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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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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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观部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判断)(一)、选择部分1、在保险实务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无客观依据,通常采用约定的方式来确定。

其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是( B )。

A.保险人的承保能力 B.投保人的缴费能力C.被保险人的价值观 D.代理人的协调能力★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附1.1.1(考核知识点解释):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寿险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投保人对人身保险需要的程度;二是投保人的缴费能力。

2、虽然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许多共同之处。

但是就实施方式而言,各国法律一般规定,社会人身保险遵循()。

A.自愿原则B.互助原则C.强制原则D.市场原则★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附1.1.2(考核知识点解释):社会保险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立法,是一种推行社会政策的特别立法,具有绝对的强制性。

3、储蓄和保险一样,都具有以现在的积累解决以后问题的特点,但是与保险不同的是储蓄属于()。

A.互助行为 B.他助行为 C.自助行为 D.群体行为★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与储蓄的比较附1.1.3(考核知识点解释):储蓄是属于自保范围的应付危险的方法之一,自存自用。

人身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

4、以下保险基本原则中,人身保险不适用的是()。

A.可保利益原则B.最大诚信原则C.近因原则D.损失补偿原则★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附1.1.4(考核知识点解释):人身保险合同一般属于定额给付性合同,故不适用保险四大基本原则的损失补偿原则。

5、按()分类,可以将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A.风险程度B.投保方式C.实施形式D.保障范围★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的分类附1.1.5(考核知识点解释):人身保险按照保障分为可以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6、人身保险费率是由()和附加费率组成。

A.毛人身保险费率B.纯人身保险费率C.人身保险金额D.人身保险金★考核知识点: 人寿保险费的确定附1.1.6(考核知识点解释):人身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构成。

人身保险复习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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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复习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2、D3、B4、C5、A6、B7、A8、A9、C 10、A11、A 12、C 13、C 14、D 15、D 16、C 17、C 18、D 19、D 20、C 21、A 22、C 23、A 24、C 25、C 26、C 27、A 28、B 29、C 30、B 31、A 32、B 33、B 34、B 35、A 36、C 37、C二、多项选择题1、ABC2、AB3、ACD4、AB5、ABC6、ABC7、ABC8、AD9、AB 10、ABC11、ABCD12、ACD 13.ABC 14.ABCD 15.BCD16、ABC 17、AB 18、ABC 19、CD 20、CD11、ABC 12、ABCD 13、ACD 14、CD 15、ABC16、ABC 17、ABC 18、ACD 19、ABCD 20、ABCD11、ABCD 12、BCD 13、ABC 14、ABCD 15、AC16、ABC 17、ABCD 18、ACD 19、AC三、判断题1、B2、A3、B4、B5、A6、B7、B8、B9、A 10、B11、B 12、A 13、B 14、B 15、B 16、B 17、B 18、B 19、B 20、B21、B 22、A 23、A 24、B 25、B 26、B 27、B 28、B 29、A 30、B31、A 32、B 33、B34、A35、A 36、B 37、B 38、B 39、B 40、B四、简答题1.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构成条件有哪些?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了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间死亡或残废;意外伤害事故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2.为什么说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储蓄最典型的特征是返还性和收益性,人寿保险具有返还性和收益性。

返还性:人寿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具有必然性,只要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件或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总能依照合同约定领取的保险金。

收益性:人寿保险采用均衡保险费,其中储蓄保费存放于保险公司时间较长,保险人可以运用投资增值,所以应该对投保人按预定利率计算利息。

人身保险复习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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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复习资料人身保险复习资料二、名词解释1.人身危险的同质性:客观存在的各种危险在同样的境况、条件之下具有相同的发生或不发生的可能性。

2.大数定律:是指随机事件在一次独立实验中发生的这种偶然性在大量的重复试验中将呈现为事件发生发展的某种必然的规律性。

它说明了大量的随机现象由于偶然性相互抵消所呈现的必然数量规律,是保险经营的重要数理基础。

(是用来说明大量的随机现象由于偶然性相互抵消所呈现的必然规律的一系列定理的统称。

)3.受益人: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即人身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人身保险39、40、41、42、43条)4.受益人在合同中的两种形式:一是不可撤销的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签订时确定且不得随意撤销,只允许在受益人同意下更换受益人;二是可撤销的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变更受益人和撤销受益人的收益权。

5.人身保险公估人:指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且据此向当事人委托方收取合理费用的机构。

6.次标准体保险:又称为弱体保险,是指危险程度较高而不能按正常费率承保,除非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商定以特别条件来承保的情况下的一种特殊人寿保险形式。

7.变额人寿保险:是一种终身寿险,简称变额寿险,其保险金额随其保费分立账户中投资基金的投资业绩的不同而变化。

8.万能人寿保险:简称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险金额可调整的寿险。

9.观察期条款:在观察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支出的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只有观察期满之后,保险合同才正式生效。

10.等待期条款:所谓等待期,也称免赔期间,是指健康保险中由于疾病、生育及其导致的病、残、亡发生后到保险金给付之前的一段时间。

11.既存状况条款:既存状况条款规定,在保单生效的约定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既往病症不给付保险金。

12.加保选择权益:加保选择权的全称是未来增加保险金额选择权,也叫保证未来的可保性,即如果被保险人在未来某一时期的收入增加的话,则不论其当时的健康状况如何均有增加保险金额的权利。

人身保险复习题

人身保险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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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人身保险均衡保费生命表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经纪人
团体人身保险企业年金投资连接保险健康保险受益人保险金额宽限期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人寿保险定期寿险两全保险分红保险医疗保险
二、简答题
1 人身保险的特点
2 人身保险理赔流程?
3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
4 简述健康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区别
5 分红保险的特点
6 简述投资连结保险的特点。

7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的比较
8人身保险公司中的资金运用渠道有哪些?
9 简述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10 简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11 简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区别
12 健康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区别
13简述影响寿险费率的因素
14 简述团体寿险与个人寿险的差别
15简述人身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
三、论述题
1人身保险的作用
2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3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4简述人身保险资金运用的意义。

人身保险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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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老病残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2.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3.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且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4.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且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5.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且据此向当事人委托方收取合理费用的机构6.创新型人寿保险:创新型人寿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中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一种人身保险。

