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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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

干问题的意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 用人单位违反同工同酬规定以及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工资的,违反了本法第三条中的“公平”原则。

2.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根据《工会法》和《公司法》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应当将企业规章制度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规章制度不得与三方协商、集体协商及劳动合同内容相悖。

3. 如果企业规章制度程序或内容违法,但没有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 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职工的民主管理;签订集体合同和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涉及职工权利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工培训及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以及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5. 《劳动合同》、《企业职工花名册》、《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都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并且前三个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若无法提供,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6. 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争议的,用人单位有举证倒置义务。

7. 劳动者在离职两年之内再次回到原单位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与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已经约定过试用期的,受

集团公司派遣到另一个子公司或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协商调动劳动者的,新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

8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9.劳动者在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岗位付出同样劳动应当获得基本相同的劳动报酬。因工资差距过大,劳动者提出疑义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工作岗位或者相近工作岗位最高工资标准为劳动者补足差额部分。

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职业资格补贴等不届于同工同酬的范围。

10.对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一)所导致的劳动合同无效双方无争议的,勿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双方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1 .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无效的,应当继续按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因劳动者原因造成无效的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2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在法定工作时间内90%以上劳动者完成,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13.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上午10:00 地点:二楼会议室 主持人:**8 会议议程:征求群众对于仲崇禹同志入党的意见 参加人:***、***、*、*、* 记录人:* 会议内容: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群众意见座谈会,主要是想征求下 大家对能否将*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希望大家根据 各自掌握的情况,踊跃发表个人看法。 *:我先说一下吧。*来到居委一直分管的妇联、计 生和青保条线,我既是居委的居委委员也是妇联主席,与 她配合工作多年,该同志政治思想素质表现良好。遵守法 律法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团结同事,关心他人,践行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我推荐将该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为人热情,工作努力肯干,不怕吃苦,助人为乐。在思想上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爱业敬岗、热爱祖 国和人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诚恳而率真。我同 意仲崇禹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虽然是外地到上海来工作的,但是能下沉到基 — 1 —

层,对待居民很真诚,做事也很认真,我同意党支部将该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来居委已经很多年了,工作认真踏实,对待居民热情,我认为她具有了一个党员的基本素质。我同意党支部将该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是一位思想作风正派,待人诚恳真诚的同志。与我们志愿者相互配合很愉快,她业务精炼,思维开阔,富有创新精神。各方面能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上、工作上表现令人信服,得到了我们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我同意将其列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 *:刚才大家就能否将*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问题,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意见,这个座谈会开得很成功。综合大家的意见,均对推荐将仲崇禹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将采纳各位提出的意见,谢谢大家。 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参加人签名: — 2 —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五、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

市长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稿

市长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稿同志们: 这次全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中心是: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明确当前和今后南昌发展的战略思路和重大举措。昨天,余书记作了重要讲话。这个讲话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抓住了发展第一要务,贯彻了省委全会精神,总结了过去两年南昌发展的成功实践,分析了南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阐述了实现南昌率先崛起的前景,明确了做大做强做优南昌的目标和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前瞻性和操作性。会上,市电力公司、省开发银行、部分市直单位、各县区和三个开发区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全会精神,做大做强南昌作了表态性发言。大家的发言思路新、决心大、措施实,讲得都很好。会上还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奋力做强做大南昌的决定》。这个决定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昨天下午,大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会议精神,特别是余书记的讲话,大家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理清各自发展思路,拿出具体操作办法,明确自己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

持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取得了防治非典和经济建设双胜利。防治“非典”:未出现一例“非典”病人,未出现一例疑似病例,确保了南昌“一方净土,一片蓝天”。经济建设:主要经济指标呈两位数增长,增幅名列全国省会城市前茅。表现在:经济总量不断扩张,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投资需求增势强劲,招商引资势头不减,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居民收入继续提高。经济总量不断扩张:1-6月全市GDP实现284亿元,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亿元,增长28;实现利税总额亿元,增长;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上升个百分点;工业用电量亿千瓦时,增长。投资需求增势强劲: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亿元,增长;贷款余额亿元,增加亿元。招商引资势头不减:新批外商投资企业86家,增长;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增长114;实际引进境内资金亿元,增长169;实际引进省外资金亿元,增长211;外贸出口亿美元,增长。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总收入亿元,增长;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增长24。居民收入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35元,增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453元,增长。可以说,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总的是:总量扩大、质量提升、势头强劲、步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 下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动力,围绕做好“两篇文章”,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 篇一: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解读《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 题的指导意见》五大特点 发布日期:20XX-07-07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为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两法”在我省的顺利贯彻实施,提供了办案依据。《指导意见》共三十一条,包括基本原则、程序性规定、实体性规定三部分,主要有以下五大特点: 一、明确案件处理遵循原则。《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仲裁资源

