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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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工作实施计划方案(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实施计划方案(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工作案)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

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

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围,对征迁围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征迁办共同参与。

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

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

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

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房地产开发商要不断建房⼦就离不开⼟地,⼤部分开发商都会通过征地来获得⼟地,当⾃⼰的⼟地被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牵扯到的利益也很⼤。

那么,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店铺⼩编带你了解具体情况。

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建设⽤地预审市国⼟资源局根据《建设项⽬⽤地预审管理办法》(国⼟资源部27号令,2004年12⽉1⽇起施⾏),对征地项⽬进⾏建设⽤地预审。

审查项⽬⽤地是否符合⼟地利⽤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地标准和⼟地利⽤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受理预审申请之⽇起20⽇内出具预审意见。

⼆、发布征地通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严格⼟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征地项⽬预审通过的,市国⼟资源局发布征地通告,将预征收⼟地⽤途、⾯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村和村民,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

通告后,在拟征收⼟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列⼊补偿范围。

三、开展征地调查开展征地调查是征地前的重要基础性⼯作。

市国⼟资源部门(征地拆迁⼯作机构)会同被征收⼟地的所有权⼈和有关部门深⼊被征地村、被征地地块,对拟征收⼟地的四⾄边界、权属、地类、⾯积等现状和被征地村的农业⼈⼝、劳动⼒、耕地⾯积等情况进⾏全⾯调查核实,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被征地拆迂户⽤地⾯积逐户勘测核实,对房屋⾯积、结构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认真搞好登记。

将调查资料、数据整理成册,掌握第⼀⼿资料,做好拟定征地报批“⼀书两⽅案”的准备⼯作。

四、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征地调查结果与被征地村、村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共同确认。

五、组织征地听证2004年1⽉9⽇,国⼟资源部发布《国⼟资源听证规定》(国⼟资源部22号令,2004年5⽉1⽇起施⾏)。

建设项目征地流程是怎样的

建设项目征地流程是怎样的

建设项⽬征地流程是怎样的征地流程⼿续很繁复,每个步骤都有相应的要求。

对于⼟地征收流程的掌握可以更好地判断征收⾏为是否侵犯到⾃⼰相应的权益,从⽽更好地保护好⾃⼰的利益,更好地获取相应的赔偿。

那么,建设项⽬征地流程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给⼤家做相应介绍。

建设项⽬的征地流程(⼀)征地的批准程序1、建设项⽬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地等⽅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地等⽅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号、征收⼟地⽤途、范围、⾯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被征收⼟地的所有权⼈、使⽤权⼈。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案内容:⼟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案,听取被征收⼟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征地流程总结报告范文(3篇)

征地流程总结报告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征地工作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一种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总结征地工作的经验教训,提高征地工作效率,现将征地流程总结如下。

二、征地流程概述1. 征地申请征地申请是征地工作的第一步,由政府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征地申请。

2. 征地调查征地调查是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房屋、附着物等进行调查、评估,了解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为制定征地补偿方案提供依据。

3. 征地公告征地公告是告知被征地者征地相关信息,包括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以便被征地者了解并表达意见。

4. 征地补偿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是征地工作的核心环节,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补偿金额等。

5. 征地协议签订征地协议签订是征地补偿安置落实的依据,由被征地者与政府部门签订。

6. 征地公告实施征地公告实施是指政府部门根据征地协议,对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房屋、附着物等进行征收。

7. 征地补偿发放征地补偿发放是征地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征地协议,政府部门将征地补偿款发放给被征地者。

8. 征地验收征地验收是征地工作的最后环节,由政府部门对征地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

三、征地流程总结1.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在征地工作中,政府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征地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加强沟通协调征地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政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提高征地工作效率。

3. 注重群众利益在征地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充分尊重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关心群众利益,确保被征地者得到合理补偿和安置。

4. 严格审查补偿标准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审查,确保补偿金额合理。

5. 强化安置保障政府部门要充分考虑被征地者的安置需求,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确保被征地者得到妥善安置。

城乡建设规划中的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

城乡建设规划中的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

城乡建设规划中的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作为有限的资源,需要合理利用和管理。

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是确保城市和农村发展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的意义、流程以及相关政策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土地收储与征地补偿的意义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是保障城乡规划有序进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城市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土地收储,以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需要。

而在农村地区,土地征地补偿则是保障农民利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

1. 城市土地收储的意义城市土地收储是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基础。

通过土地收储,可以划定城市建设用地、保留耕地和生态用地,有效控制城市扩张的规模和速度,避免乱占乱建现象的发生。

同时,土地收储也为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网络、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土地资源。

2.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的意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方式。

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土地征地往往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合理的土地征地补偿政策可以确保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并有机会参与到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和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收储与征地补偿的流程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的流程一般包括确定拆迁范围、评估土地价值、签订补偿协议、清理拆迁户废墟等环节。