7.利益敏感型终身寿险:通过对当前的投资收益和死亡率的状况分析,调整投保人需缴纳的保险费或死亡给付金额或保单的现金价值来体现利率的变化8.最低保证年金: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过早死亡而丧失领取年金的权利而产生的年金形式9.确定年金:在约定的给付期限内,无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保险人都得给付年金直至保险年金给付期限结束10.联合年金: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只要其中一个死亡则保险金给付终止的年金11.联合两全保险:是由几个人共同投保的两全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中任何一人死亡,其余人将得到全部保险金,保单终止;如果无任何一人死亡,在保险期满时,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领取保险金,这种保险多适用于夫妻投保。

1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或意外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种,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即意外事故)造成身体的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13.人身伤害责任保险:是承保被保险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而引起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保险,即当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依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应由被保险人对他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补偿被保险人由此造成的损失14.特种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三个特定”(特定原因、时间、地点)为约束条件的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危险是因特定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或特定时间、特定地点遭受的意外伤害15. 特约可保危险:是指哪些理论上可以承保但保险人出于保险责任区分的考虑,承保能力的限制或偿付能力的需要而一般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危险16. 原职业全残:是指被保险人丧失从事其原先工作的能力17. 医疗保险:是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或生育需要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支出,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药费、诊疗费、护理费、各种检查费和住院费及医院杂费等。

人身保险期末复习

人身保险期末复习

一、名词解释1.人身保险2.受益人3.意外伤害保险4.核保5.理赔6、定期寿险7、医疗保险8、“共同灾难”条款9、观察期10、均衡保险费二、单选题1.人身保险的索赔时效2.人身保险合同的不可抗条款的抗辩期规定3.人身保险合同中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是?4.人身保险费率的厘定要遵守什么原则?5.提出保险申请并交纳保险费的人是?6.定期寿险给付保险金条件。

7.“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人身保险理赔什么原则的要求?8.保险代理人为谁代理?9.近代保险是从什么保险发展而来的?10.兼有保障与投资功能的保险是什么?11.特殊的生存保险有哪些?12.人身保险业务中的短期业务。

13.何为团体保险?14.何为复效条款?15.何为人寿保险?16. 对生命表贡献最大的的是谁?17.何为均衡保费?18.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即行按期给付年金的是什么年金?19.在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构成意外事故的核心条件是什么?20.考核寿险营销业务员常用指标三、判断题1.万能寿险保单2.分红保单3.两全保险4.定期寿险5.定期寿险的可转换权6.家庭收入保险7.退休收入保险8.终身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9.不可抗辩条款适用范围10.普通寿险11.变额寿险的保单价值12.万能寿险保单的保费与死亡给付金13.万能寿险保单费用的收取14.万能寿险保单的死亡率费用如何扣除15.,长期护理保险16.个人健康保险的可保证明17.个人健康保险18.不到退休年龄但失去工作的人可如何获取健康保障19.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条件20.伤残收入保险21.人寿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22.过期保费和利息23.不丧失价值条款24.复效条款25.年龄误告条款26.自杀条款27.团体保险的核保28.社会保险与核保29.核保30.生命表与生存率四、简答题1.简述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关系。

2.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3.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争议?4.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的含义及其基本要素。

人身保险,复习大纲

人身保险,复习大纲

题型及比例
复习要点(答题时建议以PPT上内容为准):
1、自杀、中止、复效、保费自动垫交、保单贷款、不丧失现金价值等条款的内容。

2、如何理解人身保险的定额给付性
3、人身保险适用哪些原则
4、保险利益的时效问题
5、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的法律后果,特别是年龄的误告
6、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7、合同解除相关内容
8、意外伤害中“意外”的内涵
9、团体健康保险中协调给付条款的理解
10、团体人身保险费率厘定的主要依据及其特点
11、万能、分红、投连险的区别
12、人身保险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13、“三差益”的理解
14、人身保险核保与理赔的程序
15、一些概念的理解
保险利益、两全保险、责状况任期限、观察期、次健体、
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平滑准备金、既存状况、展期保险与交清保险
16、受益人
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受益权的转让;共同灾难情形下保险金给付的对象;与继承人的区别(继承权的法律特征、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等);团险受益人的指定
17、关于个人代理人
18、作业
19、保险规划的一些观点。

