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一章第一节:建筑结构设计方法及第二节:作用和作用效应
2.1_结构上的荷载
准永久值 系数 ψq
0.5
0.7
0.5
0
2.0
0.7
0.5
0.4
3.0
0.7
0.6
0.5
注:1 不上人的屋面,当施工或维修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对不同 结构应按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将标准值作0.2kN/m2 的增减。
2 上人的屋面,当兼作其他用途时,应按相应楼面活荷载采用。 3 对于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取构造措施加 以防止;必要时,应按积水的可能深度确定屋面活荷载。
4 屋顶花园活荷载不包括花圃土石等材料自重。
屋面活荷载
一般 上人屋面的活载标准值2.0kN/m2 不上人屋面的活载标准值0.5kN/m2 屋顶花园3.0kN/m2 (不包括池墙)
屋面活荷载不应于雪荷载同时考虑,取其较大者 屋面活荷载标准值与是否上人、屋面的结构形式有关;与面
风速 物体的形状
风流动模式的改变
力或风荷载
(二)可变荷载(活载)
2. 风荷载
作用在建筑物表面单位面积上的风荷载标准值wk:
wk z s z w0 (kN / m2 )
式中: w0——基本风压值,单位kN/m2 μ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μs ——风载体型系数 βz ——高度处的风震系数
使用荷载——直接、可变荷载
施工安装——直接、可变荷载
施工荷载——直接、可变荷载
钢材焊接——间接、永久荷载
气象
动力
雪荷载——直接、可变荷载
振动荷载——直接、可变荷载
风荷载——直接、可变荷载
冲击荷载——直接、可变荷载
冰荷载——直接、可变荷载
车辆荷载——直接、可变荷载
建筑结构总复习 熊丹安版
熊丹安建筑结构复习资料(附2013年本校考试重点试卷+复习题独家赞助拒绝挂科)第一章结构设计功能一、建筑结构设计任务1。
结构:支撑房屋的骨架2。
结构基本构件:梁、柱、板和墙3。
几种结构体系:砌体、混凝土、基础,框架、剪力墙体系4. 结构设计任务:以经济合理的方法设计有适当的可靠性的满足结构功能要求的结构。
5. 结构概念设计:根据理论与实验研究结果和工程经验等形成的基本设计原则的设计思想,进行建筑和结构的总体设计。
二、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1. 建筑与结构的区别:建筑是确定使用的空间形式;结构是确定使用存在的可能三、结构的功能要求1。
安全性:指建筑结构应能承受在正常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如荷载、外加变形、温度和收缩等)以及在偶然条件(如地震、爆炸等)发生时或发生后,结构仍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不致发生倒塌。
2。
适用性:指建筑结构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结构构件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不会产生影响使用的变形、裂缝或振动等现象。
3。
耐久性:指建筑结构在正常使用、正常维护的条件下,结构构件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并能保持建筑的各项功能直至达到设计年限.耐久性取决于结构所处的环境及设计的使用年限.第二章 结构荷载一、结构上的荷载及其分类1. 作用:施加在结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以及引起结构外力变形或约束等形成的原因。
2。
荷载:直接作用,是工程上常用的作用.通常表现为施加在结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系。
3。
三类荷载: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和偶然荷载。
永久荷载:也称恒载,是在结构设计基准期内,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者变化值与平均值相比可忽略不计的荷载。
可变荷载:也称活载,是在结构设计基准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或者变化值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不计的荷载。
偶然荷载:在结构设计基准期内不一定出现,而一旦出现,其量值很大而且持续时间较短的荷载。
4。
作用效应:指各种作用在结构上引起的内力、变形和裂缝等.由荷载引起的作用效应称为荷载效应.用S 表示。
建筑力学(完整版)ppt课件
第一章 静力学基础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力 1.力的定义 力是物体之间相互的机械作用。由于力的作用 ,物体的机械运动状态将发生改变,同时还引起物 体产生变形。前者称为力的运动效应(或外效应) ;后者称为力的变形效应(或内效应)。 在本课程中,主要讨论力对物体的变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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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力的三要素 力的大小、方向(包括方位和指向) 和作用点,这三个因素称为力的三要素。 实际物体在相互作用时,力总是分布在 一定的面积或体积范围内,是分布力。如 果力作用的范围很小,可看成是作用在一 个点上,该点就是力的作用点,建筑上称 这种力为集中力。
