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种类都有几种
合同法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3.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分类及依据、法律意义)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和内容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三、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 四、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
五、效力未定合同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和内容
(一)概念: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的履行强制力。 (二)内容:1.当事人要承担必须履行的义务; 2.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也不得擅 自转让合同权利和义务; 4.当事人还有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附随义务。
(二)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行使撤销权而 使其归于无效的合同。 (2)特征: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须由一方行使撤销权;未撤销 前仍有效;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也可以请求变更合同。 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示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例题· 多项选择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对甲 公司显失公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处理意见正确的有( )。 A.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B.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C.该合同被撤销后,乙公司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D.甲公司在知道其有撤销权之后的1年多申请撤销该合同,人民法院 不再保护 『答案』ACD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自考0230合同法笔记重点总结
第二章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合同法的成立
1.合同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 1.合同自由 2.诚实信用 3.合法原则 4.鼓励交易 合同: 合同 合同自由 诚实信用 合法原则 鼓励交易
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当事人的撤销权会发生消灭 当事人的撤销权会发生消灭: 26.格式条款的解释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 在以下两种情形下 当事人的撤销权会发生消灭 格式条款的解释: 格式条款的解释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 权事由之日起 1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 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 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8.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 采用非格式条款. 27.免责条款的解释 免责条款 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免责条款的解释: 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免责条款的解释
损失,此外,还有支付违约金及定金责任 支付违约金及定金责任等形态 37. 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支付违约金及定金责任 和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 损失 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合同的形式: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 合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 合同的形式 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 9.先履行抗辩权 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同.5.无名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相对 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 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
合同法律制度(学习)
2、特征
1)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2)合同条款单方事先拟订性; 3)合同条款具有不变性; 4)合同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
6、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规则
(1)语言文字本身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而 需要解释,因此民法学实质上是有关法律规则 的解释学。
(2)对于一般合同条款,应当按照合同所 使用的词句、合同有关条款、合同目的、交易 习惯以及诚信原则,采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 目的解释等方法进行解释。
(3)提供格式合同一方有时为了隐瞒对自 己不利的信息而故意使用一些模糊性文字,因 此格式合同需要一些特别解释规则。
合同是法律行为,
是当事人之间“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当事人主体地位平等; 2、合同目的是设权;
(合同——权利——利益) 3、合同本质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4、合同生效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效力
1、概念:合同效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合 同依法成立后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律制度
课堂讨论
1、什么是合同?大家日常生活 中接触过合同没有?签过合同没 有?
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 生合同法律关系?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C.甲因为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到乙家 D.甲鱼塘的鱼跳进乙鱼塘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经济法课件.
一、合同法概述
n 合同的概念 n 合同的法律特征 n 我国合同立法概况、概念和调整范围 n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概念
n 《合同法》规定: n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例题:
n 甲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 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例如:
n 向某经营着一家小型的物流公司,公司虽然小,但是业务却不少,向某从未不愁没有活干。有一天,向 某收到同城某商贸公司发来的要约书,要约书中表明现在公司向外地拓展业务,需要借助物流公司一对 一往客户单位发货,列明了运输价格,并标明近期内回复有效。向某忙得抽不开身,他觉得这份要约书 只说“近期内回复”,并没有约定具体的承诺期限,什么时候回复都行。一个月后向某见业务量减小, 发出承诺书,却被商贸公司告知“承诺无效,不予合作”。
n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n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n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n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 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需经有权人承认才能生效。包括:
n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n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n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生效的时间
n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n 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n 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n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n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合同的讲座。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规范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下我将从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单来说,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愿达成协议。
