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教育法(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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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最新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考核题库完整版500题(含答案)

精选最新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考核题库完整版500题(含答案)

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题库500题[含参考答案]一、选择题1.教师仁慈的意义大体上可以概括为 ABCDA. 职业自由感B. 动机作用 C . 榜样效应 D . 心理健康功能2.如何培养高校教师道德行为选择能力?( ABD )A.要全面理解和掌握道德知识B.要培养良好的思维能力C.要认真对待本职工作D.要在社会实践中锻炼道德行为选择能力。

3.献身教育.甘于奉献是社会主义国家教师的( D )A.职业精神B.职业素质C.职业品格D.职业道德4.当今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强调合作意识与( C )A.团结精神B.竞争能力C.协作精神D.公关能力5.“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 B )A.江西师范大学的校训B.北京师范大学的校训C.南京师范大学的校训D.山东师范大学的校训6.高校教师坚持职业道德原则规范的首要条件是要有( B )A.教书育人的理念B.端正的学术态度C.治学严谨D.遵守校规校纪7.集体主义原则是( C )A.社会主义价值观内容之一B.共产主义思想内容之一C.无产阶级世界观内容之一D.工人阶级特征之一8.人道主义原则的基本内容( AD )A.体现尊重人权的精神B.是现代教育追求的精神C.体现人类本质的精神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9.高校教师在与学生交往时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包括ABCDA.尊重信任学生B.理解接纳学生C.严格要求学生D.公正对待学生。

10.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主要有ABCDA.社会主义原则B.爱国主义原则C.集体主义原则D.人道主义原则11.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对广大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有ABCDA.爱岗敬业.关爱学生B.刻苦钻研.严谨笃学C.勇于创新.奋发进取D.淡泊名利.志存高远12.以下属于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的有( ABCD )。

ABCDA献身教育,甘于奉献 B严谨治学,科学育人C团结协作,共同育人 D身正为范,为人师表13.教师以考试作诱饵,威胁学生买书,事实上已经超出了自由.自愿的范围,是( A )的行为。

文档2011年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

文档2011年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教学大纲第一章导论 1.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教的关系; 2.教育法制化的基本要求; 3.教育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 4.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意义。

第二章教育法的一般原理1. 教育法的概念; 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3.我国教育法渊源的特点; 4.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之间的关系第三章教育基本法1.我国《教育法》的基本特点; 2.我国的教育基本制度; 3.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4.我国的教育投入制度和教育经费的筹措途径; 5.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原则; 8.违反教育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教师法1.教师法的立法宗旨;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3.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特点及其保障; 4.教师资格的要素和认定程序; 5.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1�7�1�7�1�7 第五章高等教育法1.《高等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2. 我国高等教育的方针; 3.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4.我国高等学校的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5.高等学校的法人资格和内部管理机制; 6.违反高等教育法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职业教育法 1.职业教育的概念和特点; 2.职业教育法的立法宗旨、依据和适用范围; 3.建立职业教育体系的原则; 4.职业教育实施的原则;
2 5.违法职业教育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教育权的法律救济1.教育侵权行为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3.我国教育权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 4.教育申诉制度的特点; 5.教师申诉制度的主要内容; 8.我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教育法意义。

教育法三套模拟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三套模拟试题及答案

江苏省2016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教育法教程》模拟试题(一)准考证号_______考生姓名____成绩__一、单项选择题(20分,共10题)1.在我国宪法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国家教育方针的是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2.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法律地位最高的是()A、教育根本法B、教育基本法C、教育单行法D、教育主体法3.我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资格要素不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学能力C、相应的年龄D、相应的道德品德4.《教师法》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的年限是()A、3年B、5年C、8年D、10年5.我国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资格不包括()A、幼儿园教师资格B、兼职教师资格6.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学位制度不包括()A、学士B、硕士C、博士D、博士后7.《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对学生纪律处分的种类不包括:A、严重警告B、留校察看C、劝其退学D、开除学籍8。

我国现行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是()A、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B、党委领导下的校长会议负责制C、党委领导下的校领导集体决策制D、校长负责制9。

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我国的民办教育事业属于()A、企业公益事业B、社会公益事业C、收费教育事业D、高等教育事业10。

