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村规民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村村规民约
为维护我村的社会治安秩序,给全村民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全村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我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州、县、乡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山林、土地资源
第一条本村区内的森林、荒山、土地(包括住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均属集体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凡在自已的自留地、自留山、田边地角及房前屋后所种植的各种树木,归种植者所有。个人在他人或集体山林使用地种植林木的,所得产品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加以侵占。
第二条凡属村、组和个人所有的杉木,不准非所有者对其进行砍伐,违者除没收所砍伐杉木外,每株加罚款100元;凡属集体所有的封山育林区、村寨风景区,不允许任何人入内设立柴堆或零星砍伐,违者除没收柴火外,另加罚款100元。
第三条对因山林、土地、水利等纠纷而聚众闹事、打架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致使他人受伤的,由失理者支付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生活费、误工费,另由村委对其行为酌情罚款。构成刑事案件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第二章防火、交通安全
第四条根据《森林防火实施细则》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控制预防山火、寨火的发生,严禁在林区内用火。因特殊情况需用火的,必须经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规
1
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按以下条款处罚:(1)烧毁杉木,不论大小,每株赔偿15元,每亩另加罚款100元,并负责迹地更新,三年后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受损者;(2)烧毁其他林木或荒山的,每亩罚款100元;(3)所罚款额由村集体统一调配。
第五条如发生山林火灾,村民有义务前往灾区扑救,并在村民委的组织、指挥下进行扑救,其扑救人员的误工费按每人10元由失火者支付,村民因扑救负伤的,其医疗费用均由失火者负责。
第六条严禁小孩玩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在寨内、屋内堆放;房前屋后保持干净清洁,每户睡前要检查火堂的安全和保持水缸满水,村民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每月两次以上),一旦发现有火险隐患的并责令当场整改,每户每次罚款50元。拒不整改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村民占地建房,修造建筑物,必须在村委统一规划下进行。不能私自占用防火线、公共用地建房、禾仓、牛棚、柴棚等,违者将责令其强行拆除,并按造成的有关损失对其加倍罚款。
第八条发生寨火,构成刑事案件的,交政法部门处理;尚未构成刑事案件,发生火警的,每起罚款150元;发生村寨火灾的,每起罚款300元,米、肉、酒各120斤。一旦发生火警、火灾,每一个正常知情人均要积极参与扑救,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第九条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每位村民有义务监督辖区内机动车辆、船舶运行情况及道路状况。严禁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船舶,严禁车辆、船舶超栽超客。有义务监督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的载物量、载客量。村民有权利和义务对存在隐患的运输问题提出意见和制止以上行为。不听劝告的,村委将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酌情处罚。
第三章教育、婚姻、计生
2
第十条家长有义务送子女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让适龄儿童入学的家庭,每人每学期罚款500元,直至到校读书后方可停止罚款;对在校生旷课的家庭,每旷课一天罚款20元。罚款所得用于本村教育工作开支。
第十一条未参加扫盲的青壮年文盲,每人每年罚款300元,直至参加扫盲后方可停止罚款。
第十二条对违反《婚姻法》、对未到婚姻年龄结婚、已事实结婚但未办理结婚手续的、计划外生育的,除按计生政策处理外,村委另加罚款200元,
第十三条对违反计生政策,有超生、不到间隔期生育、无证生育、不按规定进行上环和进行绝育手术、不按时进行妇检的,除上级按有关计生政策处罚外,村委另加罚款200元。
第十四条对计生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进行谩骂、殴打、行凶报复和陷害计生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以及计划生育积极分子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构成刑事案件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有意破坏他人家庭婚姻、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双方各罚款200元。
第十六条强奸妇女的,或用诱惑手段与幼女发生关系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旅游、卫生
第十七条为促进本村旅游事业的发展,每为村民都有义务为本村旅游事业出力。旅游表演队要有敬业精神,努力接待好每场表演工作;寨老和村干负责抓好旅游后备力量建设和培养工作,经常组织人员排练节目;村民要树立为旅游服务,为村集体服务的思想意识,共同出力把我村旅游工作做好。
对旅游接待工作中不积极配合的,表演队拖沓不按时出动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村委安排村民所做事项而不按时做的,每次罚款20元。
3
第十八条为维护旅游村寨良好形象和卫生面貌,村民必须抓好整脏治乱工作。村委安排专人打扫村寨水沟卫生,打扫水沟的卫生人员必须按时认真做好清扫工作;道路两旁农户实行房屋周围卫生责任制,各家各户负责清扫自家周边卫生和门前水沟卫生;加强牲口管理,村民不能任意放养猪、牛、羊、狗等牲畜;加强柴草和垃圾管理,不能在村内显眼位臵和公共场所乱堆乱放柴草和乱扔乱倒垃圾。
时常保持村寨道路及水沟清洁和村寨良好卫生状况。村委于每周、节假日或旅游接待日对本村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并对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不遵守和不履行卫生责任制要求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罚。卫生人员不按要求进行清扫卫生的每次罚款50元;农户不按要求清扫房屋周边卫生的,每次检查不合格的罚款50元;乱堆乱放柴草、乱扔垃圾、乱搭乱建等情况经限期清除不按时清除的,强制其出钱请他人代劳;对任意放养家畜的,违者将对牲畜主人按每头(只)每次罚款50元,对无人认领的牲畜,当无主家畜予以捕杀。
第十九条为保证人民健康,提高村民素质,每位村民都要参加新型农村农村医疗。对无故不参加合作医疗的家庭,今后村内其它救助和福利将不对其进行安排。对合作医疗工作作负面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二十条为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应积极倡导和鼓励住院分娩。
第二十一条积极配合乡卫生院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每位儿童必须按医院要求接受免疫接种。不主动送适龄儿童到医院接受计划免疫的户主,每人每次罚款50元,隐瞒不报的罚款100元。
第五章社会治安
第二十二条耕牛进入他人幼林地吃苗木,除赔偿损失外,每次每头罚款60元;羊、猪、鸡、鸭、鹅等进入他人幼林、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