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贷表(适用于20150301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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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直单位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支取申请表

福建直单位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支取申请表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支取申请表表-18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许诺申请人在签署本申请表时,已阅知并同意同意《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治理实施方法》、《冲还贷许诺书》的相关规定。

现申请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助账户提取资金,存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卡内,并许诺: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完整,如有造假和提供不真实情形,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同意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任何惩罚。

许诺人签字: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效劳热线:12329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申请冲还贷时提交材料:(一)借款合同原件;(二)贷款签约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还款清单原件;(三)身份证原件;(四)成婚证原件;(五)主贷人及一起还款人均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本人一类储蓄卡原件。

二、冲还贷注意事项:(一)冲还贷业务目前仅适用于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组合)贷款且住房公积金缴存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的同行、跨行业务;(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且无超期贷款记录;(三)由于冲还贷业务涉及时效较长,必需由住房公积金所有人本人亲自申请,他人不能代办;(四)已申请冲还贷业务的公积金账户,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五)在组合贷款中,冲还贷优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六)报账式冲还贷为每一个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冲还贷金额为上月实际还款金额;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含补助账户)最低保留1元;(七)冲还贷业务办理后即生效,第二月开始冲还贷,每一个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后3个工作日内不受理冲还贷账户变更和公积金转移业务;(八)申请人在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应留足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九)工作单位、还款账号、指定的银行卡卡号、身份证号码、婚姻关系、联系等发生转变,应在每一个月12日前到中心办理变更;(十)主借款人每一个月应依照还款额及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情形,自行确认还贷资金是不是充沛,以保证每一个月足额还款,以避免产生超期贷款,造成个人信誉不良;(十一)申请人发生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变、增减冲还贷人员情形的,应及时办理冲还贷变更手续;(十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组合)贷款全数结清的,冲还贷业务自然终止;(十三)省直公积金网站下载打印的冲还贷申请表不得随意更改;(十四)申请人在办理冲还贷申请时,须同时与承办银行签定《公积金冲还贷协议》。

贷款还款明细表

贷款还款明细表
月还956.13元
年还11473.56元
月还1092.72元
年还13112.64元
9
月还125.32元
年还1503.84元
月还250.64元
年还3007.68元
月还375.96元
年还4511.52元月还501Βιβλιοθήκη 28元年还6015.36元
月还626.60元
年还7519.20元
月还751.92元
年还9023.04元
月还1382.78元
年还16593.36元
月还1580.32元
年还18963.84元
6
月还170.73元
年还2048.76元
月还341.46元
年还4097.52元
月还512.19元
年还6146.28元
月还682.92元
年还8195.04元
月还853.65元
年还10243.80元
月还1024.38元
年还12292.56元
月还814.59元
年还9775.08元
月还930.96元
年还11171.52元
月还1058.19元
年还12698.28元
月还1209.36元
年还14512.32元
8
月还136.59元
年还1639.08元
月还273.18元
年还3278.16元
月还409.77元
年还4917.24元
月还546.36元
年还6556.32元
月还682.95元
年还8195.40元
月还819.54元
年还9834.48元
月还877.24元
年还10526.88元
月还1002.56元
年还12030.72元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业务规则一、服务对象:首期申请办理对象为向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嵊州分中心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纯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按月转账业务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办理条件:1、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本市有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

2、信用良好,申请时无逾期贷款且一年内连续逾期不超过2次。

3、申请办理按月转账业务时,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须留存六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

三、申请登记:申请办理按月转账业务原则上实行对月申请(如7月份发放住房贷款,7月份到中心申请登记)。

1、办理流程:申请人填报《嵊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带身份证及扣款卡折到贷款单位提取贷款基本信息→中心审核后办结。

2、相关材料:(1)《嵊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2)身份证件: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证明材料:贷款单位出具的贷款基本信息(含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扣款帐号等信息);四、变更登记:还贷转账期间,申请人需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或提前终止转账等情况的,需申报变更、终止登记。

五、业务规则:1、办理时间:每月1至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登记申请,当月审批,次月生效。

2、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每月月底前完成转账。

3、申请人每月转账金额由中心按以下规则核定:(1)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须留存六个月以上方可转账;(2)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的月缴存额;(3)借款人及其配偶均办妥还贷转账的,转账金额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生成。

4、申请人办妥按月转账业务后,不再办理柜面提取。

5、借款人本人不在本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不能申请办理按月转账业务。

已办理按月转账业务的,如果借款人调出本市,按月转账业务自动停止;如果配偶调出本市,则配偶的按月转账业务自动停止。

住房公积金逐月委托提还贷变更申请表模版

住房公积金逐月委托提还贷变更申请表模版
联系电话(固定)
本人已知悉委托提取还贷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人账户□增加□减少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原申请冲还贷账号
□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
新申请冲还贷账号
□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
原申请冲还贷账号
□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
新申请冲还贷账号
□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
联系电话(固定)
本人已知悉委托提取还贷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贷款类型
□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贷款银行承办银行
委托还贷编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人账户□增加□减少
申请人
身份证号吗
原申请冲还贷账号
□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
新申请冲还贷账号
□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
原申请冲还贷账号
□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
新申公积金
签字:
联系电话
逐月委托提还贷变更申请表
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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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额还款法