下列关于民办教育描述错误的是()A、民办学校属于营利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法人性质B、我国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相应主体在法律上完全平等C、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鼓励和保护的原则”D、民办学校受教育者享有与同级公办学校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二、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5题,15分)依法治教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位制度教师申诉制度行政诉讼中的移送管辖三、简答题(每题7分,5题,共35分)1.什么是教育法治化?2.简述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特点。

3.我国高校教师职务任职的条件.4.简述我国义务教育法修改的内容.5.我国教育申诉制度的特点.四、论述题(16分,两题任选一题)1.试述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教的关系。

江苏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打印版_4教育法

江苏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打印版_4教育法

一、导论1.学习教育法的意义?①有利于增强教育法律意识;②有利于加强我国的教育法制建设;③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④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法学和教育学学科。

2.依法治教:①定义: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来发展教育事业,让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使教育走上法制化轨道;②目标:实现教育法制化。

3.教育法制化:将国家对教育的管理与治理建立在民主、理性的法律规则之上,教育领域的任何主体的任何活动都要严格依法进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和阻碍;同时法律保障公民、组织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

4.依法治教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教育立法;②教育行政执法;③教育司法;④教育法制监督。

5.依法治教的要求:①主体(教师、学生、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的合法性;②内容的合法性;③执法程序的合法性;④救济合法。

6.教育法的监督:合法化、及时有效。

三、教育基本法1.我国现行的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通过实施。

2.《教育法》直接以宪法为依据,以中国境内的各种教育关系为调整对象,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教育的基础地位、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具有以下特点:①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②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③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

3.《教育法》的立法宗旨: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4.教育法的基本原则:①坚持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②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与吸收人类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去其糟粕取其精华);③教育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④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⑤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⑥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⑦教育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的原则。

5.《教育法》第8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扬州考点《教育法》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扬州考点《教育法》

第一章导论1★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教的关系⑴依法治国:就是要将国家的治理建立在民主、理性的法律规则之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活动都要依法进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和阻碍;法律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力,并得到全面发展。

⑵依法治教:将国家对教育的管理与治理建立在民主、理性的法律规则之上,教育领域的任何主体的活动都要严格依法进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和阻碍;同时法律保障公民、组织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

⑶两者之间的关系:①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治教②依法治教促进依法治国:A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B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C依法治国需要各方面的人才,这些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法制化的教育,依法治教对于促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3教育法制化要求做到:⑴主体合法⑵内容合法⑶程序合法⑷救济有道4教育法制建设的内容:⑴教育立法⑵教育行政执法⑶教育司法⑷教育法制监督第二章教育法基本理论1教育法:调整教育法律关系和规范教育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依法治教的原则是现代法治原则在教育法律制度领域的具体贯彻和运用,它要求教育法律成为社会教育关系的基本调整体系,实现教育法对社会教育关系的全面控制和调整,确立教育法在教育领域的至上权威,使教育法律规范成为规制教育活动的基本准则。

3法律体系:一国全部现行法律所构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教育法律体系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4我国教育法的结构系统⑴教育根本法⑵教育基本法⑶教育主体法⑷学前教育法⑸义务教育法⑹中小学教育教学法⑺高等教育法⑻职业教育法⑼民办教育法⑽教育行政法5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是由国家有权机关制定并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教育性的规范文件。

特点:⑴教育规范性文件是有权制定教育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授权机关制定和发布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⑵教育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社会主体的教育性的权力和义务,规定社会主体在教育方面的普遍行为规则或行为模式⑶教育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等教育法的适用和执行主体进行个别性教育法律调整的法律规范依据,是个别教育调整行为及其结果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和依据6教育法的种类⑴宪法关于教育的法律规定⑵有关教育的法律⑶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教育的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⑷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⑸地方性教育法规⑹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我国政府加入的及其与外国政府缔结的有关教育的国际公约和条约。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1029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1029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主观 过错来确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若无过 错不承担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 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 要条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行为人主观有没 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及双方以上 的当事人均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 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或双方以上当 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初等、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
4、设立条件:(1)职业学校: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合格师资、符 合规定的场所设施设备、必备的办 学经费与来源;(2)职业培训机构: 有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相应教师 和管理人员、与培训相适应的场所 设施设备、相应的经费
二、成人教育制度
1、概念:对学制系统外地成年公 民的各种类型的教育
二、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法的渊源:根本法、基本法、行政法规、 单行法、自治条例
1、教育法渊源:(1)定义;(2)主要 渊源
2、教育法体系:门类齐全,协调一致的 有机统一体。
P106
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国家根本大 法。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是教育法的重 要内容,是教育立法的主要依据和最高依据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规定我国教育的社会性质、目的任务、 结构系统、办学体制、管理体制; (2)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规定了对少数民族、妇女和有残疾公民 在教育方面予以帮助; (4)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5)规定了学校的教学用语; (6)规定了宗教与教育的关系。
2、教育法律(续)
(3)与教育相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2年施行,2006年修订,2007年6月1日 起施行)

