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团体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
中国医院协会团体标准医疗质量管理

中国医院协会团体标准医疗质量管理1. 引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中国医院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团体标准。
本标准旨在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质量管理的参考依据,促进医疗机构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卫生院等。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标准的解释具有规范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相关文件4.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医疗质量管理: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对医疗活动的全面管理,包括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医疗安全、医疗效果等方面的管理。
- 医疗安全: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不受到意外伤害、疾病恶化或其他不良事件的影响。
5. 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医疗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应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质量管理人员、临床科室负责人、护理负责人、药剂负责人等组成。
6. 医疗质量管理职责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确保医疗质量管理的有效运行。
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监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分析医疗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报告7.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标准等。
8. 医疗质量管理流程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流程,包括医疗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如医疗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反馈、改进等。
9. 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对医疗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医疗安全。
10. 医疗质量改进医疗机构应持续开展医疗质量改进工作,对医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
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

06 消毒产品行业发展趋势与 政策建议
消毒产品行业创新发展方向
加强消毒产品科研创新
01
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研发新型、高效、环保的消毒产品,
提高消毒效果和安全性。
推动消毒产品技术升级
02
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消毒产品的技术
含量和附加值。
拓展消毒产品应用领域
03
积极开发适用于不同领域、不同场景的消毒产品,满足多元化
消毒产品分类
根据消毒因子的不同,消毒产品可分为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大类。物理消毒 主要包括紫外线、高温等方法;化学消毒则涉及各种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等。
消毒产品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市场现状
当前,消毒产品市场呈现出多样化、细分化的发展趋势。随 着人们卫生意识的提高,消毒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同时, 行业内竞争也日益激烈,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
等。通过使用消毒产品对这些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可以维护公共卫生安
全,减少疾病传播的可能性。
02 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体 系
国家层面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明确规定了消毒在传染病防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 当遵守的法律责任。
《消毒管理办法》
卫生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对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全面规范,包括消毒产品 的卫生许可、卫生质量监测、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规定。
03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法律责 任与义务
生产企业资质要求及审批流程
生产企业资质要求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技术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后 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审批流程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在申请卫生许可证前,需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条 件、技术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等。卫生行政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将颁 发卫生许可证。
全国卫生城市标准

全国卫生城市标准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城市各级政府成立爱卫会组织,并设有爱卫办,列入政府编制,配备专职人员数不少于4人。
2.城市街道、社区设立爱卫会组织,并配备专职人员2人以上。
3.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并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
4.定期召开爱卫会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本地区爱国卫生工作。
5.爱卫会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指导本地区爱国卫生工作。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城市各级政府和部门有健康教育年度计划,并纳入各级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2.城市设有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3人以上。
3.城市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单位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
4.深入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成人和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85%以上。
5.城市健康教育效果明显,并迎接上级检查考核。
三、市容环境卫生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政府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在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主要街道容貌美观,街巷卫生整洁,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4.垃圾收集、清运及时,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垃圾处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5.公共厕所数量达标,布局合理,有专人管理,设施完好,全市水冲厕所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
6.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7.积极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率达到80%。
8.有害生物防制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鼠、蚊、蝇、蟑螂密度达标(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尤其要有效控制鼠害传播疾病的发生。
9.按照《建筑拆除工程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文明施工,规范作业,及时清运渣土和流体物料运输车辆遗撒物,主要街道无渣土撒漏现象。
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墙、硬地坪和车辆清洗设施等防护措施;工程竣工后,按要求清理和平整场地。
10.逐步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国家标准。
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团体标准

