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人员退出管理办法
编号:HR2014011人员退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退出管理,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力度,建立公平、公正的人员退出管理办法,使人员退出的各项操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但同时也对不适合或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建立退出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人力行政部作为人员退出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人员退出办法的建立、执行,退出人员的问题反馈与协商解决,离职手续的办理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用人部门作为人员退出办法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员退出的考核、评定工作,配合人力行政部提供相关证据,用人部门有人员退出的建议权。
第三章人员退出的定义与处理方式第六条人员退出指合同到期、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办理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
第七条以下途径退出的人员,根据公司与员工协商处理:(一)经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或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的员工;(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三)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四)工伤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八条以下途径退出的人员,公司不予以经济补偿:(一)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虚假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二)自离的员工,即一月内连续旷工两天或累计旷工三天,一年内累积旷工10天;(三)一年内记小过三次或记大过两次的被开除人员;(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五)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的;(七)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到期)不再聘用的;(八)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九)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刑事责任的;(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引进、退出和内部调动管理办法
员工引进、退出和内部调动管理办法员工引进、退出和内部调动是每家企业都需要面对和处理的重要问题。
企业在引进新员工、处理员工离职以及内部调动时,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确保员工变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要保持员工的稳定和团队的稳定。
本文将就员工引进、退出和内部调动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员工引进管理办法1.引进需求确定企业在引进新员工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引进的需求。
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充分沟通,明确新员工的职位、岗位要求、人员数量等,以确保引进的员工符合企业的需求,能够胜任工作。
2.招聘计划制定一旦确定了引进的需求,企业需要制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包括招聘渠道、招聘方式、招聘时间、招聘费用等,以确保引进的员工能够及时满足企业的需求。
3.招聘程序规范企业在进行招聘时,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规范。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笔试、体检、审批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4.入职培训计划制定新员工入职后,企业需要制定入职培训计划。
入职培训计划包括公司制度介绍、岗位职责说明、工作流程介绍、培训安排等内容,以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掌握岗位要求。
5.定期跟进反馈企业在引进员工后,应定期跟进员工的工作情况,收集员工的反馈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
同时,也要向员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员工能够顺利融入团队。
二、员工退出管理办法1.离职原因分析员工离职是企业常见的情况,但企业需要对离职原因进行分析。
离职原因可能包括工作环境、薪酬待遇、工作内容等方面的问题,企业需要通过调查调研,找出离职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2.离职程序规范企业在员工离职时,需要遵循相应的离职程序。
离职程序包括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领取离职证明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员工的顺利离职。
3.员工退场培训员工离职前,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退场培训。
退场培训包括交接工作、整理档案、清理物品、离职交接等内容,以确保员工离职后不影响企业的工作进度。
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XXXX公司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XX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
XX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
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XX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第六条政治待遇。
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
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
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
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
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XX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
《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级管理人员是指油田公司管理的正、副处级管理人员及二级半单位班子副职。
第二章退出形式第三条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的形式主要有。
自愿退出、组织调整退出、竞聘退出、考核退出、诫勉退出、责任追究退出、违规违纪退出和退休退出。
第四条自愿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因年龄、健康或其它原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退出现任岗位。
第五条组织调整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由于年龄、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或不宜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应予以免去现任职务或降级使用。
(一)领导班子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搞小团体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弄虚作假,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领导个人违反民主决策程序,重大问题不经集体讨论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的;(五)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六)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交流决定的;(七)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八)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
第六条竞聘退出。
是指因机构调整、班子超员等原因需重新竞聘上岗,在公开竞聘中落聘的中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考核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在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应免去现任职务。
(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差班子或连续两年考核为一般班子的班子成员;(二)中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年度业绩指标的;(三)中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为不胜任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胜任的;(四)中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核综合排名处于后3位的;(五)新提职的中级管理人员在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为不—2—胜任的。
第八条诫勉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胜任,诫勉期满经考核仍未有明显改进的。
第九条责任追究退出。
房地产公司领导人员岗位退出管理暂行办法
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岗位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激发企业活力,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进“四好班子”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干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企业领导人员,是指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本级中心、一级子公司的助理总经理及以上领导人员。
第三条公司建立完善企业领导人员退出、降职机制,领导人员退出岗位包括免职、辞职、降职三类。
第一章免职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一)达到退休年龄界限或任职年龄界限的;(二)因系统内工作调动,需免去现职的;(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的;(四)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五)因工作需要等其他原因需免去现职的。
第五条以上免职情况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所在单位申请上报并经股份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由股份公司正式进行任免,按有关程序办理,原则上其所兼任的其他职务应一并免除。
