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政府绩效管理研究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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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扬发改综合发〔2020〕142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各县(市、区)发改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局,本委各处(室):2019年,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有质量、有分量的调研成果。
经专家评选,决定对《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绿三角”的调研与思考》、《坚持“五个结合”、谋划好“十四五”发展蓝图》等32篇优秀调研成果予以表彰。
希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更加注重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决策参考。
附件:2019年度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5月9日附件2019年度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市发改委一等奖(5篇)1、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绿三角”的调研与思考,课题组成员:黄为民、孙景亮、夏卫峰、朱晓春、赵文婕、郑善武;2、坚持“五个结合”、谋划好“十四五”发展蓝图,课题组成员:程兆君、陶小军、张克辉;3、以高水平重大项目建设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课题组成员:韩长金、朱?枫、祁爱民、张进扬;4、“十四五”时期扬州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思路研究,课题组成员:孙景亮、夏?坚、王?斌;5、生态环保价格政策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课题组成员:姜开圣、吴?辉;二等奖(8篇)6、基于长尾理论的扬州“兴城先兴人战略”研究,课题组成员:卞?吉、胡新林、姜金元;7、关于扬州打造新兴科创名城的思考,课题组成员:孙景亮、夏卫峰、郑善武;8、全面实施“七大工程”、全力推进信用监管——扬州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路径探析,课题组成员:张苏煜、高秀丽、刘义荣、朱?霞;9、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研究,课题组成员:韩长金、杨?波、张星辰;10、面向“十四五”,谋划扬州航空产业战略规划和重点,打造新兴科创名城建设的标识性产业,课题组成员:王峰、卢广、谢兆伟、吴文昊;11、做足“一带一路”文章?助推“三个名城”建设,课题组成员:张苏煜、吉爱平、陶?阳、张?锋;12、品质为王、文化为魂、富民为本——扬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路径研究,课题组成员:程兆君、赵亮、宋犁犁、陆洋;13、房地产税基价格认定及争议处理的研究,课题组成员:姜开圣、徐?东;三等奖(11篇)14、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课题组成员:程兆君、徐?飞、陈?岗、苏?展;15、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坚决打赢全市减煤攻坚战,课题组成员:戴富云、赵云峰、陆?扬、李寿林、阚文龙;16、关于优质粮食工程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思考,课题组成员:黄学东、花坤章;17、“十四五”时期扬州市长江大保护路径研究,课题组成员:韩长金、韩世来、李?俊、包金华;18、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课题组成员:程兆君、王厚众、徐辰韬;19、2016-2018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课题组成员:王?峰、赵?鼎、佘?辰;20、“十四五”时期金融支撑扬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初步思考,课题组成员:张苏煜、万东民;21、扬州绿色循环发展思路研究,课题组成员:孙景亮、朱晓春、仇丽娟、赵文婕;22、加快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础,课题组成员:朱晓进、王?利、张?琦、韩玉桥;23、扬州瓶装液化气行业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课题组成员:姜开圣、汪?洪、范?羽、邵?斌;24、加强我市煤电油气能源有序供给能力建设的思考,课题组成员:孙景亮、陈德辉、徐?莉。
课题研究论文:企业行政部门人员绩效管理
![课题研究论文:企业行政部门人员绩效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43836de5cc17552706220859.png)
138562 企业研究论文企业行政部门人员绩效管理目前各大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谋求持续稳定的发展纷纷引入科学先进的现代化管理理念,这也成为了各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行政部门人员绩效管理就是现代化管理理念中的重要内容,如何有效的将此管理法在企业中高效的应用,对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具有重大意义。
一、企业行政部门人员绩效管理现状(一)绩效考核体系不科学不利于实施运用企业顺利开展行政部门绩效管理的的重要保障就是科?W完整的绩效考核体系。
然而在考核方式上,大多数企业任然采用传统单一的评价标准的考核方式,绩效考核中缺乏透明、公平和客观,一味的主观性评价行政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
在考核指标设置上缺乏个性化,对多种不同类型的部门人员用统一的考核指标,没有做到有针对性的个性化考核指标设置,还有既然要求公平公正的考核,那就需要考核指标量化、精细化,才能真正做到绩效考核的公开透明。
绩效考核等级也太也不合理,简单的文字性评价“好”、“不好”、“一般”根本不能体现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的差别,久而久之就是使员工失去对绩效考核的信心与信任[1]。
(二)企业对绩效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目前大多数企业对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停留在单一绩效考核上,但实际上绩效管理是由绩效和管理两个部分组成的。
对企业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对人员进行管理者两个过程统称为绩效管理。
其次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工作得不到企业充分的重视,缺乏专业人士、缺乏部门支持等等,使绩效管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因此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绩效管理成果。
(三)缺乏完整高效的绩效沟通就目前情况而言,个别企业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的模式通常都是绩效考核之后直接宣布考核结果,绩效沟通缺乏完整性和有效性。
完整有效的绩效沟通指的是所有工作人员就工作进展、目标及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完成工作任务之后,对考核结果进行交流确认再分析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表现较好与较差员工进行分类分析,与此同时并对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状态、工作问题进行沟通,解决行政管理人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免影响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
地方政府在服务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以扬州市为例
![地方政府在服务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以扬州市为例](https://img.taocdn.com/s3/m/4da80fdc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99.png)