人身保险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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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学一、名词解释1、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保险;2、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3、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是寿险保单特有的条款;内容是:从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保险人不能对保单的有效性提出争议,即不能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法定时限一般为合同订立后的两年;4、宽限期条款:条款规定,投保人如果未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保险人将给予一定时间的宽限通常是30天或60天;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若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应按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从中扣除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规定宽限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合同非故意失效;5、自杀条款:条款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某一特定时段内自杀身亡,则保险公司将不支付死亡保险金,只返还已付保费与任一笔负债如保单贷款的差额,并一次性支付给保单上注明的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在特定时段后自杀,则视为自然死亡,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6、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作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保险;按人寿保险的发展阶段,可分为: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特种人寿保险、投资型人寿保险四类;7、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8、生存保险:指被保险人如果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9、两全保险:以被保险人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还是期满生存,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10、年金:年金是指在一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一定的金额,因为一般多以一年为支付单位,故称为年金;11、年金保险:指保险人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每隔一定的周期支付一定的保险金额的一种生存保险;或者:以年金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就是年金保险;12、投资连接保险: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帐户中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它是一种寿险与投资基金相结合的产品;具体讲就是将投资与风险保障相结合,缴付的保费除少部分用于购买保险保障外,其余部分则通过购买投资帐户中的投资单位进入投资帐户;13、分红保险:指在人寿保险合同中事先订明,当保险人在经营中出现盈利时,被保险人享有红利分配权的一种保险;14、健康保险: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因患病、生育和意外伤害所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生育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15、医疗保险:又称医疗费用保险,是指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因疾病需支付药费、手术费、诊疗费等费用时,由保险人按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1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意外事故造成身体的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17、团体人身保险:以团体为投保人,团体成员为被保险人,由团体统一组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人身保险;18、人身保险核保:也叫风险选择,是指保险人对投保申请进行评估、鉴定,以决定是否承保这一风险标的,并且在决定承保的条件下确定其保险费率的过程;19、人身保险理赔:指人寿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或保单持有人或受益人的索赔受理立案,并对事故原因和损害程度进行确认且决定是否予以赔付的整个过程;二、单、多选1、孔子提出的“耕三余一”;2、魏源在海国图志最早把外国保险介绍给中国;3、1949年10月20日成立了国营性质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简称PICC4、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单、多选:1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2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5、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多选: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合法原则、自愿原则;6、两全保险的特点多选:1责任最全面;2费率最高;3保额有变化7、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多选:死差益、费差益、利差益8、健康保险所承保的疾病应符合以下要素单、多选:1由内部原因所致;2非先天性的原因所致;3偶然性原因所致9、赔付不易预测性多选:科技因素、人为因素、垄断因素;10、通常规定,如果团体与个人共同负担保费,投保人数必须达到合格人数的75%;单选11、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正式保险单之日起 10 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它也称10日冷静期退保;单选12、保险监管部门:保监会三、简答1、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1保险利益原则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因保险标的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的损毁、伤害而受损;投保人对本人、一定范围内的亲属、被抚养人、债权人有保险利益;2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当事人告知对方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缔结的认定与承诺;基本内容包括告知和保证;保险人遵循的主要内容有告知、弃权与禁止反言;3近因原则判断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保险业进行实务操作的基础;2、人身保险的特点:1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 2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 3保险利益的特殊性4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5保险费率确定方式的特殊性 6保险的储蓄性3、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1不可抗辩条款和年龄误告条款2宽限期条款和保险费自动垫交条款3复效条款和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4保单贷款条款和保单转让条款5自杀条款和受益人条款6红利任选条款和保险金给付任选条款4、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1)主体必须合法(2)内容必须合法:①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②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投保的以死亡为给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只能是被保险人的父母,且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③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要以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④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意思表示必须真实(4)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要有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取得书面授权,可以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5)人身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5、人寿保险的特征:1人寿保险具有长期性2人寿保险合同为给付性合同3人寿保险不存在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代位求偿问题4投资和储蓄性6、年金保险的分类:1按照年金保险的支付期限可分为:定期年金和终身年金①定期年金是指保险人按照年金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支付年金,直到期满为止;②终身年金的给付没有期限限制,只要保险合同有效,保险人给付年金直到被保险人死亡时为止;2有保证年金和无保证年金①有保证年金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的早期死亡所带来的损失而设计的年金品种,②无保证年金是为防止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的早期死亡所带来的损失而设计的年金品种 3根据给付开始期的不同可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①即期年金是指投保后立即开始领取年金,其保险费采取趸缴或年缴的形式②延期年金是指合同订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开始领取年金的形式;4个人年金、联合年金、联合生存者年金和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①个人年金是被保险人只有一人的年金,通常此种年金的被保险人就是年金受领人;②联合年金是被保险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年金,其中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即停止给付;③联合生存者年金的给付方式为:当联合被保险人全部生存时,年金全数给付,若有一人死亡,年金按比例减少,直到最后一人死亡时终止给付;④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的给付方式为:无论联合被保险人中有无死亡,年金都如数给付,直到所有被保险人死亡时终止给付;5按照所支付的年金金额是否变动可以分为: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①定额年金是指每一个年金给付周期中,年金受领人领取的年金数额都相等;②变额年金是指每一个年金给付周期中,年金受领人领取的年金数额不同;7、投资连接保险的特点:1功能的双重性投资连接保险既享有保险保障又享有投资收益;2“一费、二户”通过分设两个帐户确保保障与投资功能实现;3投资风险的转移性投保人对投资风险必须自行负担,保险公司不承担因投资失败给投保人带来的经济损失;4产品的透明度高投保人在任何时候可以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和查询保单的保险成本、费用支出以及帐户的资产价值;5产品的随意性强指投保人可以灵活自主地选择投资组合;8、人身保险理赔原则:1重合同、守信用 2实事求是 