和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合法公正及时、法不溯及既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裁审办案的指导思想,为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调整劳动关系的导向功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统一裁审处理标准。《指导意见》以省高院、省仲裁委联合发文形式,首开全国“裁审联合发文”和“裁审统一标准”先河,对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仲裁终局案件认定、恶意规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支付期限和举证责任,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效力认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和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请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 金等情形,统一了执法尺度和处理标准。为合法、统一、高效、快捷处理我省劳动争议,有效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和仲裁权威,作出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三、规范裁审衔接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改变了过去裁审完全脱节的现状,加强了裁审相互配合和职责划分,《指导意见》为适应新法要求,对仲裁委员会逾期受理和裁决、仲裁终局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基层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中级法院撤销、以及仲裁委员会先予执行裁决移送人民法院执行等衔接等情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实现裁审案件处理程序的有效对接,确保案件处理的有序进行。 四、破解案件处理难题。针对案件大量上升,审限大幅

市长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

市长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中心是: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明确当前和今后南昌发展的战略思路和重大举措。昨天,余书记作了重要讲话。这个讲话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抓住了发展要务,贯彻了省委全会精神,总结了过去两年南昌发展的成功实践,分析了南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阐述了实现南昌率先崛起的前景,明确了做大做强做优南昌的目标和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前瞻性和操作性。会上,市电力公司、省开发银行、部分市直单位、各县区和三个开发区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全会精神,做大做强南昌作了表态性发言。大家的发言思路新、决心大、措施实,讲得都很好。会上还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奋力做强做大南昌的决定》。这个决定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昨天下午,大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会议精神,特别是余书记的讲话,大家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理清各自发展思路,拿出具体操作办法,明确自己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取得了防治非典和经济建设双胜利。防治“非典”:未出现一例“非典”病人,未出现一例疑似病例,确保了南昌“一方净土,一片蓝天”。经济建设:主要经济指标呈两位数增长,增幅名列全国省会城市前茅。表现在:经济总量不断扩张,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投资需求增势强劲,招商引资势头不减,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居民收入继续提高。经济总量不断扩张:1-6月全市GDP实现284亿元,增长13.4%。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60.12亿元,增长28%;实现利税总额21.49亿元,增长40.3%;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上升18.5个百分点;工业用电量14.98亿千瓦时,增长14.8%。投资需求增势强劲: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1.4亿元,增长98.6%;贷款余额716.68亿元,增加153.84亿元。招商引资势头不减:新批外商投资企业86家,增长34.4%;实际利用外资3.55亿美元,增长114%;实际引进境内资金82.46亿元,增长169%;实际引进省外资金79.50亿元,增长211%;外贸出口3.5亿美元,增长32.3%。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总收入35.51亿元,增长20.3%;地方财政收入15.72亿元,增长24%。居民收入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35元,增长5.9%;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453元,