2.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2. 承诺:另一方对要约表示同意。
3. 合同成立: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履行义务。
2. 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适当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1. 实物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直接交付实物。
2. 货币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货币。
3. 其他履行方式:如提供服务、转移权利等。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1.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
2.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处理
合同无效的认定和处理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韩洪律师提记:合同无效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关键词:合同无效合同绝对无效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收归国家所有返还集体第三人上部合同无效的认定一、合同无效的概念和种类合同无效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
从广义上讲,合同无效包括绝对无效、效力待定和相对无效三类,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4条分别规定了效力待定和相对无效的合同,其中效力待定是指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等因主体问题有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相对无效是指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和相对无效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无效。
从狭义上讲,合同无效指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存在合同法第52条、53条规定情形的合同,即绝对无效的合同,对此类合同,即使没有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从法律上也是无效的,法院或仲裁机关可以依职权主动宣告合同无效。
结合笔者以前写的《合同撤销的方法及后果》一文,本文中所说的“合同无效”着重是指存在合同法第52条、53条规定情形的无效合同。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认定政策《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国开电大一体化平台《合同法》平时作业(4次全 含答案)
国开电大一体化平台《合同法》平时作业(4次全含答案)第1次平时作业一、选择1.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不得()要约。
A.随意变更B.撤回C.撤销D.更改参考答案:A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
A.无效合同B.合同撤销C.合同撤回D.合同的履行参考答案:A3.合同的成立是()的开端。
A.判断合同是否有效B.发生履行效力C.转移合同权利义务D.以上都正确参考答案:D4.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为()。
A.要约邀请B.要约C.承诺D.以上都不正确参考答案:B5.根据合同间的(),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A.主从依附关系B.是否交付事物C.是否互付给付D.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参考答案:A6.合同的成立时间分为()。
A.一般规则B.复杂规则C.简单规则D.特殊规则参考答案:AD7.合同是民事主体之织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A.设立B.使用C.变更D.终止参考答案:ACD8.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很多,包括()。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的商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报C.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D.都不正确参考答案:ABC9.合同效力具有()之分。
A.广义B.褒义C.狭义D.贬义参考答案:AC二、判断10.承诺生效地点不是合同成立地点。
()A.对B.错参考答案:B11.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最终结果是不一致的。
()A.对B.错参考答案:B12.合同不能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A.对B.错参考答案:B13.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
()A.对B.错参考答案:A14.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即可以是约定也可以是行为。
()A.对B.错参考答案:A三、名词解释15.无名合同参考答案:无名合同是“有名合同”的对称。
法律上没有赋予其一定名称的合同。
即有名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
由于人的经济活动的复杂性,难以在有关法律上对可能发生的所有合同都一一命名,故对于有名合同之外的合同,只要原则上不违背国家立法精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也承认其具有法律效力。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doc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合同法》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热门城市:开鲁县律师涿鹿县律师赵县律师库伦旗律师赤城县律师承德县律师南京律师和平区律师兴隆县律师说到合同效力待定,相信大家都会有所耳闻吧,那么,大家知道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吗?其实,法律上规定了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分为四大类,每一类又有各自的特征。
下面,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法》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关权利人赋予承认权,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断做出承认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绝而使合同无效,往往是有利于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促进交易的。
因此,将这类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权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
二、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三、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
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关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时,无论是丧失权利或负担义务,纵使其在经济上获得巨大利益,亦不属于能获得法律上的利益。
德国、瑞士、奥地利民法采用此种标准。
以前的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合同时,基本上是认定为无效合同。
此类合同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民法典关于合同中加速到期的定义
民法典关于合同中加速到期的定义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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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
陆女士与王先生于1996年2月登记结婚。2004年4月, 王先生和父亲王老伯曾与一家房产公司签订《上海市商 品房预售合同》一份,由两人向该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套 住房,房屋价格为42.7万余元。事后,父子俩共同取得了 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2006年4月,陆女士与王先生因琐事发生矛盾回娘家 居住。不久,王先生与父亲到房产交易中心签订房屋买 卖合同一份,由王先生向父亲出让系争房屋一半的份额, 价格为16万元,王老伯由此取得了该系争房屋的房地产 权证。 同年5月,王先生一纸诉状要求与陆女士离婚,但未 获法院准许。11月,陆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与王先生离 婚。 在案件审理中,因涉及分家析产,陆女士又提起诉讼, 要求与王先生父子分割系争房屋。在庭审中,王先生