3主动、迅速、准确、合理9、人身保险理赔流程:1接案①出险报案②索赔申请③索赔时效2立案①提交索赔资料②索赔资料受理③立案条件3初审①案卷移入登记②审核保险合同的有效性③审核出险事故的性质④审核事故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⑤审核出险事故是否需要理赔调查4理赔调查①理赔调查的依据②理赔调查的方法5理赔计算6复核、审批7结案、归档四、论述1、人身保险的作用答:一人身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作用1、经济上的保障⑴身故利益⑵满期利益⑶伤残利益⑷保全资产⑸抵御通货膨胀⑹保障财产有效传承2、投资手段3、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二人身保险对企业的作用1、分担企业对员工的人身风险责任2、增加员工福利与提高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3、补偿企业重要员工死亡或伤残所遭受的损失三人身保险对社会的作用1、有助于稳定社会生活2、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3、资本市场重要的资金来源4、统筹发展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人身保险核保因素答:一健康因素1、年龄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它与人们的死亡率和患病率有密切联系2、性别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很多国家都采取女性低于同龄男性一定费率来计算保费;3、体格是遗传所致的先天性体质与后天各种因素的综合表现;4、既往病史既往病症与现在和将来的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5、个人现有疾病个人现有疾病包括客户投保时告知正患疾病和体检发现的疾病;6、家族病史二非健康因素1、职业职业的不同,其所具有的危险程度不同,对死亡率的影响也不同;2、生活习惯⑴吸烟⑵酗酒⑶药物滥用3、业余爱好热衷于某项运动或爱好的人会明显增加伤残和发病的几率4、兼职状况兼职工作使人们经常处于过分紧张状态,其危险性比无兼职状况者为高;5、生活环境恶劣的环境势必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增加死亡率;三道德或心理因素1、投保动机:⑴选择的保险种类⑵投保时间⑶主动投保者⑷跨区域投保⑸催促保单生效2、保费缴纳方式趸缴方式下道德危险相对小些;年缴方式次之;如果投保人坚持以月缴方式投保高额保险,尤其是有保费豁免和意外事故加赔给付的险种,核保人员在承保之前要进行认真调查;四保费支付能力保费支付能力就是要确保投保人购买人寿保险的额度以不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开支为前提;否则,投保人将无力承担保费支出,保险合同若因此而终止,就会给保险双方带来不应有的损失;还可能导致各种短期行为和道德危险的发生;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最多可用总收入的20%购买保险;3、人身保险监管的内容答:一、人身保险机构监管一人身保险机构的市场准入1、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保险业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2、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合格的投资者,股权结构合理;2、章程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4、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具有与其业务发展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办公设二组织形式的监管三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四保险中介人的监管五停业、解散的监管六外资保险企业的监管二、人身保险业务监管一人身保险业务范围的监管:人身保险业务范围是对有权开展人身保险业务的机构是否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行为实施监管,禁止没有取得授权而开展全部或部分人身保险业务的行为;二人身保险条款、人身保险费率的监管三、人身保险财务监管一资本金包括保证金的监管1、资本金的监管2、保证金监管;3、提存保险公积金和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二准备金的监管政府对准备金的监管主要体现在提取准备金的种类和数额上,其内容因险种而异;三资金运用监管投资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的准入、资产类别的最高比例、单个投资项目的最高比例限制、资产与负债的匹配、衍生金融产品的投资限制以及资产评估方法的要求等几个方面;四财务核算的监管四、偿付能力监管一偿付能力1、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付其到期债务的能力;其以偿付能力额度表示;2、偿付能力额度:是指保险人的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的差额;其内容是:一是保险企业实际具备的偿付能力额度;二是保险管理机关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具备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即法定偿付能力额度;3、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二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内容和层次我国现行的寿险偿付能力监管1、正常层次的监管2、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其依据是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等;五、其他不明确题型重点1、人身保险的种类:1按照保险范围划分: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2按照保险期限划分:长期保险业务、一年期保险业务、短期保险业务3按照人身保险实施的形式划分:强制保险、自愿保险4按照人身保险的投保方式划分:个人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5按保单是否参与分红划分:分红保险、不分红保险6其他:人身保险按被保险人具有的风险程度可划分为标准体保险、次标准体保险和优良体保险;按被保险人的年龄进行分类可分为成年人保险和未成年人保险;2、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1是射幸合同 2是要式合同 3是双务有偿合同 4是最大诚信合同5是格式合同 6是诺成合同 7是给付性质的保险合同3、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1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2保险标的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4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期间5保险金额6保险费4、人身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1自然终止 2解约终止 3履行终止 4合同自始失效5、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区别:定期寿险是指明确约定特定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死亡而承担保险责任的人寿保险;它通常有特定的保单年度和特定的年龄两种形式表现;终身寿险是指不明确约定保险期间的死亡保险;它属于长期性保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带有一定的储蓄成份;终身寿险有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有退还保费的权利;缴费期及保额变动的灵活性,终身寿险一般允许年缴-趸缴转换;定期寿险具有以下特点:⑴保费低廉⑵保险费具有可比性⑶可续保性⑷可转换性6、生存保险指被保险人如果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生存保险中,保险金的给付是以被保险人在期满时生存为条件的,生存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给付,如果是以年金的方式给付,就是年金保险;7、特种人寿保险1简易人寿保险简身险,它是一种小额、免验体、适合一般低工资收入者的人寿保险;其保险责任为两全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具有保险合同标准化、缴费灵活、免验体、低保额、低保费等特点;2弱体保险又称为次健体保险或非标准体保险,它是指被保险人存在超过风险即为弱体时,保险人用特殊的方法予以承保的人寿保险;3团体人寿保险以团体保单形式销售的保险;具有免验体、手续简化、低成本、等特点8、投资型人寿保险有三类,分别是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保险、万能保险;9、分红保险与传统保障型寿险的不同点1承担风险的程度不同2保险金额不同3投资运作的透明度不同10、分红保险与投资连结保险的区别1保单收益来源不同2费用不同3身故给付不同4透明度不同11、健康保险的特点1承保条件严格:①由内部原因所致②非先天性的原因所致③偶然性原因所致2赔付不易预测性:①科技因素②人为因素③垄断因素3医疗费用分担方法多样:①免赔额法②给付比例法③给付比例与免赔额结合法④限额给付法12、健康保险的特别条款1观察期条款2等待期条款3免赔额条款4连续有效条款:定期保单、可取消保单、续保、不可取消条款1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1伤害指被保险人身体遭受外来的事故侵害,发生损失、损伤,致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阻碍的客观事实;2意外伤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是与意愿相违背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侵害使被保险人的身体造成损失、损伤的客观事实;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将意外伤害划分为:一般承保的意外伤害、特约承保的意外伤害和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1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基本特点: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有的只为几天或数月;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体检;3费率主要与职业有关,与被保险人年龄基本无关4纯保障性,非储蓄性保险的保险,具有低保费,不返本的特点;显著特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只针对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因伤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它更重视外部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这也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普通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的区别;比例赔付特点:意外伤害保险的死亡保险金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的;15、团体人身保险与个人保险的区别团体人身保险的特点1以团体风险选择代替个人风险选择2以团体保单代替个人保单3一般不需要体检4经营成本低5保险金额分等级制定16、团体人身保险的优势1创造员工福利2享受税收优惠3稳定企业经营,降低运作成本:由寿险公司运作企业的福利费:可以稳定企业的永续经营;可以减轻雇主法律上的责任17、投保团体要具备的条件1团体存在不应以单纯取得保险为目的2团体的稳定性3团体成员的流动性4团体投保人数上的限制①对投保团体总人数的要求②团体投保人数比例5团体业务危险评估6被保险人必须是能够正常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7团体以往的保险和索赔记录18、团体人身保险的常见险种1团体人寿保险简称团体寿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定期或终身死亡保险团体人寿保险的常见险种:①团体定期寿险②团体终身寿险③团体信用保险④团体遗嘱收入给付保险2团体健康保险: ①团体医疗费用保险:团体基本医疗费用保险、团体高额医疗费用保险、团体特种医疗费用保险②团体收入保障保险:短期收入保障保险、长期收入保障保险、3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各种社会团体为投保人,以该团体的全体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常见险种:①运输工具旅客意外伤害保险②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③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④外出人员平安保险19、选择保险公司1了解保险公司历史情况:①考察管理经验②了解公司美誉度2了解保险公司发展前景:①保险市场占有率②新产品研发与推出3了解保险公司规模:①资金规模②服务网络③了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20、选择保险代理人1保险代理人的作用:①发现隐性风险②制定保险方案③有效持续的服务④专业服务2选择保险代理人的方法:①检查证件②电话核实③网络寻找④拒绝败类⑤其他注意事项:频繁跳槽要剔除;慎买人情保单;遵纪守法;21、明确投保险种1大病保险:病种数量①合法合规②适用即可③合理选择保险的保险保障期限2投资理财类保险:①分红保险:定期返还;红利分配;保险保障②投资连结保险③万能保险3附加险22、填写投保单填写投保单的注意事项:1亲自填写投保单2亲自签名3认真阅读投保提示填写投保单的其他注意事项1索取首期缴费收据2索取保单并认真审查保单内容3善用契约撤销权23、人身保险核保流程⑴业务员初审第一次风险选择①重要性:业务员初审是核保过程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风险选择②业务员初审方式与内容:面晤、观察、询问、报告⑵体检核保第二次风险选择①必须采用体检核保的几种情况:投保时如实告知健康存在问题;。