关于办理受贿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解读

关于办理受贿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解读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刘为波发布时间: 2007-07-17 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7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准确理解和适用该解释,人民法院报特刊出解读性文章。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总结了近年来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中的主要法律适用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对该《意见》的理解需要把握以下十一个问题: 一、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 对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行为的具体处理,《意见》主要明确了以下三点: 第一,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行为的定性。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如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以高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方式买卖房屋、汽车等物品等,较之于直接收受财物的传统意义上的受贿,虽然因支付了一定费用而在手法上有所不同,但性质上并无不同,都属于权钱交易,故应以受贿论处。 第二,关于受贿数额的认定基准。起草过程中有意见主张以“成本价”或者“象征性价格”作为计算基准。经研究,“成本价”或者“象征性价格”,不当地抬高了此类受贿罪的定罪门槛,对于房屋等商品,成本价和市场价相差非常悬殊,依此标准,很大一部分的受贿罪将不能得到依法追究,相比之下,市场价格更具实践合理性,也更具包容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对一个特定时点物品价格进行评估,得出一个相对确定、合理的价格,故《意见》规定,“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 第三,关于度的把握。鉴于此类交易行为的对象多为房屋、汽车等大宗贵重物品,稍微降低几个百分点,数额即可能达到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如简单规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达到受贿犯罪的定罪数额起点的,都以受贿犯罪处理,打击面可能失之过宽,故《意见》规定了“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的限制性条件。 二、关于收受干股问题 非法收受干股应以受贿处理,司法实践中的意见基本一致,对此,《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也有类似规定。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收受干股是否应当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经研究,在该问题上,刑事犯罪行为和民商事法律行为的认定上应当有所区分,前者强调客观事实,后者侧重法律形式的齐备。同时为避免冤及无辜,在事实转让的认定中,《意见》强调,必须具有“相关的证据证明”。 第二,收受有资本依托的干股,是否应当将红利计入受贿数额。《意见》规定,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意见》之所以持反对立场,主要考虑是:将收受股份和收受红利割裂开来作独立理解,忽视了股份不同于其他物品的特殊性及红利对于股份的依附性,有重复评价之嫌。 第三,收受无资本依托的干股,按照红利计算是否合理。有意见指出,收受有资本依托的干股,按行为时股本金计算,如收受无资本依托的干股,按红利计算,有双重标准之嫌。经研究,持该观点的人没有注意到两种干股之间的实质差别。前者干股是具有价值的实质性的财物;后者则属于无价值的名义上的干股。故收受无资本依托的干股的,应按“红利”计算受贿数额。

关于对市委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对市委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市委: 接到《关于为市委常委征求意见的通知》后,我们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xxx同志立即责成政治部负责,召开了相关人员座谈会,全面回顾了市委近年来的各项工作,一致认为:市委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做出了要把xx建设成为“中国东北东部现代化xxxx城市”的战略定位,并决定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把xx建设成为工业强市、商贸重镇、旅游名城和人居佳地。市委通过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用振兴大业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全市上下保持了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气势,实现了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使全市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为辽宁省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趟出了路子,积累了经验,xx经济已逐步走出复苏期,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强劲势头。对于市委领导班子,全市人民是拥护和信赖的。按照市委的要求,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对市委领导班子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希望市委带领全市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应该说,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多年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影响较深,我们xx市解放思想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一些地区、部门虽然也在天天讲解放思想,但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却仍然习惯于照搬本本,跳不出原有的条条框框,在解放思想上出现“两头热”,“中梗阻”的现象,创新的口号不少,创新的举措不多,这说到底还是思想没有真正解放。在把xx建设成为“中国东北东部现代化xxxx城市”的进程中,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改革的力度,决定经济社会的速度。成也观念,败也观念。因此,我们衷心希望市委领导班子,能够带领全市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实现xx新的城市发展定位目标

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

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 11月9日下午,市委书记王军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市党建工作。王军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把“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会上,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李臣、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作成分别就组织部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东港市开展社区党建“四联四共”活动的意见》、《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安排意见》和《东港市委及市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三个意见一个制度”进行了说明。随后,与会常委就“三个意见一个制度”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王军指出,党建工作要为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面对党建工作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把“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当前要重点抓好十方面工作:一要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意见的落实。二要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当前,要重点抓好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到联系点,进行点评。要按照“三看三评”要求,逐级进行点评。要认真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满意度测评,对达不到要求的党组织,要拿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三要抓好“两新”组织和社区的党建工作。要继续推进“四有四送”活动,为“两新”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条件。要以“四联四共”活动为抓手,实现社区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探索社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方式方法,切实发挥社区党员作用。四要抓好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要通过创建党建示范点来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五要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宣传部门要结合上级精神,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把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纳入到各级党员干部的学习日程,提升党员和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六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市纪委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增加党务工作透明度,落实党员知情权。七要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八要抓好乡镇(街道)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门要及早着手,做好换届前的各项准备,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九要抓好党委书记党建专项述职工作,确保党建专项述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十要抓好党建年度考核工作。 王军强调,抓基层党建工作,关键在市委。每名常委都要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决定性工作来认识和开展。要围绕“抓党建、促发展”这一主题,最大限度地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作风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不断强化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在全市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使我市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预备党员转正前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记录

