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对毒品犯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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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毒品犯罪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毒品犯罪行为人能够正确辩认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及其意义,并能够控制和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一、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毒品犯罪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毒品犯罪行为人能够正确辩认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及其意义,并能够控制和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氯胺酮毒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氯胺酮毒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典中的刑罚条款《刑法典》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氯胺酮毒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规定,氯胺酮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有以下几种情形: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氯胺酮五百克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氯胺酮一百克以上不满五百克,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氯胺酮一百克以下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如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非法持有毒品氯胺酮五百克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5、非法持有毒品氯胺酮一百克以上不满五百克,应当认定为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较大且情节严重,如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持有毒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刑罚本质1、刑罚是国家创制并以国家的名义适用与执行的,其本质是刑罚与国家的关系,即刑罚权。

2、刑罚权是国家基于独立主权对犯罪人实行刑事制裁的权利。

在这个意义上说,刑罚权是国家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它是一种国家权力。

因此,刑罚权的存在是以国家权力为前提的,两者密切相关。

刑法关于毒品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关于毒品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毒品犯罪刑法规定有哪些
毒品犯罪刑法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二、毒品走私的法律特征
法律快车提醒您,毒品走私的法律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口的管制和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是复杂客体。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管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而携带、运输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三、刑法规定毒品犯罪的年龄
1.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条件辨析

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条件辨析

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条件辨析作者:花文静来源:《理论观察》2017年第03期摘要:当前我国仍应保留毒品犯罪的死刑,并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

毒品犯罪的“罪行极其严重”具体有两类情形:一类是“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參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另一类是在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的前提下,主观恶性极深的情形。

在此基础上,如若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方能认定“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以此准确把握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条件,合理评价毒品犯罪的罪行,实现毒品犯罪死刑的司法控制。

关键词:毒品犯;死刑;罪行极其严重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3 — 0140 — 03现阶段我国不能废除毒品犯罪的死刑。

为积极响应国际社会废除死刑的长远目标,做到刑事司法宽严相济,就必须坚持“保留死刑,控制死刑并慎用死刑”的基本刑事政策,通过立法和司法途径限制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

《刑法》第48条对死刑适用的标准作了统一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又对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条件和情形作了较为详细的列举,为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提供了指引。

然而要应付复杂的毒品刑事司法活动,这些标准过于笼统。

毒品犯罪“罪行极其严重”包括哪些要素?其死刑执行方式该如何区分?这些问题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并未达成共识。

不仅造成不同法官在不同的案件是否适用死刑上的观点差异,还会由于死刑适用标准统一认识的缺失,导致在是否适用死刑的结论上大相径庭,造成死刑的泛滥。

〔1〕因此,有效消除分歧、准确认识毒品犯罪“罪行极其严重”的内涵尤为重要。

一、定基调:“罪行极其严重”的内涵《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此,“罪行极其严重”是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的必要条件,而死刑缓期执行则还必须具备“不是必须执行”这一条件。

禁毒有关法律法规

禁毒有关法律法规

禁毒有关法律法规毒品危害无处不在,它不仅摧毁了许多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更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打击毒品犯罪,保障公民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禁毒有关法律法规。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刑法,制造、贩卖、运输、走私、买卖、传播毒品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等行为都被视为犯罪。

对于这些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严厉的惩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我国禁毒法对禁毒工作做出了全面的部署。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公民在禁毒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它强调了预防教育、戒毒康复、禁毒宣传等各方面的重要性,并要求建立健全的禁毒工作机制,以确保禁毒工作的有效开展。

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与禁毒有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戒毒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规和规章对禁毒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为了更好地执行禁毒有关法律法规,我国还建立了完善的禁毒执法机构和队伍。

这些机构和队伍负责执行禁毒法律,打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的健康和安全。

我国还加强了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

禁毒有关法律法规是我国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武器。

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我们不仅可以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的健康和安全,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公共安全。

让我们共同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为建设一个无毒的社会而努力。

幼儿园有关的法律法规标题:桥梁常用施工设备课件一、引言在当今的工程建设领域,桥梁建设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型、高效的施工设备不断涌现,大大提高了桥梁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本课件将介绍一些常用的桥梁施工设备及其操作方法,帮助学员更好地掌握桥梁施工技能。