新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律法规

新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律法规

(2)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教 育法律较少
已经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多属行 政系统制定的单项教育法规。时至今日, 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教育 法律只有寥寥数部。在教育管理和教育 发展中所依据的准则和规范绝大多数是 由国务院及其教育部和地方权力机关、 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其 效力极为有限。
(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 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在不同宪 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 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在名称上一般有:规定、实 施办法、补充规定等。地方性规章亦称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 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依据法定权限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 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现有教育法律法规仅注重对教育内 部的规范
已经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多系对教育内 部的要求,缺乏教育同经济、社会联系的内容, 因此难以起到协调教育外部关系的作用
教育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体系中的一个 组成部分,经济和社会制度不仅制约着教育的 目的、教育的领导权、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还制约着教育内容、教育发展的速度和规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任何变化,都会 程度不同地影响到教育。
在我国,由于教育事业规模宏大,教育经费的开 支在国家预算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教育经费
一般包括教育基本建设费、教师工资和其他费
用几个部分。我国的教育经费由于缺乏法律保 障,因而在国民经济中的分配比例一直偏低,教 育经费来源渠道相对比较单一,社会力量尚未得 到充分调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不严,资金使用 效率低,甚至发生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及铺张浪 费等不良现象。

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

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

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1. 概述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是为了提高高校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使其能够胜任高校教学工作而设计的一种培训形式。

通过这种培训,教师能够进一步了解和适应高校教育的要求,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

2. 培训内容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学科知识高校教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因此培训中会重点针对教师所教授的学科知识进行深入讲解和探讨。

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教师能够更好地理解学科的核心概念和理论,为学生提供准确和全面的知识传授。

2.2 教育技能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还会培养教师的教育技能,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能力。

教师需要学会如何制定教学计划,如何选择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以及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通过这些培训,教师能够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更好地与学生进行互动和沟通。

2.3 教学管理高校教师不仅需要承担教学任务,还需要进行教学管理工作。

因此,岗前培训还会注重对教学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教师需要学会如何安排和组织教学活动,如何管理学生的学习行为,以及如何与学校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

通过这样的培训,教师能够更好地协调教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4 教育伦理高校教师不仅需要有专业知识和教育技能,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教育伦理。

因此,岗前培训也会注重对教师的教育伦理进行培养。

教师需要学会如何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如何正确处理师生关系,以及如何培养学生的品德和道德观念。

通过这方面的培训,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教育使命,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3. 培训方式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方式。

3.1 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是指将教师集中到一起进行培训,通常会选择一个较长的时间段进行培训。

这种培训方式可以集中教师的注意力,提供一对一的教学指导,并且可以进行更系统和深入的教学内容讲解。

3.2 线上培训线上培训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培训,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习。

岗前培训教育法演示

岗前培训教育法演示

一般意义上的法,是指体现统治阶级
(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其意志的内
容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国家制定
李 长 征
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 性、明确性和权威性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 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任可,并以国家
专 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教育活动中普遍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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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全部教育法所应遵循的基 本要求和价值准则,是制定和执行教育法的出 发点和基本依据。
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首先应与我国总体法的 原则相一致,即教育法要以合宪原则、民主原 则、实事求是原则、法制统一原则等总体原则 为指导,教育法的制定不能违背这些总体原则。 在此基础上,教育法又应反映教育的自身特点 和规律,不能简单地用总体法的原则来代替。因 此,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教育法还 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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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教育法概述
一、本章的学习目标有三方面:
1. 了解教育法律体系;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
2. 理解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能依据教 育法的基本原理分析相关的教育法律问题。
二、本章的知识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教育法概述;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教育法的渊源与体系;教育法律规 范
教育法学
主讲人:李长征 法学 副教授
1
教育法学
主讲人:李长征 法学 副教授

