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乡规划法的变化资料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原理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原理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表述中,不准确是()。
A.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以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B.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方针C.实施保护工程必须确保文物真实性,坚决禁止借保护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实D.应把保护优秀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重要内容,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纳入城乡规划【答案】 B2、2007年11月28日颁布《城乡规划法》将(),使其成为一个独立规划,是法律确定新城乡规划体系重要环节。
A.镇规划单独设置,区别于城市规划、乡和村庄规划B.乡规划单独设置,区别于城市规划、镇和村庄规划C.村庄规划单独设置,区别于城市规划、镇和乡规划D.城市规划单独设置,区别于镇规划、乡和村庄规划【答案】 A3、下列属于集中式布局城市是()。
A.长春B.青岛C.福州D.兰州【答案】 A4、城市规划方法论中,分离渐进方法论尤其适合于对规模较小或()问题进行解答。
A.战略性B.综合性C.全局性D.局部性【答案】 D5、南方城市与北方城市、平原城市与山地城市、沿海城市与内地城市之间明显差别往往是源自()差异。
A.自然条件B.区域条件C.历史条件D.文化条件【答案】 A6、下列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表述,不准确是()。
(2008年真题)A.在历史城区以外开辟新区或进行新建设,是当前协调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一种重要方式B.历史文化名城可采用新旧并存城市发展战略,其前提是保持城市文脉连续性C.尽量将历史城区内人口迁移出去,减少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环境直接破坏D.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从整个城市着眼,而不能单纯保护城市中几个珍贵文物或几个历史文化街区【答案】 C7、被称为全国航空运输网络和国际航线枢纽,并且运输业务量特别繁忙机场是()。
A.枢纽机场B.干线机场C.支线机场D.国内航线机场【答案】 A8、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中不包括()。
2012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标准资料
3、扩展适用范围,调控市场运行,提高可操作性
4、体现城乡规划公共政策属性
5、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
对公益性用地与营利性用地的甄别 完善社会保障
应对快速城市化带来的城乡新问题 原有规划体系难以满足城市发展要求
6、加强与相关国家标准的衔接
加强与新城乡规划法的衔接 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及管理制度的衔接 加强与居住、绿地、绿地、市政等规划设计标准的衔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改动归纳
前言
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实施了21年。 它在统一全国的城市用地分类和计算口径、合理引导不同城市建设布 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城市发展环境、规划编制环境、规划 管理环境的逐步改变,原标准在施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适应性。
修订意义
1、适应政府职能转型要求
2、突出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原则
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改善投资环境,以往统管的公共设施项目逐步移交给市场运作,投资主体多元化 新时期,国家对土地从严管理 国土部拟出新规,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划拨用地目录》也进行了调整,整体收窄 土地差别化政策有望年内出台,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 城市 县城
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
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Leabharlann 3、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
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
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
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 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以及其 他建设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工作汇报]全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工作汇报]全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全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汇报材料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力度,促进城乡规划工作落实,推进了城乡规划工作的长足发展。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规划编制工作情况1.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随着中央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出台,以及“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各级政府“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以上宏观条件和区域条件的变化,加之我县于20XX年1月21日发生级地震,均需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城镇发展建设的实际,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立足实现“四个全面”的建设目标,重新研究门源的发展定位,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进多规融合,建设新型城镇,适时开展的修编工作,对规划实施进行了评估,11月我县请示省州人民政府对进行修编, 12月15日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县对进行修编。
20XX年5月新一轮修编完成,5月15日提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5月23日报县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6月4日提交州人民政府审查通过,7月5日通过省级专家评审,20XX年3月27日省政府批准实施。
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过程中,我县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逐级审核、审查、论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公示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外进行了公示,在两会期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进行组织讨论,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更加符合门源的发展实际。
本次规划明确东到花都路以东50米,西至老虎沟河以西200米,南靠照壁山,北到花海北路、工业园区以北200米四址范围,面积为平方公里。
是以旅游、商贸、农牧业为主的青海省北部门户城市,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高原生态旅游小城市。
规划形成“四横五纵”的干道公路交通运输网格局。
四横为青克公路、G0611、G338、S303,五纵为S205、宁武高速、西门高速、G569、G227。
城乡规划法资料
1、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背景.(1)1990年4月1日施行的《城市规划法》与199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
它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这种条块分割、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和实施管理模式,难以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进入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城市数量和规模迅速增加,小城镇迅速发展,带来建制镇内涵的本质变化。
(3)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快速城镇化与人均资源少、环境脆弱的矛盾更加突出,全球化对本土文化的冲击及我国优秀文化遗产不断受到损害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来。
原有的“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规划制度,已经不适应现实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以下几点:①城乡二元分治,不利于统筹发展②偏重技术管理,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③不适应经济体制转轨后的开发管理④规划体系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要求⑤监督机制不完善⑥法律责任较轻,不利于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针对以上复杂的发展背景,我国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城乡规划法》。