1. 确定拆迁范围在城乡建设规划中,首先需要确定拆迁范围。

根据城市规划和用地规划,确定需要收储或征地的区域范围,明确需要拆迁的建筑物、农田等具体目标。

2. 评估土地价值对于需要收储或征地的土地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土地价格。

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因素,并结合市场价格和政府政策进行综合考虑。

3. 签订补偿协议在评估土地价值的基础上,与土地所有权人进行协商,签订土地收储或征地补偿协议。

协议内容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及后续的安置安排等。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步骤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步骤基本工作流程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

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

申请内容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立项、规划选址等情况;3.建设用地基本情况,包括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等。

申报文件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在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后应附具以下各项文件、资料:1.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拟定征地方案基本工作流程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各项征地方面方案,征地方案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农用地转用方案,2.补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4.供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以下要求,根据不同情况拟定征地所需相关方案:1.建设只占用国有农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2.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3.建设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供地方案。

申报文件1.农用地转用方案;2.补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4.供地方案。

新老土地法的征地流程

新老土地法的征地流程

新老土地法的征地流程《新老土地法的征地流程》一、老土地法下的征地流程1. 征地申请- 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建设项目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征地申请。

建设单位要明确项目的用途、范围、规模等相关信息,并附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必要文件,以说明征地的必要性。

2. 拟定征地方案- 土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调查结果,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范围、土地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

3. 审查报批- 将拟定的征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一般来说,根据征地规模等因素,不同级别的政府有不同的审批权限。

例如,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一定面积等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4. 公告- 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公告期一般为一定天数,让被征地农民和相关权益人知晓征地情况。

5. 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未如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6. 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补偿方案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等;安置方案包括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如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社保安置等方式。

7. 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并征求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被征地农民等相关权益人如果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处理。

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

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

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我们国家有很多项目都是由政府来进行的,很多情况下都会涉及到土地的征用。

土地征用是指政府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并且走一定的法律程序征用土地的行为,与此同时,政府会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补偿,那么,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一、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二、土地征收的补偿费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收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

征收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征收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征收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二、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流程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工作方案)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 ,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

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

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

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征地拆迁是指在城市发展、基础建设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等情况下,为了腾出土地资源供后续开发利用,需要对原有的建筑、设施及居民进行搬迁和补偿的过程。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一、项目筹备阶段:1.提出项目:城市发展规划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确定需要征地拆迁的区域和目标。

2.编制方案:由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征地拆迁方案,包括规划、安置等内容。

3.项目报批:方案经评审通过后,提交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批,获得批复后方可开始实施。

二、组织准备阶段:1.组建拆迁工作组:相关政府部门组织人员,成立征地拆迁工作组,确定工作职责和组织结构。

2.资金准备:拆迁工作需要资金支持,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或开发商准备足够的拆迁费用、补偿费用及安置费用等。

3.法律规划准备:明确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和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进行。

三、征地拆迁实施阶段:1.征地实施:根据征地方案,组织部门对被征地区域进行调查勘测,确定土地界线,并告知被拆迁群众。

组织人员与被拆迁者协商签订征地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并进行征收登记。

2.拆迁工作:制定拆迁计划,组织拆迁队伍进行拆迁工作,确保拆迁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补偿安置:根据拆迁协议,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对被拆迁群众进行补偿和安置工作。

四、监督检查阶段:1.监督机制:建立征地拆迁项目的监督机制,包括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等,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规。

2.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的拆迁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拆迁进度、拆迁费用使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结算归档阶段:1.补偿结算: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补偿费用进行核查结算,确保补偿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归档保存:将征地拆迁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保存,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六、后续工作阶段:1.建设利用:征地拆迁完成后,原地开始进行新的建设利用,如工业区、住宅小区、商业用地等。

2.安置管理:对拆迁安置后的群众进行后续管理和服务,确保其生活得到平稳过渡和改善。

征地补偿流程有哪些要什么材料

征地补偿流程有哪些要什么材料

一、征地补偿流程有哪些?要什么材料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争议的处理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5、补偿费用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征地补偿流程有哪些?要什么材料二、征地补偿登记需要什么材料1、土地权属证书,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2、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的副本。

征地补偿登记机关: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1、登记机关为征地补偿公告所指定的机关,在公告中指定的登记机关从文义上可以理解为“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这里的“指定地点”应当理解为“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供的证书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核实,防止造成重复或遗漏;对土地权属有纠纷的,应先对土地权属纠纷进行处理后,再进行补偿登记。

土地征收程序的五个基本流程

土地征收程序的五个基本流程

土地征收程序的五个基本流程土地征收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土地征收流程主要包括预申请、申请、拟订方案并上报、审批、公告及落实。

一、预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或编制项目建议书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预申请。