二、常用施工设备1、打桩机:打桩机是桥梁施工中最常用的设备之一,用于桩基施工。

其工作原理是利用冲击力将桩基贯入地下。

打桩机可分为电动打桩机和柴油打桩机,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型号。

刑法69条规定

刑法69条规定

刑法69条规定刑法中的第69条规定了非法携带、运送、邮寄、传递毒品的罪名及其刑罚。

这是一条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法律条款,旨在保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下面将详细解读该条款。

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对于非法携带、运送、邮寄、传递毒品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刑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由下列因素综合考虑来决定:毒品种类、数量、质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犯罪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等。

在这条规定中,所提到的毒品是指法律规定的吸食、注射或以其他方式药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药品成分。

这些药品如果被携带、运送、邮寄、传递而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即属于非法行为。

刑法对于非法携带、运送、邮寄、传递毒品犯罪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态度,这是因为毒品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极大。

毒品的滥用会导致个人的身心健康受到威胁,甚至破坏整个家庭及社会安定。

因此,对于这类犯罪,社会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如果属于非法携带、运送、邮寄、传递毒品的行为,并且构成犯罪,根据毒品种类、数量、质量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规定了不同的刑罚。

一般情况下,如果数量较小,社会危害较小,则可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如果数量较大,社会危害较大,则将以刑徒刑、死刑等严厉刑罚加以惩处。

这种差别对待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合理地体现了刑法的灵活性。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涉及此类犯罪的个人,应该严肃处理,确保公正和合理。

同时,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涉及这类犯罪,法律将予以特殊保护和对待。

总之,刑法第69条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携带、运送、邮寄、传递毒品的行为。

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极大,破坏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因此,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采取相应的严厉刑罚。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刑罚,确保公正和合理。

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数量如何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数量如何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数量如何算刑法第357条第2款明确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刑法第347条第7款明确规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数量如何算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毒品是最主要的犯罪对象。

在一般情形下,毒品数量的多少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成正比,即案件所涉及毒品数量越多,表明行为人的犯罪社会危害性越严重;反之,毒品数量越少,则表明行为人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轻。

同时,毒品数量的多少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同样成正比,即案件行为人涉毒数量越多,一般表面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越大,反之,涉毒数量越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越小。

仅仅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而言,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原则上都应定罪处罚,但是,毒品数量的多少却是对行为人量刑的最重要的依据;对于其他毒品犯罪而言,毒品数量的多少不仅是量刑的最重要的依据,也是定罪的最主要依据。

因此,对于任何毒品犯罪来说,毒品数量的计算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刑法第357条第2款明确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刑法第347条第7款明确规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一、对于毒品的数量计算,必须以查证属实的为准。

不能查证属实的,属于道听途说,或者仅仅是由行为人自己交代但没有其他证据加以证实的,不应计算在内。

第二、对于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上不以纯度折算。

毒品犯罪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在纯度掺以面粉、淀粉、药粉等杂质加重分量,或者将精制毒品稀释后贩卖,或者因用使司法实践中所查获的纯度不一,有的甚至相差几十倍,为了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在计算毒品数量的时候,不论毒品中含有多少杂质,其纯度是否高低,一般不以纯度进行折算,而以毒品的实际重量进行计算。

新修订的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

新修订的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

毒品新修订的《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这里列举的六种毒品仅是国际上常见的,大量泛滥的毒品,但毒品却不仅限于这六种。

1996年1月16日卫生部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共列出被管制的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共计237种,其中麻醉药品118种,精神药品119种。

毒品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

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毒品的概念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溶剂等,与医疗用药物是不同的概念。

制毒物品是指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品。

毒品,有些是可以天然获得的,如鸦片就是通过切割未成熟的罂粟果而直接提取的一种天然制品,但绝大部分毒品只能通过化学合成的方法取得。

这些加工毒品必不可少的医药和化工生产用的原料就是我们所说的制毒物品。

因此,制毒物品既是医药或化工原料,又是制造毒品的配剂。

吸毒对社会的危害(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

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肌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吸毒对身心的危害(1):身体依赖性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

身体依赖性: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

毒品

毒品

什么是毒品?根据《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和精神药品。

常见的毒品种类有鸦片类、大麻类、可卡因类、苯丙胺类等。

这些毒品类型尽管不同,但对人体的危害都很大。

鸦片类毒品主要包括鸦片、吗啡、海洛因等;大麻类毒品主要包括大麻烟、大麻脂、大麻油等;可卡因类毒品主要包括古柯叶、可卡因、快克等;苯丙胺类毒品主要是指苯丙胺类的兴奋剂。