2、城乡规划法出台的意义。
制定《城乡规划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依靠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实现我国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推动我国整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的建设和协调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城乡规划涉及很多领域,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在新的形势下,以城市论城市,以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和时代的要求,必须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加强统一的城市与乡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强化城乡规划的有效调控,引导,综合,协调职能,才能保证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建设遵循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发展和协调运转.制定《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就在于与时俱进,通过新立法来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进一步确立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使各级政府能够对城乡发展建设更加有效地依法行使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健康发展.3、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的对比。
城乡规划建设类问答
1、《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有哪些变化?答:最大的不同是强调城乡统筹,最显著的进展是强化监督职能,最明确的要求是落实政府责任。
《城乡规划法》共七章七十条,与《城市规划法》比较,取消了“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这一章,新增加了“城乡规划的修改”和“监督检查”两个章节。
具体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第一,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从内容上看,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促进公共财政首先投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证公平,明确了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二,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
《城乡规划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这就从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
同时,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三规合一”是规划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三,新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
体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强调规划编制责任。
第四,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
对城乡规划评估,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详细规划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第五,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
建立完善了针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了各项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及许可程序。
第六,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明确了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以及全社会的公众监督。
第七,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
第八,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各位领导:根据安排,我就XX县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XX年城市建设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县继续按照“地县共建,以县为主”的城市建设思路,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程,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区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截止目前,XX县城规划区面积2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7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市政道路总长公里,面积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平方米,已经初步形成三横十一纵的道路网络体系;县城区供水主干管线长33公里,供水能力达万吨/日,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天然气管线总长公里,供气总量达6万立方米;集中供热管线总长15公里,供热总面积达50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公顷,绿化覆盖率达 %,园林绿地面积公顷,绿地率达 %,公共绿地面积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XX年的18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24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90%以上;共拥有城市路灯809盏,城市照明设施日益完善;已建成垃圾填埋处理场1座,日处理垃圾85吨;城镇人口约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
(一)规划管理不断规范。
一是强化了规划管理,保证了规划的顺利实施。
严格实施“一书两证”的规划管理制度,认真把好规划定位关、建筑造型关,“一书两证”发放率达100%。
在规划管理中,做到“三到场”,即放线定位到现场、建设中期监督检查到现场、验收复核到现场,从而有效地杜绝了违章建筑的泛滥。
同时,在建设前期,对建设单位从建筑红线、体系、造型、色调等方面提出科学的规划设计要求,供建设单位在进行设计时落实,达不到要求不予审批;认真抓好批后管理。
由城建监察队到各建设单位逐户检查“三证”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划红线建设等情况,并通过检查,严肃查处了未经主管部门审查、放线、许可的建设单位,有效地遏制了在城镇规划区内乱修乱建的现象。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复习资料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复习资料第1 章到第 18 章第一章城市与城镇化一、城市的形成第一次劳动分工:农业与畜牧业的分工,农业从畜牧业分出第二次劳动分工:商业与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
以农业为主的就是农村,具有商业及手工业职能的就是城市。
二、城镇化1、城镇化的含义:农业人口和农用土地向非农也人口和城市农地转化的现象及过程。
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2、城镇化水平是指城镇化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3、城镇化分为起步,加速和稳定三个阶段起步阶段:生产水平尚低,城镇化的速度较慢,较长时期才能达到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30%左右。
(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加速阶段:当城镇化超过30%时,进入了快速提升阶段,经济实力明显增加,城镇化的速度加快,在不长的时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60%或以上(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稳定阶段: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已基本完成,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已基本上转化为城市人口,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一部分工业人口又转向第三产业(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第二章城市规划思想发展一、周礼考工记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
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
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
二、各朝都城1、秦:相天法地,强调方位,以天体星象坐标为依据,布局灵活具体。
规模宏大。
2、汉长安:宫殿与市民居住生活区在空间上分隔,强调皇权,周礼制的规划思想理念得到全面的体现。
3、三国(邺城):采用城市功能分区的布局方法,继承战国时期以宫城为中心的规划思想4、唐(长安):以宫城为中心,“官民不相参”和便于管制的指导思想。
里坊制在唐长安进一步发展,布局符合周礼考工记。
(唐长安由宇文恺负责制定规划)5、宋:里坊制逐渐被废除,出现开放的街巷制度。
三、西方古代城市规划思想1、希波丹姆模式:古希腊城邦时期出现以方格网的道路系统为骨架,以城第1 章到第 18 章市广场为中心。
2、城市以广场为中心的核心思想反映了古希腊时期的市民民主文化。
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共22页PPT资料
提问:我国城乡规 划实施管理的主要 法定手段和形式是 什么?