等额还款法

11729.62 1729.62 12031.01 2031.01 12337.18 2337.18 12648.11 2648.11 12963.77 2963.77 13284.15 3284.15 13609.21 3609.21 13938.92 3938.92 14273.25 4273.25 14612.16 4612.16 14955.61 4955.61 15303.57 5303.57 15655.99 5655.99 16012.83 6012.83 16374.04 6374.04 16739.57 6739.57 17109.37 7109.37 17483.40 7483.40 17861.59 7861.59 8243.90
个人住房贷款一至二十五年月均还款金额简表
2015年6月28日起执行 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等额还款法)
贷 款 期 年利 贷款一万元 月利率 二万元 限 率 (‰) (%) 还款总额 利息负担 月 均 月 均 ( 年) 总 和 还款额 还款额 1 4.042 4.85 10485.00 485.00 一次性 一次性
贷 款 三十五万 月元均 还款额 一次性 15394.20 10529.14 8099.95 6645.09 5701.90 5012.92 4497.93 4098.92 3781.10 3522.31 3307.79 3127.32 2973.59 2841.25 2726.28 2625.61 2536.85 2458.11 2387.88 2324.94 2268.29 2217.10 2170.68 2128.45
556.02 829.98 1108.50 1391.59
439.83 879.67 300.83 601.67 231.43 462.85 189.86 379.72 162.91 325.82 143.23 286.45 128.51 257.02 117.11 234.22 108.03 216.06 100.64 201.28 94.51 89.35 84.96 81.18 77.89 75.02 72.48 70.23 68.23 66.43 64.81 63.35 62.02 60.81 189.02 178.70 169.92 162.36 155.79 150.04 144.96 140.46 136.45 132.85 129.62 126.69 124.04 121.63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业务规则一、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以下称还贷转账),是指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以下称申请人),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

二、除中心纯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外,办理前申请人需确认借款人是否办妥银行授权登记。

授权登记由借款人本人凭身份证、借款合同到银行办理,办妥后银行将按月向中心提供还款明细。

注:授权登记业务只需由借款人本人办理一次即可。

三、申请人本人办理的,应填报《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并附送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购房人直系亲属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材料原件,按借款类型分别如下:(1)中心纯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借款合同原件;(2)中心组合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借款合同原件;(3)商业贷款: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4)直中心贷款: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填报《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并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委托直系亲属代办,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其他人代办,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

五、转账规则1、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

每月15日为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提前),无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内到账。

2、申请人每月转账金额由中心按以下规则核定:(1)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百元以上方可转账;(2)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转账后账户余额至少为1元;(3)申请人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还贷转账的,按先住房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补贴的顺序核定转账金额,合计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4)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办妥还贷转账的,转账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同时各类性质资金的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5)属贴息贷款的,上述转账金额需扣减中心贴息金额。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申请表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申请表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经审核,同意从年月日开始提取本人账户中的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中心盖章:
年月日
注:
1、办理申请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表一式二联,一联中心留存、一联办妥后返回单位。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积金账号
手机号
单位名称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积金账号
与申请人关系()本人()源自偶贷款银行贷款编号
贷款种类
()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
还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贷款起至日期:年月日到年月日。贷款年限年。
本人自愿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承诺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的操作规定。

2015年8月26日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等额本息还款查算表(1-50万、1-30年)

2015年8月26日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等额本息还款查算表(1-50万、1-30年)

1.0万 845.70 10148.40 428.51 10284.24 289.41 10418.76 219.84 10552.32 178.08 10684.80 152.22 10959.84 132.29 11112.36 117.33 11263.68 105.69 11414.52 96.36 11563.20 88.72 11711.04 82.34 11856.96 76.94 12002.64 72.31 12148.08 68.28 12290.40 64.76 12433.92 61.64 12574.56 58.87 12715.92 56.39 12856.92 54.15 12996.00 52.12 13134.24 50.27 13271.28 48.58 13408.08 47.02 13541.76 45.59 13677.00
265.59 82864.08 258.22 83663.28 251.37 84460.32 244.99 85256.52 239.01 86043.60
309.85 96673.20 301.26 97608.24 293.27 98538.72 285.82 99465.36 278.84 #########
177.06 55242.72 172.15 55776.60 167.58 56306.88 163.33 56838.84 159.34 57362.40
221.32 69051.84 215.19 69721.56 209.48 70385.28 204.16 71047.68 199.18 71704.80
3.0万 2537.09 30445.08 1285.51 30852.24 868.21 31255.56 659.50 31656.00 534.22 32053.20 456.66 32879.52 396.87 33337.08 351.99 33791.04 317.05 34241.40 289.07 34688.40 266.15 35131.80 247.02 35570.88 230.82 36007.92 216.91 36440.88 204.84 36871.20 194.27 37299.84 184.92 37723.68 176.60 38145.60 169.15 38566.20 162.43 38983.20 156.34 39397.68 150.79 39808.56 145.72 40218.72 141.06 40625.28 136.77 41031.00

