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教师管理
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安全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素质,保障学员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实习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一支专业、敬业、爱岗、奉献的安全培训机构教师队伍,为学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安全培训服务。
第二章教师选聘与培训第四条教师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教师资质,确保教师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新教师入职前,应参加由本机构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安全培训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2. 教学方法、技巧及课程设计;3. 学员心理特点及沟通技巧;4. 本机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第三章教师职责与行为规范第六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机构规章制度,履行以下职责:1. 认真备课,确保教学内容准确、完整、科学;2.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保证教学质量;3. 关注学员学习情况,及时解答学员疑问,做好辅导工作;4.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5. 严格执行学员考勤制度,确保学员出勤率;6. 配合本机构开展各项活动,维护本机构形象。
第七条教师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2. 尊重学员,关心学员,营造和谐的教学氛围;3. 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不收受学员财物;4. 不得泄露学员个人信息,保护学员隐私;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本机构利益。
第四章教师考核与奖惩第八条本机构对教师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2. 学员满意度;3. 教学态度;4. 教研活动参与情况;5. 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第九条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机构将进行相应处理。
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在岗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教师职责,规范教师行为,保障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四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积极投身教育事业。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关心学生成长。
第六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制定教学计划,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第八条教师应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指导。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九条教师招聘与任用1. 教师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培训机构要求进行,确保教师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2. 教师任用应经过考核、选拔、培训等程序,确保教师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十条教师考核与评价1. 教师考核应定期进行,包括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教研成果等方面。
2. 教师评价应客观公正,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
第十一条教师培训与进修1. 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2. 教师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申请参加进修学习。
第十二条教师奖惩1. 教师表现优秀,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教师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教师行为规范第十三条教师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2. 遵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3. 严谨治学,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4. 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严谨治学,严谨治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6.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培训机构教师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培训机构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权益,促进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在岗教师。
三、教师选拔与任用1. 教师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
2. 教师任用前,应进行面试、笔试、试讲等环节,全面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
3. 教师任用需经过培训机构负责人审批,签订劳动合同。
四、教师培训与发展1.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为教师提供学术交流平台,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
3. 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五、教师考核与评价1. 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评优、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3. 考核过程中,注重教师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相结合。
六、教师薪酬与福利1.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合理确定教师薪酬待遇。
2. 为教师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 定期组织体检,关心教师身心健康。
4. 为教师提供节假日福利、生日祝福等关爱措施。
七、教师管理与监督1. 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职责,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2.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倡导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3. 建立教师申诉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4. 定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教师培训与发展1.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为教师提供学术交流平台,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
3. 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十、教师考核与评价1. 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
校外培训师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外培训行业师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及其教师。
第三条师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治教,规范管理;2. 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师生权益;3. 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素质;4. 强化师资培训,提升教学能力。
第二章师资资格第四条教师应具备以下资格: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持有相应学科的专业学历或学位;3. 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学能力;4. 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5. 无犯罪记录。
第五条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外国国籍;2. 具有相应学科的专业学历或学位;3. 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学能力;4. 持有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5. 无犯罪记录。
第三章师资培训第六条机构应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第七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教育法律法规;2. 教学理念和方法;3. 教育技术;4. 学科专业知识;5. 师德师风建设。
第八条培训方式可采取以下形式:1. 课堂教学;2. 网络培训;3. 专题讲座;4. 实地考察;5. 教学观摩。
第四章师资考核第九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师资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内容应包括:1. 教学质量;2. 师德师风;3. 教学态度;4. 学生满意度;5. 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考核方式可采取以下形式:1. 学生评价;2. 同行评议;3. 教学成果;4. 教学反思;5. 机构评估。