——以扬州市为例宋姜江 扬州大学商学院摘要: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
文章梳理了扬州市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了地方政府在推动服务业发展上发挥的作用,并就地方政府更好的发挥作用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服务业;作用中图分类号:F28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1-000032-0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服务业已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经济体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的服务业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壮大”的任务要求,国家“十二五”规划强调要“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近年来国务院又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具体政策文件,极大的推动了我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2014年,扬州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584.80亿元,占GDP比重为42.9%,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程度不断增强。
但作为处于我国长三角发达地区的城市,扬州市的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其他城市相比有不小差距。
服务业的发展是市场的选择,但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所以有必要对扬州市政府在推动服务业发展中的定位、职能、作用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使扬州的服务业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
一、扬州市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一)总体概况2014年,扬州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584.80亿元,增长12.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2.9%,实现税收204.3亿元,增长10.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70.83亿元,增长24.5%。
目前,扬州市服务业的重点行业包括旅游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科技服务业、物流业、金融业、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市内三区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49.5%、55.6%、42.9%,均超过或等于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而其他县市仪征、高邮、宝应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39.8%、39.6%、38.7%,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合集15篇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合集15篇](https://img.taocdn.com/s3/m/c82ef2e0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3c.png)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合集15篇绩效考核工作方案11.总则1.1制定目的为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客观评价,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研究开发部门经理及以下在册人员。
正副技术总监、正副总师(含总助)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负责。
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1.3权责单位(1)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4管理单位人力资源部为本办法管理单位。
1.5考核机构(1)公司考评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组成。
(2)部门考评小组由部门经理和主管以上人员组成。
1.6考核权责(1)正副技术总监、正副总师(含总助)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直接或授权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2)主管以上干部由直接主管负责初考,技术总监(或分管副总)负责复考,人力资源部备案。
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由考评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由直接主管负责初考,部门经理复考,再由技术总监审核,人力资源部备案。
2.考核规定2.1考核区分考核分月度考核、阶段考核、年终考核三类。
每阶段和年度考核结束后,公司将依考评结果组织召开例会或以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总结上期工作,明确下期任务。
2.2月度考核(1)考核统计周期为自然月度周期,月度考核于次月1日~2日进行。
每月15日之前(含15日)试用期结束的员工参加月度考核。
(2)技术总监依据月度研究开发项目完成情况对下属各部门进行考核。
(3)月度考核主要依据工作能力及态度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表于每月2日前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每月3日人力资源部将考核后确定的部门绩效薪资额度通知各部门,由技术总监、部门经理填报《技术人员月(阶段)考核薪资发放表》或《研发人员月(阶段)考核薪资发放表》,于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发放。
2.3阶段考核(1)阶段考核定为“五.一”、“十.一”和春节前,时间另行通知。
朱昌银与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行政撤销二审行政裁定书
![朱昌银与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行政撤销二审行政裁定书](https://img.taocdn.com/s3/m/34dcf6d2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c6.png)
朱昌银与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行政撤销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9【案件字号】(2021)苏10行终7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勉王岚林徐沐阳【审理法官】李勉王岚林徐沐阳【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朱昌银;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当事人】朱昌银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朱昌银【当事人-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朱昌银【被告】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权责关键词】行政撤销违法行政赔偿受案范围管辖证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六)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苏政办发[2017]34号通知明确“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土地补偿费足额支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村民自治和新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平稳衔接等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定程序研究决定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商定被征地农民名单产生办法,并在地方政府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被征地农民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从基本单位看江都撤市设区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集聚效应”