• 城镇规划:实施管理实行“一书两证”制度
• 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制度
• 乡村规划:实施管理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行政主体:在我国 主要是指行政机关 ,即从中央到地方 的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方: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 。如开发商。
发展改革 等部门
批复
文件
城乡规 划部门
用地规
划许可
批 项 目
项目 选 址 意 见 书 城乡规划部门 发展改革
单位
等部门 核准
项目申请报告
文件
核
准
城乡规
项
用地规
划部门
目
划许可
2、审批程序
• 申请与受理 • 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 • 公告与听证 • 审查与决定
• 审查依据: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需
要
审 查 修
修 建
建
性
性 详 细 规 划
详 细 规
建 设
划工
方程
案设
审 详不 查 细需
计 方
规要 划或
案
审已审Βιβλιοθήκη 查经 完查成
修
建
性
工程规 划许可 阶段
申 请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竣工规 划验收 阶段
申
建
请
设
划
工
拨
程
三
竣
个
工
工
资
程
料
竣
备
工
案
规
划
验
收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材料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材料一、选择题(1。
5×16=24分):1、以下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特征的是(C )A、行为目的的惩戒性B、行为违法的确定性C、行为的内部特征D、适用主体的行政特征2、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原则的是(B )A、法定的原则B、受处罚免除民事责任的原则C、处罚救济原则D、违法行为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3、查处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的操作顺序为(B )(1)掌握信息(2)准备资料(3)通知停工(4)实施处罚(5)总结归档(6)申请强制执行(7)行政复议或应诉A、(1)(2)(3)(6)(4)(7)(5)B、(1)(2)(3)(4)(7)(6)(5)C、(2)(1)(3)(4)(7)(6)(5)D、(3)(1)(2)(4)(6)(7)(5)4、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重要依据不包括:(C)A、法律、法规依据B、城市规划依据C、社会公众口述D、事实依据5、(C )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A、市级以上B、直辖市C、县级以上D、县级以下6、下列选项中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不得公开的情形是:(A)a。
国家机密b。
商业机密 c. 社会秩序d、个人基本资料A、abB、abcC、acdD、abcd7、以下不属于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对象的是(D).A、桥梁B、隧道C、人行天桥D、河流8、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包括(A)A、申请程序、审核程序、核发程序B、申请程序、批复程序、核发程序C、申请程序、审核程序、审批程序D、规划程序、审核程序、核发程序9、当交叉敷设时,自路面向下的排列顺序一般为(B)A、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B、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C、电力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D、热力管、电力线、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10、下列建筑间距不需要考虑的因素有(B)A、日照因素B、美观因素C、消防安全因素D、空间景观因素11、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D)A、平均层数÷建筑密度B、建筑密度÷平均层数C、基地面积÷建筑面积D、平均层数×建筑密度12、法定历史保护建筑的建筑实体不包括(D)A、国家级文物建筑B、省市级文物建筑C、县区级文物建筑D、村镇级文物建筑13、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城市用地分( C )大类、46中类、73小类进行管理A、8B、9C、10D、1214、审核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不包括(D)A、选择建设用地B、核定设计范围并提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C、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D、审核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各项文件、资料、图纸等是否完备15、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 A ),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1-12章课后习题及答案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课后习题解答第一章1.城市由哪些基本要素构成?产业构成、人口数量、职能。
(当然,还有一些非基本要素:市政和公共设施、人造和自然景观、建筑数量等)2.工业前城市与工业城市各自的特征是什么?工业前城市:①城市规模小②依赖风力和水力天然能源③以马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工业城市:①城市圈层式向外扩张②出现城市仓储用地③出现商务贸易活动区④火车、轮船成为城市对外运输的主要工具,汽车成为城市运输的主要工具⑤城市类型增加3.中国城市化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什么?依你的推测,2030年中国城市化的水平将达到多少?①城市化进程分为三个阶段:起步、加速和稳定三个阶段,我国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
②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和环境条件存在巨大差异,以统一的标准衡量中国城镇化发展,并以此制定政策,不能满足需求。
③城镇化是一种现象,不是人类社会的发展目标,实现城市及区域的永续和谐发展是重点。
60%以上,官方预测为70%(8月27日发布的《2013中国人类发展报告》预测,到2030年,中国将新增3.1亿城市居民,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
届时,中国城市人口总数将超过10亿。
),进入城市化的稳定阶段。
4.城市化有哪些基本规律?城市化发展与全球气候变化有哪些关系?①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
②产业结构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变。
③农业人口剩余推动城市化发展。
①城市用地增加,农业用地、森林、湿地等非城市用地减少。
②城市化耗费大量煤、石油等非天然能源,造成环境污染。
③城市化同时促进科技发展,产生电池、塑料、建筑垃圾等人造污染物。
第二章1.中国古代的城市格局反映了哪些重要的城市规划思想?①整体观念和长远发展(《管子》提出功能分区)、(《商君书》提出从城乡关系、区域经济、交通布局考虑)②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和谐【道家】(战国时代,吴国国都阖闾城建设,伍子胥提出“相土尝水,象天法地”)、(秦统一中国,规划时,也提出“象天法地”,强调方位)、(三国时期,吴国国都选址金陵,“以石头山、长江险要为界,依托玄武湖防御”)③严格有序的城市等级制度:中轴对称,道路分等级等【儒家】(周礼考工记,周王城建造,按封建等级)、(曹邺魏城、隋唐长安城、元大都皆是依据周王城而建)2.你认为哪些古代经典城市的规划案例,对未来的城市发展仍然有重要意义?①曹魏邺城,采用功能分区布局。
城乡规划原理复习考点及重点
城乡规划原理复习考点及重点1.现代城镇定义包含的三个特征:产业构成、人口数量和职能。
2.按行政区划标准:我国城镇可以划分为直辖市、市和镇。
3.城镇化含义:农业人口和农用土地向非农业人口和城市用地转化的现象及过程。
具体包括(1)人口职业的转变(2)产业结构的转变(3)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4.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5.城镇化进程的表现特征:(1)城镇化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2)城镇化是产业结构转变的过程(3)城镇化水平高,不仅是建立在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也是农业现代化的结果6.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包括主干法及其从属法规、专项法和相关法。
7.我国的法规系统构成:(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规章(7)技术标准规范8.城乡规划主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修订。
9.我国法定城乡规划类型10.规划依据:上位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相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国家政规、城市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11.我国城乡规划运作体制的核心:程序合法、依据合法12.我国城市规划运作实施“一书两证”制度,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三区三线”: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14.城乡规划中的七条控制线:(1)红线(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
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2)绿线(城市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3)蓝线(城市蓝线):一般称河道蓝线,指水域保护区,即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
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
