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后果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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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后果基本理论
实证会计研究起源于美国,以美国经济学家和会计学家R.鲍尔(R.J.Ball)和P.布朗(P.Brown)于1968年在《会计研究杂志》发表的《会计数据的实证评估》作为起始标志。随后,W.比弗(W.Beaver)、瓦茨和齐默尔曼等学者在70年代进行了一系列开拓性研究,促使实证会计理论在西方财务会计理论中获得认可、普及和发展。由美国经济学家简森和麦克琳于1976年提出的“代理人理论”对实证会计理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证会计研究和重要理论基石。
一、代理人理论(agency theory)
所谓“代理人理论”强调人们的行为为其自身效用(利益)所驱动,不同个人和利益团体又受制于多种契约关系(contractual relationships)的约束。以企业为例,管理者作为业主的代理人管理企业资源,管理者只有在符合自身利益情况下采取行动促使企业资源增值。但是,在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时,管理者可能通过将企业资源转移给自己(如利用奖酬计划)和逃避职责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然而,业主(股东)亦会做出理性的反应,可能削减管理者报酬或是拒绝为企业提供资源。因此,管理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得不考虑所需承受的“代理人成本”(agency cost),从而愿意接受一定的监控机制,借以减少其代理人成本。例如,以会计(财务报告)和审计来确保管理者与业主(股东)之间契约关系的执行。同理而言,管理者和债权人、顾客、政府管制或纳税机构、准则制订者以及企业内部不同层次管理者之间都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合约关系。实际上,企业是由分别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不同个人和团体之间各种契约关系组成的集合体。会计成为有助于各种契约关系运作的一种监控机制。财务报告或会计数据成为各方面当事人衡量比较自身效用与成本、监控和评估有关契约关系执行情况的重要手段。或者说,会计数据并非仅仅描述经营活动的现实情况和成果,事实上将“界定”这些数据后面可能产生的当事人行为或经济后果。由于不同会计方法程序将导致不同的会计数据或信息披露,会计政策的制订或选择将涉及不同人士或团体之间的利益比较与权衡。
一般而言,实证会计研究及其理论构建包含两个主要分支:信息含量研究和
经济后果(代理人关系)研究,而经济后果研究正是在“代理人理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二、经济后果研究
经济后果是指会计信息或特定会计事项对不同人士或团体的影响,根据“代理人理论”(agency theory),企业是不同人士或团体之间契约关系(contractual relationship)的集合。由于不同人士或团体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必须利用会计作为监控各种契约关系履行的手段。因此,会计数据的效用不仅表现为影响资本市场股票价格及收益的变动,而且会影响
不同利益团体或人士的行为。或者说,不同利益团体将选择或争取(反对)特定会计方法程序,借以达成自身效用(utilities)最大化。因此,对会计方法程序的应用可以通过不同团体对会计选择的偏好加以解释或预测。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证会计研究的重点转向应用“代理人理论”来验证企业管理者及其他利益团体选择会计方法或会计准则的动因,旨在构建可用于解释和预测会计实务影响要素的理论命题,并且通过实证研究确定这些理论命题的有效性。一般而言,这方面的研究结论包括三个理论命题或假说(hypothesis):
1、奖酬计划假说(bonus scheme hypothesis)
根据西方经济和管理学理论,管理者和业主(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侧重于管理者(尤其是高阶主管)应用受托资源的绩效及相应的酬金。管理者酬金是由企业经营效果来决定的,而衡量经营绩效的基本指标主要借助于财务报表或会计数据。如多数企业对主管人员的奖酬计划都明确列明需完成的一些主要财务指标,作为管理者红利或其他福利的计算依据。显然,为达成自身效用或利益最大化,管理者具有选择较有弹性的会计政策的内在动因。根据“奖酬计划假说”,管理者通常倾向于选择可增加报告盈利的会计方法程序(如固定资产折旧的直线法而非加速折旧法,存货计价的先进先出法而非后进先出法等),其动因并非企业“误导”市场行为,而主要是通过报告高收益确保管理者的奖酬。另外,这一假说说明,管理者并非总是选择报告高盈利水平的会计方法程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本年度盈利将低于奖酬计划规定的最低标准时,管理者则企图选择降低报告盈利的会计方法。既然本年度无法获取任何奖酬,就尽可能通过多计费用或
少计收益等会计方法降低盈利(或扩大亏损)水平,即所谓的“盈利冲刷”(taking earning bath)现象,以便增加未来期间盈利报告和管理者奖酬的可能性。同理,当本年度盈利水平将超出奖酬计划规定的最高上限指标之时,管理者亦将选择可能低计盈利的会计方法程序,借以递延部分盈利之未来期间。在西方财务会计文献中,不少实证研究结果为“奖酬计划假说”提供了证据。
2、债务契约假说(debt covenant hypothesis)
与企业相关的不同个人或团体之间亦存在着利益冲突。例如,企业的债权人或其他贷款人关注于按期收回贷款利息和本金的可能性或是企业的偿债能力。业主或股东关注企业的股利支付能力和股本增值。这两方面有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如果缺乏必要的监控机制,企业的管理者具有将债权人利益向股东权益转移,借以增进自身利益的动因。因此,债权人和管理者之间亦形成一定的契约关系,即通过正式的“债务契约”(debt covenant),对借款企业提出一些约束条件,如限制企业的股利支付、股票回购或举措新债务等活动。这些限制通常是依据会计数据(如特定的盈利水平)或相关财务比率(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权益/负债比率等)加以监控。此外,“债务契约”还可能要求债务企业维持特定水平的营运资本、利息支付保证背书、净资产总值等会计指标。
显然,会计政策选择决定这些监控指标的计量和评估,从而对评判既定债务契约的履行或违约有着直接影响。“债务契约假说”认为,企业的管理者具有选择可降低违约可能性的会计政策的动因。例如,负债比率高的企业的管理者将更倾向于选择可增加本期盈利报告的会计方法程序,或者是可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的报告形式,借以降低因为违约而导致的“代理人成本”,如债权人将要求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或是迫使企业清算还债等索偿行动。这一“债务契约假说”亦得到一些实证会计研究的验证。
3、政治成本假说(political cost hypothesis)
西方管理学理论认为,企业可能因政治程序而加大经营成本。在特定社会(国家),政治家或立法者可能为提高自身利益(如争取选票或执政机会等),通过行政或立法手段干预企业行为(如增加税赋或行业管制),从而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一般而言,财务报告以及对有关会计数据的理解在这一政治化过程中有着一定的作用。例如,当某些行业或企业报告较高的盈利时,可能引发其他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