![从基本单位看江都撤市设区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集聚效应”](https://img.taocdn.com/s3/m/a6b6f70d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45.png)
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让所得或损失,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项目公司将建成的保障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政府付费给项目公司。
对于社会资本和政府之间资产交易产生的所得,项目公司要交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这给项目公司带来了大量税收负担。
4完善PPP 中保障房建设相关建议从上一章各环节的涉税分析可以看出,现行税收法规没有体系化系统性针对PPP 模式下保障房的相应政策,少数零散的优惠也只是体现在保障房建设的印花税、房产税和契税方面。
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如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行业的三免三减半只适用于保障房中的部分项目,作为项目公司收入主要来源的租赁和资产出让则没有涉及。
对于政府参与的资产交易计价偏低或者不计价的,是否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也没有明确规定。
增值税方面的优惠,如:对资源综合利用类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条件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样也只适用于部分项目。
在项目建设阶段,项目公司有大量留抵税额,占用了大量资金,在一定意义上也加重了税收的负担。
对于保障房建设中的缴纳税额较大的土地增值税也没有相应的优惠。
我国在PPP 保障房中税收法规的不健全造成了项目落地率低、民间资本进入难的现象。
税务机关应完善顶层设计,从项目生命全周期进行考虑,制定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指引、规范民间资本的参与。
主要参考文献[1]李金河.城镇廉租房建设的PPP 模式研究[D].杭州:浙江工商大学,2010.[2]叶晓甦,吴书霞,单雪芹.我国PPP 项目合作关系中的利益关系及分配方式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27(19):36-39.[3]邓世虎.政府投资项目中的BT 模式应用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4]亓霞,柯永健,王守清.基于案例的中国PPP 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9(5):107-113.[5]孙杰,黄金芳.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若干问题研究[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8.[6]秦虹.城市建设融资[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7]周正祥,张秀芳,张平.新常态下PPP 模式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软科学,2015(9):82-95.从基本单位看江都撤市设区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集聚效应”高小梅(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统计办公室,江苏扬州225200)[摘要]基本单位是构成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最基本的社会单元,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要源头和载体,其总体状况和结构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结构特点。
扬州市江都区行政服务中心
![扬州市江都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s://img.taocdn.com/s3/m/de31943f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0c7835a.png)
扬州市江都区行政服务中心简报第1期扬州市江都区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1月18日【本期导读】●倪士俊书记在庆祝行政服务中心成立10周年暨行政服务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 2002—2011年度行政服务先进单位和行政服务标兵名单● 2011年度行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窗口服务评议及群众投诉统计表【领导讲话】倪士俊书记在庆祝行政服务中心成立10周年暨行政服务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十年前,江都在扬州市率先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这是区委、区政府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服务人民群众作出的重要决策。
十年来,行政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推动江都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以服务为天职,以创新为动力,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成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形象的展示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十年的锐意创新,十年的坚持不懈,行政服务中心不仅创造了优秀的业绩,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可以概括为“四个一”。
一是树立了一个理念,就是服务型行政的先进理念。
中心成立10年来,始终把“创新”和“服务”贯穿于发展的全部过程、工作的各个领域,以“三集中、三到位”为抓手,推进27个部门成立行政服务科,29个窗口部门“一把手”与区政府签订授权承诺书,促进了全区机关部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加快转变。
二是推动了一个创新,就是行政审批制度的持续创新。
过去的10年,中心在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全省较早推出了项目联办、告知承诺、一表审批等创新举措;在全省率先推进成立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室;投资项目“绿色通道”、个体工商户登记“全区通办”、临时身份证网上办理等创新举措,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三是倡导了一个服务,就是高效全程的精致服务。