实验室应当布局合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符合GB 19489 、GB 50346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 基本要求。仪器设备放置合理,便于操作。实验室应当配有必要的防污染、防火、控制进入等安全措施。 4.3.5 检验检测应当采用国家、行业、地方或团体规定的方法或标准,采用非标方法,应当进行方法 比对或验证,编写标准操作程序(SOP)或作业指导书,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凡是检测方法或检测仪 器有要求的,应当按要求对检测场所的温度、湿度和放射性本底等环境条件进行有效、准确的测量并记 录。 4.3.6 应当为检测样品建立唯一识别系统和状态标识。应当编制有关样品采集、接收、流转、保存和 安全处置的书面程序。 4.4 日常服务要求 4.4.1 健康检查机构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开始前,应该将检查须知、注意事项和流程告知从业人员。 检查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该张贴检查须知、检查流程示意图、路标指示牌和诊室牌。 4.4.2 健康检查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科学、客观、真实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 4.4.3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健康检查结 果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根据“检查项目齐全、主检结论合格”开具《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式样见附录 B)。 4.5 质量管理要求 4.5.1 健康检查机构按照工作质量管理要求,编制管理、体格检查、功能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相应的 SOP 文件,涵盖机构职责、人员岗位职责、人员培训、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操作、工作流程、档案管 理和质量考核等内容。按照 SOP 文件要求加强质量管理,保存每季度质量管理考核记录,记录中应当包 括质量管理考核的结果及报告、对质量管理考核中发现问题所采取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等。 实验室检测项目应当参加盲样考核并合格。 4.5.2 对于可能存在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化学、物理、放射性等因素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和检查,应 当有相应的警示标示和中文警示说明,并为被检查者、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需的个人防护和应急救援用 品和设施,并对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防护及应急救援等的培训。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以下简称“资质评定”),引导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持续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全行业信用氛围,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是指在室内外环境对鼠、蚊、蝇、蟑螂、蚂蚁、跳蚤、虱、臭虫、蜱、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和人类生活与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进行预防和控制,并向被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的单位。
第三条?资质评定遵循自愿申报、综合评定的原则,坚持评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所采用的为国家《资质评定》标准。
第五条?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协会”)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赋予协会的职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办法的实施;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资质评定工作程序第六条??资质评定工作程序申请、内审员培训、上报资料、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审、颁发证书。
第三章??内审员设置与培训第七条??内审员设置申报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应配备一名内审员,负责资质评定申报的相关工作;有分支机构的,每个分支机构也应配备一名内审员。
第八条??内审员培训初次申报或申请复审时,内审员均须参加由全国协会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
内审员培训原则上于每年第二季度举办一次。
第四章??申请与上报资料第九条??申请参加资质评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应向全国协会提出申请。
申请书中应有地方有害生物防制协会(或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签署的推荐意见;没有地方协会的可直接上报。
申请书中应包含以下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条?上报资料按照全国协会制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评分细则”的要求逐项整理资料并上报,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最新版】

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标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标准质量,促进标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健康标准,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为实施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人体健康,在职责范围内对需要在全国统一规范的事项,按照标准化制度规定的程序及格式制定并编号的各类技术要求。
本办法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标准、地方卫生健康标准、团体和企业卫生健康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卫生健康标准工作,包括编制中长期卫生健康标准规划和年度计划,卫生健康标准研究、制修订、解释、宣贯、实施、复审和评估等。
第四条卫生健康标准按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家标准(含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
对需要在全国卫生健康行业及其他有关行业统一的卫生健康技术要求,制定国家标准;对需要在全国卫生健康行业统一的卫生健康技术要求,制定行业标准。
第五条卫生健康标准按实施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六条国家卫生健康委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
国家卫生健康委设立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负责全国卫生健康标准政策、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等管理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下设卫生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负责项目、人员、强制性标准实施评估等归口管理工作。
相关业务司局负责相关专业领域卫生健康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作为标准协调管理机构,负责标准项目承担单位评审、标准协调性审查、跨专业标准基础研究、重要标准的宣传培训、推荐性标准的评估、专业委员会的考核评估等综合性标准管理工作。
各专业委员会依据《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章程》确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等级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等级4A级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钟表协会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3A级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中国加气混凝土协会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麻醉药品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保健协会中国殡葬协会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中国石材协会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中国保密协会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中国藏毯协会中国实验灵长类养殖开发协会2A级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全国报纸自办发行协会中国行业报协会中国信息产业商会全国性学术类社团评估等级5A级中国航空学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电子学会4A级中国税务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中国免疫学会中国营养学会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3A级中国植物生理与植物分子生物学学会中国世界经济学会中国石油学会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新兴经济体研究会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中国神经科学学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中国考古学会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中国财政学会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中国丁玲研究会中国紫禁城学会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中国索引学会2A级中国统计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中国拉丁美洲学会中国华侨历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情报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中华美国学会1A级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全国性职业类社团评估等级3A级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全国性联合类社团评估等级4A级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3A级中国晚报工作者协会中国诗歌学会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中国岩画学会中国社会艺术协会基金会评估等级4A级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3A级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智善公益基金会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中华艺文基金会万科公益基金会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中国电影基金会韩美林艺术基金会李可染艺术基金会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致福慈善基金会爱慕公益基金会2A级鲁迅文化基金会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华鼎国学研究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等级4A级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3A级现代工笔画院华坤女性生活调查中心华坤女性消费指导中心世针针灸交流中心。