小黄听了人事经理的转述后,心里很不愿意,但是 母亲正等着做手术,没有办法,只好同那家公司签 订了劳动合同,那家公司也如约支付给他4万元。小 黄也遵守合同约定,在这家公司努力工作,一年以 后,他的业绩非常突出,因此在年终的绩效评估后 得到了一笔高额的年终奖。 小黄去找总经理,对他说:“我这一年的表现 还算不错吧,你应该给我涨点工资。”总经理问: “那你要涨多少?”“至少要涨到1.2万。”小黄回 答。总经理当时就急了:“那不行,不可能,你非 得这样要求的话,我一分钱也不给你涨。”小黄很 生气:“你不给我涨工资我就辞职。”总经理威胁 道:“你敢违反劳动合同,我就告你,你必须支付 违约金。
标的物、标的品质等发生误解
1、必须具有法定事 显失公平——签订时不公平 由 欺诈、胁迫 2、必须有一方当 违背真实意思 乘人之危 事人行使请求权
3、必须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变更或者撤 销权
案情:1996年2月13日,杨文龙(原告)在山西同力计 算机联合公司商贸分公司(被告)处购买DCA2 5X86型 海洋牌电脑一台,价格13100元。原告9月发现被告在 宣传品上将DCA2列为SL400(486)系列,后找被告交 涉未果。1996年12月9日,原告委托山西省技术监督局 出具的鉴定结论为“DCA2 5X86微机是以486微机的品 质冒用586微机的品牌,属于486机型”;“ DCA2 5X86微机的品牌不属于PENTIUM586型微机,而属于486 型微机”。原告后起诉至法院,称被告欺诈,应该双 倍返还,并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6000元。被告答辩称 出售产品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不存在欺诈,国家 对486型和586型没有统一标准,故鉴定结论不科学。 审理中,法院委托国家电
合同形式分类及法律效力
合同形式分类及法律效⼒合同形式有许多分类,⽣活中的合同形式也较为复杂。
针对不同的分类,我国现⾏法律也对合同形式有着具体的效⼒规定,保障双⽅当事⼈的合同有效。
接下来由店铺⼩编为您介绍合同形式分类及法律效⼒的相关知识。
合同形式分类及法律效⼒《合同法》第10条规定了三类合同形式,它们分别是:1、它指合同当事⼈双⽅⼝头约定合同内容,⽆需任何⽂字记载。
⼝头形式主要适⽤于即时清结的交易。
⼀般来讲,这种交易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简单、交易标的额较⼩、交易快捷等特点,其⼤多属于现货交易。
合同订⽴采⽤⼝头形式最⼤的优点就是⽅便、快捷、简单。
因此现实⽣活中⼤量即时清结交易的存在,就决定了合同形式不可缺少⼝头合同。
如果合同⾦额较⼤却采⽤了⼝头形式订⽴,这往往建⽴在合同当事⼈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
⼝头合同虽有其优点,但也存在⼀定的弊端,那就是如果当事⼈选⽤⼝头形式订⽴合同,就要承担⼀些风险,如履⾏过程中难以约束对⽅、发⽣纠纷后难以甚⾄⽆法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等等。
2、书⾯形式《合同法》第11条规定了书⾯形式的定义,即书⾯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数据交换和电⼦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形式是《合同法》颁布前⼀直被提倡的合同形式,与⼝头合同相⽐,书⾯合同多是履⾏期限较长、标的额较⼤、内容较复杂的合同,它的最⼤特点在于当事⼈因合同发⽣争议时容易举证、分清责任,其优点与缺点正好与⼝头合同相反。
3、其他形式这是《合同法》的新规定,鉴于社会⽣活中各种合同极端复杂,仅仅书⾯与⼝头两种形式不能穷尽所有的合同形式。
⼆、我国现⾏法律对合同形式法律的效⼒规定1、法律规定或当事⼈约定合同应当采⽤书⾯形式⽽未采⽤《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法律、⾏政法规规定或当事⼈约定采⽤书⾯形式的,应当采⽤书⾯形式。
第36条对此⼜做了补充性规定,制定了⼀个补救措施:当事⼈应当采⽤书⾯形式订⽴合同⽽未采⽤,但⼀⽅已经履⾏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接受的,该合同成⽴。
第二章 合同法第二课时
馆遣送回国,回国后一分钱没有赚到的三个人起诉某旅游公司代办处,
要求返还2万元的旅游费用。
家住北京的李小奇平日喜欢玩枪,经常在公园等地打气枪游戏,
而且每次都能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他的好几个朋友都喜欢打猎,他
们有一天突发奇想,来到旅行社,询问有没有可以专门打野味的旅游
线路,他们愿意出高价和几个哥们一起去打猎,只要提供住宿设施、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当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时,《合同法》规定:债 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 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合同对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时,《合同法》规定:按 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当合同对履行费用的负担的约定不明确时,《合同法》 规定:由承担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法定条件:(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宾馆扣留旅客
在某宾馆住宿的沈阳旅客汤某在早起如厕时,马
桶突然倒塌,但未造成人身伤害,汤某认为卫生间设
来往车票给安排好就行,现在对打猎管得太狠,想到一个偏远一点的,
最好是自然保护区,那里野味比较多,而且也没有人管,你们旅行社
这方面路子比较广,给想想办法,我们对于其它旅游景点都不感兴趣,
只要玩得好就行。旅行社一听有利可图,就答应了下来,每个人收取
旅游费7000元,并且签订了旅游合同。通过联系,在一个自然保护区
后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旅行社行使
约定不明确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 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 惯确定。
合同协议法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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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调整对象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
【注意】并非所有牵涉政府的都是非平等:政府采购 合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受合同法调整。
不调整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适用 《劳动合同法》。
2019-2-27
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3、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5、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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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诺的撤回
在承诺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前,承 诺人宣告取消承诺的意思表示。
承诺可以撤回, 但撤回承诺的 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 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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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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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的行为特征
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双方民事行为。 2、主体特征
双务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 单务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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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 或完成其他给付
诺成合同(买卖、租赁合同等)
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 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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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 的形式和手续来划分
合同法
法律意义:1、双务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规则
