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
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学生资助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助对象与条件1. 资助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在校本科学生。
2. 资助条件: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资助:(1)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费、生活费等基本费用;(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三、资助类别与标准1. 学费资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给予部分或全额学费资助。
2. 生活费资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给予一定额度的生活费资助。
3. 奖学金: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4. 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 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贷款支持。
6. 其他资助:根据实际情况,为特殊困难学生提供临时性资助。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资助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2)学习成绩单;(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标准。
4. 公示资助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审批通过后,发放资助资金。
五、资金管理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专项基金,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
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 学院应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4. 学生资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1)购买高档消费品;(2)旅游、娱乐等非学习、生活必需支出;(3)其他与学习、生活无关的支出。
六、监督与检查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学院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档案,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3.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助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确保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研究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政策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助项目与标准第五条学校设立的资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国家奖学金;(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国家助学金;(四)学校奖学金;(五)学校助学金;(六)勤工助学;(七)学费减免;(八)临时困难补助;(九)其他资助项目。
第六条各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申请条件、评审程序等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第七条学生申请资助,应当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工作。
第九条资助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评议、差额评选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资助评审结果应当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四章发放与管理第十二条资助款项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名单和金额进行发放。
第十三条学校对资助款项实行分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资助效果,为资助政策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学校对弄虚作假、套取资助款项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资助资金实施方案

学校资助资金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制定学校资助资金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资助对象。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无法支付学费、住宿费等基本生活费用的学生。
2. 学业优秀学生,在学业上表现出色,但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学生。
二、资助方式。
1. 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方面的资助。
2. 奖学金,对学业优秀学生进行奖学金资助,鼓励他们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三、资助标准。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学校将制定不同的资助标准,确保资助资金能够真正帮助到有需要的学生。
2. 学业优秀学生资助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学校将设立不同档次的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资助管理。
1. 资助资金审批,学校将设立资助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
2. 资助资金监督,学校将建立资助资金使用监督制度,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资助效果评估。
学校将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资助资金能够真正帮助到有需要的学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
六、实施机制。
学校将建立完善的资助资金实施机制,确保资助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发放到有需要的学生手中,真正起到帮助学生的作用。
七、总结。
学校资助资金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经济困难,提高学业优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
学校将不断完善资助资金实施方案,确保资助资金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
1.3 学生资助资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2.1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2.2 申请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合格。
三、资金来源及分配3.1 资金来源:(1)国家财政拨款;(2)学校自筹资金;(3)社会捐赠及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
3.2 资金分配:(1)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分配;(2)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及学校资金状况合理分配。
四、申请与评审4.1 学生资助申请流程:(1)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3)学校将资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4)学校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资金。
4.2 评审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2)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表现和道德品质;(3)优先资助特殊困难群体。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5.1 资金使用:(1)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与学生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2)严禁将资助资金用于其他非正当用途。
5.2 资金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学生资助资金;(2)学校对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严格审计,确保资金安全;(3)学校定期向学生及家长公开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六、监督检查6.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资金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6.2 学校应定期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范资助程序,提高资助效果,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资助资源合理分配,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效益。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
第四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助办”)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秀;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资助申请与评审第八条学生资助申请与评审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 资助申请表;2. 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第十条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资助办。
学校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学校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学校的核心工作。
为了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
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对于促进教育公平、缓解贫困家庭经济压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方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
二、资助对象和标准1. 资助对象:我校正式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活费用标准,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助额度。
三、资助方式1. 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缓解其生活压力,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3. 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生活补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4. 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给予学费减免。
5. 勤工俭学: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其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6. 爱心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爱心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帮助。
