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
省XX厅党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自查报告
省XX厅党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自查报告省XX厅党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自查报告省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对省直属单位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检查的通知》(X组通字〔2012〕51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以来,在省委和省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厅法》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以及相关法规文件,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着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全省XX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20XX年以来,在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中,我厅从省人民政府的协调议事机构调整为政府直属机构,增加了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为我厅干部的提拔任用空间得到了有效的拓展。
20XX年,我厅机关提拔了X名处以上干部,其中X名干部分别提任有关业务处正职或副职领导,X 名干部提任机关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同时,还对20XX年度提拔的省XX中心正副主任X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试用期满考核和任命。
20XX年,省委在本厅提任厅级非领导职务共X名,其中,副厅级领导职务提任正厅级非领导职务X名,正处级领导职务提任副厅级非领导职务X名;厅党组在本厅提拔任用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X名,正处级非领导X名;提拔任用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X名,副处级非领导X名;提拔任用省XX中心副处级领导职务X名,副处级非领导X名;提拔任用省XX站领导职务1名。
副处以上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共召开民主推荐大会三次;接收安置军转干部X;外单位调入干部X名,分别是副调研员和主任科员;机关公开招录X名公务员;省XX站公开招聘X 名工作人员。
学校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
学校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法规性文件为依据,坚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严肃纠正为原则,通过抓思想教育、抓法规落实、抓制度创新、抓监督查处,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为全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一)选人用人公信度明显提高。
按照省委关于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
通过几年的努力,形成较为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使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
坚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标准和基本依据,做到凭实绩用干部,努力把干部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引导到谋划发展、推动发展、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上来,真正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三、主要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夯实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1、深入宣传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
粤组通[2008]48号
粤组通[2008]48号粤组通[2008]48号关于印发《关于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现将《关于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是贯彻党的⼗七⼤和省委⼗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各级组织⼈事部门要充分认识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的重要性,进⼀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组织,严格督促,推动整治⼯作扎实开展。
要切实加强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合作联系,形成整治⼯作的合⼒,确保实现整治⼯作的⽬标和实效。
中共⼴东省委组织部2008年8⽉13⽇关于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七⼤、省委⼗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组织⼯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标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贯彻落实党的⼗七⼤精神,坚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严肃纠正为原则,通过抓思想教育、抓法规落实、抓制度创新、抓监督查处,深⼊整治⽤⼈上不正之风,为⼴东努⼒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才⽀持。
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作的总体⽬标是:从现在起到2011年,⽤4年时间在全省开展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作。
通过扎实深⼊整治,进⼀步提⾼⼴⼤⼲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进⼀步端正选⼈⽤⼈的指导思想,进⼀步规范选⼈⽤⼈⾏为,进⼀步遏制选⼈⽤⼈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在全省营造风清⽓正的选⼈⽤⼈环境,使⼈民群众对⼲部选拔任⽤⼯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对整治⽤⼈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第一篇: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位干部:现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的学习内容发给大家,请各位干部结合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配套材料认真学习,并将学习体会于10月25日前(电子版)传到组织人事处蓝敏萍处。
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
2008年5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强调对违规违纪用人问题必须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两年多来,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发扬敢战斗、能战斗、会战斗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共查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10716起,对1665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了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现将其中12起案件通报如下:一、河北省石家庄市团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造假骗官案。
王亚丽,女,本名丁增欣,1969年9月出生,2007年4月任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
经查,王亚丽通过编造虚假身份、干部档案、工作经历等,被违规录用为国家干部并入党。
2002年7月由石家庄市交通局养路稽征处到鹿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挂职任副主任,期间伪造正科级干部任免表,调入西柏坡纪念馆任馆长助理,2003年7月被推荐为副县级后备干部,2003年9月被任命为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2007年4月被提拔为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
根据查明事实,王亚丽被开除公职,其虚假党员身份不予承认,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其中,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振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鹿泉市委书记张国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任辛集市委书记职务;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部长栗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石家庄市文化局人事处处长杨路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耿震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党委副书记赵贵世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由正处级降为正科级处分;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柳泽启,时任鹿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志敏,时任鹿 1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房建文,时任鹿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付志勇等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方案
市纪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XX〕1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湘组发〔XX〕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通过五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防治用人不正之风监督机制、干部选拔任用评价反馈机制“三个机制”,实现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争取到XX年底,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且满意率高于不满意率,到XX年底,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一)加强宣传教育防范1、宣传发动。
召开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对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下发《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进行分解后布置到部内相关科室,明确责任,协同推进整治工作。
加大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市委组织部在市内主要媒体和市政府网站、本部红星网进行报道,各区县和市直单位采用相应的形式进行宣传,为整治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2、学习教育。
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整治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专题学习讨论,要把防止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8.05•【字号】宁政办〔2008〕155号•【施行日期】2008.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本办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扎实推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宁委组通(2008)45号),结合办公室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确保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落到实处。
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公室党组要从选好用好干部,树立良好形象的战略高度,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抓出成效。
