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备维修管理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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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备维修管理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设备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条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组织仪器设备购置和选型的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制定全院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院长审批后交由物资采供部按有关规定采购。

第三条参与大型设备的集中招标采购,制作技术标底及技术指标,并提出采购建议。

第四条建立健全仪器设备技术及维修档案,督促检查各科室提高设备使用率和两个效益,对各种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提供技术指导。

第五条编制仪器设备的更新计划,组织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会同有关部门验收。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负责医院各科室设备的维修工作,属于本科室维修的,要在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维修。属于委托相关公司维修的,要在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相关公司,确保设备正常高效运行。

第七条负责医院仪器设备的计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法,定期对强检的仪器设备进行周期性检查,确保计量器械的准确性。

第八条负责医院报废仪器设备的审核,办理有关的报废手续。

第九条定期到科室了解设备的使用、保管情况,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性维护和定期的检查监测。

第十条负责医院各科室的氧气供应工作。

第十一条作好洁净手术室以及中心吸引、中心供氧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二条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设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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