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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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对公司各级领导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促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根据《XXX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司领导人员是指由公司内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直接监管的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为其所直接监管的公司领导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并负责统一管理。
第二章廉政档案的内容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一)领导人员基本情况(附表);(二)领导人员亲属从业(就学)情况(附表);(三)领导人员每年定期填写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四)领导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等有关规定情况的材料;(五)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材料;(六)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书;(七)党风廉政检查及其它专项监督检查结论中与领导人员个人有关的材料;(八)领导人员廉政方面的奖惩决定和通报材料;(九)反映领导人员问题的举报信件摘要(处理单)及组织的核查结论材料复印件;(十)与领导人员廉政建设有关的其它材料。
第五条廉政档案内容应当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以及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内容的拓展,及时进行补充。
第三章廉政档案的建档要求第六条廉政档案应当按人分卷设立,确保内容客观、详实、完整。
第七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对列入建档对象的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材料及时进行收集和整理,立卷建档。
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协助本单位领导人员做好有关廉政档案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第四条(一)、(二)、(三)项廉政档案材料由领导人员本人如实填写后报建档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第九条党群、人力资源、审计等有关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相关材料的归集、建档工作。
第十条廉政档案内所有材料须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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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全面考察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推动党风和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既是真实地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政行为的载体,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又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与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促使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它具有现实的选拔、任用干部的价值和历史的考证干部的价值。
第二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仅作为本单位党组织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不作它用。
第三条凡是由公司党委、行政任命或聘任的公司中层正职以上的领导干部,均属建立廉政档案的范围。
对现已退休、离休(包括返聘)的领导干部,不再建立廉政档案。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一)干部自然情况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民族、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家庭住址、现任职务、从事专业、工作简历等。
(二)配偶及子女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三)干部奖惩情况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奖惩时间、主要原因、受何种奖惩。
(四)群众信访举报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群众信访举报材料的摘录和组织查证结果。
(五)干部勤政廉政主要事迹登记表。
(六)民主评议干部登记表。
(七)收入申报、礼品登记表。
主要是指按有关规定应该进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的领导干部。
(八)家庭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
第五条领导干部一旦建立廉政档案,如出现离职、辞职、免职、撤职等情况,只要本人不调出本公司,档案将永久保存;调出本公司的,档案保存十年后销毁。
第六条廉政档案建立以后,如发生死亡、失踪、开除公职、出国逾期不归或调出本市的情况,档案保存五年后销毁。
第七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主要由纪监部负责收集、整理与管理。
第八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严格移交手续。
第九条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任务,除纪监部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外,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和机关各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与协作,积极主动地提供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并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促进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某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某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4db85113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51.png)
某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某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政状况的一套文件资料,用以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第二章廉政档案的组成第四条廉政档案由个人基本资料、廉洁从政承诺书、廉洁履职报告、违纪违法处理决定书、廉洁教育证书、廉洁从政奖励证书等部分组成。
第五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应当采用电子化管理,并备份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第三章廉政档案的建立和完善第六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廉政档案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领导干部入职后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提交个人基本资料,并在一个月内签署廉洁从政承诺书。
第八条入职后每年,领导干部应当填写廉洁履职报告,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廉政风险以及自身的廉政情况。
第九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完善主要包括个人廉洁从政奖励的记录、个人廉洁从政教育的记录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教育证书等内容。
第四章廉政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第十条本公司应当成立廉政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监督和评估廉政档案的工作。
第十一条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存储、归档、调阅和更新等环节,应当建立相应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和规范。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使用主要包括警示教育、廉政考核、奖惩决策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应当根据不同的需要和权限进行合理的使用。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委员会应当每年定期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委员会应当制定适当的奖惩措施,对廉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批评和教育。
2024年廉政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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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村主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增强村主干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自觉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____斗争的深入开展,依据区教育局党委《____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____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廉政档案是党____对领导干部在政治生活和从事各类公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思想认识、行为表现等有关备考文件、材料的搜集和保存。
第三条廉政档案管理应坚持客观、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为考核村主干领导干部、为干部的任免、奖惩提供重要依据。
第四条廉政档案是村主干领导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补充,是全面反映、评价领导干部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情况和廉政业绩的重要参考依据。