属于第四条第(三)款情况的,应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属第四条第(四)款情况的,按公司病假期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辞职第六条企业领导人员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第七条自愿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因个人原因,自行提出辞职。
自愿辞职,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股份公司批准后,解除劳动关系。
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对擅离职守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引咎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九条责令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职,本人未提出辞职的,由企业领导人员所在单位报公司党委批准,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十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因问责被免职的企业领导人员,一年内不安排职务。
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员工配置,规范员工退出岗位管理,本办法特制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受托管的___员工。
___为公司员工退出岗位归口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部室的人力业务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员工退出岗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退出岗位工作。
第二章退出岗位方式员工退出岗位的主要原因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变化、企业改革、企业减员、员工违规、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员工个人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员工业绩差、员工调离、辞职、协商解除、员工达到退休(内退)年龄、员工达到提前退休年龄、工龄、丧失劳动能力等条件、员工脱产研究深造等。
员工退出岗位的方式包括转岗、降职、待岗、离岗培训、劝退、辞退、经济性裁员、有期限放假、协商解除、内退、退休、合同终止(解除)、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改任专项调研员(协理员)、脱产研究、调离等方式。
转岗是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转换员工现有岗位(包括技术职务岗位),按新岗位予以定岗。
降职是指基层以上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职务级别及薪资级别的降低。
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是指达到改任条件,同时各单位或部门聘用,在特定的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改任专项调研员、协理员是指达到改任专项调研员、协理员条件,同时各单位或部门聘用,在不定的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内退是指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公司批准,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公司中层干部、30年以上工龄男员工、25年以上工龄女员工,可以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内退。
待岗是指员工被暂时停止岗位工作,等待重新安排上岗。
离岗培训是指离开现有岗位参加管理、技术、技能相关培训,满足新岗位需求或提升员工工作能力。
如果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不接受转岗工作安排,或者不能适应转岗后新岗位的工作,公司将与员工协商一致,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规定了男性年满55周岁和女性年满50周岁的基层以上干部将被安排调研员或协理员岗位,不列入管理干部编制。
集团脱岗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集团脱岗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集团公司员工的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1. 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2. 尊重职责,不得私自放弃原有工作岗位,不能擅自脱岗跑位;3. 结合实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脱岗管理措施。
第三章脱岗范围1. 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员工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2. 部门负责人要对所属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禁止出现脱岗行为;3. 凡属非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视为脱岗,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脱岗管理1. 建立脱岗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检查;2. 对发现的脱岗情况,要及时进行记录,并报告上级领导进行处理;3. 对于多次发生脱岗的员工,应采取相应制裁措施,包括扣除绩效奖金、调离原有岗位等;4.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可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第五章处罚规定1. 对于发生脱岗行为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2. 对于严重违反脱岗规定,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员工,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3. 对于多次发生脱岗行为的员工,应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监督检查1. 部门领导要定期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脱岗情况及时处理;2. 对于监督检查工作不力,未能及时发现脱岗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领导,应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2. 本规章制度如有变动,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3. 对于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进行解释。
以上为集团脱岗规章制度模板范本,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公司正常运转和工作秩序。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
3.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根据绩效结果 进行岗位调整或者提拔晋升,使干部能够根据自身能力和表现得到相应的岗位安排。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持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促进干部队伍的优 胜劣汰和良性竞争,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同时,也有助于防止干部滞留、 形成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保持组织的活力和创新力。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是指对于干部在工作岗位上的管理和退出进行规范和制度化的管理 措施。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和管理的公正性。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退休制度:针对年龄较大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干部,制定相应的退休制度,明确退休 的条件、程序和待遇,确保干部能够有序地退出工作岗位。
4. 职业发展规划:为干部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明确晋升和岗位调整的渠道和机制,使 干部能够有机会在不同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优势和才能。
5. 转岗安置制度:对于不适合或不胜任原岗位的干部,可以通过转岗安置的方式,将其调 整到适合自己能力和兴趣的岗位上,以保障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
石油石化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石油石化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
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1. 引言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石油石化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程序和要求,为公司人员管理提供指导,优化人才流动,确保平稳过渡和领导岗位的顺利交接。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石油石化公司中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
3. 退出领导岗位的程序
3.1 在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应提前半年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退休申请。
3.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审核退休申请,并与中层干部进行面谈,了解其退休意愿和计划。
3.3 根据公司的需要和中层干部的意愿,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后续安排,包括岗位交接、人员培训等。
3.4 中层干部在退休前一个月内,应完成岗位交接工作,并进行离职手续办理。
4. 退出领导岗位的要求
4.1 中层干部在退出领导岗位前,应对接任岗位的后续人员进行培训和知识传承,确保岗位能够平稳过渡。
4.2 中层干部应积极配合公司的人员安排和交接工作,确保岗位交接的效果和质量。
4.3 中层干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完成确认等。
5. 其他事项
5.1 公司应加强对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的关怀和支持,为他
们提供相应的退休福利和咨询服务。
5.2 公司应定期评估和改进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并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6. 结论
本管理办法对石油石化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
岗位提供了明确的程序和要求,有利于保证岗位交接的顺利进行,
