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邮政监管制度对中国邮政改革的启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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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邮政监管制度对中国邮政改革的启示论文

关键词:邮政储蓄银行论文德国邮政监管中国邮政改革德国论文职称论文当前,中国邮政与世界邮政一样正在进行有史以来最深刻的改革。政企分开后,中国邮政未来的命运如何?德国邮政改革的先例,对我们或许有所启示。

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经济实力雄踞欧洲首位,在全世界是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第三大经济强国,只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贸易国。德国邮政与德国的经济实力、经济地位相匹配,不仅高度发达,现代化程度和服务水平都很高,而且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年业务收入超过400亿欧元,年纯利润超过15亿欧元。德国邮政发展如同德国经济的崛起,有不少成功经验值得借鉴,被业内外不少人士当作“样板”进行宣扬,但由于对其真实情况了解不够,也确实存在很大片面性,以致误导甚多。本文仅就德国政府对邮政进行监管情况作些简要介绍,并谈几点心得体会,以供关心关注我国邮政改革发展人士尤其是邮政同仁参考。

经验

监管机构及其职能

1.德国邮政监管机构。德国邮政政府监管机构的设置是德国邮政改革的结果。德国邮政管理体制改革始自上个世纪80年代,经历了三个阶段三个层次。第一次在1988年,根据《邮政改革法Ⅰ》,实行邮电分营,成立邮政、电信、邮政银行(德国邮政银行成立于1990年,1995年脱离邮政,1999年又回归邮政)三个独立的部门,概而言之为“一分为三”。第二次在1995年,根据《邮政改革法Ⅱ》,邮政实行政企分开,分别成立国有邮政公司和市场监管机构。第三次为1998年,根据《邮政改革法Ⅲ》,缩小邮政专营权,成立邮电行业监管司。现在的德国邮政监管机构就是德国邮政第二次和第三次改革中设立的监管机构演变而来的。

德国政府设立经济与技术部,部下设联邦网络局。该局是负责全德国电、气、电信、邮政和铁路的政府管理机构,下设两种机构:一是内设的管制处室,共有9个;二是下设的专业和地区监管部门,共有7个。管制处室中的第5处室为邮政处,专业和地区监管部门中的第3部门为邮政监管部。邮政处和邮政监管部就是德国现在的具体的邮政监管机构,邮政处侧重邮政的政策法规的制订,邮政监管部侧重邮政市场的管理。

2.德国邮政监管机构的职能。德国邮政监管机构从部到局再到处和部门,虽有层次高低之分,但性质没有区别,都是政府机构。其职能和目的都相同,也十分明确,即:一是管理整个邮政业,监管所有从事邮政行业的国有和非国有公司;二是确保所有邮政服务提供者和享受者都遵守《邮政法》及相关条例;三是确保以可担负得起的价格在德国全境提供基本邮政服务即邮政普遍服务;四是维护客户利益,保护邮政秘密,保护公共安全利益;五是确保机会公平,竞争可行,促进竞争;六是维护《邮政法》赋予德国邮政公司的专营权,信函市场实行许可制度。

监管的主要内容

从德国邮政监管机构的职能看,德国邮政政府监管的内容很充实,归纳起来主要是邮政普遍服务、邮政通信安全与秘密、邮政市场三个方面。

1.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实现,依据德国联邦法律制定的《邮政法》作出了明确的释义:普遍服务是邮政服务中的一部分,是以可担负得起的价格按规定质量在德国全境提供的邮政服务。也就是说,邮政普遍服务覆盖德国所有地区、所有人群,价格低廉,定时定质。

为使《邮政法》关于邮政普遍服务的内容得到落实,专门制定了《邮政普遍服务条例》,对邮政普遍服务的范围、质量标准和资费等进行了详细规定:①范围:2公斤以内的信函、20公斤以内的包裹、报纸和杂志都是邮政普遍服务,挂号、保价、速递和到付款邮件均为邮政普遍服务。②资费:信函实行全国均一资费,信函以外的邮政普遍服务实行可负担得起的价格(一个私人家庭需要支付使用该项服务的平均价格水平)。③质量标准:全国固定常设为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局所12000个;信箱之间的最大距离为1000米;95%的信函必须在三天内要妥投到用户,80%的包裹必须在三天内妥投到用户,所有邮政普遍服务的邮件必须有80%在两天内妥投到用户。

根据德国的实际情况,德国政府将邮政普遍服务的任务交给了德国邮政公司。德国邮政公司在履行邮政普遍服务的同时,获得了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给予的优惠政策和特权,如免交增值税,出现亏损时得到政府补贴,一定重量以内的信函专营权等。

德国邮政政府监管机构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对邮政普遍服务的规定,对德国邮政公司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从范围到内容,从资费到质量标准,从政策到法规,

进行全面的系统的而又十分具体的监管,以确保邮政普遍服务的真正实现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2.保证邮政通信安全和秘密。德国邮政监管机构负有保证邮政通信安全和秘密的责任。德国《邮政法》及国家相关法律对邮政服务特别是邮政通信服务的安全和秘密作出了规定。邮政通信安全与秘密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家信息安全。德国所有的进出口邮件必须通过德国邮政网络传递,为此,德国邮政公司专门设立了出口邮件分拣中心和进口邮件分拣中心,便于进出口邮件的传递和监管,从而保证了国家信息安全。二是公共安全。德国邮政法规定,邮政监管机构有权对邮件进行监管,危险品等禁寄物品不得通过邮政网络传递。三是邮政秘密。邮政秘密除指国家政府和军事等机要秘密外,还指用户个人隐私和用户商业秘密。国家信息安全监管的对象是德国邮政公司,而公共安全和邮政秘密的监管对象除德国邮政公司外,还有众多的邮政服务提供者。

3.规范邮政市场秩序。规范邮政市场秩序可以说是德国邮政监管机构最主要的工作任务,德国邮政政企分开的目的就是维护邮政市场公平竞争,规范邮政市场秩序,通过市场竞争使邮政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所以,德国邮政政企分开之初的邮政监管机构也叫市场监管机构。

德国邮政市场分为三大块。一是专营领域:一定重量以内的信函,现在是50克以内的信函,由德国邮政公司专营,其他任何公司和单位不得染指,否则就是违法。二是许可领域:一定重量以上和一定重量以下的信函,现在是50克以上1000克以下的信函,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德国邮政公司以外的部门或公司要求经营的必须得到邮政监管机构的许可。三是竞争领域:包括速递、快递、包裹、报纸、杂志等,加上1000克以上的信函,都是竞争性的,任何公司和部门都可以经营,但要遵守《邮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邮政市场的分类,德国邮政监管机构对邮政市场监管的重点就是信函市场。对专营领域实行保护,对许可领域实行许可证制度。许可证的发放是很严格的,要对申请进入许可领域者进行包括资格资质的审查、调查、许可、登记等一系列的进入监管,还要对取得许可者进行提供服务的实现情况进行监管。

除了市场进入监管外,德国邮政机构还要进行资费监管。邮政普遍服务提供者的资费都要经过邮政监管机构的批准,专营领域的资费必须全国均一。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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