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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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民爆器材管理制度
年月
矿为加强民爆物品的管理,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民爆物品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民爆物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工作。
成立民爆物品管理的工作小组,负责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和使用工作。
组长:
成员:
矿为加强民爆物品按法律、法规从事购买、储存和使用,成立监督领导小组,对民爆物品进行监督。
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保卫科科长供应科书记业务副科长
矿成立使用现场监督小组
组长:各头面的班(队)长
成员:安监员瓦检员
药库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药库队长是本队安全、火工品入库、运输、保管、发放、清退工作的管理责任者。
二、带头并督促本队人员执行国发(1984)5号和公安部发(1984)24号,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三、认真检查、核实火工品的入库、储存、发放及清退工作,做到手续齐全,帐、卡、物相符。
四、火工品的发放,核实专人专号的规定情况,核实是否按生产单位的计划单发放和清退手续的齐全。
五、搞好平峒药库到斜井药库的炸药、雷管运输工作,做到沿途有跟踪,到位及时入库,按措施操作。
六、做好药库各项帐务和各项记录工作,对过时帐务及记录,整理及时入帐保管。
七、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放炮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守民爆物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严格按区出具的当日有效支领单和本人爆破员(IC卡)到指定药库领取民爆物品,领取时认真核对其数量和编号,发现有误和未编号的雷管,拒绝使用。
三、严格执行雷管、炸药分装分运的人力运输规定,且在途中互相监督和照看,严防携带的火工品丢失和被抢。
四、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装药和连线,严格执行“四人”(班队长、安检员、瓦检员、放炮员)连锁放炮制度。
五、放炮结束要清理放炮现场,发现有未爆的雷管和炸药要收集在专用箱中,退回药库。
六、当班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当班退回药库,其数量要有班长和安检员的签字认可。
七、发现本人领用火工品有丢失,必须立即汇报班队长及区管理人员,且积极参予追查火工品的下落。
药库工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上不交、下不接。上岗人员须携带上岗证和要害证。
二、严格执行进出库人员的检查和登记制度,并指定专人跟随进库人员巡视库区。
三、火工品的发放,严格按生产单位支领单发放,并检查核实支领单的两章两证。
四、雷管的发放必须做到专人专号发放,雷管的编号不许少编、漏编,不编号的雷管禁止发放。
五、在库内搬运炸药、雷管必须做到轻拿轻放。
六、发放点的炸药、雷管做到当班需要多少,从库中取多少,当班未发出的炸药、雷管不许存放在发放点,要放回取放处保存。
七、当班发放的火工品,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并做好记录,使用手持机要操作准确,及时操作。
八、当班的发放及清退原始单据当班整理,并妥善保管,不能丢失,清退的雷管必须及时放入炮工的专人柜中。
九、积极参加火工品的相关知识学习,自觉遵守《民爆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矿、科的安全管理规定。
十、及时清扫库中责任区的卫生,保持库内清洁。
十一、当班库工对进、出库的通道至少检查三次,查看锁及设备是否完好。
药库交接班制度
一、药库工必须在库内交接班,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二、交接班时,应将本班药、管支领、退还情况向下一班详细交待清楚。
三、认真清理帐、卡、物,做到三对口。帐、卡、物不符时,必须及时向队、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并作好记录。
四、交接班前,应将库内的管、药和所用工具清点一遍,并码放整洁。
五、交接班前必须把库内卫生清扫一次,做到整洁卫生。
六、若当班存在的工作问题,应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并留有文字记录。
七、凡交接班人员未按上述六条规定执行,接班人有权不予接班,并视情况对交接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爆破器材物品库出入安全检查登记制度
一、药库值班员是本班库出入人员安全检查登记的直接责任者。
二、凡需进入药库的非本库人员,首先检查其“要害证”,检查内容有:像片相符、内容齐全无涂改、有公安或保卫部门的公章。无“要害证”者,一律不许进入库内。
三、非本库人员进库后,在临时发放点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有:进、出库时间、姓名、职务、证件名称、证件编号、进库的原因、登记日期、需
要注明的事项等。
四、非本库人员进库后,值班人员在临时发放点要检查来者的着装是否符合要求(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检查是否带有烟火等。
五、来者随身携带的物件(如矿灯、自救器及其它物品)要取下,存放在临时发放点,不许带入炸药、雷管存放区。
六、入库人员巡视时,值班人员要派一人跟随,提醒来者不得随意翻动药库的物品。
七、严禁在库内进行参观、拍照和录像等活动。
电雷管的导通、搓码编号
一、电雷管的导通、搓码编号工作必须由责任心强,经过政审合格和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否则不能从事上述工作。
二、导通和编号工作要分开,不得在同室进行;发放的雷管必须搓码编号,编号必须清楚,并做好记录,(雷管编号必须与每个炮工的放炮证编号相符)。否则不准发放。
三、使用搓码机搓码编号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工作原理,掌握调试要求及日常维护,并持证上岗。
2、搓码机工作前应调试、验证码平面是否低于滑块平面0.02——0.03MM,否则必须进行字码平面的修整。
3、采用同批号或同厂家的空雷管调试,首先应将压力调节器上的螺杆
旋进顶至死点,然后均匀地将螺杆向外旋松,三次即可。
4、工作室应设有防静电设施,搓码机及防护板应安装在导静电胶板上。
5、操作人员应穿戴棉制工作服和手套操作。工作室内不允许贮存无关
物品,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工作室内最多定员为两人;存放雷管不得超过100发。
7、一个工作台配备存放50发雷管的安全箱一个。操作前应将雷管抽
成单发,并将脚线末端短接。
8、操作前必须调节好防爆定位器,以便使字码搓在要求位置;字码位
置必须控制在雷管塑料塞裸露端8——30MM处,严禁搓在其它部位。
9、在搓码过程中,严禁雷管未取出,就进行复位操作。
10、不按上述要求操作,罚款100元。
四、雷管导通与编号工作地点,要远离炸药贮存地点。雷管脚线不能与四周墙或其它电气设备相接触,导通雷管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被导通的雷管必须放置在安全箱内。
五、导通雷管数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技术要求,发现不合格产品,不能乱丢乱扔,要交药库值班人员造册登记,统一集中管理,以便销毁。违者罚款100元。
六、导通仪器要按国家计量部门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检定,仪器发现故障要停止使用,仪器检修工作必须送国家计量部门,严禁私自修理,更换电池必须到地面值班室进行。否则罚款50元。
七、非导通人员严禁进行导通工作,队长要根据生产需要安排导通雷管计划,并保证库存有全矿三天以上需用量的合格产品备用。否则罚队长50元。
八、导通工作要作好原始记录,标明出厂时间、编号、厂家、导通时间、导通数量、导通人员姓名备查。对不合格的产品要进行登记,要经常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九、搓码编号工作必须由专门人员进行,并按生产单位计划单进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