长 征
郧阳医学院法律事务部 主任

郧阳医学院法律援助中心 主任

十堰仲裁委员会 民商事 仲裁员

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 律师(兼)

2
教育法学课程介绍
《教育法学》课程分为三大部分。即: 总论、分论、法律责任与救济论。

岗前培训教育法

岗前培训教育法

按照法律规范 指 出 的 "法 的 后 果 "分
义务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 制裁性规范 奖励性规范
整理ppt
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教育法律文件、
教育法律条文的区别
(1)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的区别。教育法的 外延要大于教育法律规范,二者在逻辑上是从属 关系,
(2)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律文件的区别。教 育法律文件包括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 教育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是指适用 法律规范而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判决书、 处罚决定书等,它只是针对特定的对象、人和事 具有法律效力,是适用法律规范的结果。

教 案
长 征 专

(一)教育法的涵义 一般意义上的法,是指体现统治阶级
(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其意志的内 容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国家制定 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 性、明确性和权威性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 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任可,并以国家 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教育活动中普遍遵 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整理ppt
教育法学的讲授内容
第一章 教育法概述 第二章 教育法的实施 第三章 教育行政机关 第四章 学校 第五章 教师 第六章 学生 第七章 教育法律救济
整理ppt
教育法绪论(自学)
绪论 一、本章的学习目标有三方面:1. 了解教育法学的含
义与特性、学科性质及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教育法 学产生与发展过程;学习教育法的意义。2. 理解教育 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关系。3. 掌握学习教育法学的基本方法。 二、本章的知识结构 也即绪论的知识结构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教 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学习教 育法学的意义及基本方法 三、本章的重点内容有三点:1. 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 2. 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3. 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及 基本方法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1.选择题1.可以给予学业成绩、品行、身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创新精神。

答案:A。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诉的20日内作出处理。

答案:A。

3.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C。

4.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C。

5.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答案:A。

2.判断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是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

答案:√。

2.XXX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我国的部门规章。

答案:√。

3.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教育。

答案:√。

3.改写后的文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一、选择题1.下列哪些可以给予创新精神?A.学业成绩 B.品行 C.身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答案:A。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诉的多少天内作出处理?A.20 B.30 C.45 D.60.答案:A。

3.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哪个?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答案:C。

4.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哪个?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答案:C。

5.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答案:A。

二、判断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是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

答案:√。

2.XXX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我国的部门规章。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新《教育法教程》教学大纲2006·6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新《教育法教程》教学大纲2006·6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教程》新教材教学大纲教学目的:本课程是岗前培训课程之一,主要是向参加培训的教师介绍教育法的基本理论,以及我国教育法体系的主要内容。

教学的目的是使参加培训的教师具备最为基本的教育法常识,认识我国教育法制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了解我国教育法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及其基本原则和重要规则,明确教育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知道教育权法律救济的基本知识,了解违反教育法的法律责任,提高受训教师的法律素养。

教学要求: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参加培训的教师应当初步了解教育法的基本理论,弄清教育法制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机联系;应当了解我国教育法体系的基本结构、相应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则;应当了解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教育权法律救济的途径和大致程序;应当了解违反教育法的主要法律责任。

教学基本内容:第一章导论一、法律与现代化二、依法治国与教育的法治化(重点):主要是教育法治化问题,应当讲透;第二章教育法基本理论一、教育法的概念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三、教育法的渊源(重点):包括法的渊源、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两个知识点;四、教育法律体系(重点):主要是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结构;五、教育法的地位(重点):主要是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法与政策两个方面的问题应当讲透;第三章教育基本法一、教育基本法概述:应当强调教育基本法的立法宗旨;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重点):各个原则都应当掌握,包括原则的标题以及标题下的内容;三、教育基本制度(重点):这个部分应当讲全,注意涉及其中的一些概念,如学业证书、学位等等;四、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五、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重点):这个部分主要是希望学员能够了解我国教育投入的机制、我国教育投入的增长幅度以及我国学校基本建设的条件保障等内容;六、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七、违反教育法的法律责任(重点):这个部分应当讲解法律责任的概念以及构成要件,违反教育基本法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由于该部分与后面的法律责任有重复的地方,所以,讲解的过程不宜过长。