预备党员转正前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记录 XXXX年XX月XX日 一、对XXX同志的意见和看法: 1、年轻,思想成熟,工作积极主动,政治过硬,认识坚定,生活作风无问题。 2、能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团结同事,作风正派,能认真学习党内相关的文件及知识, 积极学习,工作上不计较得失,能按时完成学校及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为学校起先锋模范作用,业务、思想上热心帮助教师。同意其按时转正。 3、思想政治高,作风正派,热爱党,团结同事,业务水平高,以校为家,符合一个共产党 员的标准,与同事相处融洽,能很好做教师思想工作。 4、积极认真,表现好,思想动机纯正,认真学习,团结同事,乐于接受同事意见,关爱学 生,为工作早出晚归,符合党员标准。 5、与同事配合好,思想政治端正,工作作风好,学习进取。 6、思想坚定,热爱工作,工作认真、细致,能自己了解再指导教师,学习认真,能力不断 提升,生活作风大方随和,支持。 预备党员转正前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记录 XXXX年XX月XX日 二、对XXX同志的意见和看法: 1、思想上,作风正派,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大局为重,不计得失,肯于吃苦,甘于奉献, 有责任心,早出晚归,按时完成上级工作,尊重各级领导,团结同事,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思想品德端正,对党忠诚老实,为人正派,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意其按期转正。

2、政治思想高,自觉与党保持一致,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参加各种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 正能量的东西,有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早出晚归,家长对其有很高的评价,日常生活从小事做起,不追求物质享受,廉洁自律,保持勤俭节约的好品质。同意其按期转正。 3、合格,工作认真,早出晚归,思想表现好,是一个很合格的校长,很少能找到这样的好 校长,群众、老师、村干部非常满意,评价高。 4、思想上能跟上上级要求,工作早出晚归,团结同事,生活作风良好。 5、工作认真,早出晚归,关爱同事,各方面表现优秀,工作布置细致,与同事配合好。 6、努力工作,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无不良行为,积极政治思想,努力提高觉悟。工作事业 心和责任感强,勤恳工作,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工作令每位老师满意,亲临校园各个角落,落实卫生环境,积极进取,起模范带头,遵守校园规定,认真学习业务,带领学校完成上级工作,对同事和谐可亲,关心教师,与教师打成一片,团结一致。 7、佩服校长,积极在教师例会上与教师分享正能量的东西或安全案例,积极开展生命教育、 挫折教育和感恩教育。落实宣传教育,工作中非常负责任,早出晚归,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能及时分享《人民教育》等新的教育理论和做法,生活上关爱同事,坚持走访或过问有困难的教师,得到广大教师的拥护,不高高在上,生活中平易近人,在家也做个好丈夫和好父亲。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纠纷的处理 律师事务所中专职从事行政事务或勤杂工作的劳动者、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事务并领取固定工资或底薪的劳动者,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就劳动报酬等事项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他涉及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因合伙利益的分配方式及具体利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相关民事法律处理。 会计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与职工之间产生的纠纷,与前款情况相似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二、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处理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签订等情况。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条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因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 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但当事人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信用义务,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已实际工作期间的相应报酬,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这里的书面形式要求,包括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等。因为随着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本身就必然会不断变化。如随着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增加,其休假、奖金标准发生的自然变化等等,都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对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只要能够通过文字记载或者其他形式证明的,可以视为“书面变更”。 四、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个问题

中共蚌埠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中共蚌埠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蚌发[2011]22号 【发布部门】中共蚌埠市委 【发布日期】2011.09.30 【实施日期】2011.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蚌埠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蚌发〔2011〕22号2011年9月30日市委常委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新一届市委班子自身建设,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市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发〔2008〕4号)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和决策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结合蚌埠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的指示、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中精力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全市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市四套班子工作,统筹安排纪检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各方面工作,使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5、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6、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议事、决策。 二、议事和决策范围 1、召集全委会,提出议题建议并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2、传达、学习和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 3、对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如有关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建议,有关政府预算的建议,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

党员座谈会记录群众座谈会记录(s)

党员座谈会记录 关于对**同志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座谈会记录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记录人: 主持人: a同志发言:X同志要求入党以来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虚心接受批评,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接受党组织的考验。我同意该同志的入党问题。 b同志发言: X 同志时要求入党以来工作兢兢业业,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充分体现了带头人的作用,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已具备了党员条件,我同意接收他入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开拓进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我同意该同志的入党问题。 c同志发言: X同志对工作兢兢业业,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充分体现了带头人的作用,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我同意他入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开拓进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总结:根据以上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来说,**同志在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能够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希望今后能够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自我。用党的章程规定进行考评,**同志已经符合了一名党员的标准,推荐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签名:

