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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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省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永靖现场会议精神,完善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推进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就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惠农政策的落实,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和谐稳定,直接关联着党和政府与广大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近年来,全镇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应有的实惠,惠农政策落实总体良好,但在个别环节、个别地方还存在一定的矛盾和问题,对此,各涉农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全省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永靖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全面及时落实到位,调动和保护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惠农政策永靖现场会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上将我县列为全市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示范县的要求,坚持“强化基础、健全机制、规范操作、提升水平”的原则,勇于寻找工作差距,积极探索运行模式,进一步扩大惠农政策的宣传面和覆盖面,切实规

范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程序,立争全镇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运行程序更加规范、管理更加有序、群众更加满意。

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具体目标是:惠农政策宣传入户率达到100%,镇村两级干部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农户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8%以上,群众对落实党的惠农政策满意率达到95%以上,每个乡镇建设100平方米左右的惠农服务大厅,惠农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到户,无挤占、挪用、克扣、拖延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到确定惠农政策受益对象公正、公开、透明及程序符合要求,做到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促使沪你政策落实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重点工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惠农政策知晓率。要将政策宣传作为强化惠农政策落实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多渠道、多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及时解答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疑难问题,让干部成为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者,让农民成为掌握惠农政策的明白人。要集中镇(乡)、村、社三级干部力量,进村进社入户开展惠农政策宣讲活动,重点对农户所享受的惠农政策项目进行讲解,将目前所实施惠农政策的基本内容、发放程序、政策依据和主要用途等,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宣讲到户,让群众真正明白惠农政策有哪些、自己能够享受那些,彻底消除群众的疑虑

和误解,增强惠农资金发放的透明度,为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镇政府将通过多种方式对参与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培训范围扩大到村社干部,做到各级干部对各项惠农政策以及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为规范工作程序打好基础。要充分利用镇电视转播站、村务公开栏、宣传专栏、农家书屋、村广播实等宣传载体进行普及宣传,并通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办黑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镇政府将积极与移动公司、电信局联系,设立惠农政策信息服务平台和电话查询服务平台,以此方式,加大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整章立制,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基础。县财政列支240万元用于惠农政策落实软件和硬件建设。硬件建设上,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统一设计惠农服务大厅,各乡镇按规范化建设要求,尽快筹划,抓好乡镇惠农服务大厅选址和建设工作,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同时配备电脑等相应规范化办公设备,为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规范化运行提供基础条件。软件建设上,由镇财政所牵头,全镇牵头制定《惠农服务大厅工作职责》、农村低保、合作医疗、家电下乡等惠农政策落实流程图、《惠农资金运行管理制度》、《乡镇惠农资金落实情况一览表》和《惠农服务大厅岗位监督台》(公开工作人员照片、各服务窗口工作职责及监督电话)、《接访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并做好经常性更换等动态管理:由镇财政所、民政办牵头,建立农户家庭基础档案(一式三份),民政局、乡镇惠农服务大厅、村委会各存档一份;各乡镇要按照规范性要求,对明白册、文件资料、农户家庭基础档案、各种申报审批表册、补贴标准、各项惠农政策受益对象花名册、群众接访登记记录、评议记录、公式记录、会议记录以及各类图片、影像档案资料分村分社进行建档立卡,建立电子档案。惠农服务大厅由镇财政所负责管理,从民政办、财政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统一集中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各村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公开公示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民主评议程序,做好评议记录、公示记录和会议记录,有条件的村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电子档案。

(三)立足公开透明,保证惠农政策落实公平公正。“评议、公示”是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两个关键环节,也是必做的两个规定动作。镇政府将按照省市要求,严格审核程序和标准,对初步审查和已审查确认的发放随想在进行全面审核清查,确保发放对象符合政策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做好思想疏导和清退工作。各村要充实由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农村老党员等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对拟定的受益对象进行集中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进行表决、签字,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强政策落实的透明度;公示无异议后,由村“两委”上报镇政府;若公示有异议时,按照程序重新确定对象,组织民主评议小组重新评议。在受益对象确定时,

要坚持贫困户排序制度,真正使惠农政策汇集到弱势群体,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受益对象确定公平、公正。特别是群众比较敏感的农村低保惠农项目,要严格按照农村低保审批程序——农户申请、村社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严格操作,突出评议、公示两个重点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要规范“明白册”填制和交换,每笔惠农资金计入“一折统”后,镇惠农服务大厅负责填写留存镇的“明白册”和资金发放底表,每半年由镇、村干部负责到农户家中交换,按照镇惠农服务大厅填写的内容填写农户留存的一份“明白册”,农户核对后在两份“明白册”上签字确认,镇惠农服务大厅填写的一份交农户留存,收交农户的一份由镇、村干部交惠农服务大厅核对、盖章并留存。各村在填写“明白册”时,要做到填写规范,方便群众识别,让群众准确了解自己享受的惠农政策项目、惠农资金数额。

(四)严格资金发放,规范“一折统”运行机制。建立业务部门—财政局—乡(镇)—信用社之间及时足额、快捷高效的资金运行机制,县财政收到上级下达的惠农资金后,及时通知乡镇财政所上报资金发放花名册,由业务部门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报财政局;财政局收到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花名册后,在2个工作日内拨入乡镇财政所惠农专户,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次日向驻地信用社提供发放清册和电子数据,信用社在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打入到农户“一折统”账户,并将农户划转清单及时提供乡镇财政所作为记账凭证。镇财政所和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快捷的资金到户信息发布平台,每一项惠农资金打入农户“一折统”账户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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