2002-2012年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完整版

2002-2012年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完整版

第一章:·依法治教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1)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治教2)依法治教对于促进依法治国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教育现代化必须走依法治教的道路。

·教育法制化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

·要求1)主体合法凡是参与教育领域活动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主体资格要有法律的明确授予2)内容合法教育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内容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类内容,都应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3)程序合法教活动应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4)救济有道。

要有完整的教育权救济体制,发展完备的法律救济体系。

·教育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1)教育立法是教育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

2)教育行政执法3)教育司法4)教育法制监督·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意义1)有利于增强教育法律意识2)有利于加强我国的教育法制建设3)有利于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4)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法学和教育学学科。

第二章·教育法的含义:(调整教育法律关系的总称)教育法是国家有教育立法权的专门机关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教育立法的程序制订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活动,规定社会主体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体的教育活动以及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性规范、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教育法律,即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律。

·教育法的本质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1)教育法与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具有一致性, 2)教育法又必然体现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活动的特有规律。

·教育法的本质从三方面把握:1)是统治阶级关于教育的意志的体现2)具有社会性3)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教育活动的需要所决定的。

·教育法的社会性1)对统治/被统治阶级,对整个民族发展是有利的2),对社会所有成员都是有益的3)提供特定的教育教学秩序,惩罚教育违法行为,对统治阶级,对整个社会有利。

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学》题库及答案

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学》题库及答案

1.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是()。

A. 基础性B. 专业性C. 人文性D. 科学性正确答案: B2.培养人是高等教育的(),是我国高等教育目的的核心要旨。

A. 主要目的B. 最高目的C. 主要目标D. 最高目标正确答案: B3高等教育从性质来看是一种()。

A. 高级教育B. 人文教育C. 科学教育D. 专业教育正确答案: D4高等教育学是高等教育的一门()。

A. 交叉学科B. 综合学科C. 边缘学科D. 融合学科正确答案: B5高等教育学是教育科学体系中的一门()。

A. 基础学科B. 分支学科C. 重点学科D. 理论学科正确答案: B6《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

A. 学者B. 高级技术型人才C. 高级专门人才D. 研究型人才正确答案: C7下列关于教学与科研的叙述,错误的是()。

A. 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B. 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C. 二者是有机的统一体D. 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正确答案: A8()指培养发展较全面、知识面较广、活动领域较宽的横向型人才的教育。

A. 专才教育B. 通才教育C. 自由教育D. 高等教育正确答案: B9高等教育层次不包括()。

A. 专科教育B. 本科教育C. 研究生教育D. 博士后教育正确答案: D10现代意义上的大学起源于()。

A. 亚洲B. 非洲C. 欧洲D. 美洲正确答案: C11大学生作为一种青年群体,形成了自己的亚文化。

作为青年亚文化,它具有()的特征。

A. 反主流文化B. 反多元文化C. 反传统文化D. 反校园文化正确答案: A12.1978年,我国的第一个专门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是()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

A. 北京大学B. 南京大学C. 厦门大学D. 山东大学正确答案: C13.1983年,高等教育学正式作为教育学科的()学科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入学科专业目录。

A. 一级B. 二级C. 三级D. 四级正确答案: B14.现代意义的中国高等教育始于()。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习一、选择题。

1.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A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C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教育部3.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BA.传统文化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C.知识与技能D.讲文明礼貌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

D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机关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5.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CA.传授专业知识B.传授实验技能C.教书育人D.为人师表6.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DA.低于B.高于C.同等于D.不低于或者高于7.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B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C.撤销教师资格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8.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

C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制定机关为--------。

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0.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

DA.保障B.前提C.先锋D.基础1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证《高等教育学》岗前培训标注版(单选)