群众座谈会记录 关于对**同志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群众座谈会记录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记录人: 主持人: **:**同志各方面能力都很强,思想进步、关心群众、团结群众,有很强的亲和力,办事能力突出,各方面都很积极,但**同志锻炼太少,让自己超负荷工作,不懂得劳逸结合.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努力,思想上积极进取,随时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群众、同志很热心,工作特别有激情,但**同志过于好强,给自己安排的任务高于自己能承受的负荷,不注意休息。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志各方面都很积极,能力比较强,对大家非常热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只要是群众的困难就会全力以赴去解决,有这样的党员为我们服务,我们很感动,我们需要这样的人。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志学习刻苦,勤奋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同志,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较强,思想觉悟较高,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生活艰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志作为**,工作认真、踏实肯干、工作能力强,学习认真、积极进取,性格活泼,有亲和力,对待同志、群众热心,虽然有时有急躁情绪,但那是他急于完成工作的一种表现。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志为人忠厚老实、待人热忱,工作踏实、任劳任怨,为人谦虚低调,默默无闻为集体做贡献,作为**,工作能力很强。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总结:根据以上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来说,**同志在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能够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希望今后能够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自我。用党的章程规定进行考评,**同志已经符合了一名党员的标准,推荐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签名: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一、总则 1.用人单位违反同工同酬规定以及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工资的,违反了本法第三条中的“公平”原则。 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根据《工会法》和《公司法》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应当将企业规章制度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规章制度不得与三方协商、集体协商及劳动合同内容相悖。 3.如果企业规章制度程序或内容违法,但没有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职工的民主管理;签订集体合同和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涉及职工权利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工培训及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以及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5.《劳动合同》、《企业职工花名册》、《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都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并且前三个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若无法提供,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6.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争议的,用人单位有举证倒置义务。 7.劳动者在离职两年之内再次回到原单位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与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已经约定过试用期的,受集团公司派遣到另一个子公司或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协商调动劳动

范锐平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

范锐平同志 在市委常委会上的 讲话 2011年8月17日

范锐平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 今天是我到襄阳工作的第十个工作日。这段时间,一是参加省里的一些重要活动;二是作些调查研究,尽快熟悉襄阳的情况;三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思考襄阳当前和长远发展的一些问题。今天是我到任后的第一次常委会,借这个机会提出几个问题,跟大家交流一下。 省委对襄阳的领导体制进行重大调整,是继“一主两副”战略定位确立、襄阳办公会议之后,又一个重大决策,充分表明中央、省委对襄阳的重视和厚望。三个重大决策之后,襄阳以什么样的姿态做好起步工作,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贯彻省委的重大决策 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领导体制的重大调整,是湖北区域发展布局调整的重要里程碑,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人民群众也寄予厚望。作为襄阳的核心领导层,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央和省委的决策意图,并引导各级干部群众形成共识。对中央和省委的决策,侯长安部长在我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做了阐述。按照鸿忠书记的要求,湖北日报分两篇专门编发了襄阳、宜昌两个新任市委书记的履新感言,并配发了评论,目的就是引导全省上下正确认识和理解中央、省委对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领导体制的调整。形成共识需要一个过程,但能否形成共识,关键在我们“四大家”领导和核心领导层对这个问

题怎么看。 (一)怎么看待中央和省委对襄阳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定位。我理解,所谓省域副中心城市,它的内涵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省域副中心城市一定是省级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而不是地市级的。如果说我们仍然是一个地市级的规划水平、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那就一定不是省域副中心城市。另一个方面是,省域副中心城市一定是一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具备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功能和作用。这就决定了我们这个城市必须承担一些责任:一是对全省的支撑作用。最为突出和艰巨的任务是全省六分之一的经济总量、200平方公里的主城区规模。二是对区域的带动作用。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一定要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城市和地区,包括省内的十堰、随州、荆门、神农架和省外的南阳等地方。我们要在这样一个区域内起带动作用,这个责任必须承担起来。这种带动作用发挥得怎么样,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城市面积的大小,不是人口的多少,而是产业和城市功能的强弱。1.97万平方公里面积,近600万人口,可以说襄阳是个大市,但决定襄阳是不是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是产业规模和城市功能。三是对自身的提升作用。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定位确立后,我们对襄阳的发展思路应该在过去的基础上有一个大的提升。包括几个方面:第一,在定位上更加重视对“战略支点”的支撑作用。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讲