作为施工技术及施工管理人员,也要求必须掌握建筑力学知识。知道 结构和构件的受力情况,什么位置是危险截面,各种力的传递途径以及 结构和构件在这些力的作用下会发生怎样的破坏等等,才能很好地理解 图纸设计的意图及要求,科学地组织施工,制定出合理的安全和质量保 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将设计图纸变成实际建筑物,往往要搭设一 些临时设施和机具,确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如 对一些重要的梁板结构施工,为了保证梁板的形状、尺寸和位置的正确 性,对安装的模板及其支架系统必须要进行设计或验算;进行深基坑( 槽)开挖时,如采用土壁支撑的施工方法防止土壁坍落,对支撑特别是 大型支撑和特殊的支撑必须进行设计和计算,这些工作都是由施工技术 人员来完成的。因此,只有懂得力学知识才能很好地完成设计及施工任 务,避免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确保建筑施工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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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统称为构件的承载能力。其高低 与构件的材料性质、截面的几何形状及尺寸、受力性质、工 作条件及构造情况等因素有关。在结构设计中,如果把构件 截面设计得过小,构件会因刚度不足导致变形过大而影响正 常使用,或因强度不足而迅速破坏;如果构件截面设计得过 大,其能承受的荷载过分大于所受的荷载,则又会不经济, 造成人力、物力上的浪费。因此,结构和构件的安全性与经 济性是矛盾的。建筑力学的任务就在于力求合理地解决这种 矛盾。即:研究和分析作用在结构(或构件)上力与平衡的 关系,结构(或构件)的内力、应力、变形的计算方法以及 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条件,为保证结构(或构件)既安 全可靠又经济合理提供计算理论依据。
建筑结构设计作业指导书
建筑结构设计作业指导书第1章绪论 (3)1.1 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概念 (3)1.2 建筑结构设计的目标与原则 (4)1.3 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步骤 (4)第2章结构体系与材料 (5)2.1 结构体系分类与选择 (5)2.1.1 结构体系分类 (5)2.1.2 结构体系选择 (5)2.2 建筑结构材料功能要求 (5)2.3 常用建筑结构材料及其特点 (5)2.3.1 木材 (6)2.3.2 砖石材料 (6)2.3.3 混凝土 (6)2.3.4 钢材 (6)2.3.5 玻璃 (6)第3章结构荷载与作用 (7)3.1 结构荷载的分类与取值 (7)3.1.1 永久荷载 (7)3.1.2 可变荷载 (7)3.1.3 偶然荷载 (7)3.1.4 特殊荷载 (7)3.2 作用的组合与计算 (7)3.2.1 荷载组合 (7)3.2.2 荷载组合计算 (7)3.3 荷载代表值及其效应组合 (8)3.3.1 荷载代表值的确定 (8)3.3.2 荷载效应组合 (8)第4章结构分析与计算方法 (8)4.1 结构静力分析 (8)4.1.1 荷载分类及组合 (8)4.1.2 结构静力计算方法 (8)4.1.3 结构静力分析步骤 (9)4.2 结构动力分析 (9)4.2.1 动力荷载特性 (9)4.2.2 动力计算方法 (9)4.2.3 动力分析步骤 (9)4.3 结构稳定性分析 (9)4.3.1 稳定性分析基本概念 (9)4.3.2 线性稳定性分析 (9)4.3.3 非线性稳定性分析 (10)4.3.4 结构稳定性分析步骤 (10)第5章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 (10)5.1 钢筋混凝土材料功能 (10)5.1.1 混凝土 (10)5.1.2 钢筋 (10)5.2 钢筋混凝土基本构件设计 (10)5.2.1 梁 (10)5.2.2 板 (11)5.2.3 柱 (11)5.2.4 墙 (11)5.3 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 (11)5.3.1 抗震设计基本要求 (11)5.3.2 抗震构件设计 (11)5.3.3 抗震措施 (11)5.3.4 抗震验算与施工图 (12)第6章钢结构设计 (12)6.1 钢结构材料功能 (12)6.1.1 材料选择 (12)6.1.2 钢材力学功能 (12)6.1.3 钢材腐蚀防护 (12)6.2 钢结构连接设计 (12)6.2.1 焊接连接 (12)6.2.2 螺栓连接 (12)6.2.3 焊接与螺栓连接的组合 (12)6.3 钢结构稳定性设计 (13)6.3.1 整体稳定性 (13)6.3.2 局部稳定性 (13)6.3.3 抗震稳定性 (13)6.3.4 防火设计 (13)第7章砌体结构设计 (13)7.1 砌体材料功能 (13)7.1.1 材料种类及要求 (13)7.1.2 材料强度 (13)7.1.3 材料耐久性 (13)7.2 砌体结构基本构件设计 (13)7.2.1 墙体设计 (13)7.2.2 柱设计 (14)7.2.3 梁设计 (14)7.3 砌体结构抗震设计 (14)7.3.1 抗震设防目标 (14)7.3.2 抗震构造措施 (14)7.3.3 抗震计算 (14)7.3.4 抗震验算 (14)第8章木结构设计 (14)8.1 木结构材料功能 (15)8.1.1 材料分类 (15)8.1.2 材料功能 (15)8.1.3 材料等级 (15)8.2 木结构基本构件设计 (15)8.2.1 梁 (15)8.2.2 柱 (15)8.2.3 桁架 (15)8.3 木结构连接设计 (15)8.3.1 螺栓连接 (15)8.3.2 钉连接 (15)8.3.3 销连接 (15)8.3.4 粘接 (16)第9章混合结构设计 (16)9.1 混合结构的概念与分类 (16)9.1.1 概念 (16)9.1.2 分类 (16)9.2 混合结构的受力特点 (16)9.2.1 受力功能 (16)9.2.2 荷载传递 (16)9.3 混合结构设计方法 (16)9.3.1 设计原则 (16)9.3.2 设计步骤 (17)9.3.3 设计要点 (17)第10章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 (17)10.1 结构施工图基本要求 (17)10.1.1 图纸规范与标准 (17)10.1.2 准确性与完整性 (17)10.1.3 可行性与经济性 (17)10.1.4 安全性与可靠性 (18)10.2 结构施工图的绘制与表达 (18)10.2.1 结构平面图 (18)10.2.2 结构立面图 (18)10.2.3 结构剖面图 (18)10.2.4 结构节点详图 (18)10.3 结构施工图审查与优化建议 (18)10.3.1 审查内容 (19)10.3.2 优化建议 (19)第1章绪论1.1 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概念建筑结构设计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涉及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美观性。
