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秸秆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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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MW垃圾秸杆综合发电工程
一、项目概况
本期工程垃圾焚烧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安装三台产汽量为50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和两台12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每台锅炉日最大焚烧垃圾量为350吨。

二、项目背景
三门峡市目前城区面积50平方公里,人口30万,日流动人口约10万。

根据《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1995-2010)发展目标,到2010年,要把三门峡建成重要商贸、旅游、信息中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类城市水平,成为经济繁荣、交通发达、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良好的现代化商贸旅游城市,届时市区人口将达到50万,流动人口约30万。

三门峡市目前每年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1万吨,日产生活垃圾600吨,垃圾的年增长率约为9%,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垃圾场堆放和填埋场填埋,每年需要占用一定量的山沟土地,而且污染地下水、土壤和周围大气环境,不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垃圾的妥善处理已经成为三门峡市经济发展和创建卫生城市的制约因素。

同时,三门峡周边地区30公里范围内每年农作物秸杆可利用量也达到15万吨以上,这为项目建设提供重要的原料保障。

1. 利于环保、有助于生产的发展
建设垃圾电厂的主要作用是处理垃圾及农作物秸杆、净化环境,在电厂焚烧垃圾的同时,将其所发电力送入系统电网,发挥其综合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兼顾。

本电厂属综合利用能源的地方电厂,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2. 改善区域内环境质量
拟建的两台12MW发电机组,采用先进的环保除尘措施,能大大降低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以适应三门峡市区对环保的高标准要求。

3. 有利于企业建设发展
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三门峡工业园,园区建设以高度的工业聚集为目标,规划了铝工业区、机械工业区等,尤其是铝工业区内主要为氧化铝、电解铝、铝精深加工等产业,企业密度高,能耗大。

本项目在此建设可以考虑铝电联营(国家鼓励)模式,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减小企业风险。

4. 采用新技术紧密结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拟采用焚烧垃圾循环流化床的锅炉进行发电,符合国家明确鼓励的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

同时,本工程采用了足够的环保措施对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水、废水进行治理达标后回收再利用;灰渣可全部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这些都是与国家所提倡的
产业政策紧密相联的。

据有关资料显示,三门峡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随季节的变化也有一定的变化,冬季和春季垃圾日产量基本相同,夏季由于各类瓜果蔬菜大量上市,垃圾日产量是全年的最高峰,秋季由于树木落叶增多,垃圾量也高于冬春季。

另外,秸杆资源按照30公里的运距半径计算,涉及三门峡湖滨区、陕县、灵宝等县市近十多个乡镇,国土总面积约2826平方公里。

该区域秸杆类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34.1万亩,夏秋两季秸杆总产量达到17.05万吨。

目前,秸杆的主要处理方式为粉碎直接还田、焚烧、青储饲料或沤制农家肥等。

如果在周边地区建立完善的秸杆收集收购站点,能够用来发电的秸杆量接近90%,也就是可有效利用的秸杆为15.35万吨。

每吨秸秆平均收价为100元人民币。

秸秆是一种很好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平均含硫量只有 3.8%0,而煤的平均含硫量约达1%。

同时,市区周边每年生产各种枝桠材30余万立方。

三、项目建设条件
项目拟建地位于三门峡工业园区内,距三门峡市区12公里,该位置紧邻209国道、310国道和连霍高速公路,距离国内最大的火车编组站——三门峡西站不足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

厂址地面现为丘陵塬地,地形平坦开阔,因厂址区域处于黄土高原,位于黄河南岸二级阶地上,地势较高,故不受
洪水的威胁。

建设场地区域内无任何建筑物,经文物部门勘探,地上未有文物,地下可在可研阶段时勘探,不影响本期建设。

电厂2x12MW机组燃煤可由附近的陕县支建煤矿等煤炭企业供给,现陕县煤炭年产量约100万。

电厂耗煤量约为10万吨/年,电厂可自备或招聘社会上的运输车队来运输原煤,燃料的供应及运输完全可以满足电厂发电的需要。

本工程所需总的补给水量约为4500吨/日,根据国家近期制定的有关政策与规定,将电厂用水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拟采用三门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三门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拟建厂址位于三门峡工业园东部。

另一部分需水量较小的锅炉与生活补充水(需水量约1300吨/日)由工业园内统一供水。

四、投资及效益分析
本项目静态投资2172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957万元,占静态投资的22.81%;设备购置费10266万元,占静态投资的47.25%;安装工程费2933万元,占静态投资的13.50%;其他费用3571万元,占静态投资的16.44%。

经计算达产年总成本为4212万元,售电单位成本为214元/千度。

在保证企业成本费用、税金以及适当的利润前提下,按照上述依据及原始数据计算,整个经营期的平均上网电价为259.41元/MWh(不含税)。

按照所测定的电价计算,
电厂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全年售电量为2.1亿KWh,平均年销售收入4494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411万元,税后利润590万元。

以财务评价效益各项经济指标来看,当电价为259.41元/MWh(不含税)时,本工程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39%,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全部投资回收期为10.19年(含建设期),投资利润率5.31%,投资利税率7.79%,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及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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