建设用地预申请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情况,拟占用土地的区域位置、用地数量、地类,拟用地的时间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耕地开垦方案及经费的落实等。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用地预申请,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预审,并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申请建设用地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持有关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

该《建设用地申请表》应当附具如下材料:(1)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三、拟订方案并上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材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

国务院批征收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后,应当将批准文件和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一并上报。

征地工作流程

征地工作流程

征地工作流程征地工作是指政府或其他单位为了国家建设、城市规划、农村改革等目的,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用或占用的一项工作。

征地工作的流程是十分复杂的,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下面将从征地前准备、征地程序、征地补偿安置等方面对征地工作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征地前准备是征地工作的第一步。

在征地前,需要对征地范围、土地用途、征地补偿标准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征地方案,征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同时,还需要进行政策宣传,做好征地工作的解释和说明,征得当地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接下来是征地程序。

征地程序包括立案、公告、勘界、评估、审批等环节。

首先是立案,征地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征地申请,经过审查合格后立案。

然后进行公告,公告征地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接着进行勘界,确定征地范围和界址。

紧接着是评估,对征地土地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最后是审批,征地单位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征地工作。

征地补偿安置是征地工作的重要环节。

征地补偿安置包括土地补偿、经济补偿、安置补偿等内容。

首先是土地补偿,根据征地土地的类型、用途、位置等确定补偿标准,并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土地补偿款。

其次是经济补偿,对因征地而造成的房屋、树木、果园、道路等设施进行合理补偿。

最后是安置补偿,对因征地而失去生产生活用地的农民进行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和安置,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总的来说,征地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征地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也需要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希望各地征地单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地开展征地工作,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征地拆迁流程

征地拆迁流程

征地拆迁流程一、通过预审的资料受理、登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后,用地单位持用地科书面通知单、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征用红线图等资料(如征地位置在规划区内还需出具规划红线图),到我处综合科登记受理。

二、拟征(转)用土地前的工作安排与衔接我处安排工作人员与用地单位衔接,对征地拆迁的有关事宜及双方的职责进行讲解、说明,并且签订征地拆迁业务承包协议。

秉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协议上要求用地单位预付经我处预算的土地补偿费、安补助费、青苗费、附着物补偿费到指定账号。

三、召开拟征(转)用土地前的动员、协调会,告知书发放征地前由用地单位组织被征地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征地前的动员,我处工作人员会对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征地程序、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告知与讲解,并发放拟征(转)用土地基本情况告知书,要求被征地单位签收。

四、拟征(转)用土地的丈量、调查、确认在拟征(转)用土地基本情况告知书在拟征(转)土地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村民小组告知3天以上后,我处工作人员对拟征地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实地丈量、登记,与被征地单位共同确认权属、地类。

拟征(转)用土地丈量、调查工作完毕后,根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签字认可的丈量原始登记表数据上的进行汇总,制订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并与被征地单位共同确认。

如原始登记表或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产权人拒不签字盖章的,可采取照像、摄像等方式取证,并将取证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依据。

上报资料中我处会附相关情况说明。

五、编制征(转)用土地方案、资料上报工作调查、确认工作完成后,我处根据土地、房屋丈量原始登记表、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编制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征地位置、地类、面积、费用补偿综合标准。

征地程序详细流程

征地程序详细流程

征地程序详细流程征地程序按流程分为开工前准备阶段、正式征地阶段和征地完成阶段。

一、开工前准备阶段1.首先,由住建部门或地方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要求,对被拟征地进行实地调查,同时组织国土资源类专家参与调查,收集有关征地地块的勘测资料,调查现场家庭情况。

2.其次,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征地的总体方案及预算报告,并征求smootiv意见讨论,多方协商明确征地总体计划、征地范围、拆迁安置等事宜,编制征地报告,提交上级政府批复。

3.再次,按照上级政府批复,结合各类就业想当,编制拆迁安置计划,制定被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条件和标准,制定拆迁安置补偿表。

4.最后,依据拆迁安置计划,根据被征地房屋的类型和空间位置,计算拆迁费用额,组织拆迁安置单位或专人与被征地家庭签定安置合同,将拆迁安置费用发放给每一户被征地家庭。

二、正式征地阶段1.首先,根据征地总体方案,组织征地安排会议,明确征地范围、布置征收任务、明确施工计划、清理被拆迁空间等事宜。

2.其次,根据施工任务,把被拆迁文物及其鉴定、保护、搬迁安置等事宜细分,组织特殊科技负责人分阶段采取科技措施,保护文物建筑的安全、平稳搬迁。

3.再次,依法认定公决内容,发文决定向被原宗地家庭支付不低于规定的统一征地价款,开始发放征地补偿费用。

4.最后,结合实际拆迁安置考虑,组织公示征收和拆迁通知,流程复印5万份,分给每一家拆迁家庭,供其报销拆迁费用和定价交易拆迁补偿金,安排拆迁收复人员走访被征地家庭,确定家庭搬迁现场需求和安置情况,交还拆迁补助款,进行拆迁认可确认。