结构设计方法与设计指标—建筑结构荷载与荷载效应
3.5
4.0 5.0 12.0 2.0 4.0
2.0 2.5
2.0 2.5
组合值 系数ψC
0.7 0.7 0.7 0.7 0.7 0.9
0.7
0.7
0.7
频遇值 系数ψf
0.5 0.6 0.6 0.5 0.6 0.6 0.5
0.6
0.9
0.6 0.7
0.5 0.6
0.5 0.6
(2)其他民用建筑
走廊、门厅、楼梯: 9 (1)宿舍、旅馆、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住宅
(2)办公室、教室、餐厅、医院门诊部
标准值 kN/m²
2.0 2.5 3.0
3.5
4.0 5.0 12.0 2.0 4.0
2.0 2.5
2.0 2.5
组合值 系数ψC
0.7 0.7 0.7 0.7 0.7 0.9
在结构设计基准期内不一定出现,而 一旦出现其量值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 的荷载。
3.1 建筑结构荷载与荷载效应
按
荷
荷 载
载 的 分
的 作 用 范
类
围 分
类
)
(
集中荷载 分布荷载
集中荷载是指荷载的作用面积与结 构的尺寸相比很小,可将其简化为 作用于一点的荷载。
体荷载 面荷载 线荷载
3.1 建筑结构荷载与荷载效应
表3-2 部分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
项次
类别
1
(1)住宅、宿舍、旅馆、办公室、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 (2)教室、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
2 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
3
(1)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 (2)公共洗衣房
作用与作用效应组合
第2章 作用与作用效应组合2.1 作用的概念及分类2.1.1 作用的有关概念作用是指直接施加在结构上的一组集中力(或分布力),或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
前者称直接作用(亦称荷载),如车辆、人群、结构自重等;后者称间接作用,它不是以外力形式施加于结构,它们产生的效应与结构本身的特性、结构所处的环境有关,如地震、基础变位、混凝土收缩徐变、温度变化等。
在结构设计时,针对不同设计目的所采用的各种作用规定值,称为作用代表值。
设计的要求不同,采用的代表值也不同。
作用代表值一般可分为标准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
作用的标准值是作用的基本代表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一般可在标准值的基础上计入不同的系数后得到。
作用的设计值为作用标准值乘以相应的分项系数。
作用效应是指结构对所受作用的反应,如由作用产生的结构或构件的轴向力、弯矩、剪力、应力、裂缝、变形和位移等。
2.1.2 作用的分类为了便于设计时应用,将作用于桥涵及其他结构物上的各种作用,按其作用时间和出现的频率分为三类,即: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然作用。
1 永久作用永久作用是指在结构使用期间,其量值不随时间而变化,或其变化值与平均值比较可忽略不计的作用。
永久作用包括结构重力、预加力、土的重力、土侧压力、混凝土收缩徐变作用、水的浮力、基础变位作用。
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土的重力标准值可按作用于基础上的土的体积与土的重力密度计算确定。
结构重力标准值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材料的重力密度计算确定。
土侧压力标准值可按《土质学与土力学》及《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中有关的规定采用。
关于水的浮力的考虑:水的浮力为水作用于建筑物基础底面的由下向上的力,其大小等于建筑物排开的水的重量。
地表水或地下水通过与土体孔隙中自由水的连通来传递水压力与浮力。
水是否能渗入基底是产生水浮力的前提条件,因此,水的浮力与地基土的透水性、地基与基础的接触状态以及水压力大小(水头高低)和漫水时间等因素有关。
第二篇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
(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
S=γGSGk+∑ ψ Qi γQiSQik
上式中各符号的意义见课P21
荷载分项系数
荷载类型 永久荷载
可变荷载
荷载特征
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 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 一般情况
Qk=6KN/m
Gk=15KN/m
解:
(1)计算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跨中弯矩:
恒荷载作用下: MGK
1 8
GK
l02
1 8
15
62
67.5KN
M
活荷载作用下:
M QK
1 8
QK
l0 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8
6
62
27KN M
(2)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跨中弯矩设计值:
①按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查表可得 G 1.2 Q 1.4
直接作用——施加在结构上的荷载。如结构自重、家具及人 群荷载等。
间接作用——指引起结构外加变形和约束变形的原因。如温 度变化、混凝土收缩、地基沉降等。
(一)荷载的分类
1.永久荷载——也称为恒荷载。指在结构的使用期间,其值 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或其 变化是单调的并能趋于限值的荷载,如结构自重、土压力、 预应力等。
S=γGSGk+γQ1SQ1k+∑ ψ Qi γQiSQik
(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
S=γGSGk+∑ ψ Qi γQiSQik
上式中各符号的意义见课本P21
γ0S≤R
R——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在抗震设计时, 应除以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
建筑结构的设计方案标准和设计方案手册
二、作用和作用效应
固定作用: 自重
按随空间位置的变异分类
自由作用: 人群荷载 吊车荷载
按结构的反应特点分类
静态作用:
自重 楼面人群荷载 屋面雪荷载
动态作用:
地震 吊车荷载 振动设备
二、作用和作用效应
作用效应:由作用引起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反应,例如 内力、变形和裂缝等。(随机性) 荷载效应:荷载引起的结构的内力和变形。(随机性)
(三) 按可靠指标的设计准则
1、可靠指标 :失效概率衡量可靠度计算很
复杂,故引入可靠指标,具体度量结构的可
靠性。
Z Z
R S
2 R
2 S
Pf Pf
β与Pf关系
β 2.7
3.2
3.7
4.2
Pf 3.5×10-3
6.9×10-4
1.1×10-4
1.3×10-5
(三) 按可靠指标的设计准则
2、按可靠指标的设计准则
定义:建筑结构设计时,根据建筑物的安
全等级,按规定的可靠指标进行设计的
设计准则,称为按可靠指标的设计准则
。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建筑类型
一级
很严重 重要的房屋
二级
严重 一般的房屋
三级
不严重 次要的房屋
(三) 按可靠指标的设计准则
2、按可靠指标的设计准则
延性破坏
结构设计共性问题
◆荷载大小确定 ◆结构的功能要求 ◆结构抗力确定 ◆制定标准
第一节 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
一. 设计基准期
➢设计基准期 ——进行结构可靠性分析时,所采用的荷载 的统计参数、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取值,都需要选定一 个时间参数,称之为设计基准期。
建筑结构设计方法与设计指标
2)q沿 W计/算l0 长 2度1.8梁75自 7重 的3.1均25k布N 线/ m荷2 载q:
q bh 25 0.25 0.5 3.125kN / m2 或
三、荷载的代表值
建筑结构设计时,根据不同极限状态的设计要求所采 用的荷载量值称为荷载代表值。
对永久荷载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 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荷载规范》规定,可变荷载频遇值应取可变荷载标 准值Qk乘以荷载频遇值系数Ψf(Ψf≤1),即Ψf Qk,Ψf 取值参见表2-2。
4.可变荷载准永久值Ψq Qk 可变荷载准永久值是指可变荷载在设计基准期内,
其超越的总时间约为设计基准期一半的荷载值。可变荷载 准永久值是针对在结构上经常作用的可变荷载,即在规定 的期限内,该部分可变荷载具有较长的总持续时间,对结 构的影响类似于永久荷载。
(3)荷载的准永久组合:
式中
n
S SGK qiSQiK i 1
(3-9)
f1 ——在频遇组合中起控制作用的一个可变荷载的
频遇 值系数;
qi ——第i个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
【例3-1】 某钢筋混凝土办公楼矩形截面简支梁,计算跨 度l0=6m,梁上的永久荷载(包含自重)标准值 GK=12kN/m,可变荷载标准值QK=5kN/m,安全等级为 二级,分别按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 的各项组合计算梁跨中弯矩设计值。
分布荷载是指荷载连续地分布在整个结构或结构某 一部分上。其中分布荷载又包括体荷载、面荷载、线荷载。
体荷载是指分布在物体的体积内的荷载,单位是 N/mm3或kN/m3,常用γ表示。
面荷载是指分布在物体表面的荷载,单位是N/mm2 或kN/m2,常用p表示。
建筑结构设计方法及第二节:作用和作用效应
第一章建筑结构设计方法与荷载第一节建筑结构设计方法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所确定的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应用我国现行设计规范进行结构设计时,采用的是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使建筑结构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要求。