要建立由办公室党组书记负总责,干部科、监察室等相关科室承办具体事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同时办公室党组成员也要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与分管工作相结合,率先垂范贯彻落实《意见》,做到开展整治工作与分管工作两不误。
要认真制定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协调会议制度(附后),党组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治工作,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并有步骤精心组织整治工作的开展,确保整治工作扎实进行。
二、加强教育,提高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要把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作为领导干部接受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市政府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同志大会等渠道及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专题教育培训。
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方案
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方案为了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及上级有关规定,深入推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本单位制定以下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方案: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利用单位内部宣传渠道、发扬典型经验、广泛开展集体学习等形式,加强用人不正之风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解决因知人喜人、搞关系拉票而造成的用人不正之风。
二、加强制度建设企业必须按照上级和中央规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和程序来开展工作,制定并完善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和制度监管,并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开展监察。
对违反规定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考核评价通过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为公司公正选任、用、晋升各方面的干部提供依据。
将干部股份待遇、奖惩等各个指标统一起来,按照这部分成果去设置考核评价标准,确保不出现以少勤多评、评判有偏见等现象。
对评价不公等问题,有权提出申述和监督,确保考核过程公正、透明。
四、加强社会监督要在加强信息公开、尊重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设立举报投诉通道,引导广大职工和群众监督用人不正之风。
对于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要有严格的追究和惩处,打击其危害。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的监督能力。
五、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道德、业绩、素质等方面进行排名分类,对红名单人员进行激励,对黑名单人员进行惩罚,防止违规问题再次出现,执行积极防控的工作,促进用人制度得到更好地落实。
六、加强培训提高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短板,举办一系列具体培训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促进全体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
综上所述,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们必须不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加强各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借助群众监督和社会力量共同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出现,才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成果。
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推进会议
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推进会议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将向大家汇报一次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推进会议的情况。
首先,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总结和深入研究。
我们深知,用人不正是党风廉政建设中一大顽疾,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态,败坏了党的形象。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以严肃换届纪律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为契机,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期间,我们紧紧围绕“用人不正”的核心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讨。
首先,我们重点研究了用人不正的表现形式和原因。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发现,用人不正主要表现为以关系、权力为依托,亲朋好友、拉帮结派,或者贪图私利,违背党的原则和制度,违反选拔任用程序,以及包庇纵容一些不负责任、不称职的党员干部。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在一些党员干部中思想意识淡薄,法律法规意识淡漠,纪律约束意识不强;二是在一些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干群关系不健康,人际关系紧张,用人观念滞后,依靠关系拉票、拉票搞拉拢;三是一些领导干部权力观念淡薄、自由散漫、懒政怠政,导致用人程序不规范,任人唯亲。
其次,我们对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措施。
在严肃整治用人不正之风上,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严”字,严肃换届纪律,规范选拔任用程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同时,我们要坚持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压紧压实各项纪律规定,绝不姑息迁就。
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严格追究责任,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最后,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为了更好地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我们在会议上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求各级党委、纪委、组织部门履行好监督职责,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谈心谈话对象1. 党委书记、局长谈心谈话对象: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2. 党委副书记谈心谈话对象:局党委成员;3. 副局长谈心谈话对象:分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4. 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对象:本单位、科室全体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5. 各二级单位比照局里的模式层层谈心谈话;三、谈心谈话内容1. 宣传市委和局党委关于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精神以及本单位、科室在整治用人上不当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中的主要做法;2. 听取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科室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 向广大干部职工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解释疑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形成共识;4. 了解单位、科室的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5. 结合“讲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即:常修为政之德,处理好“做官”和“做事”的关系;顾全大局,处理好“大我”和“小我”的关系;客观评价干部,处理好个人成长与他人进步的关系;注重踏实干事,处理好“多议事”和“少议人”的关系;杜绝“跑风漏气”,处理好组织纪律和私人交情的关系;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处理好个人愿望和组织需要的关系,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干事创业上来;6. 听取并收集其他意见和建议;四、有关要求1. 高度重视。
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
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现就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准用好干部,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一大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被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
同时,要清醒地看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广大干部的迫切愿望,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要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经过3至5年的努力,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一)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教育。
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重要内容。
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专题教育培训。
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与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要对学习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法规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要求。
康县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实施方案-干部工作-康县党建
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察民情、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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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实施方案
2、县委理论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2次以上,并每次讨论研究干部时,进行一次《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至少两次。
3、对新提拔干部在任前进行集中谈话,在谈话中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谈话的重要内容,进行谈话教育,并提出具体要求。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
1、坚持经常性督促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要求,强化对干部选任有关法规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对反映推荐干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检查。重视发现深层次问题,重点了解推荐干部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每次选用干部时,县纪检委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和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县委组织部严格执行自查制度,坚持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和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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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制度,执行正确的用人程序