(4)黄线(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最新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资料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1 总则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A.0.1 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 A.0.1 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1 总则82 用地分类92.1 一般规定92.2 村庄规划地分类93 村庄建设用地114 非村庄建设用地135 非建设用地 141 总则1.0.1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
城乡规划的基础知识
第一讲城乡规划的基础知识一城乡规划的定义及重要性1. 城市规划的定义: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做的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从本质意义上,城市规划是人居环境各层面上的、以城市层次为主导对象的空间规划.2.城市规划的重要性:1城乡规划是政府知道和调控城乡建设的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对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城乡规划工作取得显着成绩,人居环境得到显着改善,但另一方面,城乡规划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违法建设问题、规划制定不切合实际、规划管理薄弱、规划实施缺乏监督机制等等.2城乡规划工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保护的关系.二城乡规划的任务城市规划的根本社会作用是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合理的进行建设和成好似土地合理利用开发以及正常的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手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的本质任务是合理地、有效的和公正的创造有序的城市生活空间.这项任务包括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的决策意志以及实现这种意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同时也包括实现这种意志的工程技术、生态保护、文化传统保护和空间美学设计,以指导城市空间的和谐发展,满足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中国现阶段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和修复人居环境,尤其是城乡空间环境的生态系统,为城乡经济、社会和文化协调,稳定持续的发展服务,保障和创造城市居民安全、健康、舒适的空间环境.三城乡规划编制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原则: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2.历史环境和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和谐的原则其他原则:4.近、远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5.促进经济社会发展6.节约用地、合理用地7.环境保护8.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传统风貌9.安全防患10.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四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特点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是依据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区域规划等上层次的空间规划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城市发展规模,选择城市用地的布局和发展方向,按照工程技术和环境的要求,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设施,并提出控制引导措施.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2.研究确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3.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城市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5.拟定新区开发和原有市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方法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7.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8.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为各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9.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1.城市规划是综合性的工作2.城市规划是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3.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地方性4.城市规划是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5.城市规划具有实践性五城乡规划的调查研究和基础资料调查研究包括:1.现场踏勘:1市域踏勘:各个下辖县、市区城关镇、重点镇和有特色的一半镇的规模、职能、特性、经济基础与产业结构、发展潜力、交通条件和资源区位优势等内容.2中心城区踏勘:为绘制城市建设用地现状图作准备2.部门访谈:1分类召开座谈会2部分部门补充访谈3.周边城市调研4.广义资料收集基础资料包括:1.电子资料汇总图件和文字,首先明确工作地图、核对坐标系和比例尺,其次建立资料库.2.文字资料汇总将各部门提供的行业资料汇总.3.座谈及访谈笔记汇总座谈会会议录音记录整理纪要,结合访谈撰写总结,作为现状原始素材.六城乡规划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第二十一条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城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城市分区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七城乡规划的调整和修改城乡规划的调整,是指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实际需要,对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所规定的空间布局和各项内容进行局部或重大的变更.总体规划的修改,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在实施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发现总体规划的某些基本原则和框架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做出重大变更.修改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必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同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城乡规划的修改条件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要求的;行政区划调整需要修改规划的;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的调整程序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的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城市详细规划的调整程序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与修改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与修改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体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却要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近期建设规划的修改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调整与修改城乡强制性内容是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必备内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指出:本规定所称强制性内容,是指省域城镇体系、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分滞洪地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区.省域内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区.城市建设用地,包括用地规模、发展方向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防灾工程.近期建设规划.调整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强制性内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按照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2. 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3.调整详细强制性内容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其中直接涉及公众权益的,应当进行公示.调整后的详细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历史文化保护区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因保护工作的特殊要求确需要调整的,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依法重新组织编制和审批.八城市规划原理要点尽管大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有一定年头,具备了丰富的城市规划知识,直觉和经验,但是为了复习备考,对一些城市规划的基本原理进行复习是必要的,这里将相关原理中重要的方面归纳为三个大的部分进行讲叙.看图:风玫瑰比例尺等高线图例的阅读.城市组成要素及其用地规划.道路系统规划.这三个部分内容是考试中比较常见的内容和考点.1.看图城市规划的方案评析一般都会附图,看懂图至关重要.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风向玫瑰图:风向玫瑰是风向频率,俗称平均风速图示.风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布局有着多方面的影响,如防风通风,工程的抗风,环境保护等,常年盛行风向会影响城市的整体布局效果.