一、建筑结构基本功能结构在规定的时间(设计使用年限),在规定的条件下(正常设计、施工、使用、维修)必须保证完成预定的功能,这些功能包括:(1)安全性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并且在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如地震、爆炸)发生时及发生后,仍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定性所谓整体稳定性。
系指在偶然事件发生时及发生后,建筑结构仅产生局部的损坏而不致发生连续倒塌。
(2)适用性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如不产生影响使用的过大的变形或振幅,不发生足以让使用者产生不安的过宽的裂缝。
(3)耐久性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结构在正常维护条件应能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满足安全、实用性的要求。
上述对结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的要求总称为结构的可靠性。
结构的可靠性的概率度量称为结构的可靠度。
也就是说,可靠度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条件下,结构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是指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我国现行规范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11-1采用。
由此可见,我国通常的建筑结构设计的使用年限是50年。
对于按照我国现行设计规范选用的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则称为设计基准期。
它不等同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86-2001)规定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相应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所考虑的荷载统计参数都是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确定的,如设计时需采用其他设计基准期,则必须另行确定在设计基准期内最大荷载的概率分布及相应的统计参数。
《建筑力学与结构》解析
• 约束既然限制物体的运动也就给予该物体
以作用力约束施加在被约束物体上的力称
为约束反力。
荷载
• 作用在物体上的力或力系统称为外力物体所
受的外力包括主动力和约束反力两种其中主
动力又称为荷载(即为直接作用)。
第四节 受力分析和受力分析图
解决力学问题时首先要确定物体受哪些力的作用ꎬ以及每个力的作
用位置和方向然后再用图形清楚地表达出物体的受力情况ꎮ 前者称为
第四章 截面的几何性质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构件截面的几何性质是确
定各种构件承载力、刚度的重要因素。在掌握截面几何量计算的
基础上,方能选定构件的合理的截面形状和尺寸。
学习要求:
(1)掌握构件横截面形心的计算方法。
(2)掌握构件横截面面积矩的计算方法。
(3)掌握构件横截面惯性矩的计算方法。
力系
平行
力系
力偶
系
第二节 静力学公理
公理一:二力平衡公理
作用于刚体上的两个力平衡的充分与必要条件是这两个力的大小相
等、方向相反、作用线在一条直线上。
公理二:加减平衡力系公理
在作用于刚体上的已知力系上加上或减去任意一个平衡力系不会
改变原力系对刚体的作用效应。
公理三: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
作用于物体同一点的两个力可以合成一个合力合力也作用于该点
概念:
建筑物中承受和传递作用的部分称为建筑结构ꎬ如厂房、桥梁、
闸、坝、电视塔等。
分类:
结
构
按
特
征
分
类
杆系结构
板壳结构
实体结构
第二节 建筑力学与结构的关系
建筑力学与建筑结构的关系是:建筑力学是建筑结构设计的基础。
简述作用效应和结构抗力的概念
简述作用效应和结构抗力的概念结构抗力是指抵抗外部荷载作用的能力。
结构的基本功能之一是抵抗外部荷载,使其不超过允许的限度。
对建筑来说,结构抵抗外界荷载作用的能力包括承载能力、稳定性、耐久性和可靠性等方面。
材料在荷载作用下发生形变,当应力达到某种极限状态时,将导致不能承受该应力作用而破坏,这种现象称为材料的强度极限或破坏。
因此,强度是材料抵抗破坏的一个性能指标。
通常材料抵抗外部荷载作用的能力叫做结构的承载能力。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按照规范的要求来确定荷载效应的标准值;第二,要保证建筑物有足够的强度以抵抗建筑物所承受的全部荷载,以及由于偶然事件所引起的附加荷载。
这样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地选择荷载效应和荷载标准值,从而满足工程结构设计的要求。
材料在承受荷载时,由于存在内部缺陷、残余应力或边界条件,其抵抗荷载而不破坏的能力称为抗力。
这个概念表示为: A= F( a-b),式中A表示抗力;F表示外部荷载的效应; b为相应于外部荷载的应力水平; f为材料的弹性模量。
2。
反映抵抗荷载而不被破坏的能力的一个指标是抗力,简称抗力。
它的定义是: An=F( a-b),式中An表示抗力; F表示荷载效应; b为荷载的标准值。
3。
简单的结构,如果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符合静力平衡的条件,则此结构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稳定的。
但是在实际工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不能用静力平衡原理分析的特殊问题。
在这类问题中,通常假定结构具有某种形式的自由度。
通过适当的荷载分布和边界条件,可使原来无法平衡的力得以平衡。
此时,各结构构件的内力可视为分布荷载与这些自由度联合作用的结果。
这类结构不再具有静力平衡的条件,而需采用动力稳定性的概念来研究其稳定性。