2、双务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 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单 务合同……风险一律由债务人承担 3、双务合同守约方可解约,单务合 同不发生合同解除问题 典型的单务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一 律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平等 协商。 (二)自由原则——缔结合同的自由、选择相对 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解除合同 的自由、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三)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即当事人取得他 人财产利益应当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 (四)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诚实可信,以 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当事人之间的 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五)合法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3)内容应与要约内容一致 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效力 原则:不构成承诺,而是新要约 例外:非实质性变更,除要约人没有及时 表示异议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 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中、美两公司磋商一普通商品贸易合同,美 方发来要约,中方承诺全部同意,但承诺函又加 上一句:“贵方应提供商品原产地证明”。美方 收到后未予回复。后在履行合同中,中方要求美 方提供原产地证明,美方称无此义务。问:中、 美双方谁的请求有道理?
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第2期发表了《李珉诉朱晋 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该案涉 及到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悬赏广告现象。 二、本案事实及理由
被告上诉人(原审被告)朱晋华与李绍华是朋友 关系。李绍华委托朱代办汽车提货手续。1993年 3月30日,朱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影院看电影,散场 时,将装有洛阳市机电公司(李绍华工作单位)面值 80余万元人民币的汽车提货单及附加费本等物品 的一公文包遗忘在座位上。被在后几排看电影的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珉发现并捡起。同去看电影的 原审第三人王家平(原系李珉同学)在现场等候良久, 未见失主来寻,便将它交给王家平保管。
第四章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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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效合同的类型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这类合同或情形包括: (3)形式违法的合同。即法律明文规定应当 采取书面形式而当事人却采用其他形式订立的 合同。如以口头形式订立不动产转让合同,订 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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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
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
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
库,次日将合同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
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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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
单项选择题
刘某和孙某拟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
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刘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
孙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
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C.丁地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无效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这类合同或情形包括: (1)当事人不具有主体资格而订立的合同。 如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核准登记领 取营业执照而以个体工商户名义订立的合同;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而以法人名义订立 的合同;无权代理、未经追认和滥用代理权订 立的合同等。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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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通过当事人的协商,彼此 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合同成立,要约 人与承诺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合同的几种状态
合同的四种效力状态合同的四种效力状态有: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等,对于上述四种效力的合同都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合同情况来进行处理。
一、有效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
并指出了无效合同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应不属于合同的范畴。
另外有的学者认为"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
"并据此认为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应发生法律效力;由国家予以取缔。
三、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①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②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③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四、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五、知识延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种类一、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定义)。
合同这种行为方式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领域),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合同。
从合同所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来看,合同可分为:民事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行政合同:是行政关系的主体之间为实现管理的目的而订立的协议,由行政法调整。
如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协议或责任状。
合同法所称的合同就是民事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和行政合同,而且不是所有的民事合同,(主要)是指有关财产关系的合同。
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适用其他法律,如婚姻法、收养法等,不适用合同法。
关于合同的概念,在国际上有各种理论和立法例,但总的来说,大陆法系皆强调合同的“合意”,即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而英美法系强调合同是一种单方允诺,而不强调双方的合意。
大陆法系之间也不一样,法国认为合同就是债权合同;而德国认为合同包括所有的民事合同。
就我国而言,学者们都比较接受德国法的一些作法(在其他法律领域也一样),认为合同包括所有的民事合同,但是并非都适用合同法。
民事合同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债权合同;二是物权合同;三是身份合同。
债权合同即以债权债务为内容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物权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是一种物权,而不是债权,如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质押合同中的质权、留置合同中的留置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中的承包经营权等等,这些权利都属于物权,这些合同都属于物权合同。
身份合同即具有严格身份性质的合同,这些权利涉及特定当事人的人身、身份。
《民法通则》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相比较而言,合同法的规定与民法通则规定的用词基本一致,但范围不一样,因为由于民法通则是在“财产权利”章的“债权”节规定的,所以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合同实际仅指债权合同。