坚持“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推出了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新举措,集中办理事项722项,按期办结率始终保持100%,提前办结率近75%,群众测评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9.8%以上。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65c77b9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32.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9•【字号】扬府办发[2012]125号•【施行日期】2012.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扬府办发〔2012〕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2011年,全市政府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针对性强、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在推动扬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经申报和评选,决定对2011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成绩;希望全市政府系统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为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附一:县(市、区)获奖名单一等奖(3名):1、打响“三大战役” 建设秀美农村--关于仪征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调查与研究作者:仪征市政府程希2、整合资源放大优势在新起点上推进新邗江跨越发展作者:邗江区政府韩方3、坚持创新驱动引领转型发展作者:江都区政府王炳松二等奖(6名):1、空间重构资源重组优势重叠在融合提升中开创城市建设新局面--关于推进新邗江城市建设的初步思考作者:邗江区政府赵华定2、关于仪征汽车科技城建设的认识和思考作者:仪征市政府奚晨3、探寻转型发展新路径开创工业强县新局面作者:宝应县政府王庭国4、推进高邮文化兴市之见作者:高邮市政府钱富强5、加速转型促进提升全力打造三次产业共进的实力广陵作者:广陵区政府陈曦6、新邗江产业发展的新思考作者:邗江区政府潘学元三等奖(8名):1、智慧转型打造扬城核心RBD作者:邗江区政府办吴越、刁敬文2、仪征市劳动保障工作现状调查及对策思考作者:仪征市政府邵卫3、坚持四措并举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作者:高邮市政府孙建年4、推进园区“二次创业” 构筑都市产业高地作者:广陵区政府尤在晶5、大力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加快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作者:江都区政府袁中飞6、着力破解土地瓶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作者:高邮市政府汤学仁7、创新思路谋出路清新市容建名城--关于仪征城区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的调查与思考作者:仪征市政府办李明飞、蔡伟8、宝应县家装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调查作者:宝应县政府办曹志刚附二:市直部门获奖名单一等奖(4名):1、扬州与镇江、泰州、盐城、淮安经济税源结构比较研究作者:市地税局徐祖跃2、建设创新型城市全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基于AHP的提升扬州市区域创新能力研究作者:市统计局刘晓明、徐健、倪晓真、石火培3、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作者:市经信委创新型城市建设调研课题组4、扬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作者:市发改委李忠盛、董兆芝、黄俊华、孙景亮、陶小军二等奖(8名):1、构建扬州制造业现代产业体系研究报告作者:市经信委制造业现代产业体系课题组2、稳规模强优化促转型--当前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思考作者:市教育局余如进3、财政支持“幸福扬州”建设研究作者:市财政局范天恩4、扬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与对策研究作者: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刘春来、黄祥凤、张晶晶、朱力佳5、实施工业“四大战略” 推动“创新扬州”建设作者:市经信委“创新扬州”建设办公室6、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购买商业保险服务的探索与实践作者:市人社局余珽、茅启书7、扬州市残疾人立体化保障体系发展情况与对策研究作者:市残联姜春兰8、公正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的核心价值追求作者:市工商局吴永才三等奖(10名):1、扬州市创业与就业的需求分析与思考作者:市人社局臧民2、优化监管体系推动科学发展作者:市国资委朱林3、发挥区位优势、做大石化物流,打造新一轮提速发展的强大引擎作者:化工园区王庆山4、扬州市水环境现状和治理对策探讨作者:市水利局李春国5、扬州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报告作者:市人社局周晓华6、着力营造节日廉政文化努力构建清风廉洁西区--新城西区节日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作者:新城西区颜非7、举创新法破停车难--对扬州市区停车难状况调查与思考作者:市物价局潘建民8、英国、西班牙考察报告作者:市规划局汤卫华、杜乾9、扬州市工业与金融业互动互融发展分析作者:市统计局刘网华、钱利东、钱坤10、扬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作者:市发改委洪庆生、陈武、陈岗、陈万久鼓励奖(10名):1、论“精致扬州”建设的内涵和路径作者:市建设局高永青2、把握新形势强化“三个三” 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作者:市审计局张俐3、打造扬州运河粮食走廊的思考作者:市粮食局李明安、周兴明4、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大扩面的关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的调研分析作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云5、精写“三”字篇加快构建旅游产业名城作者:市旅游局汤天波6、节能降耗成效显著面临形势依然严峻作者:市统计局游立华、范瑶7、扬州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发展研究作者:市发改委蒋珊、王峰、杨波、卞春宏8、新形势下构建地方税源社会化监管平台的思考作者:市地税局尹家朋9、沼气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案例研究作者:戴敬、周学金、徐俊兵、朱平庆、吴俊、姜新文、陈霞10、扬州市玩具出口连续8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多措并举扬州玩具业提前入“春”作者:扬州海关郭仕桃、潘璐附三: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金融办)获奖名单一等奖(2名):1、关于加快推进“八老”更新改造的调研报告作者:雍有瑜、李建芳、房磊、周明2、2012年民生工作调研报告作者:保障和改善民生调研组二等奖(3名):1、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者:李红卫、潘晓成、魏复军、王成、吴婷2、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作者:张彤、戴峰3、家庭服务业发展调研报告作者:周正权三等奖(4名):1、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涵育加快生态建设作者:周正权、童银春2、“中国扬州”门户网站群建设调研报告作者:苏迎春、黄玉国、韩义森、王云飚、熊浪3、坚持创新驱动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作者: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题调研组4、做大做强政府服务热线更快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关于整合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话的调研报告作者:苏迎春、宋振邦、李志勇。