四、资助程序1. 申请:学生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额度。
3. 公示:将资助对象和资助额度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4. 发放: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5. 反馈:学校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状况,确保资助效果。
五、组织管理和监督1. 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 设立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资助申请进行审核。
3.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建设,确保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总则学生资助工作是指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和服务保障的工作。
为了规范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资助对象1. 享受国家助学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 临时生活困难或遭遇特殊困难的学生;3. 获奖助学金的学生;4. 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三、资助范围1. 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2. 助学贷款:提供个人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低息或无息贷款;3. 勤工助学:为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
四、资助标准1. 助学金标准由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并动态调整;2. 助学贷款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个人情况确定贷款金额和利率;3. 勤工助学工资按照校内规定执行。
五、资助评定1. 学生资助申请须填写《学生资助申请表》,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2. 学校成立资助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核评定;3. 资助对象需签订《资助协议书》。
六、资助管理1. 学生资助工作由学校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建立健全资助档案;2. 加强资助诚信管理,对违规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处理;3. 定期对资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和评估,及时调整资助政策。
七、资助监督1. 学校建立学生资助监督委员会,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2. 对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八、实施细则1.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由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制定,并定期修订;2.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需向全体学生宣传,确保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和流程;3. 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包括资助申请流程、评定标准、资助发放方式等。
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关键。
各级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落实,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便捷化。
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1. 资助对象:广东省内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资助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资助:(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城镇低保家庭子女;(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4)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5)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和资金来源1.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1)一等:每生每年4500元;(2)二等:每生每年2700元;(3)三等:每生每年1800元。
2. 资金来源:学生资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赠。
四、资助申请和审核1. 申请时间: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 申请程序: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核流程: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4. 公示及异议处理:审核结果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金发放和管理1. 资金发放:资助资金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由学校在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给学生。
2. 资金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
六、监督与检查1. 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2. 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法律责任1.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学校和工作人员在资助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七篇】

关于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七篇】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一、强组织领导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等。
3. 学生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合理、规范、高效使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
3. 各学院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3)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其他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
2. 资助标准:(1)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评选出优秀学生,给予奖学金;(3)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报酬。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1. 学生申请:(1)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 学院评审:(1)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2)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3. 学校审批:(1)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批;(2)学校将审批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五、资金管理及使用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3. 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政策落地生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类学生资助项目的资金管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
1.3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2.1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制定、资金分配和监督检查。
2.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学生资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监督等工作。
2.3 各学院(部)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三、资助资金来源与分配3.1 学生资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社会捐赠等。
3.2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类资助项目的资金分配比例和资助标准。
3.3 学生资助资金分配充分考虑各学院(部)学生人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学科特点等因素,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合理。
四、资助对象与条件4.1 资助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4.2 资助条件: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资助申请与评审5.1 学生资助申请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部)审核、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
5.2 学院(部)负责组织本学院(部)学生资助申请的审核工作,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3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
六、资助资金发放与管理6.1 学生资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6.2 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前,学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助资金。
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规范资助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类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
1.3 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二、资助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2.1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国家财政拨款;(2)学校事业收入;(3)社会捐赠;(4)其他合法收入。
2.2 资金使用范围:(1)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学生;(2)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障其基本学习生活需求;(3)临时困难补助:帮助学生解决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4)学生资助相关活动经费;(5)其他与学生资助相关的事项。
三、资助资金申请与审批3.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3.2 各学院(部门)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门)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3.3 学生资助申请程序:(1)学生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资助申请;(2)学院(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资助建议名单;(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助资金。