廉政档案内容包括以下____类:1、村主干领导干部基本情况表;2、村主干领导干部任职变化表;3、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工作情况表;4、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金、礼品登记、住宅电脑等情况;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含述职报告、民主测评情况、考核结论;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村主干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表彰、奖励____决定和有关事迹材料;7、因违反廉政准则和有关制度、规定而受到批评、诫勉的谈话纪要和受到处罚的结论材料;8、党____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信访____的检查结论及相关证明材料;9、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10、其他应归于廉政档案的资料。
第五条廉政档案要严格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必须本着对党____和对干部本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要求做好材料归档,不得擅自修改、损坏、丢失、伪造和泄露档案的具体内容,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个人隐私的内容和属于党____内部掌握的情况。
第六条廉政档案管理实行自我回避制度,任何人不得接触自己的档案。
第七条廉政档案仅提供上级领导机关、党____、纪检监察部门、____部门了解有关情况时使用。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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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1XXx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结合我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为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
已退出现职、尚未退休的领导干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廉政档案内容(一)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奖励、惩处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等;(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情况;(三)网络舆情反映情况、主要问题线索及线索处置情况;(四)信访有关材料;(五)函询诫勉谈话材料;(六)违纪违规处分材料;(七)其他方面材料。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填报(一)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年度检查。
管理对象及相关信息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
(二)领导干部于每年的12月25日前集中报告一次,报告内容由本人亲笔填写或本人签名确认,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条廉政档案的管理(一)廉政档案由x纪委负责管理。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一人一档,统一入库管理;(二)廉政档案的查阅必须经xx纪委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并做好登记;(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任何人不得调阅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四)领导干部调出、退休、辞职、病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其廉政档案报x纪委主要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五)廉政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六条在廉政档案填报和管理中,有瞒报、不报、弄虚作、泄密、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由x纪委负责解释。
企业领 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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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政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各级领导人员。
第三条廉政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安全的原则,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章廉政档案的内容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一)领导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职务、任职时间等;(二)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包括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三)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拒收或上交礼品礼金等;(四)领导人员信访举报及核查处理情况,包括信访举报的主要内容、核查的过程和结果、处理的意见和决定等;(五)领导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刑事处罚等情况;(六)领导人员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情况;(七)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八)其他与领导人员廉政相关的材料。
第三章廉政档案的建立第五条廉政档案由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
第六条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廉政档案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领导人员提供的廉政档案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重新填报或补充完善。
第八条廉政档案应当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实行编号管理。
第四章廉政档案的管理第九条廉政档案应当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第十条廉政档案的查阅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企业内部因工作需要查阅廉政档案的,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查阅廉政档案的,须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手续。
第十一条廉政档案的借阅应当办理登记手续,限期归还。
借阅期间,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档案,不得转借、涂改、损毁。
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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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XXXXX2017年廉洁文化建设实施方案》《XXXXX落实《XXXXX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纪委负责对公司所有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建立个人廉政档案,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第三条廉政档案是指对集团、股份公司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在加强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遵守党纪政纪及廉洁自律状况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领导人员、管理人员是指XXXXX公司、股份各子公司、事业部等科级以上部门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
第五条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填写和提供廉政档案需填报的内容,不得虚报或瞒报。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公司纪委是廉政档案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置廉政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条廉政档案管理应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廉政档案文件信息。
第八条公司纪委负责管理以下人员的廉政档案:(一)集团公司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公司高管、领导班子成员;(二)各子公司、事业部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九条廉政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领导人员廉政档案材料。
(三)建立廉政档案名册,办理廉政档案的查阅、借阅、接收和转递手续。
(四)廉政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对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
(五)做好廉政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第十条有关部门征求干部职工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纪委必须依据廉政档案实事求是做出评价或反馈。
第三章廉政档案内容与收集第十一条廉政档案是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选拔、任用、交流、考察、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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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XXXXX2017年廉洁文化建设实施方案》《XXXXX落实《XXXXX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纪委负责对公司所有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建立个人廉政档案,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第三条廉政档案是指对集团、股份公司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在加强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遵守党纪政纪及廉洁自律状况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领导人员、管理人员是指XXXXX公司、股份各子公司、事业部等科级以上部门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