住房公积金按提取还贷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按提取还贷申请表
万元
本人承诺:
1、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
2、知悉并遵守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3、保证遵守借款合同和丽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书的规定偿还借款,不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缴存
单位意见
借款人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配偶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管理
经办人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复核人意见:
复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心
意见
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贷款账号:建行、中信银行从贷款合同封面获得;工行、农行、中行、浦发银行从还款记录获得;
借款人和配偶在两地缴存的,分别向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只需申请人一方单位签署意见;
住房公积金按提取还贷申请表
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表
申请人情况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其他
手机号
公积金账号
联名卡号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手机号
公积金账号
联名卡号
贷款情况
贷款
种类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
贷款
贷款银行
贷款账号
贷款金额
万元
万元
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2015年版)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2015年版)


房 情 况
请区直中心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我单位如下账户,如账号提供有误,本单位(人)愿承担责任。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售房单位
(人)
意见
本表一式三份,A3格式打印。
住 房 公 积 金 个 人 住 房 贷 款 申 请 审
性别 年龄 距退休年限 户口所在地 地 址 住宅电话 手机 年龄 职务或职称 地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址
元,核定月收入 元 ,核定月收入 初审人:
元,合计家庭月收入 年
南宁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 年 心区直分中 审核 意见 心意见






中 领 审 意
心 导 批 见
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要求,经研究,该同志符合贷款条件,同意办理贷款手续。
盖章: 年 月 日



元 元
元 (二手房房价按照房屋成交价与评估价二者之较低值填写) 还款方式 占总房价比 占总房价比
□等额本息
贷 款 申 请 审 批 表
距退休年限 户口所在地 地 址 住宅电话 本人月收入 配偶月收入 职务或职称 地 址 职务或职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售房单位(人)联系 电话
□等额本息 % % 月 日
配偶签字: (按手印) 年 月 日
共有人: (监护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元,缴存情况正常。 元。 月 日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为 初审 意见 配偶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为 拟同意贷款 万元,期限 拟同意贷款申请。 ㎡ 复审 意见 复审人: 拟同意贷款申请。 审核人: 年。
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 □等额本金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客户号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开户银行: 申请人转账卡(折) 银行账号: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类型 ?纯公积金 ?组合 ?商业与借款人关系 ?本人 ?配偶 ?父母 ?子女 ?其他贷款银行购房地址本人已阅知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规则,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供证明资料属实,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规定办理按月转账业务。

申请人(签章): 缴存单位意见(公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年月日备注业务规则一、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以下称还贷转账),是指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以下称申请人),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

二、除中心纯公积金贷款外,办理前申请人需确认借款人是否办妥银行授权登记。

授权登记由借款人本人凭身份证、借款合同到银行办理,办妥后银行将按月向中心提供还款明细。

注:授权登记业务只需由借款人本人办理一次即可。

三、申请人本人办理的,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经缴存单位盖章同意后,附送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购房人直系亲属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1关系证明,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材料原件,按贷款类型分别如下:(1)中心纯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中心组合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授权登记书的原件;(3)商业贷款: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授权登记书原件。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委托直系亲属代办,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其他人代办,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息还款法月还款额表