另外还有一些其它类型的毒品。

我国常见的毒品有哪些?目前,我国吸毒者常用的毒品是:海洛因、鸦片、大麻、冰毒、摇头丸等。

海洛因,它又被俗称为“白面”、“白粉”、“四号”等,是鸦片类毒品中危害最大的品种,目前被世界各国列为头号毒品。

我国吸毒人员主要以吸食海洛因为主,大约占70%以上。

海洛因依赖性强,只要二、三次甚至只吸一次便可成瘾。

成瘾者一旦停用,甚至几个小时不吸,就会难受至极,痛不欲生。

长期使用可以破坏人的免疫功能,并导致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损害。

注射吸毒的方式更易传播艾滋病等疾病,过量吸食海洛因可因呼吸中枢衰竭而死亡。

鸦片,俗称大烟、烟土。

是催眠性罂粟科植物的凝结汁。

我国法律严禁非法种植罂粟。

罂粟是一伞生草本植物,一般高1.5米左右,春、夏季开花,花朵颜色极为艳丽。

花瓣脱落后十余天,生成球形或椭圆形蒴果,所流出的白色汁液,干燥凝结后即为生鸦片。

割过浆的罂粟壳也是国家规定管制的一种麻醉药品。

一些不法商人把罂粟壳作火锅底料,使人成瘾。

冰毒,苯丙胺类毒品,又名安非他明,其主要化学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因其形状与冰相似,所以俗称“冰毒”。

它具有强烈的中枢兴奋作用,可以引起焦虑和紧张,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能大量消耗人的体力和降低免疫功能,严重损害心脏、大脑组织甚至导致死亡。

吸食成瘾者还会造成精神障碍,产生错觉、幻听及被迫害的感觉而引发暴力行为。

摇头丸,以MDMA、MDA等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

禁 毒知识题库

禁 毒知识题库

禁毒知识题库一、毒品的种类1、传统毒品(1)鸦片:鸦片是从罂粟未成熟的蒴果中提取的汁液加工而成,含有多种生物碱,如吗啡、可待因等。

长期吸食鸦片会导致身体消瘦、免疫力下降、精神萎靡等症状。

(2)海洛因:海洛因是吗啡的半合成品,俗称“白粉”。

它的成瘾性极强,对身体的危害极大,会导致呼吸系统衰竭、心血管病变等严重后果。

(3)大麻:大麻是一种草本植物,其成分复杂,主要成分是大麻酚。

长期吸食大麻会影响人的记忆力、注意力和判断力,还可能导致精神疾病。

2、新型毒品(1)冰毒: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毒性强烈。

吸食冰毒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出现幻觉、妄想、焦虑、抑郁等精神症状,严重者会导致死亡。

(2)摇头丸:摇头丸是一种人工合成毒品,多为片剂。

服用后会使人极度兴奋,随音乐长时间剧烈摆动头部,故称摇头丸。

它对中枢神经系统有严重的损害。

(3)K 粉:K 粉即“氯胺酮”,是一种分离性麻醉剂。

吸食 K 粉会导致幻觉、抽搐、癫痫发作等症状,对泌尿系统也有严重损害。

二、毒品的危害1、对身体的危害(1)损害神经系统:毒品会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导致神经细胞受损,影响大脑的功能,使人出现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等症状。

(2)损害心血管系统:毒品会引起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增加心脏病、中风等心血管疾病的发病风险。

(3)损害呼吸系统:吸食毒品,特别是海洛因等,容易导致呼吸系统感染、肺炎、肺气肿等疾病。

(4)损害免疫系统:毒品会削弱人体的免疫系统,使人更容易感染各类疾病,如艾滋病、肝炎等。

(5)影响生殖系统:毒品会影响性激素的分泌和生殖细胞的质量,导致生育能力下降、胎儿畸形等问题。

2、对心理的危害(1)产生依赖:毒品会使人产生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一旦停止使用,会出现戒断症状,如焦虑、抑郁、失眠、疼痛等,使人难以摆脱毒品的控制。

(2)导致精神障碍:长期吸食毒品会导致精神分裂、妄想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使人失去正常的思维和行为能力。

2024年山西省禁毒知识知识题及答案

2024年山西省禁毒知识知识题及答案

2024年山西省禁毒知识知识题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30题)1.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