如图,风玫瑰中,粗实线表示风向频率,虚线表示平均风速,东北和北方位风向频率值最大,西南和南风速值最大,基本的解读是该地区东北风向为盛行风向.在城市规划布局时,应尽量减轻排放的有害气体对居住区、市中心的危害,因此这些城市功能应按当地的盛行风向合理安排.风向及用地分布情况如图,是适于我国东部地区城市的用地布局参考图解,其中A 全年只有一个盛行风向,并且与此相对的方向风频最小. B-D全年有两个盛行风向,污染工业不应处于盛行风向的上风位,工业及居住区一般分布在最盛行风向的两侧.另外,城市布局时留出开敞空间作为风道,引导气流伸入市区,道路走向考虑盛行风向有利于通风.2比例尺:比例尺是判读城市规划地区规模大小的基本工具,进行规划评析,首先看清比例尺,并大致估计出题中地区面积大小,并因此可以大致看出道路密度,地块大小是否合理等,由此延伸出其他相关问题,如城市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是否符合国标,各类用地比例是否合理等.3图例:阅读试题时,必须认真对照图例与规划图.目前试题为黑白印刷,图例都较容易识别.4等高线:在阅读试题中不可忽视等高线,它往往提示出城市地区所处地形地势,一些山体保护,景观保护,防洪排涝问题可能因埋藏其中,同时还应注意城市建设中尽量少挖山填平等,以节省工程造价等基本原则.2.城市组成要素及其用地规划1工业用地基本要求:选择相对平坦地段满足地面自然坡度要求,地块不宜过小.应靠近能源地,水电其他相互协作能源供给地等,但要避开生态保护区,风景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军事、水利交通等重要城市设施.为防止污染,应布置在城市下风位,城市水系下游,与城市其他生活用地之间应开设防护绿带,应避开城市中心区,居住区等,并应留处防护绿化带.应相对集中,不应过于分散,遍地开花,分割城市或大量布置在城市周边将城市包围,妨碍城市发展.应通过城市主次干道与铁路高速公路、码头、机场等保持顺畅的联系.有利于原料及产品的输入及输出,同时应尽量减少工业运输交通对城市的其他地区的影响.特别是集中的大片工业区对外交通联系要方便,避免距离过长,对城市其他用地干扰过大.铁路货场要接近工业区,有几个工业区的城市按其需要可将铁路货场设为几处减少中转运输,同时可减少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沿江布置工厂是工业在城市布局中常用的形式,要注意岸线的合理使用,对有些交通量不大的或者是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的工厂仓库可布置在离航道远一些的地段,以免占用岸线.沿着对外交通干道布置工业时要合理组织工厂出入口与场外道路交叉的交通,以免过度地干扰对外交通.生产上有协作的工厂,应就近布置,以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压力.对有特殊环境或能源要求的工业,应在布置时合理安排,予以满足.工业用地的数量比例要符合城市性质及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工业用地~平方米/人.大城市的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宜采用下限;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30.0m2/人.用地布置按环境污染分类隔离工业:放射性、剧毒性、有爆炸危险性布置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地段.严重干扰和污染工业:化学工业、冶金工业与城市保持一定距离,设较宽绿化防护带,500-800米以上.有一定干扰和污染工业:机械工业、纺织工业布置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地段上.一般工业基本无干扰:电子、缝纫、手工业可适当分散布置在生活居住用地的独立地段上.2商业文化用地商业文化中心应与城市生活区保持紧密的联系,有利于城市发展的协调,不一定是城市几何中心,科研文教中心指具有一定数量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组成的区域.中小城市不必单独设置一个区域,一般布置在城市的边缘地带,中等以上的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这种单位机构较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科研机构成片布置,做为城市布局中的组成部分.3仓储用地布局基本要求:对于一般综合性仓库区来讲,在小城市应布置在城市边缘,在大中城市可集中于分散相结合,但都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并靠近物质需求地或产品输出地.特殊仓库中的危险品仓库区必须在城市边缘并保持防护距离,一般布置在山脚下或山坳中,形成天然防护屏障.用地选择要相对平坦,利于排水有利于交通运输,有利于经营和使用.沿河布置仓库区时,必须留出岸线,不得沿岸全部占用.仓库用地规模要与城市性质使用的具体特点相一致.4开发区用地开发区的规模对于距离中心城较近地方财力相对薄弱的城市其规模不超过五平方公里为宜,对于远离中心城的开发区,尽力使其与中心城的交通畅通,以增强吸引外部投资的能力.3. 道路系统规划对外交通设施用地规模大,并和城市相互干扰,用地要注意:机场对周围地区有净空要求,限制建构筑物高度,其有噪音污染应保持和市区适当的距离,但又和市区有快速交通联系.大型的铁路枢纽编组站对城市有干扰,并且分隔城市布置在市区外围适当地段.港口布置应考虑一定的陆域用地,并有方便的疏港运输条件,并将海城市在安排港口用地时还应留足生活岸线.1.1.1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长远计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建设条件,布置城市体系;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综合部署城市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保证有秩序地、协调地发展,是城市的发展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各国城市规划的共同和基本任务:1通过空间发展的合理组织,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2从城市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合理有序地配置城市空间资源;3通过空间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4确保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增强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5建立各种引导机制和控制规则,确保各项建设活动与城市发展目标相一致;6通过信息提供,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和健康的运作.城市规划的作用:城市规划原理P911.宏观经济条件调控的手段,2.保障社会公共利益,3.调节社会利益,维护公平,4.改善人居环境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保护和修复人居环境,尤其是城乡空间环境的生态系统,为城乡经济、社会和文化协调、稳定地持续发展服务,保障和创造城市居民安全、健康、舒适的空间环境和公正的社会环境.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1.合理有序地配置城市空间资源2.确保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 3.确保建设活动和城市发展目标一致 4.促进房地产开发有序健康运作.1.1.2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包括基本法律主干法及其配套法规从属法规.我国还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规划法规体系.包括以下部分: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实施性行政法规、地方城市规划法规、城市规划行政规章、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城市规划文本.1.1.2城市规划的编制体系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一般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在编制总体规划以前,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城市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根据城市实际需要在总规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属于总体规划的层次.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1.1.2城市规划的行政体系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城乡规划行政体系包括:城乡规划行政的纵向体系、城乡规划行政的横向体系.城乡规划工作体系包括:城乡规划的编制体系、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系城乡规划的实施组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1.2.1建设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2.1建设项目节地标准没找到1.3.2各层次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1.3.3城市规划中的调查内容和主要方法内容:1、区域环境的调查城市化、城镇体系2、历史环境的调查a.自然环境的特色,如地形、地貌、河道的形态及与城市的关系;b文物古迹的特色,如历史遗迹等;c.城市格局的特色;d.城市轮廓景观,主要建筑物和绿化空间的特色;e建筑风格;f.其他物质和精神的特色,如土特产、工艺美术、民俗、风情等3、自然环境的调查 a.自然地理因素——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和水文地质;b.自然气象因素——风象、气温、降雨、太阳辐射;c.自然生态因素——主要涉及城市周边地区的野生动、植物种类与分布,生物资源、自然植被、城市废弃物的处置与生态环境的影响等.4、社会环境调查a.人口方面1.人口自然变动人口的年龄结构、人口年龄中位线、人口的性别构成、人口三年自然增长率及其变化的历史2.人口的迁移变动人口的地域分布、人口的年机构增长率等及其变化历史3.人口的社会变动人口得部门构成、人口的劳动构成、人口的文化构成、人口的民族和宗教构成等及其变化的历史b、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方面家庭规模、家庭生活方式以及家庭的空间行为模式,不同社会阶层的生活方式、空间行为模式;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部门的组成、行为模式、决策模式等;城市中的社区组织与作用模式,市民参与规划的方式、途径与程度以及公众参与意愿表达的途径等.5、经济环境调查城市整体的经济状况;城市中各产业部门的经济状况;城市有关土地经济方面的内容;城市建设资金的筹资、安排与分配.6、城市土地使用的调查对规划区范围的所有用地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对各类土地使用的范围、界限、用地性质等在地形图上进行标注,在详细规划阶段还应对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等状况进行调查,完成土地使用的现状图和用地平衡表.7、城市调查实例。
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内容解读.