第五条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填写和提供廉政档案需填报的内容,不得虚报或瞒报。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公司纪委是廉政档案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置廉政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条廉政档案管理应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廉政档案文件信息。
第八条公司纪委负责管理以下人员的廉政档案:(一)集团公司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公司高管、领导班子成员;(二)各子公司、事业部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九条廉政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领导人员廉政档案材料。
(三)建立廉政档案名册,办理廉政档案的查阅、借阅、接收和转递手续。
(四)廉政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对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
(五)做好廉政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第十条有关部门征求干部职工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纪委必须依据廉政档案实事求是做出评价或反馈。
第三章廉政档案内容与收集第十一条廉政档案是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选拔、任用、交流、考察、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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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系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廉政档案是指集团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客观反映集团公司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从政情况的相关材料以及个人向组织报告有关事项的材料等。
第三条廉政档案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分析研判干部党风廉政状况的重要参考,也是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归口负责、一人一档,活页管理、动态更新,规范保存、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五条建立纸质廉政档案的同时应当建立相应内容的电子档案,以便保存、调取、查询和移送。
第六条集团公司纪委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廉政档案,集团公司各单位纪委或纪检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对于拟提拔或新任为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可直接调用和调取集团公司各单位纪委或纪检机构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七条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干部任免审批表或者本人基本情况;(二)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有关材料,包括初步核实、谈话函询和以其他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材料,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等材料;(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有关材料;(四)其他材料,包括民主生活会发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
第八条廉政档案所需材料,由集团公司纪委依照有关规定收集、调取、保管。
(一)本办法第七条第一、四项所列材料由集团公司纪委商综合管理部或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
(二)本办法第七条第二、三项所列材料由集团公司纪委收集。
第九条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职务变动的,综合管理部出具有关任免材料(文件)后,应及时报送集团公司纪委予以更新。
第十条集团公司纪委应当严格管理廉政档案,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录入、补充完善、整理保管、提供查询等日常工作。
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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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实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规范实业集团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廉政档案的适用范围实业集团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二、廉政档案的内容(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二)履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抵制和纠正本单位、本部门不正之风,维护党纪、政纪的情况;(三)个人基本情况,个人收入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受奖惩情况,上交礼品情况,出国考察情况,住房等情况;(四)民主生活会自查和民主测评材料;(五)述职述廉及重大事项廉政承诺情况;(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七)信访举报及核实情况;(八)司法机关传讯及询问情况;(九)其他有关党风建设方面的情况。
三、廉政档案的资料收集(一)本人负责提供以下材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以及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有关事项;(二)党群部门负责提供对领导人员的考察、考核评议和聘任情况,掌握的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名册、职务任免和调整变动情况;(三)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提供对领导人员党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奖惩、信访和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结论材料;(四)财务、审计部门负责提供对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和日常经济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五)党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提供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的廉洁自律自查情况。
四、廉政档案的管理(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提供有关廉政档案资料;(二)实业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机关副处以上人员和子公司、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管理,子公司、中心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管理由其各自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三)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由子公司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并收集相应资料,每年2月上报实业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归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审批由子公司签署意见后报实业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批准或备案;(四)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廉政档案的管理,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充实完善建档内容;(五)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领导人员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根据核实问题的性质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材料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六)各相关责任部门在提供有关材料时,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有关手续,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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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精品范文 ------------------------------------------------------------- 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廉政档案是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记载党员干部在从政从教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思想认识、行为表现、工作成效等具有参考评析价值的历史记录。
第二条廉政档案旨在为监督管理党员干部服务。
廉政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是对党员干部进行选拔、任用、交流、业绩评定、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廉政档案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有效、客观全面的原则;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的原则;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建档对象。