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证《高等教育学》岗前培训标注版(单选)
1983年,高等教育学正式作为教育学科的(二级)学科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入学科专业目录
1984年,(潘懋元)先生主编的《高等教育学》正式出版,这是我国第一部高等教育学专著
1985年,我国(上海)地区开始试行高中毕业会考
19世纪(德国教育家洪堡)在各学院设立研讨班和研究所,大学在传统的教学职能上发展出种新的职能——科学研究。
采用各种方法,搜集有效、完整的资料,对单一高等教育现象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的方法是(个案研究法)
蔡元培对大学精神的解释是(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也)。
持个人本位论的高等教育目的观的教育家是(裴斯泰洛齐)。
从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进程始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过度时期)。
从作用的呈现形式看,高等教育功能可分为(显形功能和隐形功能)
大学自治理念的核心是(大学的办学自主权)
大众化教育最初是从(初等教育)开始的,它针对贫穷阶级的子弟,以科学教育为基本内容。
当前世界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宏观管理运行机制的共同特点(不包括市场的参与)
到18世纪末期,大学密度最大的国家是(德国)
德国最早的大学是(海德堡大学)
第一所由政府投资创办的国立大学是(京师大学堂)。
(高等教育结构)是指高等教育系统内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和比例关系
(教学管理)是高等学校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为实现教育目标,根据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对教学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过程。
(教育目的)是对教育过程所要培养的人的质量、规格或素质的预期结果的规定
(教育目的)是人们在观念上、思想上对教育对象的质量规格总的设想或规定。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从本质上讲,体现了一个国家在高等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政府和高校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关系。这通常被称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体制)。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法

第一题:教育法治化要求做到(重点看看,概念和四个方面的要求,第11-12页)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失误,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

1.主体合法2.内容合法3.程序合法4.救济有道第二题:教育法(概念,第18页)广义的教育法:指所有有关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以及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性规范、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教育法:指教育法律,既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律。

第三题:我国教育法的渊源(7点,知道即可第28-30)概念:教育法得渊源指教育法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

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与国际公约和条约第四题:我国教育法律体系教育法律体系的概念: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构,它是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邮寄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构成(5类):教育根本法、教育基本法、教育主体法、教育活动(行为)法、教育行政法第五题: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1.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

2.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之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

3.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理道德基础。

4.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题:教育法与政策的关系(重点看看,第36)1.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是我国教育法的精神内核和灵魂,对教育法具有指导作用。

2.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具体的教育政策应当符合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次课《教育法》的立法宗旨(第39)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大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高教法规

【大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高教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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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教育法制建设概述
(一)与课程相关的几个概念: 1.法律 2.法规 3.政策 4.教育 5.教育法规 6.高等教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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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
为准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是国家机关 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也可称法,其形式在不同的时期各有不同;狭义的法 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法的一种重 要形式。我国还将这种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 民法、行政法和其在它法律。两者在制定和修改、调 整的对象上都有一定区别,前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制定和修改,调整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 根本性、全面性的关系,而后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调整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
★教育法制是教育普及和发展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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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立法的经验和特点
(1)早期的教育立法主要是义务教育立法; (2)行政机关的立法超过立法机关的立法; (3)把教育法制看作一项综合性的法治工程; (4)教育法制是现代国家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 (5)教育法调整的关系尽管错综复杂,概括起来即
义 务 教 育 法 职 业 教 育 法 高 等 教 育 法 成 人 教 育 法 教 师 法 教 育 经 费 法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从体系化的角度看,形成一个内容和谐一致、形式完整统一的 教育法制体系,我们还有艰巨而繁重工作要做,许多专门的教育法
规急需出台。一般来讲,健全的教育法制有如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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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对教育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 有与现代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维护教育法所体现的价值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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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治化:即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

教育法治化4要求: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救济有道。

教育法治化含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执法、教育司法、教育法制监督。

◆◆◆◆◆◆◆教育法基本理论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教育立法的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规定社会主体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教育法仅指教育法律,即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律。

指教育法的内在规定性,是教育法作为特殊法律现象的内在依据,是教育法内部的必然性联系,具体从三方面理解:①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关于教育的意志体现,我国教育法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关于教育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②教育法具有社会性;③教育法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教育活动的需要所决定的。

条):依法治教;提高全民族素质和推进人的现代化;依法保障教育主体合法权益;公民教育权利平等;教育活动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增加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

,特指法律效力的来源,即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效力的源泉,包括法的创造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①宪法关于教育的法律规范;②有关教育的法律;(教育法95,学位条例80,义务86,教师法1993,职业96,高等98,民办2002)③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教育的行政法规;④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⑤地方性教育法规;⑥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⑦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和有关教育的国际公约和条约。

教育法渊源概念和特点主要是由国家有权机关制定并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教育性的规范性文件。

3特点:①是有权制定教育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授权机关制定和发布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②规定社会主体的教育性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社会主体在教育方面的普遍行为规则或行为模式。