人身保险复习

人身保险复习

第一章人身风险与人身风险管理人身风险及其特征人身风险的含义:人身风险是风险中的一类,是指在日常生活以及经济活动过程中,个人的生命、身体所遭受到的,导致人的死亡、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费用支出增加的风险。

特征:(1)客观性和普遍性(2)损失性(3)不确定性(4)社会性(5)可测性(6)可变性和发展性人身风险管理方法(1)风险控制:风险回避、损失控制(包括损失预防、损失抑制)、风险单位隔离(2)风险融资:保险、非保险转移、风险自留第三章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人身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中的一种,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1)人身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A.人身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B.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C.人身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D.人身保险是有偿合同。

E.人身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

F.人身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

(2)人身保险特有的特征:A.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具有定额性给付性。

B.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来确定。

C.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较长。

人身保险合同的形式(1)投保单,又叫要保申请书或投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2)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人身保险合同最重要的书面文件。

(3)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它是正式保单发出前的临时合同。

(4)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实际上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书面凭证。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关系人、辅助人)、客体和内容——P52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可分为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三类。

(1)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保险合同的缔结者,是直接参与建立保险合同关系、确定保险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行为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2)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指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但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订立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人身保险试题及答案

人身保险试题及答案

人身保险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件是:A. 保险事故发生B. 被保险人提出索赔C. 保险费已支付D. 保险合同生效答案:A2. 人身保险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伤残、年老等原因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是:A. 人寿保险B. 意外伤害保险C. 健康保险D. 财产保险答案:C3. 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死亡,保险人应给付的保险金是:A. 意外伤害保险金B. 疾病保险金C. 死亡保险金D. 伤残保险金答案:A4. 人身保险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死亡或伤残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是:A. 人寿保险B. 意外伤害保险C. 健康保险D. 财产保险答案:C5.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年老而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是:A. 人寿保险B. 意外伤害保险C. 养老保险D. 财产保险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A. 被保险人故意隐瞒病史B. 保险费未按时支付C. 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职业情况D. 保险合同期满答案:ABC2. 人身保险中,下列哪些属于保险责任范围:A. 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B.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C.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伤残D. 被保险人因年老而退休答案:ABC3.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可以拒绝给付保险金的情形包括:A.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B.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C. 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D. 被保险人因年老而退休答案:AB4. 人身保险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下列哪些原因给付保险金:A. 疾病B. 意外伤害C. 年老D. 失业答案:ABC5. 人身保险合同中,下列哪些属于保险合同的解除条件:A. 保险合同期满B. 被保险人故意隐瞒病史C. 保险费未按时支付D. 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职业情况答案: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是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学考试复习资料

人身保险学考试复习资料

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人身危险:生命危险(早逝危险、老年危险),健康危险(疾病危险、残疾危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为标的、以人的生(生存)、老(衰老)、病、死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可保人身危险:1.人身危险的发生必须是偶然的、意外的;2.损失必须是明确的;3.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4.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不适商品,其价值无法用货币衡量。

所以保险金额确定需考虑:一是投保人对人身保险的需求程度;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

而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具有客观依据。

人身保险不关注经济上的损失以及损失程度,只关注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

2.人身保险是给付性保险。

财产保险遵循补偿原则,属于补偿性保险,其目的在于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人身保险中除了医疗保险个别险种外,不适用于补偿性原则,以及由它派生的比例分摊和代位追偿。

原因是支付一定的货币资金没有办法使被保险人起死回生,或者使被保险人遭受的肢体伤残得到“补偿”。

3.人身保险具有变动的危险率。

财产保险中财产危险率基本不变。

而人身保险的危险率是随着人的生命周期不断变动,尤其是人寿保险。

4.人身保险的主题——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

人寿保险除了提供保障之外,还有储蓄功能。

其纯保费构成:危险保险费、储蓄保险费。

5.人身保险具有长期性。

人身保险合同期限长,但不需要像财产保险那样每年更新保单。

6.保险事故具有特殊性。

首先,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其次,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

7.保险利益特殊性。

财产保险中不仅要考虑投保人对标的有保险利益,而且要明确保险利益金额。

人身保险则不考虑金额。

人身保险与储蓄的比较:1.危险处理技术不同;2.所得性质不同;3.保障性不同;4.经营技术不同。

人身保险的原理:损失分担、危险同质、大数定律、人身保险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

人身保险总复习

人身保险总复习

保险公司能够理赔。 因为本案中,赵先生的保险事故的发生仍在 第二年应缴保费日(1月2日)起的60天内, 也就是说保险事故发生在宽限期,宽限期条 款内容:对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当投保人 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时,在 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发生保险事 故,保险公司仍予以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 扣回所欠的保费和利息。所以保险公司在扣 回赵先生欠缴的保险费的前提下,仍会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应当拒付。 因为王女士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时 对保险公司隐瞒了自己患有心脏病这一重要 事实。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由于 王女士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 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 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保险人对于保险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所以,一保险公司可以不 承担给付保险金义务;二保险公司可以不退 还保险费。
二、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 2、年龄误告条款 3、宽限期条款 4、中止和复效条款 5、自杀条款 6、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7、保单贷款条款 8、保单质押转让条款 9、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10、保证加保选择权条款 11、保费豁免条款
针对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两种情况: 1、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 制的年龄误告 2、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保险人
我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公司组 织形式只有两类:国有独资保险公司 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外,还有相互保险公司
2、投保人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 订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 付保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 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关系

