数据对接机制,实现证照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3. 推动各地政府部门开展证照分离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证照分离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部门加快推进证照分离工作,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4. 加强对证照分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证照分离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证照分离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工作要求。

1. 各地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证照分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证照分离工作按时完成。

2.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的数据共享机制,确保证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3.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证照分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确保证照分离工作的顺利推进。

4. 各地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证照分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工作保障。

1. 加大对证照分离工作的投入,确保工作经费和人力资源的充足,为证照分离工作提供充分的保障。

2. 加强技术支持,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设备,提高证照分离的技术水平,确保证照分离工作的顺利推进。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最新)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最新)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最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X〕45号),现就推进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目的一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二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转变行政理念,弱化行政审批,减少行政干预,去除烦疴之弊、实行公平之策、开启便利之门,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

三是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有利于企业加快适应国际通行的投资贸易规则,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二、总体要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主要解决“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

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

对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在推行标准化审批的基础上,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进一步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改革范围和方式X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范围:X经济开发区。

试点期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X年12月21日。

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

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

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案头,思绪如泉水般涌动。

这个“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在我脑海中构思了无数遍,现在,就让我用文字将它们一一呈现。

一、背景与目标1.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已经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推动改革,我市决定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2.目标设定(1)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范围内的全覆盖。

(2)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3)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二、工作任务与措施1.工作任务(1)梳理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明确改革范围。

(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3)加强监管创新,保障改革实施。

2.措施(1)梳理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改革范围,确保改革实施到位。

(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①简化审批材料。

对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进行清理,实现审批材料“瘦身”。

②优化审批流程。

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③推行“一网通办”。

依托政务服务网,实现审批事项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在线反馈。

(3)加强监管创新①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完善监管法规,明确监管职责,确保改革实施过程中监管有力。

②创新监管方式。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

③加强协同监管。

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组织保障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改革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3.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改革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4.强化督查考核。

对改革工作实行定期督查,对推进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四、进度安排1.第一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开展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梳理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方案是指企业和个人办理相关事项时,将证明和执照分离,以减少繁琐的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以下为证照分离改革方案的具体措施:
1. 精简审批事项:对于不涉及安全、环境、卫生等重要方面的事项,取消或简化审批手续,减少企业和个人办事负担。

2.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原本需要事前审批的事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企业和个人可先行办理,监管部门在后续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 推行网上办理:建立电子政务平台,提供在线申请、审核、备案等服务,方便企业和个人远程办理相关事项,减少跑腿和纸质材料。

4.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体系,将信用记录与证照办理挂钩,提高守信企业和个人的办事便利程度。

5. 加强协同合作: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证照分离改革方案旨在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提高社会效益。

通过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企业和个人能更便捷地办理相关事项,减少人力物力浪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广东省药监局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

广东省药监局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

AUTHORITATIVE RELEASE 权威发布
广东省药监局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
2020年1月7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 施方案》的通知,并梳理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写明具体改革举措,其中一项 涉及到化妆品生产许可的改革试点。

来源/广东药监局网站
广东省“证照分离”改革涉及化妆品领域全覆盖试点事项国家主管部门国家药监局改革事项化妆品生产许可
许可证件名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省级事项名称化妆品生产许可
省级主管部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审批层级和部门省级药监部门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全省范围内)
具体改革措施1.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推广使用电子证照。

2.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3. 将审批时隔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鼓励各地进一步压减化妆品 生产许可证登记项目变更补发、注销等事项的审批时限,直至实现当场办结。

加强事中后监管措施L加强化妆品监督抽验,对检验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通告。

2. 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通告。

3. 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逬 行调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备注委托各地级及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China Cosmetics Review \12 | February。

市场监管部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信息技术方案

市场监管部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信息技术方案

市场监管部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信息技术方案
一、通用技术要求
(一)计组网络架构
1、网络架构:实现信息技术的安全性,网络架构要求采用“三层结构”,即核心层和侧接层之间形成可控安全网络架构;
2、计算机系统:实现信息技术的安全性,系统可采用包含网络、计
算机、储存、软件等技术的信息技术系统;
3、网络安全防护:实现信息技术的安全性,采用网络安全防护技术,包括管理及防护,访问审计及痕迹管理,安全策略控制,安全通信及服务
审计,安全事件监视,安全访问控制及身份认证;
(二)软件系统
1、系统设计:以采用网络架构技术为基础,实现信息共享,以满足
证照分离试点的应用要求;
2、数据库管理:实现数据库管理操作的安全性,必须采用先进的数
据库管理系统;
3、系统开发:实现系统技术融合,必须采用先进的应用系统开发技
术及标准;
4、系统维护:实现系统维护,必须采用先进的系统维护技术;
5、信息安全:实现系统安全性,必须采用先进的信息安全防护技术。