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害生物防制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害生物防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害生物防制员一、概述有害生物防制员是指专门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的人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害生物防制员的需求日益增加。
有害生物防制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有害生物的防制和清除工作,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卫生。
二、技能要求1. 知识技能有害生物防制员需要掌握有害生物的种类、生物学特性、危害程度、防制方法等相关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备相关的职业道德和公共安全意识。
有害生物防制员还需要了解有害生物防制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操作技能有害生物防制员需要具备有害生物的识别能力,能够准确判断有害生物的种类和数量,掌握有害生物的防制、清除和监测等操作技能。
有害生物防制员需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作,共同维护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
3. 应急处理能力有害生物防制员需要具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的能力,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有害生物防制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危险品处理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能够在相关事件中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应对措施。
三、文章总结有害生物防制员作为一项职业技能标准,涵盖了丰富的知识技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对有害生物的认知和防制方法的掌握,有害生物防制员能够有效地维护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为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观点共享个人认为,有害生物防制员是一项具有重要社会意义和广阔发展前景的职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有害生物防制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该加强对有害生物防制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以上是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害生物防制员的一些初步探讨和总结,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重视有害生物防制员这一职业,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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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PCACN0001-2016有害生物防制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评定2016-11-30发布2017-1-1实施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发布T/CPCACN0001-2016前言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晓芃、马彦、张军平、刘泽军、孙贤理、赵彤言、董言德、佟颖。
T/CPCACN0001-201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等级的划分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795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GB/T23796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蝇类GB/T23797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GB/T23798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鼠类GB/T27770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T27772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T27773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有害生物pest鼠、蚊、蝇、蜚蠊、蚂蚁、跳蚤、虱、臭虫、蜱、螨、白蚁及其他。
3.2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est control organization对室内外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和人类生活、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单位。
3.3服务能力等级gradeT/CPCACN0001-2016将服务机构防制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划分为不同级别,用A级、B级、C级表示。
4等级的划分和依据4.1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划分三个等级,服务能力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
4.2等级划分以服务机构的资产与场所、药品与设施设备、防制人员、组织管理、防制能力和服务质量为依据。
5等级划分条件5.1C级5.1.1资产与场所5.1.1.1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证件。
5.1.1.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有保障。
5.1.1.3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40m2。
5.1.1.4办公室有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等基本办公设备。
5.1.1.5有独立的药械库房,面积不小于30m2。
5.1.1.6库房布局合理,灭鼠剂、杀虫剂和监测工具分室存放。
5.1.2药品与设施设备5.1.2.1有适合不同场所和环境使用的杀虫灭鼠药剂与器械。
其中,灭鼠剂不少于2种剂型,杀虫剂不少于4种剂型,物理防制器械不少于3类。
5.1.2.2药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药效与毒性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备,并在保质期内。
5.1.2.3不购买及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在防制服务中不使用私自混配的药剂。
5.1.2.4药品进货渠道正规,有规范、完整的药品进出记录,药品台账与药品相符。
5.1.2.5应配备不少于4台手动喷雾器、1台机动常量喷雾器或1台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1台背负式超低容量喷雾器,1台手提热烟雾机,所有设备维护良好,可正常使用。
5.1.2.6配备粘鼠板、粘蟑纸、粘蝇条、诱蝇笼、诱蚊蝇灯(器)等害虫与鼠密度监测用器具。
5.1.2.7操作人员配有不同季节穿着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防护口罩(面具)、护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操作常用器具。
5.1.2.8有至少1辆服务专用车辆,车辆按规定检验合格。
5.1.3防制人员5.1.3.1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T/CPCACN0001-20165.1.3.2至少有1名技术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3年以上,经专业机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
5.1.3.3防制操作人员不少于4人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其中至少1人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2年以上,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至少2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5.1.3.4防制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身体健康,符合被服务单位相关要求。