第五章师资待遇第十二条机构应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教学能力和贡献,合理确定教师薪酬待遇。
第十三条教师享有以下待遇:1.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 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3. 参与机构培训和发展;4. 获得职业发展机会;5. 享有合法权益保障。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精选5篇)
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11、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
秋春季每周上课前必须先扫再拖一次,暑假期间视卫生情况另定。
2、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鞋拖。
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3、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
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4、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5、学生到培训中心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学习品质;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7、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
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知道哪些学生正在认真听讲,哪些学生在做小动作等),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哪些是重点,如何提高本次教学效果等),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培训机构教师教学管理手册
第一章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培训机构在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终身教育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的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手册,旨在为培训机构教师提供全面的教学管理指导。
第二章教师职责与要求第一节教师职责1. 教育教学职责:负责课程内容的讲授,确保教学目标达成;组织课堂讨论,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实施差异化教学。
2. 学生管理职责: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成长,提供必要的学业和生活指导;维护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 教学研究职责:参与课程开发,不断完善教学方案;关注教学动态,探索创新教学方法;参加教研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4. 沟通协作职责:与教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教学情况;与其他教师协作,共同提高教学质量;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第二节教师要求1. 专业知识: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教学能力:熟悉教学方法,能够根据学生特点进行教学设计;具备良好的课堂管理能力,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 师德修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4. 团队协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其他教师共同推进教学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一节教学计划1. 制定教学计划:根据课程大纲和教学目标,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
2. 执行教学计划: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目标达成。
3. 调整教学计划:根据教学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教学计划,以适应学生需求。
第二节教学内容1. 教学内容选择:选择与课程目标相符、符合学生认知水平的教学内容。
2. 教学内容组织:将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组织,使知识体系完整、逻辑清晰。
3. 教学内容更新:关注学科发展动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确保知识的时效性。
第三节教学方法1. 教学方法选择: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等。
培训机构老师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机构老师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培训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培训机构全体老师,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等不同形式的教师。
第三条培训机构老师管理规定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治教,规范管理;2. 以德为先,教书育人;3. 重视教学,追求卓越;4. 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教师成长。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培训机构老师的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认真备课、授课,保证教学质量;3.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维护学生合法权益;4. 参加培训、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5. 配合学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培训机构老师的权利:1. 依法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2. 享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3. 享有进修、培训的权利;4. 享有获取合理报酬和福利的权利;5. 享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培训机构老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3.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4. 具备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5.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
第七条培训机构老师教学要求:1. 认真备课,备好每一堂课,确保教学内容科学、系统、合理;2. 课堂教学中,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3. 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全面发展;4. 及时批改作业,认真解答学生疑问,关心学生成长;5.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培训机构老师教学评价:1. 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包括课堂表现、教学效果、学生满意度等方面;2. 建立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作为教师晋升、考核、奖惩的依据;3. 对教学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学生的监督。
培训机构教师工作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教师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机构教师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教师,包括全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实习教师。
第二章教师招聘与任职条件第三条教师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资格证书;3. 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
第四条教师任职条件:1. 全职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具有教师资格证;2. 兼职教师: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资格证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3. 实习教师:在校大学生,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有意从事教育培训行业。
第三章教师工作职责第五条教师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机构规章制度;2. 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3. 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4.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5. 配合机构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6. 积极参与机构培训,提升自身素质。
第四章教师考核与评价第六条教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1. 日常考核:包括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学生评价等方面;2. 年度考核:包括师德师风、教学能力、教学成果、科研能力等方面。
第七条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薪酬、晋升、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教师待遇第八条教师待遇包括:1. 薪酬:根据教师岗位、职称、教学成果等因素确定;2.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3. 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4. 培训:提供专业培训、教研活动等;5. 节假日福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福利。