A.负刑事责任B.从轻或减轻处罚C.不予刑事处罚D.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2.麻黄碱是从哪种原植物中提取的()。

A.罂粟B.大麻C.麻黄草D.古柯3.下列哪项措施不是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对社区戒毒人员实施的管理、帮助措施?()A.戒毒知识辅导B.限制人身自由C.教育、劝诫4.合成毒品()又称海米那、眠可欣,临床上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失眠症,该药久用可成瘾,已成为国内外滥用药物之一。

()A.三唑仑B.氟硝安定C.安纳咖D.安眠酮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A.十B.二十C.五十D.一百6.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A.48小时B.24小时C.三天D.一周7.我国云南、新疆紧邻哪两大毒品产地?()A.金三角和金新月B.金新月和银三角C.金三角和银三角8.下列哪个不属于吸毒者吸食毒品的方式?()A.吸入式B.口服式C.静脉注射式D.滴入式9.第一次将毒品犯罪规定为国际犯罪的公约是()。

A.《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B.《海牙鸦片公约》C.《日内瓦禁毒公约》D.《麻醉药品单一公约》10.吸食方式中危害最大的是()。

A.吸入式B.口服式C.皮下注射式D.静脉注射11.青少年要远离毒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

A.社会环境B.家庭C.自身D.身边朋友12.小明今年上五年级,沉迷于网络游戏,然后到黑网吧去上网,结交了不良的朋友,最后染上了烟瘾和学会了吸毒。

青少年容易出现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是什么

青少年容易出现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是什么

青少年容易出现的毒品违法犯罪⾏为是什么⽬前,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过早地接触社会。

但是,青少年由于⼼智还不成熟,对于事物的判断也容易出现偏差,这就容易被⼀些违法犯罪分⼦所利⽤,从⽽⾛上犯罪的道路。

尤其是在我国边境地区,青少年被利⽤从事毒品犯罪并不鲜见。

青少年容易出现的毒品违法犯罪⾏为是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解答这⼀问题。

⼀、青少年容易出现的毒品违法犯罪⾏为是什么青少年容易出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罪,容留他⼈吸毒罪等罪名。

⽬前,媒体曝光了多起青少年被利⽤涉嫌⾛私、贩卖、运输毒品,⾮法持有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容留他⼈吸毒等⾏为,这些⾏为对于16周岁以上的青少年来说,都构成犯罪⾏为。

因此,要加强毒品犯罪的宣传引导,避免青少年⾛上犯罪道路、《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七条 【⾛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的,处⼗五年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私、贩卖、运输、制造鸦⽚⼀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的;(⼆)⾛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要分⼦;(三)武装掩护⾛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百克以上不满⼀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克以上不满五⼗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私、贩卖、运输、制造鸦⽚不满⼆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单位犯第⼆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禁毒、禁赌法律知识

禁毒、禁赌法律知识

禁止赌博与禁止毒品有关法律知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实施赌博犯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分的;(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4.06•【文号】法释〔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4.1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犯罪和刑事责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法释〔2016〕8号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一)可卡因五十克以上;(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三)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四)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五)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六)哌替啶(度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七)氯胺酮五百克以上;(八)美沙酮一千克以上;(九)曲马多、γ-羟丁酸二千克以上;(十)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五千克以上;(十二)三唑仑、安眠酮五十千克以上;(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一百千克以上;(十四)咖啡因、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二百五十千克以上;(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五百千克以上;(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国家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规格生产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被用于毒品犯罪的,根据药品中毒品成分的含量认定涉案毒品数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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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内容是什么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为,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度逐渐加⼤,那么,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内容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内容是什么《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具体内容如下: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适⽤法律的若⼲问题解释如下:第⼀条⾛私、贩卖、运输、制造、⾮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七条第⼆款第⼀项、第三百四⼗⼋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可卡因五⼗克以上;(⼆)3,4-亚甲⼆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百克以上;(三)芬太尼⼀百⼆⼗五克以上;(四)甲卡西酮⼆百克以上;(五)⼆氢埃托啡⼗毫克以上;(六)哌替啶(度冷丁)⼆百五⼗克以上;(七)氯胺酮五百克以上;(⼋)美沙酮⼀千克以上;(九)曲马多、γ-羟丁酸⼆千克以上;(⼗)⼤⿇油五千克、⼤⿇脂⼗千克、⼤⿇叶及⼤⿇烟⼀百五⼗千克以上;(⼗⼀)可待因、丁丙诺啡五千克以上;(⼗⼆)三唑仑、安眠酮五⼗千克以上;(⼗三)阿普唑仑、恰特草⼀百千克以上;(⼗四)咖啡因、罂粟壳⼆百千克以上;(⼗五)巴⽐妥、苯巴⽐妥、安钠咖、尼美西泮⼆百五⼗千克以上;(⼗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五百千克以上;(⼗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的。