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内容解读主讲人:黄亚平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1 《编制办法》结构——章节条款的变化旧版《办法》共五章三十一条第一章总则(10条)第二章总体规划的编制(7条)第三章分区规划的编制(3条)第四章详细规划的编制(7条)第五章附则(4条)新版《办法》共五章四十七条第一章总则(10条)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组织(7条)第三章城市规划编制要求(10条)第四章城市规划编制内容(四节17条)第一节城市总体规划(7条)第二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3条)第三节城市分区规划(3条)第四节详细规划(4条)第五章附则(3条)保留修改删除归并增加新版《办法》增加了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和城市规划编制要求两章,而对编制内容等技术性要求进行了归纳,组织为四节,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增加了近期建设规划一节,采取这样的框架,主要是为了对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从编制组织、编制要求、编制内容等方面进行更加全面、严格的规范。
№2 第一章总则(保留)本章在确定新版《办法》定位的同时,特别强调了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增加了在新形势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目的是明确方向,统一认识。
旧版《办法》第一条目的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规划阶段第四条编制组织第五条编制资质第六条标准规范第七条基础资料要求第八条城市设计手法引入第九条部门和公众参与第十条基础资料要求新版《办法》第一条目的(修改)第二条适用范围(修改)第三条城市规划的基本属性(增加)第四条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增加)第五条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增加)第六条编制组织原则(增加)第七条规划阶段(保留)第八条与上位规划关系(增加)第九条规范和基础资料要求(归并)第十条编制资质(保留)第二章№3 第一条《办法》制定的目的(修改)旧版《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新版《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024年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培训资料
线路全长约653.8千米,包括三站两线,起于山西省长治的晋东南变电站,经河南 省南阳开关站,止于湖北省荆门变电站,联接华北、华中两大电网,将于2008年建 成投运。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理事长陆延昌用几组数字说明特高压电网的优势:一回1000千伏 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输送功率接近500万千瓦,约为500千伏线路的4~5倍;同时 特高压交流线路在输送功率相同的情况下,可将最远送电距离延长3倍,而损耗只 有500千伏线路的25%~40%。输送同样的功率,采用1000千伏线路与500千伏线 路相比,可节省60%土地资源
• 变压器二次侧额定电压:
• ①当距用电设备较近时,取比线路额定电压高5%。
• ②当距用电设备较远时,变压器二次额定电压取比线 路 额定电压高10%。
• 因变压器二次侧额定电压规定为空载时的电压,高出的10%电 压其中有5%用来补偿正常负载时变压器内部阻抗和线路阻抗所 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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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力系统接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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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力系统的电压等级
• 1、额定电压:(铭牌上所标的电压) • 定义:能使受电器(电机、变压器、用电设备)
正常工作的电压。 • 2、我国额定电压等级
• 为了使电力工业和电力制造业的生产标准化、统一化、 系列化,世界上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制定了有关额定电 压的标准。
变压器T2低压侧(二次侧)额定电压:比同级电网线路高10%,为35×(1+10%)=
38.5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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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电系统电压等级的确定
• (1)技术指标
• 包括电能质量,供电的可靠性,配电的合理性及适应将 来发展的情况
• (2)经济指标
• 包括基建投资,有色金属消耗量,年电能损失费及年维 修费等。3
城乡规划师考试备考资料-原理-2011
2011 年《城市规划原理》一、单选题( 共80 题,每题1 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城市形成的的原因不包括()A. 军事防御B. 商品买卖C. 集体耕作D. 产业分工2、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A. 地理气候条件B. 法律、法规C. 工业与服务业的发展D. 交通网络的完善3、关于城市统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 城乡统筹应统筹城乡的基础设施B. 城乡统筹应统筹城乡的医疗与社会保障体系C. 城乡统筹的核心任务是保障城乡居民平等权利D. 城乡统筹的核心任务是保障城乡居民的同工同酬4、古代欧洲城市轴线放射型街道布局主要体现了()A. 古代希腊的民主政体思想B. 古罗马的强势与享乐观念C. 军权统治的意志D. 中世纪的宗教理念5、十九世纪巴黎改建是由()A. 一批有责任心的建筑师发起的B. 公会组织的C. 规划协会组织的D. 政府组织的6、不属于索里亚·玛塔提出的城市形态内容的是()A. 城市平面布置要保证结构对称B. 园形城市形态C. 城市点到点的方便联系D. 街坊呈矩形或梯形7、西谛城市规划与设计理念的核心是()A. 强调城市土地使用功能的最大化B. 主张人的感受与艺术性空间布局2C. 要求发展快速公共交通D. 优先建设城市行政中心8、首先提出规划过程概念的是()A. 《雅典宪章》B. 《马丘比丘宪章》C. 柯布西埃的现代城市理念D. 沙里宁的有机疏散理论9、不属于邻里单位所提倡的原则是()A. 创造安全的社区环境B. 一所小学的服务人口规模C. 街坊式的布局D. 商业服务设施应与其他商业设施对接10、我国古代都城大部分采用规整的空间布局形态,其原因主要是为了()A. 尊重自然B. 便捷交通C. 方便建设D. 合乎礼制11、近代由于交通方式与交通设施的发展而导致原有地位相对衰落的城市是()A. 郑州B. 石家庄C. 芜湖D. 扬州12、有关城市规划特点的表述,不确切的是()A. 城市规划需要考虑城市社会、经济、环境、技术发展等各项因素的综合作用B. 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C. 城市规划是从城市的实际问题和需求出发的地方性事务D. 城市规划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社会实践13、有关《城乡规划法》的表述,不准确的是()A. 《城乡规划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B. 国务院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时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C. 所有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行为都不得违背《城乡规划法》D. 制定《城乡规划法》的目的是确立各类3法定城市规划的权威性14、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B.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各行政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C. 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D. 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15、有关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规划体系的表述,错误的是()A. 镇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B.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C. 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D.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16、全球化时代的城镇地域分工最显著的特点()A. 金字塔型B. 功能明确C. 垂直结构D. 没有法律17、有关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表述,正确的是()A. 应制定全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B. 应制定全省(自治区)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战略C. 