《人身保险》复习重点

《人身保险》复习重点

《人身保险》复习重点第1章:1、人身保险规划2、生命价值理论3、确定保额的方法第2章:1、自然保费、均衡保费、逆选择的概念2、人身保险的分类3、人身保险的作用第3章:1、纯保费、现金价值的概念2、计算题:(根据查生命表)P49第4章:1、如何理解人身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2、如何理解人身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3、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特别是被保险人、受益人的相关内容)4、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变更、终止等相关内容5、案例分析题:P67第5章:1、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四个原则都要细看)2、人身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的基本内容、应注意哪些问题?不可争条款;年龄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中止、复效条款;自杀条款;保单质押转让条款;保费豁免条款;3、案例分析题:P83第6章:1、定期寿险有哪些特点?2、简易人寿保险、儿童保险有哪些特征?3、什么叫分红保险?有哪些功能?第7章:1、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对“意外伤害”是如何界定的?2、构成伤害的三个要素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项目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构成条件5、意外伤害与死亡、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三种情况:直接原因;近因;诱因;6、案例分析题:P130第8章:1、按照保障内容划分,健康保险可分为哪几种保险?2、健康保险的特点P134-135第9章:1、什么是团体人身保险?2、团体人身保险对风险的控制与选择主要采取哪些手段?3、什么叫企业年金?第10章:1、什么是寿险营销体制?国外寿险营销体制主要有哪几类?2、请简要描述个人寿险营销的流程第11章:1、什么是核保?核保的要素2、理赔的流程、理赔的原则3、什么是保全?保全服务的内容第12章:1、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2、寿险资金运用与非寿险资金运用的区别。

人身保险各章复习题答案

人身保险各章复习题答案

人身保险各章复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人身保险的主要目的是()A. 保障财产安全B. 保障生命安全C. 保障投资回报D. 保障健康安全答案:B2. 以下哪项不是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A. 保险利益原则B. 风险分散原则C. 风险转移原则D. 保险合同原则答案:C3. 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主要权利是()A. 选择保险公司B. 获得保险金C. 要求保险公司赔偿D. 随时解除合同答案:A4.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通常由以下哪个因素决定?()A. 保险金额B. 保险期限C. 保险责任范围D. 所有上述因素答案:D5. 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A. 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赔偿B. 按照实际损失赔偿C. 按照保险金额全额赔偿D. 不赔偿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 人身保险的类型包括()A. 生命保险B. 健康保险C. 意外伤害保险D. 财产保险答案:A, B, C2. 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A. 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B. 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信息C. 保险合同期满D. 投保人主动要求解除合同答案:A, B, D3.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包括()A. 收取保险费B. 承担保险责任C. 提供保险咨询D. 及时赔付保险金答案:B, D三、判断题1.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可以随意确定。

()答案:错误2. 人身保险合同一旦签订,投保人就无法解除合同。

()答案:错误3.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因素无关。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1. 简述人身保险的主要作用。

答案:人身保险的主要作用是为投保人提供生命、健康和意外伤害等方面的风险保障,通过保险机制分散个人面临的风险,减轻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2. 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有哪些条件?答案: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主动要求解除合同等。

人身险复习资料

人身险复习资料

1、逆选择:指投保人所作的不利于保险人的选择2、风险净额:保险金额与准备金的差额3、每年可更新的定期寿险:又被称为“自然保险费”方法。

它只提供一年期的人寿保险;允许保险单所有人到期更新保险单,毋须提供可保性证据。

给付死亡保险金=纯保险费5、人的生命价值:是一个人扣除自己生活费用的将来净收入的资本化价值。

6、需要法:是根据假如被保险人死亡后家庭的各种需要来确定保险金额。

包括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偿还债务、医疗费、丧葬费、相当3-6个月的收入的应急基金、税金等。

特点:一般是用来满足家庭最迫切的需要。

实务中,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应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保险需要和投保人缴付保险费的能力与保险人协商来确定。

7、重要雇员保险重要雇员:是企业经营成功的关键人。

重要雇员保险:补偿企业因主管人员和处在重要岗位上的其他雇员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所遭受损失的保险保险金额:可根据他们的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可能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确定。

保险费:由企业缴付,企业作为受益人。

保险期间:大多数使用分期缴付保险费的长期寿险,如果这种需要是暂时的,可以使用定期寿险。

1、最大诚信原则:《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可抗辩条款,2、保险利益原则: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未成年人的死亡保额限制:10万元1宽限期条款:对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在首次交付保险费以后,允许有一定时间宽限(我国保险法规定60天),逾期交纳保费不计利息。

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仍有效,保险人可以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

2不可抗辩条款:在保险单生效两年之后,保险人不能以保险单出立时投保人的错误陈述和隐瞒重要事实或欺骗为由来使合同无效或拒绝保险金给付申请的要求。

3复效条款:允许保险单所有人在未缴付保险费后的一定期限内(我国保险法规定2年),经保险人审查同意后,投保人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和利息,保险合同即恢复效力。

(完整word版)人身保险考试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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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概述1、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保修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保险金的保险2、保险标的———-—人的生命或身体3、人身保险的特征人生风险的特殊性人身风险中的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为稳定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其保险标的没有客观价值标准,很难用货币衡量,除医疗费用保险,均属给付性保险。

就保险事故的发生概率而言,人身保险的标的有标准体和非标准体之分保险利益一般是无限的。

特殊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有限的保险利益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保险利益只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维持效力、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实务中,保险金额是约定后确定的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合同大多数人身保险不适用补偿性原则保险合同的储蓄性采用均衡费率保险期限一般较长4、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人身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及经过要约人的要约与被要约人的承诺即告成立。