在自由场条件下结构具有多余约束的情况称为结构的几何不稳定性。
要使材料不破坏就必须降低材料所受的应力值。
要达到这个目的,可以通过提高材料的强度或采用轻质高强的材料来实现。
4。
提高材料强度的途径有很多,例如,在钢筋混凝土中增大混凝土强度,减小钢筋配筋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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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筑结构设计方法与荷载第一节建筑结构设计方法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所确定的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应用我国现行设计规范进行结构设计时,采用的是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使建筑结构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要求。
一、建筑结构基本功能结构在规定的时间(设计使用年限),在规定的条件下(正常设计、施工、使用、维修)必须保证完成预定的功能,这些功能包括:(1)安全性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并且在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如地震、爆炸)发生时及发生后,仍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定性所谓整体稳定性。
系指在偶然事件发生时及发生后,建筑结构仅产生局部的损坏而不致发生连续倒塌。
(2)适用性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如不产生影响使用的过大的变形或振幅,不发生足以让使用者产生不安的过宽的裂缝。
(3)耐久性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结构在正常维护条件应能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满足安全、实用性的要求。
上述对结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的要求总称为结构的可靠性。
结构的可靠性的概率度量称为结构的可靠度。
也就是说,可靠度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条件下,结构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是指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我国现行规范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11-1采用。
由此可见,我国通常的建筑结构设计的使用年限是50年。
对于按照我国现行设计规范选用的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则称为设计基准期。
它不等同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86-2001)规定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相应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所考虑的荷载统计参数都是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确定的,如设计时需采用其他设计基准期,则必须另行确定在设计基准期内最大荷载的概率分布及相应的统计参数。
二、结构功能的极限状态与设计状况区分结构是否可靠与失效,其分解标志就是极限状态。
当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这个特定状态称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极限状态可分为两类: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产生了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时,即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例如:(1)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如烟囱倾覆等);(2)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包括疲劳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3)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如简支梁跨中截面达到抗弯承载力形成三铰共线的机动体系,从而丧失承载能力;(4)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如压屈等);(5)地基丧失承载能力而破坏(如失稳等)。
事实上,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就是结构或结构构件发挥最大承载能力的状态。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的状态。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即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1)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2)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包括裂缝);(3)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4)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