由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D. 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18、不属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内容的是()A. 城镇规模控制B. 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布局C. 划定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D.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9、不属于城镇体系规划内容的是()A. 统筹安排区域社会服务设施B. 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4C. 确定城镇体系规划区的范围D. 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20、关于城镇体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 城镇体系是以一个相对完整区域内的城镇群体为研究对象,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城镇体系B. 没有一个具有一定经济社会影响力的中心城市,就不可能形成有现代意义的城镇体系C. 城镇体系是由一定数量的城镇所组成,城镇之间一般存在着性质、规模和功能方面的差别D. 在一定区域空间内,相互缺乏联系的城镇可以构成城镇体系21、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城镇体系规划体现各级政府事权B. 城镇体系规划涉及去全国、省域、地(市)域、县(市)域、镇域等层次C. 城镇体系规划需要单独编制并报批D. 城镇体系规划的对象只涉及城镇22、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区域环境调查的范围为()A. 该城市所在的省域B. 该城市的经济区域C. 该城市的市域D. 该城市的规划区23、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
规划编制滞后的问题(改)
1、规划编制滞后的问题:一是规划滞后建设,总规编制滞后控规编制。
对区域发展预计不够,缺乏对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研究。
一些重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在没有总规覆盖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控规编制来解决。
如物流西区、食品园区、农机园区二期等项目。
二是各专项规划门类不全,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不够。
如对地下空间使用不足,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引导不够,对现有地下空间(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等)有效整合不够;重大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变电站等)、公共设施(标准化学校、养老设施等)只能在规划区范围外独立考虑;民生类规划涵盖不全,按照国际化现代化新型卫星城的标准,在保障老百姓日常生活服务的类别涵盖不全,保证老百姓15分钟公服圈空间保障点位不全。
2、规划编制不科学的问题自规划局成立9年以来,我区先后编制了200余项各类法定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规划研究等规划设计,主要保障快速发展中城乡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发展和建设诉求,存在规划编制不科学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规划理念的不断更新,导致规划编制的不断更新;二是受规划编制人员及规划管理人员自身素质所限,规划视野不高,规划落地不实,对规划编制缺少总体控制;三是受现状资料收集难所限,对现状情况核实、上层次规划要求等方面落实不够;四是快速发展中,规划编制重解决问题,缺乏全面统筹;五是公众参与不够。
3、审批程序不严谨在法定规划审批和规划调整审批中,因重视规划的实效性导致部分程序未完成或后补现象。
主要表现为:1、《城乡规划法》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厉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在涉及到规划调整时,一般是只审查专题报告,对于是否征求规划地段内厉害关系人的意见及其依据不重视。
2、《城乡规划法》规定“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但是在审批镇规划时,一般只注重规划成果完善与否,规划成果是否便于实施,对于规划编制应完善的诸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意见”等法定程序审查不够。
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
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声像档案讲义(2011.04.12)各位同仁:大家好~很高兴能有机会和大家共同学习。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白石,在沧州市城建档案馆工作,负责本规范《声像档案》部分的编写。
编写中得到了南京馆周建民馆长、北京、天津、青岛等馆的帮助,哈尔滨、大连等馆都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因本人水平有限,疏陋之处请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在共同学习前,在这里我先解释一下为什么用“城乡”这个概念,而不是我们习惯的“城建”这个概念。
这是适应建设部职能和《城乡规划法》的变化,配合新农村建设,将我们的档案工作的范围由“城市”扩展为“城乡”,也就是说,我们今后的工作要由城市扩展到乡村。
,这对我们是个新要求新挑战。
在本规范中“城建档案”均为“城乡建设档案”的简称。
一、城乡声像档案的概念和特性:这里想讲两个问题,一是城乡声像档案的概念和特性,二是从业人员的素质。
本规范城乡声像档案为“记录反映城乡面貌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或影像档案,具有直观性、真实性。
原始记录性是其本质属性。
其凭证价值来源于原始记录性。
由此,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记录城乡面貌,一是记录我们改变城乡面貌的活动。
在我们的工作中,鉴于声像档案特性,真实的图像、声音比文字更据客观性、真实性,其价值将更大。
这就要求我们声像档案从业人员要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和职业水平,特别是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敏感度。
因为,我们经常参与一些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较敏感的活动,如征地、拆迁、强拆、治理违章建筑、工程事故、质量事故的处理等等,这些活动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一是要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要严守组织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严禁私自将这些影像资料外传,以免出现问题,影响自己,同时给整个行业带来伤害。
(崔杼也没杀三个人,他只杀了两个,先把太史杀了,太史的弟弟还是写“崔杼弑其君”,崔杼又把这个弟弟杀了,太史另一个弟弟接着写还是这么写,崔杼没办法只好任“崔杼弑其君”永载史册。
最新-城乡规划法检查整改措施 精品
城乡规划法检查整改措施
根据领导对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城乡规划法进行检查情况报告的批示意见,为确保贯彻城乡规划法更好的贯彻实施,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在报告中提及的有关问题,结合我局实际,特提出如下整改意见一、关于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自2019年成立城市管理局后,县政府将原隶属于建设局的城管大队划归城市管理局管辖,隶属关系改变后,其职能职责也相应改变,不再是建设局的规划管理法定执法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法律精神,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我县里目前仍由城管大队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执法,而现在城管大队和建设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其履行规划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能只能接受委托,这是一种行政委托,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工作关系难以衔接,容易造成执法推诿和多头执法整改意见。
加快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实行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模式,以法律形式明确城管的执法地位和确定城管的执法范围。