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息还款法月还款额表

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息还款法月还款额表(2008年12月23日起执行)年利借款年还款月利率率 1万元 2万元 3万元 4万元 5万元 6万元 7万元 8万元 9万元 10万元 11万元 12万元 13万元 14万元 15万元 16万元 17万元 18万元 19万元 20万元限次数 (/1000) (%)1 12 3.33 2.775 848.44 1696.88 2545.32 3393.76 4242.20 5090.65 5939.09 6787.53 7635.97 8484.41 9332.85 10181.29 11029.73 11878.17 12726.61 13575.06 14423.50 15271.94 16120.38 16968.82 2 24 3.33 2.775 431.27 862.55 1293.82 1725.09 2156.37 2587.64 3018.91 3450.19 3881.46 4312.73 4744.01 5175.28 5606.55 6037.83 6469.10 6900.37 7331.65 7762.92 8194.19 8625.47 3 36 3.33 2.775 292.27 584.54 876.81 1169.07 1461.34 1753.61 2045.88 2338.15 2630.42 2922.69 3214.96 3507.22 3799.49 4091.76 4384.03 4676.30 4968.57 5260.84 5553.10 5845.37 4 48 3.33 2.775 222.80 445.61 668.41 891.22 1114.02 1336.83 1559.63 1782.44 2005.24 2228.05 2450.85 2673.66 2896.46 3119.27 3342.07 3564.88 3787.68 4010.49 4233.29 4456.10 5 60 3.33 2.775 181.16 362.31 543.47 724.63 905.79 1086.94 1268.10 1449.26 1630.41 1811.57 1992.73 2173.89 2355.04 2536.20 2717.36 2898.51 3079.67 3260.83 3441.99 3623.14 6 72 3.87 3.225 623.44 779.30 935.16 1091.02 1246.88 1402.74 1558.60 1714.46 1870.32 2026.18 2182.04 2337.90 2493.76 2649.62 2805.48 2961.34 3117.207 84 3.87 3.225 544.36 680.45 816.54 952.63 1088.72 1224.81 1360.90 1497.00 1633.09 1769.18 1905.27 2041.36 2177.45 2313.54 2449.63 2585.72 2721.818 96 3.87 3.225 485.16 606.44 727.73 849.02 970.31 1091.60 1212.89 1334.18 1455.47 1576.76 1698.05 1819.33 1940.62 2061.91 2183.20 2304.49 2425.789 108 3.87 3.225 439.20 549.00 658.80 768.60 878.40 988.20 1097.99 1207.79 1317.59 1427.39 1537.19 1646.99 1756.79 1866.59 1976.39 2086.19 2195.9910 120 3.87 3.225 402.51 503.14 603.77 704.40 805.03 905.66 1006.28 1106.91 1207.54 1308.17 1408.80 1509.43 1610.06 1710.68 1811.31 1911.94 2012.5711 132 3.87 3.225 558.86 652.00 745.15 838.29 931.43 1024.58 1117.72 1210.87 1304.01 1397.15 1490.30 1583.44 1676.58 1769.73 1862.8712 144 3.87 3.225 521.54 608.46 695.38 782.31 869.23 956.15 1043.08 1130.00 1216.92 1303.84 1390.77 1477.69 1564.61 1651.54 1738.4613 156 3.87 3.225 490.05 571.73 653.40 735.08 816.75 898.43 980.10 1061.78 1143.45 1225.13 1306.80 1388.48 1470.15 1551.83 1633.5014 168 3.87 3.225 463.15 540.34 617.53 694.72 771.91 849.11 926.30 1003.49 1080.68 1157.87 1235.06 1312.25 1389.45 1466.64 1543.8315 180 3.87 3.225 439.91 513.23 586.55 659.87 733.19 806.51 879.83 953.15 1026.47 1099.79 1173.10 1246.42 1319.74 1393.06 1466.3816 192 3.87 3.225 629.49 699.43 769.38 839.32 909.26 979.20 1049.15 1119.09 1189.03 1258.98 1328.92 1398.8617 204 3.87 3.225 602.79 669.76 736.74 803.72 870.69 937.67 1004.64 1071.62 1138.60 1205.57 1272.55 1339.5318 216 3.87 3.225 579.15 643.50 707.85 772.20 836.55 900.90 965.25 1029.60 1093.95 1158.30 1222.65 1287.0019 228 3.87 3.225 558.10 620.11 682.12 744.13 806.14 868.15 930.16 992.17 1054.18 1116.19 1178.20 1240.2220 240 3.87 3.225 539.24 599.15 659.07 718.98 778.90 838.81 898.73 958.64 1018.56 1078.47 1138.39 1198.30劳动合同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

杭州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杭州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业务规则一、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以下称还贷转账),是指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萧山、余杭分中心,以下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以下称申请人),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

二、除中心纯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外,办理前申请人需确认借款人是否办妥银行授权登记。

授权登记由借款人本人凭身份证、借款合同到银行办理,办妥后银行将按月向中心提供还款明细。

注:授权登记业务只需由借款人本人办理一次即可。

三、申请人本人办理的,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并附送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购房人直系亲属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材料原件,按借款类型分别如下:(1)中心纯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借款合同原件;(2)中心组合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商业贷款: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4)省直中心贷款: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并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委托直系亲属代办,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其他人代办,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

五、转账规则1、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

每月15日为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提前),无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内到账。

2、申请人每月转账金额由中心按以下规则核定:(1)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百元以上方可转账;(2)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转账后账户余额至少为1元;(3)申请人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还贷转账的,按先住房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补贴的顺序核定转账金额,合计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4)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办妥还贷转账的,转账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同时各类性质资金的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5)属贴息贷款的,上述转账金额需扣减中心贴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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