王之旺与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王宝平行政登记二审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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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旺与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王宝平行政登记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8【案件字号】(2018)苏行终13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建功赵黎臧静【审理法官】刘建功赵黎臧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之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王宝平【当事人】王之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王宝平【当事人-个人】王之旺王宝平【当事人-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之旺【被告】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王宝平【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权责关键词】合法第三人证明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确认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1998年,王宝平与原江都市吴桥镇孙墩村(现江都区吴桥镇李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及其《江都市二轮土地承包情况登记卡》,王宝平依据土地承包合同取得相应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江都区政府根据村、镇层报上来的材料,向王宝平户颁发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王之旺于2016年提起本案诉讼,认为1998年江都区政府向王宝平颁发的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的1.64亩土地为王之旺承包地,要求撤销该证。
根据已生效的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2015)扬江大民初字第00707号民事判决,王之旺未能在该民事诉讼程序中提交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变更等相关证据,案涉1.64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判归王宝平所有。
把“1+N”大数据平台建设成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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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室建设Office construction2023/9(上)总第418期自2018年以来,扬州市江都区主动迎接大数据时代发展机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部署,着力创新区域社会治理模式,大力建设“1+N ”大数据平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平台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要在总结成效、分析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数据支撑、增强服务功能,努力把“1+N ”大数据平台打造成为推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载体[1]。
一、“1+N”大数据平台运行取得的初步成效2018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动理念创新、方法创新、体制创新,实施智汇江都(大数据汇集)、智慧江都(智能化运行)、智惠江都(惠及民生发展)“三步战略”,构建“八个统一”工作体系,大力建设“1+N ”网格化城市和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治理模式创新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效能。
基于数据平台的社会治理模式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实践。
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科学划分全区网格,选优配强网格力量,对中心城区分类摸底、普查和编码;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方案,明晰各部门事部件处置的主体责任,重新确认全区55个党政部门和企业公司的信息资源目录;出台网格化社会治理长效推进工作意见、联动机制考评办法,制定基层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机制。
在“1+N ”大数据平台的试运行过程中,按照“六步闭环”的操作流程,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巡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处置、反馈,事部件处置的时效性明显增强,部门办事拖拉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扭转。
(二)数字化网格有力推动了社会治理社会化。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是新时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新要求[2]。
推进“1+N ”大数据网格化社会治理,既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又坚持社会化发展方向,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府办发〔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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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府办发〔201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5日扬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由全市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和中央、省财政下拨的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分配、拨付、使用、反馈以及跟踪问效、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监管对象,包括各级财政部门、项目资金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专项资金使用单位。
第二章监管内容第六条县(市、区)级以上财政部门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的监管包括以下内容:(一)专项资金拨付的程序、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用款计划及用款申请拨付资金情况;(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专项资金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四)专项资金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情况;(五)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六)其他应当监督的内容。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都经济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都经济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3eac334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71.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都经济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18•【字号】扬府办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都经济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扬府办发〔202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3〕89号)等规定要求,以及《省司法厅关于扬州市在相关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19〕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都经济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市场监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建设、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4、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江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1、建设、建筑抗震