市委常委会委员分工负责制度

市委常委会委员分工负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创新和完善市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市委对经济、政治、社会重大事务的领导和协调,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市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度。 第二条在坚持市委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委常委会委员的职能作用,就市委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以及市委其他日常工作进行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相互之间的配合、衔接和支持。 第三条常委会委员分工要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展开,既独立又协调地有责有权地开展工作,为完成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服务,切实有效地保证市委决策的贯彻执行,使市委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市委常委会委员的主要职责:服从大局,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在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实事求是,勇于负责地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对分工范围内的事项,敢于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将基层和群众的意见、

建议向市委常委会反馈;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牵头制定决策预案,提交市委常委会集体决策,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决策,具体组织实施;负责临时处置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对同级党组织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酝酿副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事项,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认真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完成其他应由市委常委会委员负责的,以及上级组织、领导交办的事项。 第五条书记应当善于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性、原则性的问题;善于处理各种矛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具有宽阔的胸怀,能够听取和采纳各种意见;模范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做到重大问题必须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除尘按照扬长避短、各尽所能的原则,由书记提出市委常委会委员合理分工的方案,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做到各办其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政水平。 第六条书记要支持副书记、常委做好工作,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副书记、常委不仅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而且要关注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接受书记的检查和指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自觉维护市委常委会的团结和统

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_ 土木建筑学院第四党支部 关于XX同志的座谈会 时间:2010年5月8日 地点:北实402 主持人:XX 记录人:XX 出勤人:(空四行) 主持人发言:XX同志于2XX8年10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组织考察,对他有发展倾向,今天开会就同志的表现进行讨论,以向组织汇报情况。 XX:XX同志学习刻苦,勤奋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同志,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较强,思想觉悟较高,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生活艰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工作态度,比较负责也比较积极,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做人方面,都有好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我比较了解XX同志,因为他上高中就跟我在一起,他上高中一直到现在都是品学兼优,同时我也认为比较虚心好学,在思想上和工作上进步都比较快,能积极向组织靠拢,刚上大学就写了入党申请书,无论从事什么都认真负责。另外他还比较乐于助人,寝室卫生从来都是他干的最多,从没喊过苦脏累,。从这些看,我认为XX同志已经具备了一个党员的基本素质,,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 XX同志思想积极进取,生活朴素,品行端正,为人随和,做事严格要求自己,做事稳重,积极参加班级各项工作,经常进行体育锻炼,学习努力认真,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诚实善良,待人忠厚,学习刻苦认真,思想上积极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够团结同志,乐于助人,美中不足的是与人沟通不多,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在学习中认真踏实,勤于思考,成绩优异,在思想上要求进步,关心时事,有较高的觉悟,在担任团支书期间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关心集体,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给我最深的印象是比较忠厚老实,尽职尽责,在思想上进步很快,在第一年上班就写了入党申请书,我个人同意吸收为发展对象 XX:XX同志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觉悟和素质,集体荣誉感强,积极配合班级工作,学习上积极进取,思想先进,生活中处处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学习勤奋刻苦,老实善良,思想进步,对同志热情真诚,热爱集体,能够积极参

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期间和送达

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期间和送达民事诉讼法 期间和送达 79.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日计算的各种期间均从次 日起算。 80.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令原告补正的, 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基层人民法 院转交有关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81.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 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 用留置送达。 82?笔芩痛锶司芫?接受诉讼文书,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 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 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8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 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84.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85.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 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 日期。 86.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 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 送达日期。 87.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规定,诉讼文书交有关单位转交的,以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88.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 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 送达。 89.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 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关于对XX市委常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意见的综合报告

关于对XX市委常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意见的 综合报告 XX市教育局 一、主要成绩 (一)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根据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XX”的内在要求,制定《XX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XX 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二)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按照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省核定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三个高于”的要求,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主要发展目标及其主要任务。出台市区经济困难家庭入园幼儿资助办法,破解“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填补了学前教育唯一没有政府资助政策的空白。

(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全市所有学校达到教育技术装备三类标准。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将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的比例提高到65%,并按毕业生数均衡分配到每所学校,有效扼制了“择校热”。建立和完善城乡之间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推进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五)普通高中教育转型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近年来,全市共建成四星级普通高中10所、三星级普通高中23所。对全市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事业规模、财政投入等方面进行专项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并上报省教育厅。全市高考成绩优异,本二以上达线人数、本二进线率、高分段人数均创历史新高,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六)职业教育发展质态进一步优化。出台《2011年XX 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奖励办法》,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奖励。通过强化宣传发动、优化专业设置、活化办学模式、细化操作流程等途径,全面加强职教招生的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基础能力建设,XX市被确认为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XX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楼、XX中等专业学校机械加工专业被立项批准为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二、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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