二、关于强化规划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意见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专门的规划监察队伍,同时,在现行执法体制下,加强和城建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规划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建法建设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措施,实施动态化、长效化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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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与老法相比有以下几点明显不同:
1.指导思想
最深刻的变化是法律所体现的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的变化,如果与现行城市规划法相比,从“城市”到“城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中蕴涵的思维变化显而易见。
比如,法律的适用范围从城市扩展为城乡,体现了统筹城市、乡村建设和发展的理念;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决定了城乡规划应该是公共政策的体现,规划必须从改善环境、保护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等各个角度出发,全面体现和谐发展的价值观念;过去法律只是规定应该怎样做,现在更要强调不能怎么做。
这种思维变化体现了全社会对城乡建设的认识水平的提高。
2.公众参与
城乡规划工作不仅是政府公共政策体现,也是一种社会活动,要求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为保证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新法设立了公众参与制度,明确了规划制定的程序,要求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将规划予以公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作为城乡建设规划报送审批的必备材料;村庄规划在报请审批前,还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同时,增加了规划的透明度,为了防止政府某些领导人或者建设单位随意变更规划,新法要求城乡规划经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予以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已经公布的城乡规划。
3.规划的严肃性
目前虽然城市和乡村建设普遍制定了规划,但是随意变动、擅自修改的现象非常普遍。
虽然我国城镇化处在快速发展时期,有很多情况是我们预料不到的,加之制定和修改规划也是政府施政的一种重要手段,规划的修改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任领导一任规划”现象严重破坏了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为严防政府某些领导人或者建设单位随意变更规划,新法对修改规划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设立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的评估制度,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修改的审批制度,近期建设规划的修改备案制度,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制度,乡规划、村庄规划的修改制度,规划修改的补偿制度。
4.
5.规划的监督
在各地城市建设中,地方经济发展的客观压力、对政绩的盲目追求和行政腐败等多方面因素,滋生出众多局部利益侵占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侵占长远利益的不良现象,成为我国城乡发展进程中最尖锐的问题。
为了制止城市建设的无序发展,保证城乡规划的落实,草案专设了监督检查一章,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行政监督。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
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并明确规定城乡规划主
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时有权采取措施,
以及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要有配合的义务等等。
2)
3)人大监督。
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
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4)
5)社会监督。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城乡规划的实施,并
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涉及
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并有权向城乡规划主
管部门或者其他的有关部门举报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举报应该及时受理,
并组织核查、处理,且将处理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
督。
6.对于“乡”的关注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07年3月29日在建设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城与乡的关系需要重新认识,从规划上来说,不应再继续把城市规划和乡村规划割裂开,这样既不符合城乡发展现实,也不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
为了加强对乡村规划的管理,保证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草案对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作了明确规定。
首先,明确了规划的编制主体和经费来源。
要求乡和村庄所在的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规划,并要求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其次,明确了规划的内容。
强调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要安排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用地布局和范围。
再次,规范规划的实施。
草案规定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实施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村村民合理进行建设。
与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相比,广大农村的进步是滞后的,有些农村的情景可以说三十年没有什么变化。
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不关心农民、不善待农村,其结果必然坑害了城市,这已被许多国家城市化的历史所证明。
统筹城乡建设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尊重普通农民的利益,按照他们的愿望,引导和帮助他们去完善农村生活环境;要尊重地方的历史文化,建立适应现阶段农村和农民需要的工作机制;要尊重生态环境,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道路。
7.
8.对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在建设中大拆大建,自然资源、文化遗产面临严重破坏。
在城乡规划和建设的同时,如何保护自然资源,体现文化特色?
《城乡规划法》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根据城乡规划法,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
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法律还将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内容。
关于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法》也作出明确规定:在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中,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在旧城区改建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在城乡建设和发展中,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9.
10.对编制单位的责任
编制单位也要负起法律责任,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
与《城市规划法》相比,这可以说是《城乡规划法》的一大新意所在。
《城乡规划法》第62条明确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是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二是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另外,编制单位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以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也要被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