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市容市政、城市绿化、户外广告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林业、畜牧业、种子、植物保护、农业技术推广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招标投标、节能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7、人民防空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8、港口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9、无证无照经营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10、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扬州市江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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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财政部第35令、第36令和省财政厅《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益、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资产绩效管理和资产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保障需求、科学配置;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合理使用、规范处置;保值增值、提高效益。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和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四)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根据国家、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备标准,按规定进行资产配置、资产处置及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四)负责会同监察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进行审批、组织招租;负责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五)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改革具体实施意见,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七)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八)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九)负责研究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考核体系,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十)对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镇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十一)向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ce3dc924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f2.png)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
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作者帮大家整理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1一、考核原则以公益性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年度考核、日常监测和上级通报相结合的办法,落实“社会满意、管理有效、资产运营、发展持续、职工满意”五个维度的医院绩效考核机制,落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任务。
二、考核范围石狮市总医院,含石狮市总医院本部、石狮市妇幼保健院院区以及9家基层分院,其中石狮市总医院本部、石狮市妇幼保健院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考核,9家基层分院由市总医院牵头组织考核。
石狮市中医院院区列入总医院本部合并考核。
三、考核步骤(一)成立机构。
成立由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结果审核、统筹协调等事宜。
市医管办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具体事宜。
(二)材料报送。
市总医院于#年1月10日前报送相关考核材料:1.#年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年医院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成本报表、卫生统计报表等;3.#年医院工资情况和职工人均工资等;4.#年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5.各项工作总结,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和社会综治等相关主要工作总结。
考核材料、各类报表、各类数据和工作总结如存在弄虚作假和虚报瞒报等情况,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
(三)述职报告。
听取市总医院院长#年工作述职报告(PPT汇报)。
(四)组织考核。
采取系统数据采集、现场资料查阅及委托第三方或由上级考核结果折算等方式进行评价考核。
(五)等级评定。
由考核领导小组按各自分工进行初审,市医管办于#年1月25日前汇总考核结果,报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审定。
市医管委审定后公布考核等级。
(六)考核奖惩。
王永年、扬州市江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永年、扬州市江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https://img.taocdn.com/s3/m/868715d2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22.png)
王永年、扬州市江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确认【审理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21【案件字号】(2019)苏10行终27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勉苗鸿徐沐阳【审理法官】李勉苗鸿徐沐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永年;扬州市江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王永年扬州市江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个人】王永年【当事人-公司】扬州市江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律师/律所】韩聚泉江苏华江律师事务所;丁露江苏旭昊律师事务所;陈群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韩聚泉江苏华江律师事务所丁露江苏旭昊律师事务所陈群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韩聚泉丁露陈群【代理律所】江苏华江律师事务所江苏旭昊律师事务所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永年;扬州市江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被告】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关于王永年提起本案诉讼是否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条件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行政赔偿查封拒绝履行(不履行)证人证言举证责任行政复议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王永年提起本案诉讼是否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条件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因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侵害,当事人才能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扬州空港新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扬州空港新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0b3f218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8b.