四、资助资金发放与管理4.1 学校财务处设立学生资助资金专户,统一管理资助资金。
4.2 资助资金发放方式:(1)直接发放: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本人;(2)代管发放:将资助资金划拨至学生所在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代为管理并发放;(3)其他发放方式。
4.3 学校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五、资助资金监督与检查5.1 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资金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5.3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挪用、侵占学生资助资金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引言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经济援助。
本文将从资助的类型、资助对象、申请流程、资助标准、管理机制等方面展开,以期全面解析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一、资助的类型学校学生资助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贷款等。
奖学金是对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助学金是对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而贷款则是学生可以向学校借款用于支付学费、书费等。
二、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主要是经济困难的学生。
通常,学校会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确定资助对象的资格。
这样可以确保资助资源能够更好地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三、申请流程学生需要在特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家庭财产证明、收入证明、学业成绩单等。
学校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助的公平和有效。
四、资助标准资助标准是指学校为学生提供资助时所遵循的一定标准。
这涉及到资助金额的确定和资助的范围。
常见的资助标准包括家庭经济困难指标、学业成绩指标等。
通过设定明确的标准,学校能够更好地调配资助资源。
五、管理机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制是确保资助资源有效管理和使用的关键。
这个机制包括申请与审核、资金管理、追踪与评估等环节。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资助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并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
六、监督与评估监督与评估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建立监督机构,定期对资助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资助政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同时,学生和家长也可以积极参与监督和评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的不断改进。
七、教育与指导除了提供经济援助,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还应包括教育与指导的内容。
这包括对学生进行财务管理、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
八、互助与公益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应鼓励学生之间的互助与公益活动。
学校可以组织志愿者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问题,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扶贫战略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是:落实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提高资助水平,从经济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困难问题,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用,通过经济资助、成长支持和精神关爱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成长成才。
第三条学院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要求,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第四条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学院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全面领导学生资助工作,研究制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和办法,定期检查和监督学院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条学院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中职助学金、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系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申请和初审,资助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等学生资助工作。
第三章资助内容第八条学院以“奖、助、贷、补、减、免、勤”七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第十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中学同学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坡头中学同学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为落实落实省市有关做好一般高中家庭贫困同学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 强化我校助学金管理, 依据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制定的《九江市一般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状况, 特制定本办法。
一、同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z副组长:z组员:z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z下设办公室:z〔主任〕z二、助学金类别1、一般高中政府助学金。
资助一般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学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资助人数由市资助中心下达, 再由学校领导小组依据贫困生人数比例下发到高中三个年级。
2、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
资助高考大专以上的贫困学子, 资助标准5000元, 资助人数由市资助中心核准。
3、社会爱心助学金。
如黄三河助学金、信用社助学金、教育基金会助学金、慈善总会助学金及其他社会爱心人士助学金等, 资助项目、对象及标准有一定的变动, 具体由领导小组决定。
4、学费减免。
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在校生, 具体有两类, 一是初升高时提出了申请的贫困及优秀同学, 二是高中三个年级每学期期终考试在年级前60名的中加乡村班学籍的优秀同学。
资助标准为每生350元。
三、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且建有家庭经济困难的一般应届高中在校生。
四、申请资助的条件〔一〕申请助学金资助的同学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 品德合格;4、勤奋学习, 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生活俭朴;6、《江西省同学资助中心办公系统》"高中贫困生库'内的高中贫困同学。
〔二〕申请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应提供相应的证实材料〕:1、父母双亡, 无任何经济来源;2、父母双残或单残, 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 丧失劳作能力, 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4、同学本人残疾, 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同学;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确保实材料〔乡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 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 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10、人口较多, 劳作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耿镇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区资助中心学生资助政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1、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对象初步评议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度。
1、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组员:@@@@@2、学校资助评定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
提出拟确认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资助评审小组:组长:@@@ 副组长:@@@@成员:@@@@由@@@@@同志担任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承担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于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生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资助的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第三条校内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四条校内资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1. 学校按有关规定,从所取得的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计提资金;2. 社会捐赠;3. 其他合法渠道的资金。
第三章资金预算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年度教育事业计划,制定校内资助资金预算,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资助资金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金分配等。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七条校内资助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第八条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资助资金的发放,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方式,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资助对象及标准第十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校内资助资金主要资助对象为: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3. 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第十三条校内资助资金的标准,根据资助对象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1. 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等,按一定比例评选;2. 助学金: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一定标准发放;3. 勤工俭学岗位补贴:根据学生的工作表现,按一定标准发放。