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探索组织提名和个人推荐提名重要干部人选的方法和途径,规范干部选拔的提名主体、提名形式、提名程序和提名责任,实行县委全委会推荐提名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人选制度。探索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情况和推荐、测评结果在班子内部公开制度,将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包括酝酿提名、推荐提名、组织提名或个人提名情况,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向班子所有成员公开,接受班子成员的内部监督。
采取有力措施 全力以赴抓好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各项工作的落实
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立足于从源头上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当前,选人用人上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有关,要以“党和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在贯彻落实好已有法规制度的同时,总结把握工作规律,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用人行为,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从源头上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目标。
要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加强提名环节的民主监督,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标准,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增强考察准确性。
要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科学性、真实性,适当扩大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人员的范围,综合分析和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
要继续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
认真做好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用人行为的试点,探索试行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
继续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这是党委(党组)在用人上进行自我约束的一项有力措施,也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之举。
下一步,要逐步把这一做法推行到市直部门和单位。
逐步形成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
二要立足于把人选准用好,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首先要坚持报告制度。
今年4月省委下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暂行规定》,市委组织部进行了转发,这次又编入了会议材料,这个《暂行规定》提出越级、破格提拔;曾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和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干部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等五种情况下,应当事前向上一级组织部门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
学校开展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情况报告
学校开展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我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为了推进学校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发展,经过精心组织和规划,我校于去年开始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工作。
现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情况向大家作如下报告。
一、整治目标和任务本次整治工作的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学校用人管理,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用人环境,确保用人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具体任务包括:一是全面分析我校用人现状,查找不正之风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用人制度和机制;三是加强用人监督,实行动态管理,防止用人不正之风再次滋生。
二、整治措施和工作进展为了有效开展整治工作,我校制定了整改方案。
首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负责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责成各个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集思广益制定整改方案。
其次,对我校用人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查找不正之风的问题所在。
通过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具体的整改方案。
然后,根据整改方案,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建立了更为科学和合理的用人机制。
同时,加大了对用人不正之风的监督力度,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用人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在这一过程中,组织了一系列培训和教育活动,增加干部职工对用人制度的认识,提高用人意识和水平。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方面,在用人环节上,我们积极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和评价制度,增加了透明度和公正性,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不正之风的滋生。
另一方面,在监督方面,我们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巡视,确保用人制度的贯彻执行。
同时,按照外部比对的方式,开展了一次干部测评,从一定程度上排查了不正之风的存在。
此外,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职工增强了对不正之风害处的认识,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也大大增加。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有的人对整治工作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对于用人不正之风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方案
中共泸西县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方案泸发〔2009〕13号中共泸西县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方案(2009年6月1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干部评价的工作整体水平和选人用人公信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我县干部奋发有为、积极向上、良性竞争、推动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云发〔2008〕26号)、省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研讨会议以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09〕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为依据,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一)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客观公正评价干部,高度重视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重点工作推进和涉及个人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考察识别干部。
多留意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埋头苦干的干部。
真正选拔使用符合“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要求的政治素质好、创新意识强、能打开工作局面、政绩突出、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干部。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工作的目标(一)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科学准确地选用干部,尤其要高度重视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和涉及个人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考察识别干部。
对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真正选拔使用政治素质好、创新意识强、能打开工作局面、政绩突出、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干部。
坚决不用以权谋私、为己干事、干部群众信不过的人,不用不负责任、拉私人关系、投机钻营的人,不用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选人用人公信度明显提高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
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把加强教育、严格监督、严明纪律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
通过3至5年的努力,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措施(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1.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教育。
开展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整治情况报告
开展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整治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贵单位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整治的要求,我特向您报告有关情况。
一、背景介绍当前,我单位正面临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问题,主要集中在权力滥用、亲密关系、腐败行为等方面。
为了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的程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促进干部队伍的优化和提升,我单位决定开展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整治工作。
二、整治措施1.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我们制定了特定的选人用人制度,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权力滥用、拉帮结派等行为。
2.加强监督管理。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设立了多个机构和岗位,负责监督和纪律执法,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并通过加强对任职干部的考核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形成威慑力。
3.强化教育培训。
组织干部参加培训班、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从而减少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4.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选人用人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用环境,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整治效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整治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
具体表现为:1.制度规范明确。