③教育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由宪法规定);②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③教育主体法(关于教育管理机关、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以及受教育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关于教育主体的法律条件、资格、权利义务和待遇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④教育活动法(学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教学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法);⑤教育行政法。

在于:①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教育关系;②教育法是综合运用行政的、民事的、经济的、刑事的等多种法律手段,对社会教育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法律部门制定了具有教育法特点的法律调整体系和方法。

(上课中提到,资料中并不多见)种因素综合影响的,评价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善恶的原则、标准和规范。

道德和法律属于社会调整体系的范畴,本质上是一致的,两者关系为:①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②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之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③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理道德基础;④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育法具有指导作用;②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③具体的教育政策应符合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

◆◆◆◆◆◆◆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施行日期:1995年9月1日。

其特点为:①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②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③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

精神文明建设。

成果相结合;③教育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⑤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⑥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⑦教育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

8教育);②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1986年颁布义务教育法);③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是指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受教育者进行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测试的一种制度。

)⑤学业证书制度;⑥学位制度(学位学科分为11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⑦的社会组织,依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对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和估量,以保证基本办学质量的一项制度)。

4方面):教育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和职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权利与义务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不履行法律义务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据其类型分为民事、行政、刑事、违宪四方面;5点构成要件:①责任主体;②违法行为;③损害结果;④因果关系;⑤主观过错含故意和过失。

4特征:①它是以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为前提的,而不以违反其他法律、法规为前提②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三种,即教育刑事法律责任、教育民事法律责任、教育行政法律责任③承担教育违法责任的主体可能是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④教育违法责任的性质既有惩罚性,又具有补偿性。

◆◆◆◆◆◆◆教师法素质的使命的专业人员。

教师法施行期:1994年1月1日。

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使教师职业成为社会上受人尊重的职业,是制定教师法的主要目的。

②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的不断优化和提高。

③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

6①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②从事科学研究、学校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③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④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⑤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⑥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

6①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③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⑤制止有害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资格许可制度,包括教师资格考试制:国籍、思想品德素养、业务和学历要素。

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1、申请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2、有关部门受理审核(认定通过的,30日内将结论通知本人)。

3、颁发证书。

遵循原则为双方地位平等、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包括招聘、续聘、解聘和辞聘四种形式。

民事:由违反教师法的民事行为引起的,主要有侮辱、殴打教师的行为,打击报复教师的行为,拖欠教师工资的行为,教师体罚学生并经教育不改的行为,教师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行为。

行政:是由违反教师法的行政行为引起的,与违反教师法的民事法律责任内容相似。

刑事:是由违反教师法、情节非常严重、触犯刑律的行为引起的,侮辱、殴打老师,打击报复老师,挪用或贪污教师工作,教师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高校教师违反教育法的法律责任:①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②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③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资格的限制和丧失: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②受到法律限制禁止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

◆◆◆◆◆◆◆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施行期:1999年1月1日。

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①高等教育事业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②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高等教育事业;③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④对少数民族的高等教育实行帮扶;⑤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⑥依法保障高校中的科研、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⑧鼓励高校与社会、高校之间在国内外的协作交流和合作活动。

其性质必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等教育,从4方面理解:①我国高等教育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不可分;②我国教育事业始终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成长和发展;③高等教育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④我国高等教育必然要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含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学位学科11类:哲学、经济学、法学(含政治学、社会学和民族学)、教育学(含体育学)、文学(含语言学、艺术学和图书馆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军事学。

要求: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4个条件:①有组织机构和章程;②有合格的教师;③拥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④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校长。

高校办学自主权及其他①招生权;②专业设置权;③教学自主权;④科研与服务自主权;⑤海外交流自主权;⑥内部人事管理的自主权;⑦财产管理自主权。

:①新中国成立之初,校长负责制;②1956~1961,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③1961年开始,党委领导下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④1966~1971,高校管理机制混乱;⑤1971~1976,党委“一元化”领导制;⑥1978~1985,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⑦1985开始,校长负责制;⑧1989~至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公办高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①享有必须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②参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③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④接受公正考核。

①必须是中国公民②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③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④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⑤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⑥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定合格。

①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②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③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④承担相应职务规定的课程的教学任务。

原则:双方平等自愿;3种聘任合同:定期、无定期和阶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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