1.首先,根据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按照逐项报备及审批要求,先后报送各项手续,确认搬迁安置户家庭安置完毕,再组织进行实际房屋拆迁工作,确保拆迁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2.其次,对被征地及已拆迁安置完毕家庭进行全面考核,将拆迁补偿表、拆迁物品分类处置情况、文物数量及安置情况及其他相关事项报送职务审核,并确定结案时间。

3.再次,在被征地成功清理拆迁安置完毕后,组织技术部门对复垦用地地块进行详细测量,对精密地貌变化进行科学研究,出具拆迁赔偿清单及复垦使用证书。

征收土地法定程序的主要步骤是什么?

征收土地法定程序的主要步骤是什么?

征收⼟地法定程序的主要步骤是什么?第⼀步农⽤地转⽤、征⽤⼟地,必须符合⼟地利⽤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地利⽤年度计划。

第⼆步确认该农⽤地可以⽤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和编制建设项⽬可⾏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的《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

近年来,在我们⾝边周围,特别是城市的⽼旧⼩区或者是农村地区,经常会听到有⼈的住所被纳⼊什么建设公路、⾼铁、⽕车的地盘从⽽⾯临同时可以领到⼀笔不菲的拆迁款。

那么,征收定程序的主要步骤是什么?今天,⼩编收集资料为您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前我国农⽤地转为建设⽤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第⼀步农⽤地转⽤、征⽤⼟地,必须符合⼟地利⽤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地利⽤年度计划。

因此,⽤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地为建设⽤地后,应⾸先向国⼟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地的各项规划。

第⼆步确认该农⽤地可以⽤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和编制建设项⽬可⾏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的《选址意见书》。

⽤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第三步⽤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资源局提出⽤地预审申请,由该国⼟资源局核发《建设项⽬⽤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地单位凭《建设项⽬⽤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项、规划、环保许可等⼿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第五步⽤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件,向原预审的国⼟资源局提出项⽬⽤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国⼟资源局根据⼟地利⽤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地利⽤年度计划,拟定农⽤地转⽤⽅案、补充耕地⽅案、⽅案和供地⽅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民政府审批。

第七步由国⼟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地的所有权⼈和使⽤权⼈进⾏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办理征地⼿续。

第⼋步国⼟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地单位发出批准⽤地⽂件和《建设⽤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地。

建设用地征地流程流程

建设用地征地流程流程

建设用地征地流程流程建设用地征地流程听起来就很复杂呢,不过没关系,咱们慢慢唠。

一、征地前的准备。

这就像是一场大工程开始前的规划。

得先确定征地的范围,这个范围可不是随便画个圈就行的。

政府得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呀,比如哪里要建个新的工业园区,哪里要修条大路之类的。

然后呢,就得去调查这个范围内的土地情况,包括土地的类型,是农用地呢,还是已经有一些小厂房之类的建设用地。

这时候就像个侦探一样,把各种情况都摸清楚。

而且还要调查这块地上有多少人在使用,是农民在种地呢,还是已经有小商家在经营了。

二、发布征地公告。

这公告一出,就像是给这片土地上的人和相关利益者打了个招呼。

公告里得明明白白地写清楚征地的用途,为啥要征这块地呀,是为了大家以后出行更方便修地铁呢,还是为了建更多的房子让大家住。

同时也要写清楚征地的范围和补偿标准。

这个补偿标准可重要啦,就像给土地主人的一份承诺。

这补偿呢,要考虑到土地本身的价值,还有土地上的附着物,像地里的农作物、房子之类的。

而且呀,这个公告要在合适的地方张贴,让大家都能看到,可不能偷偷摸摸的。

三、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这时候,土地的主人或者使用者就得站出来啦。

如果是农民伯伯,就得拿着自己的土地相关证件去指定的地方登记。

登记啥呢?就是登记自己土地的面积呀,农作物的种类和数量呀,房子的面积和状况之类的。

这就像是在盘点自己的财产,为了能拿到合理的补偿嘛。

政府部门也要认真地核实这些信息,不能出一点差错。

四、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这个方案可费心思啦。

要根据前面调查和登记的情况,来确定怎么补偿土地的主人和使用者。

如果是征收农用地,那对于农民伯伯来说,可能会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还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这些费用怎么算呢?土地补偿费得按照土地的年产值和一定的倍数来计算。

安置补助费呢,得考虑到农民伯伯失去土地之后的生活安置,是一次性给钱呢,还是给安排新的工作之类的。

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那就得看实际的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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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
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程序: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
补偿费用包括:
①土地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②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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