第六章教师管理与培训第九条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
1. 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2. 建立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3. 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师德师风;4. 建立教师激励机制,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培训机构教育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教育教师管理制度一、教育教师的选拔与录用1.培训机构要根据教育教师的专业背景、教育经验、教学能力以及个人素质等要求,进行教师招聘工作。
2.培训机构要对应聘教育教师进行严格的面试,包括个人自述、教学演示等环节,确保录用的教师拥有优秀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理念。
3.培训机构要对教育教师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核,确保教育教师的信息真实可靠,并具备相关的教育资格证书。
二、教育教师的培训与发展1.培训机构要定期组织教育教师进行教学能力培训,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技巧、课程设计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教育教师的教学水平。
2.培训机构要定期组织教育教师进行教育研讨会,分享教育教师的教学心得和经验,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共享。
三、教育教师的待遇与激励1.培训机构要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教育教师的学历、工作经验以及教学成绩等因素,给予相应的薪酬激励。
2.培训机构要建立教育教师的奖惩制度,对于教学成绩突出的教育教师给予奖励,对于教育教师的教学不达标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四、教育教师的管理与评价1.培训机构要建立教育教师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教学成绩等内容,为教育教师的管理和评价提供依据。
2.培训机构要建立教育教师的考核评价制度,包括教学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全面客观地评估教育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3.培训机构要定期组织教育教师的业绩评价和述职考核,对教育教师的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评估,并对教育教师的教学成果给予肯定和激励。
通过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可以有效提高教育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质量,推动教师团队的稳定与发展。
同时,科学的管理制度也可以激励教育教师积极工作,提升教学水平,为培训机构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培训教育机构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培训教育机构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培训行业的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选拔与任用1. 教师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选拔。
2. 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所授课程的教学工作;(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4)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教师培训与进修1. 教师应参加定期举办的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教师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申请参加进修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3. 培训教育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支持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活动。
四、教师岗位职责1. 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师应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
3. 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教师应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教师考核与评价1. 学校设立教师考核委员会,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奖惩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六、教师待遇与福利1. 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 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教学设施。
3.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4. 学校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提供必要的保障。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培训教育机构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优秀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希望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本制度,为我国教育培训事业贡献力量。
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制度教师是培训机构的核心资源,他们的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培训机构的声誉和发展。
因此,培训机构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教师管理制度,以确保教师的素质和教学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教育使命,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一、教师招聘与选拔培训机构应该制定教师招聘与选拔政策,明确招聘的标准和程序。
包括教师资格要求、教学经验要求、专业背景要求等。
招聘时可以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通过对教师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察,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素养。
二、教师培训和发展培训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和发展机制,为教师提供持续的专业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可以组织专业课程培训、教学方法研讨会、教材教辅学习等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不断更新知识和提升技能。
三、教师考核与评价培训机构应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系统,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可以采取定期考核、学员评价、同行评议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师的工作状况和教学效果。
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教师进行奖励激励或者培训提高,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教师岗位职责和要求培训机构应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要求,确保教师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方法选择、学员评价等。
同时,对教师的授课时间、备课时间、学员沟通等方面要求进行明确,确保教师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教师激励机制培训机构应建立科学的教师激励机制,通过薪资、福利、晋升等方式,吸引和激励优秀的教师。
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成果、学员满意度、业绩贡献等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晋升机会,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六、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培训机构应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培养和教育,推动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职业操守。
可以通过组织教师职业道德培训、开展教师交流分享等方式,培养教师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他们遵循教育法律法规,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职业水平和专业素养。
培训机构教师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教师职责,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四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掌握教育教学方法。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师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八条教师应按时到岗,认真备课,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第九条教师应注重教学效果,及时反馈学生情况,针对学生特点进行个性化教学。