成立不一定生效,人身保险成立时不发生法律效力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发生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是投保人交付保费后,已订立的合同开始生效人身保险常见条款详解一、有关保险人责任的常见条款1、不可抗辩条款: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人身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2年,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续期保险费,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的误告、漏告和隐瞒事实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合同订立的头两年为可抗辩期.在我国目前的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列入不可抗辩条款。

我国《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回保险费,但是自合同订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2、年龄误告条款: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错误的申报了被保险人的年龄,保险金额将根据真实年龄予以调整。

如果实际年龄已超过可以承保的年龄限制,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人将已收保险费无息退还。

人身保险复习题

人身保险复习题

人身保险复习题一、单项选择1.人身保险是以( )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A.生存或身体 B.生存或死亡 C.生命或身体 D.健康或疾病2.长期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是( )。

A.一年期以上 B.5年期以上 C.10年期以上 D.15年期以上3.标准体保险是指( )。

A. 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属于正常标准范围 B.投保人的收入水平到达一般收人水平C.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属于正常标准范围 D.被保险人的年龄在一定的范围以内4.人寿保险是以( )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A. 身体 B.死亡 C.生命 D.生命或身体5.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 )。

A.订立合同的条件 B.维持合同效力的条件 C.支付赔款的条件 D.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6.自然保费是指( )。

A.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交付的保险费 B.按各年龄死亡率计算逐年更新的保费C.一次性交清保费 D.终生交付的保费7.均衡保费在早期会( )自然保费。

A.等于 B.低于 C.高于 D.不确定8.定期寿险是指( )。

A. 以被保险人生存满一定时期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B.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C.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保险费的人寿保险D.在规定的期限缴纳一次交清保险费的人寿保险9.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 )。

A.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均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年金B.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有一个生存为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年金C.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有一个生存为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随着被保险人数的减少而进行调整的年金D.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均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年金10.固定年金是指( )固定的年金。

A. 每次给付数额 B.每次缴费数额 C.给付年限 D.最低给付金额11.确定给付年金是指( )。

A. 规定了最低保证金额的年金B.提前规定了给付年限,年金给付与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无关C.规定了最低保证年限,在规定期间年金的给付与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无关D.年金的给付以一定的年数为限,在规定期间内被保险人一直生存,那么给付到期满;假设被保险人死亡那么停止给付12.为防止逆选择,简易人寿保险通常采用( )。

人身保险(本)总复习.doc

人身保险(本)总复习.doc

人身保险(本)总复习一、提纲第一章人身风险与人身风险管理人身风险及其特征人身风险管理方法第三章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人身保险合同的形式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关系人、辅助人)、客体和内容人身保险合同遵循的原则受益人的相关知识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基本和特约条款、特殊条款)人身保险合同的流程(订立、变更、中止和复效、终止)及解释第四章人寿保险人寿保险产品的种类(六大类)三种传统人寿保险产品的概念和特点(比较)分红保险的特点与红利利源、投资连结保险的特点、万能寿险的特点第五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的概念、判定、特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的给付)第六章健康保险健康保险的概念与特殊条款(观察期等)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的种类失能保险的条款(等待期等)与给付计算(懂得计算)第七章人身保险产品开发与费率厘定产品开发的原则及策略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构成影响保险费率的因素自然保费和均衡保费(概念与区别)利息理论及计算(掌握单利和复利的计算)生命表各要素(lx、dx等)的换算毫缴纯保费和均衡纯保费的推导与计算(重点掌握) 第八章人身保险的营销人身保险营销的渠道保险营销的概念与特点人身保险推销的特点与程序第九、十章人身保险核保和核赔略看。

二、习题1、假定年利率为2%,为了在3年后积累到20000元,现在必须投资多少本金?答:本金=20000/(1+2%)3=ooooo 元。

2、假定年利率为2%,在3年内每年初存入3000元,在第3 年末将积累到多少金额?答:3000*(1+2%)3+3000*(1+2%)2+3000*(1+2%)二。

元.3、如果130=1000人,d30二27人,d:31=2O人,那么132是多少?答:131=130-d30=1000-27=973 人,132二】31 -&31=973-20二953 人。

4、如果122=1500人,d20=l4人,d21=16人,那么120是多少?答:121=122+d21=1500+16=1516 人,120=121+(120二1516+14= 15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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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人身保险的定义及三个要点是什么?答: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生育)、老(衰老)、病(疾病)、残(残疾)、亡(死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确立各自的权利义务,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在保险期限内,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残疾、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被保险人生存到满期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一定数量的保险金。

其定义的三个要点:(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2)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等各个方面,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的意外伤害、疾病、衰老、死亡等各种不幸事故。

(3)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除个别情况外,由于标的的无价性,人身保险的责任履行一般不能称为补偿或赔付,而只能称为给付。

2、简述人身保险的原理?答:损失的分担、风险的同质性以及大数定理是保险理论的三大基础。

人身保险作为保险的一种,其理论自然亦奠基于此。

(1).损失的分担“损失的分担”是保险学理论的一个基本思想。

人身保险通过将众多面临人身危险的人集中起来,收缴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人身方面发生保险事故引起的经济责任实现分担。

单就人寿保险而言,所谓损失的分担也就是死亡成本的分担。

(2).人身危险的同质性客观存在的各种危险在同样的境况、条件之下具有相同的发生或者不发生的可能性。

危险对每一个人而言是平等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并不会偏爱或鄙视于谁,因此人们在分担损失之时也是平等的。

正是因为这个特性,人身危险可以成为保险危险,得到保险的保障。

(3).大数定律根据大数定律的原理,人身保险人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结合大量的特定的危险单位,依据以往长期的统计资料,运用概率论基本方法,即可排除偶然因素的干扰来预测未来损失可能发生的规律,从而合理地计算保险费率,建立保险基金,为保险经营建立科学基础。

3、试比较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异同?答:保险业务可以分作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都是对不幸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给予偿付。