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扬州空港新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3•【字号】扬府办发[2013]22号•【施行日期】2013.02.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扬州空港新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扬府办发〔2013〕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对扬州空港新城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扬州泰州机场空港功能作用,推动扬州空港新城建设和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扬州空港新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丁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王智永市委常委、副市长闻道才副市长成员:王东升市政府副秘书长、苏中江都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郭志咸市发改委副主任杨福喜市经信委副主任刘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罗庆寿市财政局副局长刘雨平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徐惟涛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周国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清市商务局副局长戚安宝市安监局副局长陈修道市环保局副局长陈贵江市国资委副主任房学明市编办副主任万秀华市口岸办主任韦兵扬州海关副关长陈洁扬州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马顺圣江都区区长扬州空港新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是市委、市政府负责扬州空港新城建设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扬州空港新城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都区政府,负责扬州空港新城综合管理、协调与服务等日常工作,马顺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志咸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3日。
政府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政府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https://img.taocdn.com/s3/m/b0557307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a3.png)
政府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引言政府绩效管理是对政府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的重要工具,旨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增强公共服务质量。
然而,在实践中,政府绩效管理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不足,本文将从目标设定、指标选择、数据分析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目标设定的不合理性1. 目标制定缺乏科学性:政府部门在设定自身目标时,往往缺乏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导致目标确定随意性较大。
为了追求表面上的成功,一些部门或地方过分设置过高的目标,形象工程屡见不鲜。
2. 目标设置存在片面性:政府部门轻视社会多元需求的特点,往往只关注少数人群或个别项目的利益满足,无法真正反映整体民生改善。
这使得绩效考核结果呈现出扭曲现象,削弱了绩效管理的主客观性。
三、指标选择的问题1. 指标体系难以全面反映绩效:当前政府绩效管理常常只关注量化指标,忽视非量化和效果方面的考核内容,导致评估结果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
同时,过于追求数字化考核容易造成虚假数据的突出。
2. 指标间存在重复和冲突:政府部门在指标选择时往往片面追求更多而不是更好的指标,使得指标间存在重复和冲突现象。
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可能会忽略一些实质性工作,而过分关注表面上与指标相关的内容。
四、数据分析的不足1. 数据质量难以保证:政府绩效管理中使用的数据源众多、多元化,并且需要涉及大量数据收集、整合和处理工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数据采集手段不够科学和规范,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无法得到充分保证。
2. 数据分析方法滞后:政府绩效管理对数据分析技术要求较高,但当前很多政府部门在数据处理和挖掘方面还比较滞后。
这就导致了绩效分析结果缺乏科学性和统计意义,影响了绩效管理的有效性。
五、绩效考核的问题1. 考核侧重过程而非结果:政府绩效管理常常将考核重点放在工作过程中,而忽视了实际工作成果。
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可能虽然按时完成任务,但却无法达到显著的改善和进步。
2. 缺乏激励和惩罚机制:绩效评价常缺乏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措施,导致工作动力不足。
化工园区机关绩效考核办法
![化工园区机关绩效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278dc3710661ed9ad51f35d.png)
扬州化工园区机关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化工园区机关绩效考核体系,提升全区上下的执行力和战斗力,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优质高效完成,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是:绩效为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月度考核、年中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杜绝平均主义,体现工作绩效。
第三条为确保考核工作科学、公正、有序推进,成立化工园区机关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统一组织、实施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条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五条绩效考核满分100分,分部门考核、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考核和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综合评鉴三个层次展开,并各占80分、10分、10分。
第六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考核奖的主要依据。
党工委、管委会根据部门在岗工作人员数、人员结构等确定各部门月度考核、年中考核、年度考核奖金标准额,并按照“部门绩效考核得分/100×部门绩效考核奖金标准额”的公式,计算并发放该部门绩效考核奖金。
第二章月度考核第七条月度考核中部门考核层次由三部分内容组成,即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分别占40分、20分、20分。
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考核和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综合评鉴各占10分。