5.1.3.5全体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8学时,有相关机构的培训证书。
5.1.3.6全体人员每月参加企业内部员工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2学时,有完整记录。
5.1.4组织管理5.1.4.1设有专人负责企业管理工作。
5.1.4.2相应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5.1.4.3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5.1.4.4按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制定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的各项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5.1.4.5有服务价格标准。
5.1.4.6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制度。
5.1.5防制能力5.1.5.1从事有关部门许可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6个月以上。
5.1.5.2具备承接蚊、蝇、鼠、蜚蠊等至少4类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的能力。
5.1.5.3具有对服务场所害虫密度情况及防制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估的能力。
5.1.5.4防制操作人员可运用有害生物防制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进行操作,现场技能操作科目考核合格率达到75%以上。
5.1.5.5防制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一定的业务能力,能基本掌握有害生物防制的理论知识,可监督与指导防制服务过程中的各个技术环节,至少1人的现场防制科目考核全部合格。
5.1.6服务质量5.1.6.1防制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着装规范,达到防护要求。
服务过程中主动向客户介绍有关防制知识及注意事项,耐心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5.1.6.2实施防制前,要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进行监测,有规范的监测记录,并根据监测结果制订防制方案和作业计划。
5.1.6.3防制过程中,防制员能严格按制定的防制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防制,有服务记录。
5.1.6.4实施防制后,定期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及防制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有规范的监测记录表。
蜚蠊、蝇类、蚊虫和鼠类的密度监测方法可参照GB/T23795、GB/T23796、GB/T23797和GB/T23798进行。
T/CPCACN0001-20165.1.6.5有定期的质量控制检查记录和整改记录。
5.1.6.6有项目防制效果的评价报告。
5.1.6.7近1年无防制服务重大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约行为。
5.1.6.8设有固定服务热线电话,服务时间不少于8h,有电话记录和处理意见。
5.1.6.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5.1.6.10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5.1.6.11不以低于服务成本价格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客户。
5.1.6.12企业对外宣传客观、真实。
5.1.6.13企业信用评价良好。
5.1.6.14被服务单位和场所的鼠及害虫密度达到国家标准。
鼠类、蚊虫、蝇类、蜚蠊密度控制水平可参照GB/T27770、GB/T27771、GB/T27772、GB/T27773标准。
5.1.6.15客户对服务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5.2B级5.2.1资产与场所5.2.1.1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证件。
5.2.1.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2.1.3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60m2,有办公室、更衣室等办公场所,办公场所有互联网环境。
5.2.1.4有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等基本办公设备。
5.2.1.5有独立的药械库房,面积不小于60m2。
5.2.1.6库房布局合理,灭鼠剂、杀虫剂和监测工具分室存放。
5.2.2药品与设施设备5.2.2.1有适合不同场所和环境使用的杀虫灭鼠药剂与器械。
其中,灭鼠剂不少于2种剂型,杀虫剂不少于6种剂型,物理防制器械不少于4类。
5.2.2.2药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药效与毒性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备,并在保质期内。
5.2.2.3不购买及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在防制服务中不使用私自混配的药剂。
5.2.2.4药品进货渠道正规,有规范、完整的药品进出记录,药品台账与药品相符。
5.2.2.5应配备不少于6台手动喷雾器、4台机动常量喷雾器、2台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1台背负式超低容量喷雾器,2台手提热烟雾机,所有设备维护良好,可正常使用。
5.2.2.6配备粘鼠板、粘蟑纸、粘蝇条、诱蝇笼、诱蚊蝇灯(器)等害虫与鼠密度监测用器具。
T/CPCACN0001-20165.2.2.7操作人员配有不同季节穿着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防护口罩(面具)、护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操作常用器具。
5.2.2.8每8名防制服务人员配备1辆服务专用车,车辆按规定检验合格。
5.2.3防制人员5.2.3.1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5.2.3.2至少1名管理人员定期接受外部管理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5.2.3.3至少2名技术人员具有大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5年以上,并经专业机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
5.2.3.4防制操作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其中至少3人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3年以上;防制操作人员中至少1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至少2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至少3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5.2.3.5防制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身体健康,符合被服务单位相关要求。
5.2.3.6全体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12学时,有相关机构的培训证书。
5.2.3.7全体人员每月参加企业内部员工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4学时,有完整记录。
5.2.4组织管理5.2.4.1设有独立部门或专人负责企业各项管理工作。
5.2.4.2相应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5.2.4.3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5.2.4.4按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制定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的各项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5.2.4.5有服务价格标准。
5.2.4.6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制度。
5.2.4.7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
5.2.5防制能力5.2.5.1从事有关部门许可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3年以上。
5.2.5.2近2年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营业额每年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5.2.5.3具备承接蚊、蝇、鼠、蜚蠊等至少6类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的能力。
5.2.5.4具备从事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宾馆(饭店)、中低档写字楼、中小型餐饮店、招待所、商场、超市、食品加工制售店、一般企事业单位、外环境等9类不同类型场所与环境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能力。
5.2.5.5能够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情况及防制效果进行全面监测与评估。
5.2.5.6防制操作人员能较为熟练地运用有害生物防制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进行操作,现场技能操作科目考T/CPCACN0001-2016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
5.2.5.7防制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一定的实际经验,熟练掌握有害生物防制的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有关防制新技术、新方法、新药械,能承担对防制操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并指导防制服务过程中的每个技术环节,至少2人现场防制科目考核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