国家定点⽣产企业按照标准规格⽣产的⿇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被⽤于毒品犯罪的,根据药品中毒品成分的含量认定涉案毒品数量。

第⼆条⾛私、贩卖、运输、制造、⾮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可卡因⼗克以上不满五⼗克;(⼆)3,4-亚甲⼆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克以上不满⼀百克;(三)芬太尼⼆⼗五克以上不满⼀百⼆⼗五克;(四)甲卡西酮四⼗克以上不满⼆百克;(五)⼆氢埃托啡⼆毫克以上不满⼗毫克;(六)哌替啶(度冷丁)五⼗克以上不满⼆百五⼗克;(七)氯胺酮⼀百克以上不满五百克;(⼋)美沙酮⼆百克以上不满⼀千克;(九)曲马多、γ-羟丁酸四百克以上不满⼆千克;(⼗)⼤⿇油⼀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脂⼆千克以上不满⼗千克、⼤⿇叶及⼤⿇烟三⼗千克以上不满⼀百五⼗千克;(⼗⼀)可待因、丁丙诺啡⼀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三唑仑、安眠酮⼗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三)阿普唑仑、恰特草⼆⼗千克以上不满⼀百千克;(⼗四)咖啡因、罂粟壳四⼗千克以上不满⼆百千克;(⼗五)巴⽐妥、苯巴⽐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五⼗千克以上不满⼆百五⼗千克;(⼗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百千克以上不满五百千克;(⼗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的。

刑法问题

刑法问题

第一章贩卖毒品罪概述第一节贩卖毒品罪概念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品”,两个再简单不过的字眼,可出现的频率却非常之高,在报纸上、宣传栏里、书本中……但是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不仅可以对吸毒者个人造成无法形容的伤害,而且还带给吸毒者家庭乃至社会非常巨大的伤痛与影响呢?根据《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

毒品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

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毒品被称之为“现代瘟疫”,“贩卖”的基本含义为:1.买进货物后出卖,如贩卖水果,贩卖杂货;2.怀着骗人的目的做事或说话,如多年一直贩卖这种毒品,并未被发觉。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

因此贩卖毒品主要包括两种行为:一是指有偿转让毒品行为;二是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行为。

两种行为均可单独构成贩卖毒品罪。

由于贩卖毒品有着惊人的利润,黑市海洛因毒品的价格比同重量的黄金价还要高得多。

毒品利润高达70倍,也就是100元进货,可以卖7000元。

在高利润驱使下,很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残害生命。

关于贩卖毒品行为的定义, 有以下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是认为, 贩卖毒品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特征。

从交易方面讲, 可以是先买进后卖出, 但只要以牟利为目的,即使只有卖出行为, 也构成贩卖毒品; 从有偿性讲, 必须以牟利为目的。

毒品知识高一试题及答案

毒品知识高一试题及答案

毒品知识高一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毒品是指什么?A. 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B. 指所有非医疗用途的药物。

C. 指所有非法制造、贩卖、运输、使用的药品。

D. 指所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毒品犯罪?A. 非法持有毒品B.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C. 非法制造毒品D. 所有以上行为3. 吸食毒品对人体健康有哪些危害?A. 影响神经系统B. 影响心血管系统C. 影响呼吸系统D. 所有以上危害4.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处罚是什么?A. 处以罚金B. 处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C. 处以行政拘留D. 处以警告5. 以下哪些是毒品的常见种类?A. 鸦片B. 可卡因C. 冰毒D. 所有以上种类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1. 毒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______和______。

2. 吸食毒品会导致______和______等严重后果。

3. 我国《禁毒法》规定,禁止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

4. 毒品犯罪包括非法持有、制造、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等行为。

5. 毒品的危害不仅影响个人健康,还会导致______和______。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毒品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