在建筑结构设计时,除了考虑结构功能的极限状态之外,还须根据结构在施工和使用中的环境条件和影响,区分下列三种设计状况:(1)持久状况,即在结构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其持续期很长的状况,例如房屋结构承受家具和正常人员荷载的状况。
持续期一般与设计使用年限为同一数量级。
(2)短暂状况,即在结构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与设计使用年限相比持续期很短的状况,如结构施工和维修时承受堆料荷载的状况。
(3)偶然状况,即在结构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很短的状况,如结构遭受火灾、爆炸、撞击、罕遇地震等作用。
这三种设计状况分别对应不同的极限状态设计。
对于持久状况、短暂状况和偶然状况,都必须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对于持久状况,尚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而对于短暂状况,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三、结构极限状态的设计表达式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1.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根据《荷载规范》的要求,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应根据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进行,其一般表达式为(1-1)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S——结构效应组合的设计值;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1)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γ0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在建筑结构设计时,根据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建筑的安全等级见表1-2表1-2在抗震设计中不考虑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系数。
建筑物中各类结构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对于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进行调整,根据需要对某些构件的安全等级采取提高一级或降低一级。
(2)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S1)荷载效应基本组合(a )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a)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1-2)式中: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荷载规范》第3.2.5条采用;γ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1为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应按《荷载规范》第3.2.5条采用;S Gk——按永久荷载标准值G 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S Qik——按可变荷载标准值Q 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S Q1k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ψci——可变荷载a的组合值系数,应分别按《荷载规范》各章的规定采用;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b)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1-3)注:①基本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②当对S Qlk无法明显判断时,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为S Qlk,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组合。
③当考虑以竖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仅限于竖向荷载。
(b)对于一般排架、框架结构,基本组合可采用简化规则,并应按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a)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1-4)b)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仍按公式(1-3)式采用。
(c)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a)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I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Ⅱ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