证照分离后监管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后监管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后监管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证照分离已成为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在证照分离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监管各类证照,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管实施方案,对于推动证照分离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监管体制机制的完善。

在证照分离后,各类证照将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管体制机制。

首先,应当建立统一的证照管理平台,实现各类证照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同时,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监管水平和素质,确保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监管手段的多样化。

在证照分离后,监管手段的多样化是保障监管效果的重要保障。

除了传统的执法检查外,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网络。

可以通过建立证照信息公开平台,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加强监管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同时,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证照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发现和预防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三、监管规则的规范化。

在证照分离后,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管规则体系,明确各类证照的管理标准和程序,规范监管行为。

首先,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证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证照的管理范围和标准,规范证照的颁发和使用程序。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机制,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威慑效应。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监管评估机制,对监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以纠正,不断完善监管规则体系。

四、监管效果的评估。

在证照分离后,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管效果评估机制,及时了解监管工作的实际效果,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效果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的重点和要求,量化监管效果。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效果评估程序,定期对监管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形成评估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证照分离 改革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 改革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在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中,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改革目标。

证照分离改革的核心目标是通过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具体而言,改革的目标包括,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行政效能,增强企业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改革举措。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一系列举措,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一口受理、集成服务”,建立健全“一张清单、一张表格、一张照面”制度,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惩戒机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

三、改革重点。

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推进“证照分离”,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二是建立健全“一张清单、一张表格、一张照面”制度,推行“一口受理、集成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惩戒机制,推动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四、改革保障。

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我们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机制,明确改革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时间表,明确改革目标和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加强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五、改革效果。

通过以上改革举措和保障措施的实施,我们预期将取得以下改革效果,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审批流程大幅简化,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二是政府管理效率大幅提高,企业创新活力大幅增强,营商环境大幅优化,市场活力大幅激发;三是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大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幅加快,经济发展大幅提速。

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信息技术方案

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信息技术方案

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信息技术方案近年来,我国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利用信息技术推进“证照分离”成为市场监管部门深化的重要方向。

本文就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证照分离”的信息技术方案进行探讨。

首先,信息化系统建设是落实“证照分离”的重要手段。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建设一套集中管理系统,将企业的证照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形成“一张网”。

“一张网”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实现与企业数据交换、传输和存储,提高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同时,可以搭建企业证照信息查询平台,方便企业查找自己的证照信息,提高了市场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互动效率。

其次,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证照分离”。

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企业的证照信息进行分析,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市场风险,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市场监管结果评估,评估政策的执行效果,为制定更合理的政策提供参考。

再次,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推进电子证照的应用。

电子证照是将纸质证照转化为电子形式,具有便捷、可信、高效的特点。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推行电子证照,实现证照的在线申请、审核、颁发和验证,提高办理证照的便利性和效率。

企业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申请办理证照,无需亲自到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办理,减少企业的时间和费用成本。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以利用电子证照进行实时监管,随时核查企业的证照信息,提高市场监管的效果。

最后,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确保证照信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点,可以确保证照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企业的证照信息存储在区块链上,确保信息不被篡改。

当企业需要提交证照信息时,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快速核实,提高信息交流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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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市场监管部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信息技术方案
1.建设背景
“证照分离”改革经试点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以来,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要通过明确经营范围表述,增强信息推送的准确性和针对性;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借助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通道建立“国家-省-地市”上下联通。

2.建设目标
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建立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通过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为全国各地登记系统提供统一规范的数据查询支撑。

相关部门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对接和协同,共享企
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

3.业务概述
在“证照分离”改革中,需要实现下述业务:
3.1 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
按照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逐项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

作为一项全国统一的应用服务,由总局提供全国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查询服务接口,为全国各地登记系统提供统一规范的数据查询支撑。

各省业务应用调用接口,建立对经营范围的规范化描述机制。

3.2证照分离流程说明
3.2.1直接取消审批流程说明
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在市场主体办理登记后,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经营范围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至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主要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也可以选择“多证合一”、“双告知”等改革过程中已形成的其他数据交换通道)。

3.2.2审批改备案流程说明
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在市场主体办理完成相关登记和许可备案后,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许可事项将企业登记信息和许可备案信息推送至政务信息共享平台。

3.2.3告知承诺流程说明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在市场主体办理完成相关登记后,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许可事项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至政务信息共
享平台,企业自行到许可部门进行告知承诺。

相关许可部门将企业获得的许可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

3.2.4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说明
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

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办理完成相关登记后,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至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企业到许可部门办理许可事项,许可部门将企业获得的许可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

4.建设任务
4.1总局建设任务
4.1.1经营范围接口
制定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目录,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明确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