第十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教师应备好每一节课,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三条教师应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第十四条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五条教师应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第四章教师考核第十六条教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七条平时考核内容包括:出勤、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教研活动等方面。
第十八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师德表现、教学水平、教研成果、学生满意度等方面。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教师培训第二十条机构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十一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机构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研讨会,拓宽视野。
第六章教师奖惩第二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教师,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机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培训机构教师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教师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所有教师,包括专职和兼职教师。
第三条教师部门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师权益,促进教师成长。
第二章教师岗位职责第四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根据教学大纲和学员需求,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
第六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提前准备好教学材料,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师应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上课时间。
第八条教师应关注学员学习情况,及时解答学员疑问,指导学员完成作业。
第九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教师应关心学员身心健康,关注学员心理变化,做好学员心理辅导工作。
第三章教师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教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二条平时考核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学员满意度等方面。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主要包括教学成绩、教学贡献、教研成果等方面。
第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奖惩等挂钩。
第四章教师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教师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六条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法规、教学理论、教学方法、教材分析等方面。
第十七条在职培训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技能、课程设计、教学研究等方面。
第十八条教师培训实行学分制,教师需完成规定学分才能参加职称评定。
第五章教师奖惩第十九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一)在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为培训机构争光的;(二)在教学研究、教材编写、课程开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三)关心学员成长,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的。
第二十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的;(二)教学质量低劣,影响培训机构声誉的;(三)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员利益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教师部门负责解释。
培训机构教师管理
培训机构教师管理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培训机构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教师是培训机构的核心资源,教师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声誉。
因此,加强培训机构教师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培训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培训机构教师管理的目标1.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激发教师的教学潜能,提高教学效果,满足学生的需求。
2.建立稳定的教师队伍: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教师,减少教师流失。
3.提升培训机构的社会声誉:通过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质量,提升培训机构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三、培训机构教师管理的内容1.教师招聘与选拔:建立科学的招聘流程和选拔标准,确保招聘到具备相应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教师。
2.教师培训与发展:为教师提供定期的专业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教师考核与评价:建立合理的教师考核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和教学成果进行评价,激励教师提升自身素质。
4.教师激励与福利:建立激励机制,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5.教师职业规划与发展:为教师提供职业规划和发展机会,帮助教师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四、培训机构教师管理的策略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的管理职责和权利,确保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强化教师培训与发展:加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升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
3.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4.加强教师考核与评价: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和教学成果进行评价,激励教师提升自身素质。
5.关注教师福利待遇: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关心教师的生活和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培训机构教师管理的挑战与应对1.教师流失问题:培训机构普遍面临教师流失的问题,应对策略包括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等。
培训机构老师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为,保障教师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在职教师。
三、教师管理制度
1. 教师招聘与任用
(1)教师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具备相应资格的教师。
(2)教师任用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教师培训与考核
(1)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3)培训机构应建立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 教学管理
(1)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2)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3)教师应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4. 教师职业道德
(1)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教师应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3)教师应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5. 教师待遇与保障
(1)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2)培训机构应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教师工资。
(3)培训机构应关心教师生活,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附则
1.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办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民办培训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民办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在岗教师。
三、教师选拔与任用1.教师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试讲等程序,选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人才。
2.教师任用应依据教师个人条件、教学成绩、学生评价等因素,实行竞争上岗。