2. 我国对毒品犯罪有哪些法律规定?3. 请列举至少三种预防毒品危害的方法。

4. 描述一下你如何帮助他人远离毒品。

四、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1. 论述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2. 论述我国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案:一、选择题1. A2. D3. D4. B5. D二、填空题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2. 身体健康社会稳定3. 禁止4. 犯罪5. 家庭破裂社会犯罪三、简答题1. 毒品对个人的危害包括身体健康的严重损害,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的损害,以及心理依赖和成瘾。

毒品犯罪的4个实用分类解析(涵盖11个罪名)

毒品犯罪的4个实用分类解析(涵盖11个罪名)

前言我国《刑法》和《禁毒法》从法学角度对毒品的定义进行了清晰界定。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是人类的公敌,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有效控制毒品扩散蔓延趋势,是全人类的共识。

同时,打击毒品犯罪必须沿着法治轨道进行,充分保障刑事被追诉者的合法权利,方能彰显司法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

这其中,尽职、专业、高效的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以自己的专业法律服务帮助刑事被追诉者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避免无辜者被错误追究,同时,也对公安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诉活动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督促公安司法机关客观、公正、文明执法司法,促使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不断发展进步。

专业需要专注,专注体现专业。

随着我国及国际毒品犯罪趋势的发展变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深入扎实作好毒品犯罪辩护研究工作很有必要。

是故,笔者将结合毒品犯罪涉及的相关法学理论,我国现行有关毒品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等,对毒品犯罪辩护问题进行相关深入研究,以期对加强毒品犯罪辩护效果有所裨益。

本篇为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系列的开篇之作,旨在从理论上对毒品犯罪及个罪进行简单梳理,为更好开展毒品犯罪辩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分割线箭头动态一、毒品犯罪的概念及分类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毒品管制的法律、法规,破坏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秩序,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所侵犯的共同客体为国家对毒品这类特殊物品的管理秩序。

在我国《刑法》中,毒品犯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即第347—357条,共有11个具体罪名。

《刑法》第356条、第357条是关于毒品犯罪的总结性规定,包含毒品的概念、毒品数量计算规则、毒品再犯制度。

根据上述条文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毒品犯罪特殊再犯制度指曾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2024年甘肃省禁毒知识知识题库及答案

2024年甘肃省禁毒知识知识题库及答案

2024年甘肃省禁毒知识知识题库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30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A.十B.二十C.五十D.一百2.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

A.负刑事责任B.从轻或减轻处罚C.不予刑事处罚D.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3.《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A.学校B.中小学校C.大专院校D.B和C4.制定《禁毒法》的目的是()A.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B.保护公民身心健康C.维护社会秩序D.A.B和C5.下列哪个不属于吸毒者吸食毒品的方式?()A.吸入式B.口服式C.静脉注射式D.滴入式6.当有人以各种借口引诱你吸食毒品或尝试可能是毒品的药丸时,正确的做法是()。

A.拒绝B.尝试C.接受D.犹豫不决7.当在你身边出现毒品时,正确的做法是()。

A.变卖B.丢弃C.报告公安机关D.假装看不见8.世界上生产的鸦片类毒品最多的国家是()?A.缅甸B.阿富汗C.哥伦比亚D.墨西哥9.在植物古柯树叶中提取的一种生物碱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剂,叫做()。

A.可卡因B.阿片C.阿片D.四氢大麻酚10.据我国《禁毒法》之有关规定,以下不属于我国目前禁毒模式的是()。

A.家庭戒毒B.自愿戒毒C.强制隔离戒毒D.社区戒毒11.你认为一个家庭如何才能“远离毒品”?()A.自己拒绝毒品,向父母和亲属介绍毒品常识,提醒他们千万不要尝试毒品B.不去沾毒品,也不关心毒品C.自己不去碰毒品就行D.自己树立防毒意识12.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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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对毒品犯罪的规定
《刑法》中规定的与毒品有关的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
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审理毒品案件定罪刑标准有关问题进行了详尽解释。

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的规定,现就审理毒品案件定罪刑标准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三)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四)吗啡一百克以上;
(五)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克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
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六)盐酸二氯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u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七)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八)罂粟壳二百克以上;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第二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
一百克;
(二)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三)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四)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五)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
不满一万片,50mg/支规格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六)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ug/支、片规格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七)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八)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的";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的;
(三)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四)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二)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
(三)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满三千千克;
(四)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
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者在境内非法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超过前款所列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毒品犯罪已被列为重点打击的犯罪活动之一,对涉毒犯罪,依法判决死刑的,在复核时,是比较宽松的,能够执行死刑的,一律核准。

表明了国家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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