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处罚类—“对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不按照规定办理

变更登记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事

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

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社会团体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

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

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

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

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

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拒不接受或者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设立分支机构的、从事营利性的

经营活动的、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

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养老机构未依法履行变更、终止手续,涂改、倒卖、出租、出

借、转让设立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养老机构未与老年人或者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未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配备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

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利用养老机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

宗旨无关的活动,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权益行为,擅自暂停

或者终止服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证)

行政处罚类—“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处罚”

证)

监督电话:5520007

备注:

行政处罚类—“对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

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处罚”

证)

行政处罚类—“对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

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证)

行政处罚类—“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

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证)

行政处罚类—“对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

索取财物的处罚”

证)

民政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行政处罚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

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处罚”

取证)

民政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行政处罚类—“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民政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行政处罚类—“对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出具假

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优待抚恤对象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

违反安置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

行优待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冒领烈士褒扬金、抚恤金,出具假证明或者伪造证

件、印章骗取烈士褒扬金或者抚恤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侵占、破坏光荣院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使用非标准地名的,擅自命名、更名,未经审定出版公开地名

密集出版物,擅自设立、移位、涂改、遮挡地名标志,损坏地名标志的处罚”

证)

行政处罚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

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

赠款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未经登记或者被撤销登记后以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或者取得登记证书后未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符合注销条件,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仍继续开展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对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弄虚作假,,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未按规定完成

公益事业支出额度,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

者公布虚假信息的处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