*市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的对象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机关、教师进修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科室负责人)、教师进修学校校级领导、全市完中校级领导干部(包括职业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校长、书记。
第五条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附件1)。
2、半年收入报告(附件2)。
3、上交礼品、礼金、礼卡情况(附件3)。
4、廉政谈话情况(附件4)。
5、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两责”的情况,包括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等。
1 / 4---------------------------------------------------------------精品范文 -------------------------------------------------------------6、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岗审计、离任审计情况及有关材料。
7、干部党风廉政方面涉及其本人的信访件及查处结果,有关违反党纪政纪的处理情况或案件审理情况、调查结果、处理决定及本人认识等。
公司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2a2f877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f2.png)
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督和考核,提高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建立和完善领导人员廉政档案,规范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所属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建立相应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为公司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管理内容和要求第四条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一)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基本情况,按《领导人员年度廉政档案信息报告表》(见附件1)进行填报,内容包括“廉洁从业报告”、“述职述廉情况”、“接受谈话情况”和“按相关规定应该报告的其他事项”等。
(二)领导人员民主评议情况,按《领导人员民主评议记录表》(见附件2)进行填写。
(三)纪检信访案件中反映的领导人员情况,按《领导人员受信访反映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进行填写。
(四)履行廉政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填写本人履行廉政责任、接受廉洁教育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见附件4)。
(五)巡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情况,主要填写本人在巡视期间接受问询、配合调查以及涉及问题等方面的情况(见附件5)。
(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主要填写本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披露的主要问题等(见附件6)。
需要记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的其他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另行建档。
第五条廉政档案的填报要求(一)《领导人员年度廉政档案信息报告表》,以及履行廉政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巡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情况由报告人亲自填写、经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印章后,由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统一于每年3月1日前报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本部中层干部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收取)。
领导人员廉政档案所称年度,均指报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领导人员民主评议情况、纪检信访案件中反映的领导人员情况、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以及需要记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的其他情况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填写和建档。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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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全面考察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推动党风和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既是真实地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政行为的载体,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又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与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促使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它具有现实的选拔、任用干部的价值和历史的考证干部的价值。
第二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仅作为本单位党组织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不作它用。
第三条凡是由公司党委、行政任命或聘任的公司中层正职以上的领导干部,均属建立廉政档案的范围。
对现已退休、离休(包括返聘)的领导干部,不再建立廉政档案。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一)干部自然情况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民族、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家庭住址、现任职务、从事专业、工作简历等。
(二)配偶及子女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三)干部奖惩情况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奖惩时间、主要原因、受何种奖惩。
(四)群众信访举报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群众信访举报材料的摘录和组织查证结果。
(五)干部勤政廉政主要事迹登记表。
(六)民主评议干部登记表。
(七)收入申报、礼品登记表。
主要是指按有关规定应该进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的领导干部。
(八)家庭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
第五条领导干部一旦建立廉政档案,如出现离职、辞职、免职、撤职等情况,只要本人不调出本公司,档案将永久保存;调出本公司的,档案保存十年后销毁。
第六条廉政档案建立以后,如发生死亡、失踪、开除公职、出国逾期不归或调出本市的情况,档案保存五年后销毁。
第七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主要由纪监部负责收集、整理与管理。
第八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严格移交手续。
第九条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任务,除纪监部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外,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和机关各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与协作,积极主动地提供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并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促进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4bd300f31126edb6f1a10f7.png)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准确地记载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为全面考核、考察干部提供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真实、客观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资料,是分析和掌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本素材和监督、管理、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建档范围: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
第三条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按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和管理。
第五条廉政档案包含以下内容:(一)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三)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表;(五)因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追究或组织处理的材料;(六)其它应纳入廉政档案的有关内容。
第六条廉政档案的运用(一)为推荐、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情况;(二)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提供情况;(三)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级巡视、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提供情况;(四)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提供情况;(五)为领导干部出国(境)的审核提供情况;(六)为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情况等。
第七条组织人事处、党政办等部门负责提供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廉政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必须按照真实、合法、规范的原则建立。