1、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党工委、管委会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序时完成情况、管委会办公会研究制定的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党工委、管委会部署的其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重点考核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涉及化工园区的工作部署,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工作部署执行完成情况,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及化工园区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
3、机关作风建设情况:重点考核上级党委、政府及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服务对象满意情况,以及各部门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等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ef0c0310b4e767f5acfcee0.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扬府办发[2014]21号【发布部门】扬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1.27【实施日期】2014.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扬府办发〔2014〕21号)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为充分调动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现将《扬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7日扬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指导工作和辅助决策上的重要参谋作用,现结合工作实际,对2012年出台的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试行办法进行修订。
内容如下:一、考核对象县(市、区)考核单位: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单位)考核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房管局、交运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审计局、统计局、安监局、药监局、环保局、旅游局、粮食局、物价局、宗教局、法制办、园林局;市开发区、化工园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办公室;市农工办、信访局、总工会、公积金中心、邮政管理局;市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银监分局、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供电公司、海关、检验检疫局、质监局、安全局、气象局。
二、考核内容1、完成年度基础目标情况。
县(市、区)考核单位年度基础目标分值为800分;部门(单位)考核单位年度基础目标分值为500分。
陆林与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受理二审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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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林与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受理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31【案件字号】(2021)苏10行终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勉徐沐阳王岚林【审理法官】李勉徐沐阳王岚林【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陆林;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陆林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个人】陆林【当事人-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陆林【被告】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院观点】首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受理合法违法管辖复议机关质证关联性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对于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首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本案中,被上诉人江都区人社局作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上诉人陆林的投诉具有作出处理的法定职责。
其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上诉人陆林于2019年11月8日向被上诉人江都区人社局投诉请求核实处理原江都市染料化工厂未为其缴纳1988年至1992年期间社会保险费,而原江都市染料化工厂是从1993年开始为上诉人缴纳社会保险,上诉人于2001年离开该厂,显然上诉人的投诉事项已超过2年的劳动保障监察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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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政府绩效管理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政府绩效管理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实施科学的政府绩效管理成为各级政府当前的重要战略任务。
“郡县治、天下安”,县一级政府作为基层行政组织,在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如何更科学地评价县级政府的绩效,成为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
近年来,扬州市江都区正处于实施“苏中崛起”计划的关键时期,政府绩效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因此如何强化政府绩效管理,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摆在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面前的一项现实课题。
本文运用实证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文献研究法等方法,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政府绩效管理经验,以扬州市江都区政府绩效管理的实践为研究对象,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总结归纳政府绩效管理的路径,系统分析英、美发达国家政府绩效管理的实践和可供借鉴的经验,探讨我国区、县级地方政府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并通过对扬州市江都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研究,提出政府绩效管理的思路,进行有关论证分析,进而探讨我国县级地方政府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改进措施。
扬州市江都区政府绩效管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政府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尚未完善;二是政府绩效管理的价值取向存在偏差;三是政府绩效评估的体系不健全。
其原因主要有:行政体制性因素制约、政府行政组织自身不完善、绩效管理成本高、绩效管理工作群众参与度不高等。
扬州市江都区政府绩效管理的对策建议:转变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公共价值认同为导向的价值观;建章立制,推行电子政务,引入第三方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