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体系,各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得到明确,可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公平。
2.监督机制健全。
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运行有效遏制了不正之风的产生,监督人员的执法力度增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取得了成果。
3.干部素质提高。
通过教育培训的加强,干部队伍的素质得到了提升,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积极性明显上升。
4.宣传引导成效明显。
通过宣传引导的方式,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提高,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家监督的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为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清正廉洁,我们计划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1.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要求得以全面贯彻执行。
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自查情况汇报
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自查情况汇报篇一:乡镇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情况自查报告普利乡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于学习贯彻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关组通?2019?17号)文件精神,普利乡对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学习,广泛宣传。
乡党委积极组织和动员领导班子成员、乡干部职工、村干部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政策知识,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原则和具体要求,号召大家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工作中。
进一步深入学习“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并将纪律要求汇编成册发放到乡干部职工、村干部、群众中进行宣传,同时广泛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活动的目的和深刻意义,营造“人人监督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人人参与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优良氛围,不断提高领导和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在群众当中的公信度。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乡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
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乡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强化程序意识。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乡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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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
作有关任务的通知
组通字[2008]51号
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以下简称《意见》)部署的有关任务,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培训机构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落实讲授人员。
在与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要对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
提出明确要求。
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培训;对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后新进领导班子成员还未进行培训的,要抓紧组织安排。
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近期,要组织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专题学习。
今后,对上级机关制定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文件,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及时组织学习。
中央组织部每半年向新提拔的省部级干部,新任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发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法规,并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知识测试。
二、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意见》提出:“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探索开展全委会委员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工作。
”按照《意见》要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现就今年底或明年
初在地方党委全委会上开展这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把2008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一项专题内容;同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项目见附件1)。
(二)各省(区、市)要选择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市(州)、不少于二分之一的县(市、区、旗),开展在全委会委员中对2008年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省(区、市)党委的民主测评工作,在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8〕45号)中确定的9个试点单位进行;其他省(区、市)党委可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民主测评项目见附件2)。
(三)地方党委常委会在全委会上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应事先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通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可派人参加。
(四)地方党委全委会委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评议情况和新提拔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情况,由本级党委组织部门统计汇总,向本级党委常委通报,并报告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也可以
由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统计汇总,并向下一级党委通报。
(五)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从实际出发,抓紧研究制定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指导督促;2009年2月底前,要将本省(区、市)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情况报中央组织部。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试点工作的3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可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探索在一定范围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可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在本机关或者选择部分下属单位开展这一工作。
开展情况请及时报中央组织部。
三、对反映违规用人问题的举报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核
要把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作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
对违规用人问题,要切实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查处、严格问责。
各地各部门对2007年以来接到的反映违规用人问题举报的受理和办理情况,要全面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核和处理。
一是对未经
查核的,该函询的要进行函询;对反映问题事实比较清楚、线索比较具体的,要深入进行查核;对反映问题性质严重,或者涉及县处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有关组织人事部门要直接进行查核。
二是对已经查核处理,但对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没有问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问责。
三是对正在进行查核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查核进度;经查属实的,要依据问题性质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集中清理、查核和处理工作,要在2009年2月底前完成。
今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反映违规用人问题举报的清理情况,报送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2009年2月底前,要将查处结果报送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
四、建立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实行整治工作重要信息即时报送制度。
各地各部门对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信息、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的重大案件、网上有关用人问题的重要舆情及处理情况等,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
实行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季报制度。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每季度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受理和查核的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情况进行综合,并报送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每半年要向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报送一次整治工作的综合情况。
上半年的整治工作情况7月底前报送,下半年的整治工作情况次年1月底前报送。
报送的内容应包括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
2009年1月15日前,要将《意见》印发以来开展整治工作的综合情况报送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
要建立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责任制,明确报告的责任领导和具体人员,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对各地各部门整治工作情况,中央组织部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对整治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给予表扬;对整治工作行动迟缓、群众满意度不高的,提出批评。
附件: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样表)》
2.《新提拔干部民主测评表(样表)》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8年11月28日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
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
(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
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
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
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