b)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1.4;对标准值大于4kN/㎡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
注: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可按建筑结构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2)荷载效应偶然组合对于偶然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宜按下列规定确定;偶然荷载的代表值不乘分项系数:与偶然荷载同时出现的其他荷载可根据观测资料和工程经验采用适当的代表值。
各种情况下荷载效应的设计值公式,可由有关规范另行规定。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表达式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应按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S≤C (1—5)式中C——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例如变形、裂缝、振幅、加速度、应力等的限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所谓标准组合,主要用于当一个极限状态被超越时将产生严重的永久性损害的情况,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按下式采用::(1-5)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所谓频遇组合,主要用于当一个极限状态被超越时将产生局部损害、较大变形或短暂振动等情况。
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按下式采用:(1-7)式中ψf1—可变荷载Q1的频遇值系数,应按有关的规定采用;ψqi——可变荷载Q i的准永久值系数,应按有关的规定采用。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所谓准永久组合,当长期效应是决定先因素的一下情况,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可按下式采用:(1-8)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第二节作用和作用效应一、结构上的作用、作用效应和结构抗力结构产生各种效应的原因,统称为结构上的作用。
结构上的作用包括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直接作用指的是施加在结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例如结构自重、楼画活荷载和没备自重等。
直接作用的计算一般比较简单,引起的效应比较直观。
间接作用指的是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作用,例如温度的变化、混凝土的收缩或徐变、地基的变形、焊接变形和地震等,这类作用不是以直接施加在结构上的形式出现的,但同样引起结构产生效应。
间接作用的计算和引起的效应一般比较复杂,例如地震会引起建筑物产生裂缝、倾斜下沉以至倒塌,但这些破坏效应不仅仅与地震震级、烈度有关,还与建筑物所在场地的地基条件、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和上部结构体系有关。
过去习惯上将上述两类不同性质的作用统称为荷载。
例如将温度变化称为温度荷载,将地震作用称为地震荷载等,这样就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作用,特别是对间接作用的复杂性认识不足。
根据目前结构理论发展水平以及现有规范颁布的现状,对直接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可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以下简称《荷载规范》)的规定采用,对间接作用,除了对地震作用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的规定采用外,其余的间接作用暂时还未制定相应的规范。
考虑到广大设计人员的现状及习惯上的衔接,目前还未将两类作用严格划分,而将其简称为荷载。
作用在结构上的直接作用或间接作用,将引起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内力(如轴力、弯矩、剪力、扭矩等)和变形(如挠度、转角、侧移、裂缝等),这些内力和变形总称为作用效应,其中由直接作用产生的作用效应称为荷载效应。
结构或结构构件承受内力和变形的能力,称为结构的抗力,如构件的承载能力、刚度的大小、抗裂缝的能力等。
结构抗力与结构构件的截面形式、截面尺寸及材料强度等级等因素有关。
二、荷载的分类荷载是一个不确定的随机变量。
在《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一2001》(以下简称《统一标准》)中,规定设计基准期为50年,在这段期间内,荷载不仅在量值上是变化的,并且,作用在结构上的时间持续性也是变化的。
因此在《荷载规范》中,将荷载按以下原则进行了分类。
1.按随时间变异分类(1)永久荷载(亦称恒载)。
在设计基准期内,其量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即使有变化,其变化值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的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