3.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3)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4)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心健康。
四、教师培训与发展1.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鼓励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专业交流等活动,拓宽知识面,提升综合素质。
3.建立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为教师提供晋升、发展机会。
五、教师考核与评价1.考核内容:(1)师德表现;(2)教育教学能力;(3)教学成绩;(4)学生满意度。
2.考核方式:(1)年度考核;(2)教学质量评估;(3)学生评价。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六、教师待遇与保障1.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
3.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
七、教师离职与违约1.教师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培训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教师离职后,应遵守相关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培训机构商业秘密。
3.教师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培训机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八、附则1.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机构教师上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培训机构教师上课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职责1.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2.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态度。
3.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4. 教师应认真备课,准备充分的教学资料,确保教学内容丰富、生动、有趣。
5.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上课管理1. 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务处请假。
2. 教师上课期间,应保持课堂纪律,不得擅自离开教室,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3. 教师上课时应着装得体,仪表端庄,体现教师形象。
4. 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上课前应检查教学设备是否正常。
5. 教师上课时,应使用普通话教学,注意语速、语调,确保学生能听懂。
6.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对缺课学生要及时联系家长,了解原因,并做好补课工作。
7. 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安排,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内容,不得擅自增减课时。
8. 教师应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四、教学评价1. 学期末,教务处将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包括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学生反馈等方面。
2. 教师应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 教师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五、奖惩措施1. 对教学成绩优异、教学质量较高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质量低下的教师,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课、解聘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另行规定。
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在岗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师行为,明确教师职责,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培训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四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培训机构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营造和谐、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第六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师应积极参与课程研发、教材编写和教学资源建设,为培训机构发展贡献力量。
第八条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任务,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三章教师考核与评价第九条本培训机构设立教师考核与评价机制,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十条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教学成果、学生满意度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薪酬调整、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教师培训与发展第十二条本培训机构设立教师培训与发展体系,为教师提供多种培训机会。
第十三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四条本培训机构鼓励教师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五章教师管理与激励第十五条本培训机构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教师待遇与福利第二十条本培训机构为教师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第二十一条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本培训机构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
第二十三条教师享有进修、提升自身能力的权利,培训机构将给予必要的支持。
教师日常工作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培训机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教师应按时到岗,认真备课,按时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3. 教师应关心学生,关注学生的成长,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困难,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4.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5. 教师应配合培训机构开展招生、宣传、家校沟通等工作。
三、工作纪律1. 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培训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2. 教师应保持教室整洁,爱护教学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3. 教师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擅自调整课程安排。
4. 教师应尊重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侮辱学生。
5. 教师应遵守学术道德,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四、教学管理1.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并按时完成。
2. 教师应认真备课,准备教案,确保教学内容充实、生动、有趣。
3. 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4.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5. 教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及时反馈教学效果,调整教学策略。
五、家校沟通1. 教师应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2. 教师应定期向家长汇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反馈教学效果。
3. 教师应认真对待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和措施。
六、考核与奖惩1. 教师应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师德师风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给予批评和整改。
3. 教师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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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制度为保障我公司商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教师管理,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根据我公司教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教师管理条例:第一章、聘用流程一、聘用原则1.人事部门负责原则,人事全面负责我司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部门协作的原则。
3.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4.竞争择优原则。