根据规范化表述目录开发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接口,供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调用,实现经营范围规范化录入。

4.1.2公示系统改造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归集的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公示。

4.1.3数据中心改造
1.归集各省市场监管部门上报的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

2.接收国家数据共享平台(国家级)推送的其他中央部门的
行政许可、抽查检查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下发至省局数据中心记于企业名下。

3.实现与总局相关司局的数据共享。

4.2 省局建设任务
4.2.1登记系统改造
4.2.1.1 增加“证照分离”企业标记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数据共享方案》的共享数据定义,对涉及“证照分离”的企业增加标记。

同时,在系统中增加“自贸区名称”、“自贸区片区名称”、“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代码”、“共享数据接收部门代码”、“共享数据接收部门”“经营范围条目代码”等信息。

4.2.1.2 对接总局经营范围规范化接口
省局通过与总局提供的“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接口进行对接。

全国各自贸区市场主体登记时,经营范围采用勾选经营范围字典的方式形成。

登记机关办理的登记企业涉及中央部门许可事项时,需要按照总局下发的许可事项与经营范围对应关系对照表进行登记。

涉及其他许可事项的,各省根据相关规定自行整理。

4.2.2 省局数据中心改造
涉企信息推送至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主要指国家数据共享交
换体系,也可以选择“多证合一”、“双告知”等改革过程中已形成的其他数据交换通道),选择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送的,要将涉企信息根据《“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数据共享方案》规定的数据格式,按许可部门打包分别推送。

接收或获取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或归集的其他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

同时,按照总局数据汇总规范进行上报至总局。

接收总局下发的中央部门行政许可等信息,完成记名后上报至总局。

4.3 数据共享
市场监管部门向外部门推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包括:企业设立、变更、注销信息,同时接收外部门共享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抽查检查等信息。

交换内容详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数据共享方案》。

4.3.1 与外部门数据共享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本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国家数据共享交换(省级)以及推行“多证合一”、“双告知”等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已有数据共享交换通道。

选择通过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要按照许可部门分别打包后,再上传至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即可视为已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

4.3.2 市场监管内部数据交换
4.3.2.1基本流程
(一)总局许可事项
1.省局登记系统将本省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省局数据中心,由省局数据中心汇总至总局数据中心。

2.总局数据中心将接收到的登记注册信息共享至总局相关业务系统,相关业务系统是指: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行政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系统(下同)。

3.总局各业务系统获取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后,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推送至总局数据中心。

数据项及标准详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数据共享方案》。

4.总局数据中心接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
后,向各省数据中心下发。

5.各省数据中心将接收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记名后上报总局,在总局公示系统中公示
(二)省级及以下许可事项
1.省局登记系统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省局数据中心,由省局数据中心推送至省局其他相关业务系统。

2.省局各业务系统获取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推送至省局数据中心。

数据项及标准详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数据共享方案》。

3.省局数据中心将涉企信息同步至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4.3.2.2信息共享归集要求
总局数据中心面向总局各业务系统共享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数据中心将通过共享库和实时数据接口的方式完成登记注册信息的共享,具体如下:
1.共享库方式,数据中心将总局各业务系统所需要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同步至共享库,面向业务系统提供共享库访问权限,供总局各业务系统调用;
2.服务接口方式,数据中心发布登记注册信息相关的数据服务接口,总局各业务系统通过服务接口实现登记注册信息的获取。

面向总局业务系统数据归集可通过数据上报服务接口或采用上报库的形式进行数据归集,具体如下:
1.数据中心面向总局各业务系统提供数据上报服务接口,总局各业务系统按照数据接口规范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抽查检查等数据的上报;
2.总局各业务系统自行规划数据上报库(可为逻辑库),总局数据中心从上报库中抽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抽查检查等数据完成数据归集。

4.3.2.3共享信息格式要求
数据共享格式方面,通过数据库方式实现共享和归集的将严格按照数据中心数据标准执行,通过数据服务接口实现的也需要与数据标准的元数据信息保持一致。

5.关键点
(1)自贸区企业判定。

对是否属于自贸区企业,由登记人员根据住所是否坐落于自贸区进行判断,并加注标记。

(2)关于备案事项说明。

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涉及“审批改为备案”的,不额外采集共享其他信息。

(3)关于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信息交换。

市场监管内部各业务系统和公示系统的信息交换通过数据中心实现。

同一层级的业务系统相互推送证照分离相关涉企信息,通过本级数据中心实现。

跨层级(总局与省局)、跨区域的证照分离涉企信息上报至总局数据中心后,由总局数据中心按照对应的登记或许可机关下发各省。

(4)关于敏感许可信息上报的问题。

对于许可机关标记的不
公示的许可事项信息,各省市场监管部门不应上报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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