提高人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稳定的人才支持。
医疗卫生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
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概述
本文档旨在制定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平稳过渡和人员资源的合理利用。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公司所有中层干部,特别是那些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
退出时间规定
1. 中层干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提前一年向公司申请退出领导岗位。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
退出程序
1. 中层干部在申请退出领导岗位时,应向本部门和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2. 公司将组织小组进行评估,包括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能力和对公司的贡献进行评估。
3.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将作出是否同意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决定,并与中层干部进行沟通。
退出后事项安排
1. 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将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仍可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中层干部提供岗位调整或培训机会,以充分发挥其经验和能力。
3. 公司将对中层干部给予相应的福利和退休待遇,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备注
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以上为《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述。
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管理办法
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深化干部人事管理,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根据省国资委三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以及集团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各类管理人员。
第二章末等调整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末等调整。
(一)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处于本部门末位的;(二)对于表现较差的管理人员,可调整为工务人员;(三)符合末等调整的,进行同级调整;(四)既符合末等调整、又符合不胜任退出的,原则按不胜任退出执行;(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对于末等调整人员原则进行转岗,转岗执行3-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进入新岗位工作,执行新聘用岗位待遇。
第三章不胜任退出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不胜任退出。
(一)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二)无正当理由无法胜任本职岗位或无力承担岗位要求的职责任务;(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四)因涉及违纪违法、问责和责任追究应当退出的,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1年以上的。
第七条符合不胜任退出情形的,进行降级转岗调整;转岗原则执行3-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进入新岗位工作,执行新聘用岗位待遇。
第八条管理人员自愿辞职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对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专项核查,或者正在接受审计的,不得辞职。
第九条管理人员退出后,继续对所知悉的原任职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保密期限按照国家和企业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审批程序第十条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原则于每年年度综合考核完成后2个月内进行;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
第十一条初级管理人员(业务主管)由公司领导进行谈话,根据岗位及人员配置情况提出调整方案并上报特产集团人事部报备,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执行。
电信通信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电信通信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电信通信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岗位的平稳过渡和组织发展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信通信公司所有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
退出程序1. 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应提前6个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说明希望退出领导岗位的愿望和原因。
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同意申请。
3. 如果申请获得同意,中层干部将被安排参加退休准备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个人财务规划等内容。
4. 中层干部须在退休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与上级领导进行面谈。
5. 公司将审核辞职申请,并与中层干部协商解决未尽事宜。
6. 中层干部在退休前一周完成交接工作,并将相关事务交由继任者或其他指定人员负责。
退出要求1. 退出领导岗位的中层干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要求。
2. 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可选择转岗或直接离职。
公司将根据个人情况和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或提供相关支持。
3. 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仍需遵守公司规定的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要求。
处理和奖励1.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金等问题。
2. 对于优秀表现的中层干部,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责任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和投诉。
修改和解释权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电信通信公司所有,并在公司内部予以公开和宣贯。
司人字〔2014〕65号:关于印发《公司领导人员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 年 6 月 26 日印发
公司领导人员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领导人员的管理,进一步盘活干部资源, 优化干部人员结构,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根据中建八局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员范围:因年龄已达到局和公司规定的上限,但 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总部部门副职及以上 人员和公司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 第三条 本办法是指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人员, 不包括非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人员。
第二章 年龄规定 第四条 退出领导岗位年龄上限的规定: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退出岗位的年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执行中建八局的有关规定,即男年满 57 周岁、女年满 52 周岁。 2.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 总法律顾问、总方案师、安全总监及相同职级的领导人员,任职 年龄上限为男年满 56 周岁、女年满 53 周岁。 3.公司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总部机关部门正职和副职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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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的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 管理档案,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因年龄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的 管理,除生活上关心、照顾外,工作上要创造条件,积极支持, 并加强绩效考评。
第十五条 绩效考评。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纳入所在单位日常 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按照所负责工作内容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 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按第三章第五条、第六条“绩效标准” 规定执行相应的绩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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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贴: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的各类补贴:在两级机关工作的, 执行在职相同职级人员的标准;在项目工作的,执行所在项目任 职岗位的补贴标准。
4.退出岗位后,贡献突出的,可经所在单位推荐,公司党政 联席会批准,实行专项奖励。
水利水电工程公司__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公司__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层干部退出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对《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退出领导岗位的对象与范围1、公司管理的主任级领导干部,凡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的(男年满五十七周岁,女年满五十二周岁)退出领导岗位。