二、聘用对象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三、聘用条件: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务本求实,严谨治学,辛勤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作风朴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正是范,堪为师表。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有理论和实践能力。
4.对电商有自己独到见解,热爱电子商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公司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恶劣的。
4.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四、聘任程序:1.由商学院根据教学需要,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
2.行政人事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统一招聘。
3.公司发出招聘公告。
4.应聘者自愿填写招聘的资料。
5.公司领导和教师代表进行实际考核,资格审查,择优录用。
6.由行政人事部门办理招聘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续聘和解聘。
7.公司签发聘任合同,发放聘任书。
五、受聘人员待遇:1.教师工资按公司教师工作规定执行。
2.受聘人员工作时间按照公司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六、解聘: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与聘任人员解除聘任:1.聘任期满,工作调整。
2.经考核,不胜任原工作岗位或不适应做原工作者,经转岗仍不适应工作岗位。
3.在任职期间,因受聘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损失。
4.触犯法律、法规,受处理人员。
第二章、考核标准教师考核实行月考核制度,并由公司领导、人事行政部经理以及电商实战平台与商学院负责人组成评定小组统一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如下:一、考核内容1.是否完成当日、当月工作。
2.上课是否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包括五5分钟)罚款10元作为班级经费,迟到一次班主任提醒,两次约谈,屡教不改者解除聘任。
3.工作是否被动应付,不能按期完成分配任务,工作效率低,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4.工作是否不负责任,出现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
5.上班时间是否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课频繁接听电话、玩手机、串岗、玩游戏等。
6.是否不听从分配的,无故不参加教务例会。
7.放假期间,教师兼行政人员是否不按部门要求完成日常工作。
8.是否不团结同事,有挑拨、吵架、打架;观看、传播不良书刊、影碟等不文明行为。
9.在完成本职工作中是否做出成绩。
10.在教育教学工作,是否服务质量高成绩特别突出,为公司争得荣誉,获得师生好评。
11.是否为公司整体教学工作献计献策,对教学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二、教师请假制度1.所有教师请假必须告知班主任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核实登记,由班主任安排调课或代课。
2.教师请假2天(含2天)的,部门负责人、人事经理视具体情况予以批准;请假2天以上,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3.所有教师请假除报备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填写请假单,必须假前需提前告知班主任,安排调课或代课;若因突发性事件临时请假的,需立即与班主任沟通,班主任安排老师代课。
第三章、教师职责一、制定教学计划1.每期开课后一周内制订好教学计划。
2.制订教学计划前做到“三熟悉”:1)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和内容安排,明确前后衔接关系;2)熟悉教材,通览教材,初步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3)熟悉学生,通过分析学生原有情况,与前任教师交流,与学生交谈或其他形式,了解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除教学进度可以在备课组范围内基本统一外,教学计划必须根据各班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要求要明确,措施要具体。
二、备课1.班主任提前1天发送第二日上课PPT,教师应及时备课,不备课不能上课。
2.个人备课预设教学进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写好备课笔记,又着眼于动态生成的观点,从教学的实际需求出发,做好富有创意的笔记,重视其它课程资源的开发。
每节课教案应体现:教学目标的编制,教学内容的安排(包括重、难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考虑,教学过程的安排(包括课堂讲解、提问、讨论、练习、作业布置、课后活动等环节)及教学后记。
3.备课中要体现新课程理念,在落实学生主体学习地位、优化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积极性等方面下功夫,不能照抄照搬参考资料。
三、上课1.教师上课应自备课件,提前将课件拷至教学电脑。
2.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完成课时教学任务,不得旷课或任意调课。
3.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发展为主旨“的原则,强化目标意识、改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重点突出,教学过程科学合理,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4.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具有广博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态亲切自然,语言规范、简练、生动,演示操作熟练准确。
5.准时上课、准时下课,不影响学生课间休息。
6.当日作业,应在课堂上宣布,并告知学员完成时间,同时将作业任务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发送学员QQ群中。
四、作业批改1.认真批改作业,对学生作业中的突出问题,应作必要的摘录和分析,及时进行评讲。
2.批改作业要规范化,对学生、对自己都要从严要求。
3.作业批改要及时,作业在下次作业前要批改好,与学生见面。
4.作业量要适当,作业题要精选。
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可以布置不同要求、不同内容的作业。
5.注意改进批改方法,既要正确及时,又要收到实效。
五、考查考试1.讲授新课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复问,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项依据。
2.讲授新课后要及时检查理解、掌握的情况,力争当堂巩固。
3.学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时间考核练习由教师自行安排。
4.严格考试纪律,不得事先暗示、透露考题,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
5.考查考试后及时总结教与学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认真做好期末质量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其它工作1.根据教书育入、管教管导的要求,科任教师遇有偶发事件须自己先行处理,而后报告班主任,或反映情况,或请求协助,不得向班主任推卸自己的教育责任。
2.若因代运营或兼职需带学员外出,应提前1天告知班主任,并报备部门与行政人事部;若事出紧急,应立即告知班主任,则事后应及时报备部门与行政人事部。
3.相互听课、观摩。
4.加强进修,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教学水平。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教学标准1.每节课都应有清晰而恰当的教学目标,教师必须围绕教学目标组织课堂教学。
2.上课要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思想性和系统性。
3.要合理整合、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资源利用效率。
4.上课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注重启发式教学;要合理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通过教学手段的优化选择,提高课堂效率。
5.上课时要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强调师生之及学员之间多向、互动的信息交流。
教师要把学法指导寓于课堂教学之中,营造积极互动的教学氛围,为学员在教学活动中自主学习、体验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提供充分的空间,促进学员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6.上课时要面向全体学员,关注学员的学习状态和个体差异,指导学员扎实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自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7.教师须用普通话教学。
教学语言要力求简明、准确、规范。
板书要工整、有条理、字体适中,以免影响学员的视力。
8.应依据教案进行教学,把预设与生成的教学内容有机结合。
合理利用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9.课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带会必要的教学用品,在上课铃结束之前到达教室。
10.注意自己的衣着仪表,做到整洁、端正。
上课要精神饱满,仪表端庄大方。
11.教态认真,谈吐文雅,语气亲切。
不讽刺挖苦学员,更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2.各专用教室教师要安全使用器材、设备,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第五章、着装管理一、着装1.着装庄重大方、整洁美观、协调文雅。
不得过于花哨、另类。
2.不穿超短裙(膝盖以上)、超短裤、吊带裙及过于短小、开衩过高的旗袍。
3.不穿露肩、露背、露腰、露脐、低胸、透视的服装。
4.穿鞋以低、中跟为佳,不穿鞋跟过高、鞋头过尖的高跟鞋,不穿拖鞋(含凉拖鞋)。
5.衣服要勤换、勤洗、勤熨,保持整洁、无异味,无过多褶皱。
6.男教师上班不得着无袖背心、短裤。
二、仪容仪表1.化妆要素、淡、雅,不浓妆艳抹,不喷洒气味浓烈的香水。
2.不过度染发(黑色除外),不留夸张、怪异发式,男教师不留长发。
3.不蓄长指甲,不染指甲(包括脚趾甲)。
4.不佩戴过于夸张的饰物(头饰、耳饰、项饰、胸饰、腕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