(一)廉政档案收集和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
需要组织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必须盖章或签字后方可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填报申报表的各项相关内容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其他个人不得代为填写;(二)廉政档案材料归档时必须遵循统一规范,便于查阅的原则。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7825c210066f5335a81216d.png)
1、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由领导干部本人填写)。
2、民主测评及群众测评情况(由责任考核组提供,纪检部门登记填写)。
3、廉洁勤政事迹及受表彰情况(由实施表彰、奖励或予以处分、追究的单位提供,纪检部门登记填写)。
4、群众举报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河南省人民医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一、建立廉政档案的对象
党委任命的护士长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
5、廉政谈话记录(由实施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的部门提供,纪检部门登记填写)。
6、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按照上级要求每半年由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本人填写)。
三、廉政档案的管理
1、廉政档案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的要求建立。廉政档案的表格填写,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2、廉政档案由党委任命的护士长和科级以上干部填报,每年集中收集。填写时字迹要清晰、工整,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漏报。
3、廉政档案为领导干部的考察、推荐、任用等提供廉政情况有关的鉴定意见;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提供有关依据。
四、工作要求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对领导干部实现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我监督的重要方式。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充分认识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建档工作,及时做好廉政档案材料的补充完善工作。
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6848da9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fa.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级干部廉政建设,规范廉政档案管理,提高廉政档案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管理。
第三条廉政档案管理要坚持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廉政档案内容第四条廉政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
(二)工作简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主要工作业绩等。
(三)廉政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
(四)廉政谈话:廉政谈话记录、谈话人、谈话时间、谈话内容等。
(五)个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批报告等。
(六)其他:受奖励、惩戒和司法追究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执行礼品礼金上缴等相关廉洁制度情况,个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第三章廉政档案管理程序第五条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新任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应在干部任命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第七条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
第八条廉政档案的归档,应当及时、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九条廉政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档案库房应当符合国家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露。
(三)档案的借阅、复制、摘录等,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廉政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
(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三)对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工作需要,不得滥用。
第四章廉政档案的审核与更新第十一条廉政档案的审核,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
第十二条廉政档案的更新,应当及时反映干部的廉政情况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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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实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规范实业集团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廉政档案的适用范围
实业集团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二、廉政档案的内容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二)履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抵制和纠
正本单位、本部门不正之风,维护党纪、政纪的情况;
(三)个人基本情况,个人收入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受奖惩情况,上交礼品情况,出国考察情况,住房等情况;
(四)民主生活会自查和民主测评材料;
(五)述职述廉及重大事项廉政承诺情况;
(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七)信访举报及核实情况;
(八)司法机关传讯及询问情况;
(九)其他有关党风建设方面的情况。
三、廉政档案的资料收集
(一)本人负责提供以下材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以及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党群部门负责提供对领导人员的考察、考核评议和聘任情况,掌握的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名册、职务任免和调整变动情况;
(三)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提供对领导人员党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奖惩、信访和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结论材料;
(四)财务、审计部门负责提供对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和日常经济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
(五)党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提供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的廉洁自律自查情况。
四、廉政档案的管理
(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提供有关廉政档案资料;
(二)实业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机关副处以上人员和子公司、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管理,子公司、中心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管理由其各自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三)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由子公司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并收集相应资料,每年2月上报实业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归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审批由子公司签署意见后报实业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批准或备案;
(四)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廉政档案的管理,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充实完善建档内容;
(五)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领导人员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根据核实问题的性质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材料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六)各相关责任部门在提供有关材料时,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有关手续,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廉政档案的使用
(一)廉政档案记录的所有内容是选拔、任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党群部门向廉政档案管理部门提取拟选拔、任用
的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廉政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
(三)廉政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及时向党群部门提供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
重大问题应及时通报,以利于党群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参考。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实业集团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