确立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交易形式,它规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并非所有合同都是有效的,有些合同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或存在瑕疵而无效。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法律关于确立无效合同的规定,包括无效合同的定义、种类、认定标准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
二、无效合同的定义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三、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具体包括:(1)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合同形式、内容、主体资格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合同效力、变更、解除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2. 违反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具体包括:(1)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2)违反社会道德风尚的合同;(3)违反公共秩序的合同。
3. 欺诈、胁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无效。
具体包括:(1)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从而订立的合同;(2)一方当事人以暴力、威胁手段,使对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订立的合同。
4. 重大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无效。
具体包括:(1)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存在重大误解;(2)当事人对合同性质存在重大误解。
5. 显示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无效。
具体包括:(1)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弱势地位,使对方在不利条件下订立的合同;(2)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缺乏判断能力,使对方在不利条件下订立的合同。
四、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1. 审查合同内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是否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等情形。
合同法
北京的甲于5月1号发函给广州的乙,载明乙务必于5月10日 前承诺。函5号到达乙处,乙方于8号作出承诺并于当日以 特快专递邮出。依惯例9号即可到达但是到15号,甲方才收 到该邮件。经查是特快专递公司职员疏忽忘投此邮件,耽 误了几日;甲收到后没有任何回复。 问:此时合同成立与否?
甲收到邮件后,于次日通过电话告诉乙,不接受该承 诺,则合同不成立。
(4)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 法律拘束力。
失效的原因有: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承诺
(1)承诺的概念和条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并传达给
吴某与张某于2012年10月2日举行婚礼。同日 吴某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 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24元,彩色扩印公司开 出一张印单交给吴某,印单上事先印好了“如遇 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号胶卷一卷或相 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后彩色扩印公司将该胶 卷遗失。问:彩色扩印公司能否引用免责条款, 只赔保 护法》第24条的规定,该免责条款无效。
二、合同的分类
1、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区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区分意义: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 3.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区分标准: 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 区分意义: 1.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2. 义务的内容不同 3. 主体要求不同
2、格式条款:由当事人一方事先拟定的,在订立合 同的时候不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 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F4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 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 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 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中国法律规定的合同种类(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它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在中国,合同法是规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它对合同的种类、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对中国法律规定的合同种类进行详细介绍。
二、合同种类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分为以下几类:1. 按照合同标的的不同,合同可分为有形合同和无形合同;2. 按照合同主体的不同,合同可分为自然人之间的合同、法人之间的合同和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合同;3. 按照合同内容的性质,合同可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保险合同、信托合同、借款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合伙合同、联营合同等。
三、具体合同种类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是合同法中最基本的合同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普通买卖合同:指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买卖标的物的价格、数量、质量、交付方式、付款方式等达成一致的合同。
(2)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指买受人将总价款分若干期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
(3)凭样品买卖合同: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样品作为标的物质量标准的买卖合同。
2.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房屋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动产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动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加工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加工、制作特定产品的合同。
(2)定作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特定工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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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种类都有几种
一、合同的效力种类有哪些
(一)、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
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
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
1、违法性;
2、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4、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
主动审查。
并指出了无效合同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应不属于合
同的范畴。
另外有的学者认为“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
”
并据此认为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
1、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
2、对当事人自始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3、国家予以取缔。
(三)、待定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四)、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一般认为,可撤销合同的主要原因是: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