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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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管理办法
(暂行)
国家电网公司
2006年8月
修订记录
国家电网公司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1总则
1.1 为确保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顺利开展,实现规划目标电网向运行电
网的平稳过渡,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公司系统全网开展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的组织机构设
置、分工职责以及相关技术管理的各项要求。各级电网规划、设计、生产、调度、运行、试验、科研部门及各并网发电厂,在开展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时均需遵循本办法。
1.3 省级及以上电网均应按本办法流程和深度要求,每年(下简称D年)组
织开展未来第2、3年(下简称D+2、D+3年)电网规划滚动修正工作。
下级电网完成本网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后,应将修正方案报上级电网审查批复。
1.4 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目标是结合电网运行现状、D+2、D+3年电网
规划边界条件的变化和电网建设实际进程,对D+2、D+3年电网预计目标网架进行电网薄弱环节分析,提出补强电网的中期措施,为采取措施解决未来电网薄弱环节争取时间,为实现规划目标电网向运行电网的平稳过渡创造条件。
1.5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220kV及以上输电网主网架,以及部分对电网安全稳
定运行有较大影响的110kV电网的规划滚动修正工作。地区110kV及以下配电网、馈供负荷的220kV终端站规划滚动修正工作由各省级电网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规定实施。
1.6 本办法以以下文件为依据制定:
(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2)《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安全稳定管理工作规定》
(3)《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电网调度工作的意见》
(4)《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网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
(5)《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期间加强电网调度工作意见的实施细则》(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规定》
2组织体系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公司系统全网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在公司安全稳定工作小组直接领
导下开展工作,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实施专业归口管理。
2.2 国网省三级电网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职责范围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划
分,下级电网规划修正方案形成后应上报上级电网审批,上级电网有组织审查和批复下级电网规划修正方案的责任。
2.3 国网省三级电网应在本网安全稳定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调度运行
部门牵头,规划、生产、设计、科研各专业部门参与的本网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组,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开展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审查形成本网2-3年规划滚动修正方案。各级工作组及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2.3.1国家电网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组:
2.3.1.1 制定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相关规程和规定,组织相关基础科研
研究、技术交流和培训,实施全网本专项工作专业管理和技术监督;
2.3.1.2 组织国家电网直接管辖范围的电网、跨区电网及其相关电网主通
道的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
2.3.1.3 组织审查并批复各区域电网的2-3年规划滚动修正方案。
2.3.2区域电网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组:
2.3.2.1 组织本区域电网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
2.3.2.2 组织审查并批复区域所辖各省级电网的2-3年规划滚动修正方案。
2.3.3省级电网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组负责本网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
作。
2.3.4各级规划部门负责按本办法要求提供D+1至D+3年电网、电源最新规
划情况;
2.3.5各级基建部门负责按本办法要求提供D+1至D+3年电网、电源建设情
况或开工准备情况;
2.3.6各级调度部门负责按本办法要求提供D年电网计算数据和发用电平衡
情况。
3技术管理
3.1 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D+1至D+3年发用电平衡和发输变电建设发展资料;
(2)建立D+2、D+3年电网典型方式计算数据;
(3)分析D+2、D+3年电网薄弱环节;
(4)提出切实可行的中期措施方案。
3.2 工作流程
3.2.1D年2月全网启动D+2、D+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
3.2.2D年6月底前,各级计算数据管理中心按相关规定完成本专项工作计
算数据准备工作,国家电网计算数据管理中心于6月底下发全网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基础数据;
3.2.3D年9月底前,省级电网完成规划滚动修正方案编制工作,上报所属
区域电网备审;
3.2.4D年10月底前,区域电网组织所辖各省级电网规划滚动修正方案审查,
汇总区域直辖电网规划滚动修正方案形成全区域电网主网架规划滚动修正方案,报国网公司备审;
3.2.5D年12月底前,国网公司完成对各区域电网规划滚动修正方案的审查,
汇总形成全网主网架规划滚动修正方案,经公司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年度会议审批后,正式批复各区域电网规划滚动修正方案。
3.3 2-3年规划滚动修正工作收资和建模要求:
3.3.1本专项工作原始资料包括建立D+2、D+3年电网典型方式计算数据相
关资料,满足电网薄弱环节分析所必须的数据和相关资料。
3.3.2各级电网调度、规划、基建部门负责收集并提供原始资料:
3.3.2.1 各级调度部门负责提供以下资料:
3.3.2.1.1D年本网发用电平衡情况;
3.3.2.1.2D年本网各典型方式计算数据,至少包括夏季高峰方式和冬季高峰
方式,对于水电比重较大的地区应补充和来水情况相关的典型方式;
3.3.2.1.3D年本网短路电流分析计算数据,包括正序数据和零序数据。
3.3.2.2 各级规划部门负责提供以下资料:
3.3.2.2.1D+1至D+3年本网发输变电新设备投产规划,各主要新设备选型;
3.3.2.2.2D+2和D+3年本网负荷预计及其典型分布状况。
3.3.2.3 各级基建部门负责提供已经掌握的D+1至D+3年规划新设备建设
情况或开工准备情况,指出因各种原因可能提前或推迟投产的工程及
其实际进度。
3.3.3各级计算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按规定审核并汇总形成计算数据。
3.3.4计算数据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规定》深度要
求建模。对未投产设备可根据选型结果选取典型模型和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