第六章资金监督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内资助资金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十六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2. 对违反资助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3. 向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办法

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办法1. 背景学生资助政策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支持,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本文旨在规定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2. 资助对象本政策适用于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
经济困难的标准将根据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评估。
3. 资助项目3.1 奖学金为表彰学术优秀的学生,设立奖学金项目。
奖学金的资助金额、评选标准和申请程序将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2 贷款援助为确保学生能够继续学业,学校将提供贷款援助,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贷款的发放条件、利率和还款方式将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3 勤工助学为提供经济收入支持,学校将开设勤工助学岗位,供经济困难的学生选择。
岗位的工作内容、工时和工资将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4 其他资助项目除了奖学金、贷款援助和勤工助学,学校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资助项目,以满足学生的特殊需求。
这些项目的具体内容、资助金额和申请条件将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 申请与评选4.1 申请程序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资助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等。
学校将确保申请过程简化、透明和公正。
4.2 评选标准学校将根据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评选资助对象。
评选标准将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3 评审委员会学校将设立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和评定资助申请。
评审委员会将由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5. 资助管理与监督学校将建立资助管理机制,负责资助项目的规划、执行和监督。
学校将定期对资助项目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
6. 违规处理学校将建立严格的违规处理机制,对利用虚假信息获取资助、违反资助规定等行为进行处理。
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将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为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为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并及时向学生公示和解释。
中小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中小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为了有效促进中小学生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助,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助范围
1. 资助对象为中小学在读的学生,包括贫困学生、研究成绩优秀的学生以及特殊困难学生等。
2. 资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资助、奖励激励等。
三、资助方式
1. 贫困学生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资金方面提供相应援助,确保其正常研究和生活。
2. 研究成绩优秀学生资助:对研究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和激励,进一步激发其研究动力。
3.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对具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援助,帮助其克服困难。
四、资助申请和审核
1. 学生及其家长可根据资助的具体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资助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公正公平。
五、资助管理
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资助管理制度,确保资助资金的有效使用。
2. 定期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和评估,提高资助工作的效果和可
持续性。
六、监督与评估
1. 监督部门应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项资
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学生及其家长也可对资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其他相关事项另行制定或补充。
以上为《中小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供参考使用。
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学校学生资助与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资助与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学校学生资助与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资助和奖助学金对于改善学生的学习条件、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以及激励学生积极进取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因此,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来确保资助与奖助学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二、资助范围与标准1. 资助范围:学校学生资助的范围应该覆盖各个层次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等。
同时,还应考虑到不同学生的经济状况和特殊情况,如贫困生、残疾生等,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资助。
2. 资助标准:学校需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人数以及助学金来源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资助标准。
同时,还应建立一套公正公平的评审机制,确保资助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申请与评审流程1. 申请流程:学校应制定明确的申请流程,并在校内广泛宣传,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并参与到申请过程中。
申请流程应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面试和评审等环节。
2. 评审机制:评审机制需要建立在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之上。
评审委员会应由多个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学生的个人表现和经济状况进行评分,以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奖助学金的种类和管理1. 奖助学金种类:学校应设立多个奖励项目,如学习奖励、科研奖励、社会实践奖励等,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活动,并获取更好的学术成果和综合素质提升。
2. 管理与监督:学校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奖助学金的合理使用。
这包括建立奖助学金管理部门、制定奖励发放规章制度、加强履约监督等措施。
五、与社会资源的联动1.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除了依靠学校自有的经费外,学校还应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吸引社会资源的投入,以提升资助与奖助学金的规模和力度。
2.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需要与社会各界加强合作,共同为学生资助和奖助学金提供更好的保障。
各企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校内实习机会,以及捐赠奖学金等形式支持学生的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资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让需要资助的学生能够通过学校的资助,克服生活困难,更好的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学生情况,特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高度重视学生的帮扶工作,切实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并成立“石湖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第二条对学生的资助坚持扶志与解困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通过资助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学生资助,是指学校为使本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接受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资金、社会各界捐资等形式对学生的各项资助行为。
第四条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五条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资助政策和学校各项帮扶措施。
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认真组织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使各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六条每学年开学初,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摸底情况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平时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跟踪调查,考察资助效果,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统筹资助。
第七条凡被纳入档案库的学生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刑事、行政处分的,立即取消所有资助资格。
第八条学校设立的资助方式
1、国家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三个档次每年每生3000元、
2000元、1000元。
具体资助条件和流程见文件材料
2、社会捐资:严格按照社会捐资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如伊诺华轮胎对
我校的捐资和福利彩票的捐资。
3、校内奖学金:每年对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第九条:流程图(见附件)
第十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