2、公司管理的副主任级、处长级领导干部,凡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退出领导岗位。
3、专家序列、调研员序列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4、公司聘用的首席专家,不在退出领导岗位范围。
第二条退出领导岗位后的安置及管理1、退出领导岗位的人员,原则上继续坐班协助工作,公司可统一协调安排。
2、退出领导岗位的人员,若本人自愿离岗休养,需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汇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报经公司研究批准后- 1 -安排离岗休养。
如所在单位(部门)因临时性工作任务需要协助,离岗休养人员应当无条件积极配合。
3、若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退出领导岗位人员返岗工作的,本人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若不服从则按照下岗人员对待。
4、符合退出领导岗位条件,但确因工作需要拟继续留原岗位工作的,所在单位(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退出领导岗位通知后,及时提交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经批准后可原岗位留聘。
原岗位留用原则上应为公司副三总师岗位人员。
5、退出领导岗位人员日常管理由原所在单位(部门)负责。
6、在退出领导岗位期间,达到退休年龄,应按期办理退休手续。
集团脱岗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集团脱岗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员工的工作行为,保障集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员工,严格执行,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脱岗管理、违纪处分等内容,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集团领导层要对本规章制度进行宣传、解释,确保所有员工理解并遵守规定。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领导层所有,集团内其他部门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章脱岗管理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脱离岗位。
第七条当员工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提前请假并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八条离开岗位期间,员工必须交接工作给他人,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发现有员工脱岗行为的,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集团将定期进行脱岗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章违纪处分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脱岗规定的员工,将按照违纪处理程序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轻微的违纪行为,可以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接受教育。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将采取辞退、停薪留职或者其他相应的处分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恶意脱岗行为,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结语
以上就是集团脱岗管理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集团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确保集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希望所有员工认真阅读并理解规章制度,共同努力,共同发展。
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某某某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某某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某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
某某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
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某某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某某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某某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某某公司人事处(党委-1-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第六条政治待遇。
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
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
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
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
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某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
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的作用,按照公司《中层管理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是指根据《中层管理者管理制度》,因年龄原因退出现职岗位的中层管理者。
第三条对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的任用,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发挥特长的原则。
(二)激励与考核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中层管理者提前退出现职,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后,可在原单位从事具体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其特长由公司安排从事专项工作。
第五条中层管理者提前退出现职后,不计入所在单位领导干部职数,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六条中层管理者提前退出现职,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后,薪酬和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按照原任职务职级工资标准执行;基础工资和年功工资等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年终奖励。
根据考核结果分成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项次包括日常全员业绩考核及年度考核(含工作业绩、个人贡献、作用发挥、班子评价、民主测评等维度)。
评为优秀的,可按照同职级现职中层管理者年终奖金平均值进行兑现奖金;评为良好和合格的,结合考核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发放;评为不合格的,将不再兑现年终奖励奖金。
(三)其他待遇。
对于因公差旅补助、住房采暖热费、“两费”补贴等方面的待遇参照原职务职级标准执行。
第七条中层管理者退出现职后的管理:(一)由党委组织部按非现职中层管理者管理。
(二)由所在单位按照员工管理和内部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
(三)党委组织部每年度进行工作业绩及作用发挥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年1终奖励挂钩。
(四)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将取消其相关待遇,按照普通员工进行管理。
同时,公司党委将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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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
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XX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
(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
(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
(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
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
XX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
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XX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XX公司人事处(党委
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
第六条政治待遇。
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
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
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
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
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XX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
所在单位或部门要关心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并负起责任,有关情况和信息应该及时和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沟
通和联系。
第五章考核监督
第十一条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无论是由XX公司安排的还是由所属单位或部门安排的,都要按要求履行所任职岗位的岗位职责,并纳入正常的相应级别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聘用主管单位或部门负责,要同在职干部一样考核德、能、勤、绩、廉等。
第十二条加强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监督教育应与在岗高级管理人员一样,各单位党委、纪委负主要责任。
第六章退休
第十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退休时间严格按照国家法定男60岁、女55岁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由XX 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劳动工资处和相关单位(部门)共同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