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解读之四:海员的就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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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约》标题二阐述了哪些要求?
国际劳工组织(简称ILO)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简称《公约》)标题二中,阐述了海员就业条件的八个方面要求: 海员就业协议、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休假的权利、遣返、船舶灭失或沉没时对海员的赔偿、a配员水平、海员职业发展和技能开发及就业机会等。标题二中规则2.1至2.8及相应守则的规定,阐明了ILO各成员国、船东对于海员就业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实践的方式,对于规范和发展稳定的海事劳动关系,在国际层面提出有关各方均需遵循的规定。
2、海员就业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海员就业协议是明确的、法律上可执行的书面协议,明确船东和海员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公约》标准A2.1/4明确了海员就业协议中应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海员的全名、出生日期或年龄及出生地;
船东的名称和地址;
订立海员就业协议的地点及日期;
海员将担任的职务;
海员的工资数额,或者如果适用,用于计算工资的公式;
带薪年假的天数,或者如果适用,用于计算天数的公式;
协议的终止及其终止条件;
由船东提供给海员的健康津贴和社会保障保护津贴;
海员获得遣返的权利;
提及集体谈判协议,如适用;
国家法律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约》标题二中其他有关海员就业条件的规定,以及标题四中有关海员健康、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等规定,为海员就业协议条款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详细的实施细则。
3、对海员就业协议的订立和实施,《公约》还有哪些规定?
《公约》规则2.1和标准A2.1提出了海员就业协议的订立、履行、提前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主要有:
对于就业协议,海员在签字前应有机会对协议条款进行审查和征询意见;
船东和海员应各持有一份经双方签字的海员就业协议原件;
船上有一份海员就业协议的副本,应能够提供给主管当局的官员,包括船舶所挂*港口的官员查
验;
如果集体谈判协议构成海员就业协议的全部或一部分,该协议的一份副本应保留在船上;
海员或船东提前终止海员就业协议,海员或船东提前通知的最短期限一般不少于七天;
应发给海员一份载有其船上就业记录文件,该文件不得包括关于海员工作质量和其工资的陈述。
4、我国目前对海员就业协议的订立有哪些规定?
船东和海员通过签署海员就业协议建立劳动关系,我国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条例,规定了劳动合同形式及合同内容;船员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船员工会组织应当指导、帮助船员与船员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船员服务机构向船员提供服务业务,应当与船员签订船员服务协议等方面的要求。
5、船东和船长实施《公约》有关海员就业协议的要求,可采取哪些措施?
船东:执行船旗国实施《公约》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款或其他有关规定,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并实施:
完善海员就业协议签署制度;完善海员就业协议的文本,至少应具有《公约》要求的条款;当海员招募和安置机构代理船东签署海员就业协议时,其所承担的责任应在双方的合同中规定;
完善船员服务簿的管理规定;
把有关符合海员就业协议规定的实施措施,归纳至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II部分;
保持海事劳工符合声明、海员就业协议、集体谈判协议(如适用)、船东与服务机构的合同(如适用)、船员服务簿、一份海员就业协议的标准格式等文件资料。
船长:有责任实施船东规定的制度,在船上保留适当的资料和记录,作为符合海员就业协议要求的证据: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
海员就业协议;
集体谈判协议(如适用);
船员服务簿;
一份海员就业协议标准格式;
船员清单。
6、《公约》对海员工资有哪些规定?
《公约》规则2.1和标准A2.1对海员工资提出如下基本规定:
所有海员均应根据其就业协议获得全额工作报酬,间隔期应不超过一个月;
海员每月应得到一个工资单,列明月薪包括工资、额外报酬,以及家庭赡养费之类委托扣款;
汇款/家庭赡养费的汇寄服务收费必须合理,汇率按国家要求。
7、船东和船长实施《公约》有关工资的要求,可采取哪些措施?
船东:执行ILO成员国实施《公约》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款或其他有关规定,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并实施:
完善海员工资管理制度,包括一套工资体系;加班工资和津贴的规定;海员工资不低于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货币兑换汇率使用;根据海员本人意愿,海员工资通过银行转帐或寄汇的规定等;
完善同工同酬的规定,受聘于同一船舶的所有海员,不应因种族、肤色、性别、宗教信仰、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而受到歧视;每月支付海员全额报酬,向其提供月工资单;
把有关符合工资规定的实施措施,归纳至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II部分;
保持海事劳工符合声明、海员就业协议、海员工资帐册、海员发薪记录等。
船长:有责任实施船东规定的制度,在船上保留适当的资料和记录,作为符合海员工资要求的证据: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
海员就业协议;
船上发薪记录;
海员月度工资单。
8、《公约》规定了海员正常工时标准吗?
是的,《公约》A2.3/3规定海员同其他工人一样,正常工时标准每天8小时,每周休息1天、公共节假日休息。
9、海员最长工作时间和最短休息时间该怎么计算?
《公约》标准A2.3/5和A2.3/6对于海员最长工作时间或最短休息时间提出了限制要求:
最长工作时间
在任何24小时时段内不得超过14小时;
在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超过7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