然而由于人身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使二者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2).人身保险是给付性保险(3).人身保险具有变动的危险率(4).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质(5).人身保险具有长期性(6).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特殊性(7).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特殊4、试比较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异同?答:从产生伊始,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就相伴相随、共同发展,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从表面看来,社会保险包括的保险事故除失业之外,与人身保险所包括的保险事故基本相同,即都对人的生、老、病、残、死等危险事故提供保障;从经营技术上都以大数法则作为数理基础,都要求参与择的数量多;从举办目的上看,都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安定、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的发展。

但二者实质上却有着很大的差别。

(1).保险的经营目的和权利义务不同:保险的目的是保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经济生活的安定,使其遭受不幸事故之后,可以及时获得货币补偿,不因危险事故的发生造成经济利益上的损失。

无论人身保险还是社会保险,在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

除此之外,社会保险作为政府的一项社会政策,其目的还在于使低收入者的生活获得有力保障,从而保证大多数国民的集体安全,是福利政治的一项重大的措施。

从权利对等关系看: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能获得为自身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人身保险的权利义务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人身保险人严格遵循商业性和盈利性原则。

(2).保险责任与责任保险受益人的资格确定不同(3).保险立法及保费给付不同:从保险立法范畴和实施管理来看,社会保险涉及的是国家的各种社会政策、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和劳动工资政策;人身保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在当事人双方自由选择的情况下订立的,是非强制性的。

人身保险业务的开展,需要以政府公布的保险法规为依据。

但在法规的范围之内,可以由保险人自行订立条款,分别与要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因此也可以说是一种任意性的双务协定。

5、试析人身保险与储蓄及其他投资方式等的联系?答:人身保险具有储蓄的性质,它与储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从社会观点看,人身保险与储蓄都是以现在资金的剩余用作将来的准备,即聚集一定的资金作为必要的后备。

因此二者在后备基金的形成上是一致的。

但二者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又有很大的不同:(1)、危险处理技术不同:储蓄是纯粹的个人行为,是增强个人或家庭未来对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的一种办法,是将生活费的结余存到银行,逐步形成一定数量的储金,作为个人或家庭的后备。

人身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是由众人共同参加、缴付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帮助少数人克服自己或他人发生人身危险而引起的生活困难或是改变了生活倚仗和生活水准。

(2)、所得性质不同:储蓄资金是个人单独形成的财产准备,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暂时分离的后备资金。

人身保险缴纳的保险费中,其中自然保险费在使用权转移的同时,所有权其实也同时转移到保险人的名下,不再是投保人的资产;而储蓄保险费部分则积存成保险费准备金。

(3)、保障性不同储蓄投资的回报是指存款利息,而储户最终收回的只能是以本息之和为限,但只要银行经营正常,这笔资金的收回是确定无疑的。

在保险期限内,如果未发生保险事故,那么投保人回收的只能是“保险储金”的本息之和,其他的诸如保险费、手续费等概不退回。

当确定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人身保险人依照合同履行保险金给付的义务,受益人得到事先约定好的保险金额,数量上一般都大大超出所缴保费的本息之和。

(4)、经营技术不同储蓄的计息方法有单利、复利两种,一般采用后种,因为更能反映利息的实质。

人身保险的价格体现在保险费率,以概率论、大数定律等特殊计算技术,以生命表为基础测定危险,求取对危险费用的合理分担。

与生产领域的直接投资相比,对投保人而言人身保险投资是一种金融投资,因为当期投入的、预期回收的都是货币资金而非实物。

与股票、期货、债券等其他投资方式相比较,人身保险尤其是长期人寿保险不具投机性,没有风险,有着稳定而且可靠的未来收益,同时又具有经济保障的作用,因此往往被人们看好。

第二章1、简述保费的构成及其决定因素?答:保险公司向被保人收取的毛保费就可看成由纯保费、费用、风险加成、税收和利润几部分构成。

毛保费中,除纯保费外,其余部分统称为“附加保费”。

保费是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确定的,那么保险公司对保费的计算就不是以已保标的已经发生的损失的资料为基础的,而是依据过去的损失统计与费用记录等因素来推算的。

2、比较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中各影响因素对它们费率厘定的不同影响。

答:健康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确定与人寿保险相比是较为简单的。

其计算过程同样是先算出纯保费,然后在此基础上加进必要的风险、费用、利润等因素的考虑来得到毛保费,只是决定二者纯保费的因素不同。

对健康保险来说,发病率是影响其年净赔付成本的主要因素,从而也是决定其纯保费的主要因素。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确定中,被保险人的职业因素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章1、简要介绍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答: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合同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1.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直接参与建立保险法律关系、确定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行为人,即参与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

2.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指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订立的人。

保险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

3.人身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人身保险合同的辅助人是指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人身保险合同或履行人身保险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要素。

按照民法中规定,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

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狭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仅仅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由法律确认的权利与义务。

2、人身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形式?答:人身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主要有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批单和其他的书面协议形式。

1.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和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或“投保申请书”,是保险人出具保险单的依据和前提。

2.暂保单:暂保单是在出立正式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出具的临时性的保险证明。

3.保险单:保险单,又称保单,即是指通常所说的书面人身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

它包括前述人身保险合同内容中的所有内容。

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是最为重要的书面形式。

4.保险凭证:保险凭证也是一种人身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

它具有与保险单相同的效力,但在条款的列举上较为简单。

只在少数业务中使用此类形式。

通常用于方便携带保险证明的场合。

5.保险批单:批单是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单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的证明文件。

通常用于对已经印制好的保险单的内容作部分修改,或对已经生效的保险单的某些项目进行变更。

3、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有哪些?答:一般说来,对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释遵循文义解释、意图解释、专业解释、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等原则。

(1).文义解释的原则:文义解释即按照人身保险合同条款所使用文句的通常含义和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习惯,并结合合同的整体内容对人身保险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

(2).意图解释的原则:意图解释即按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真实意思,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

人身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在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时还必须坚持意图解释的原则,充分考虑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

(3).专业解释的原则:专业解释原则是指对人身保险合同中使用的专业术语按照其所属专业的特定含义进行解释的原则。

(4).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则:对保险条款作有利于非起草方的解释,也就是作有利于投保方的解释。

该原则的确立是基于人身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的特点。

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处于优势,且保险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对保险知识的了解,这对保险人拟定保险条款显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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