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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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贫困证明申请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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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中心培训试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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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中心培训试题题库预划分登记单元原则,以下描述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B.坚持生态优先,规划服从生态(正确答案)C.坚持集中连片,保持生态功能完整性D.坚持应划尽划、不重不漏以下哪项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优先级低于淮河入海水道: [单选题] *A.花山砂石矿区(正确答案)B.黄海海域C.白马湖湿地公园D.丹顶鹤自然保护区以下不是通告内容必须包含的是: [单选题] *A.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B.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面积(正确答案)C.自然资源类型、范围D.需要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配合的事项及其他需要通告的内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内容不包含: [单选题] *A.自然状况信息B.权属状况信息C.关联信息D.使用权人信息(正确答案)权属状况信息不包含: [单选题] *A.森林面积(正确答案)B.所有权人C.登记类型D.代表行使主体关联信息中不动产权利关联信息不包含: [单选题] *A.不动产权利类型B.不动产权证书号(正确答案)C.权利人D.登记时间关联信息中取水权关联信息不包含: [单选题] *A.取水权许可证号B.取水地点C.取水权人D.取水开始时间(正确答案)以下不属于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的是: [单选题] *A.荒地B.耕地(正确答案)C.草原D.水流水流资源自然状况信息不包含: [单选题] *A.水流类型B.河流长度C.水质D.水面宽度(正确答案)调查核实阶段主要核实内容,以下描述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登记单元界线核实B.不动产权利信息核实(正确答案)C.权属状况核实D.自然状况及公共管制核实水流登记单元预划分,原则上应避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空题] *空1答案:城镇开发边界红线空2答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公告发布形式主要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概述开发背景20世纪80年代末,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提出建设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有些市、县开始研究建设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有些公司开发地籍和估价等信息系统软件;1994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组织新技术示范基地专家组,以促进土地管理信息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提出建设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系统运行环境包括操作系统、硬件、地理信息系统和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软件操作系统:Windows 95/98;Windows NT,Unix,如Solaris等;硬件:PC机、工作站、服务器,如PCServer,SunServer和大型机等;地理信息系统:ARC/INFO,MaPInfo,MGE,SICAD等;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Oracte,Informix,SQL Server,Access等;土地管理的目标目标分析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面对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土地管理的目标可以理解为:·一级目标:切实保护耕地,实现中国土地养活中国人;·二级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生产力;维持生态平衡,减少自然灾害;·三级目标:土地作为重要资产,可保值增值;盘活土地资产,协助企业经营;以土引资,以地生财,促进经济发展;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是为土地管理服务的;它的目标可以概括为:开发土地信息资源,支持土地管理的业务运行、专题管理和战略决策;支持土地科技、土地工程和地产市场的各项活动;支持国民经济调控和国家管理的有关决策;具体为:·科学存储土地信息,适时更新图件数据和文档;·查询检索,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状况;·数据处理,支持土地管理的操作运行;·信息支持,开展专题管理活动;·分析研究,提供土地、管理、生态和经济的辅助决策;·土地工程指标、方案拟订和工程设计,支持土地开发和土地保护的论证和监测;·数据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土地管理目标在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和县市各级也有差异;土地管理的层次目标如图所示,土地管理及其信息系统都有三个层次的工作:操作运行、专题管理和战略决策,是一个分布式系统,各层次的目标和功能有较大差异;即越往基层操作运行的比例越大,越往高层决策和控制的职能越强;图国家土地管理的层次土地管理的操作运行指土地管理的具体实施;它依据统一制定的规范,主要在市、县、乡、镇进行;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监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与开发复垦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征地、土地评估、土地市场管理、土地监察等;其数据流以当地的横向流动为主;即用当地的图件,数据和档案文件,完成当地的土地管理任务;专题管理是国家、省、市和地级土地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实际上每项土地管理的业务运行都有专题管理;它的通常流程是:提出任务、论证立项、选点试验、总结经验、确定标准、制定规范、培训人员、推广展开、健全制度和验收汇总等;专题管理的数据流以纵向为主,有上有下;战略决策是土地管理的高级活动,数据流纵横交错;1.国家级土地管理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士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规定土地分类标准,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在全国实施;负责办理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定年度和区域的限制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定年度和区域的控制指标,对耕地实施特殊保护;组织耕地的易地开垦,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征用下列土地:·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土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本辖区的乡镇企业用地标准、耕地以外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审批建设用地,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3.地市级土地管理审查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再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4.县市级土地管理实施土地调查、土地评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负责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征用的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以—亡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加办审批手续,依法收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些用地、越权批准的用地、侵占和挪用的被征用土地及处理非法占用土地等;综上所述,国家级负责全国土地管理的战略决策、制定全国土地管理的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及行业规划、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和大片土地的重要项目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法规和国家规定对辖区内的土地实施行业管理、编制本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市及县规划、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批准占用耕地项目;地市审查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再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的市直接对全市土地实施管理,尤其是市区土地的产权、产籍、规划、征地和审批等;县是全面实施土地管理的基础层次,大量的操作运行级的土地管理工作主要是在县级进行的,如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评价、土地整理、土地征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保护等;土地管理业务分析我国的土地管理模式是政府依法管理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开源节流,保护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土地统计制度、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土地管理业务分析将土地管理的职能范围分解为业务活动过程和业务活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土地利用分类、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等;调查用图的比例尺为:农区-1:l万,重点林区-1:万,一般林区-1:5万,牧区-l:5万或1:10万;工作中还需要相应比例尺的航摄像片或影像平面图;工作步骤如图所示;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勘丈,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地籍调查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调查的单元是宗地,它是被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权属调查完成后,必须对调查成果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核和分类处理;质量审核又包括自检和审核;质量审核将为地籍测量和今后的地籍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准备-外业调绘-内业转绘-土地面积量算-土地利用现状图编绘修编-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编写-检查验收和成果归档-结束图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流程图准备-权属调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勘丈-分类统计-成果归档-建立数据库-结束地籍调查的工作程序如图所示;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包括坐标系选择、首级平面控制网布设、加密控制网布设和地籍图根控制网布设;地籍勘丈即地籍碎部测量,主要是测定界址点位置,之后再制作地籍图、求算宗地面积、制作宗地图;地籍测量的方法有解析法、部分解析法和图解勘丈法;界址点测量有解析法测定界址点的位置和勘丈法确定界址点的位置等;地籍图的内容包括地籍要素、数学要素和地物要素等;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土地他项权利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根据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性质,向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土地他项权利拥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分别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国家设土地归户卡和土地登记卡,存在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发证的工作分为几个阶段和若干步骤:登记申报、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或者更新土地证书;土地分等定级和估价土地分等定级的目的是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两个方面的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综合评定土地质量、划分土地等级,为全面地、科学地管理土地,合理地利用土地,为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和有偿使用土地提供依据;土地等反映全国土地的地域差异,其顺序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排列;土地级反映城镇内部土地的区位条件和利用效益的差异,其顺序在各城镇内部统一排列;城镇土地定级的原则有综合分析原则、主导因素原则、地域分异原则、级差收益原则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等;土地估价是根据土地的自然、经济屑性和收益状况,对土地使用权在某一期日的价格进行综合评定;土地估价的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偿出让或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正常交易,为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城镇土地提供依据;土地估价主要是基准地价评估和宗地地价评估;基准地价评估是按城镇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分别评估出级别的或均质地域的商业、工业和住宅等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在某一期日的单位面积平均价格;它以城镇为整体进行;基准地价评估有两条途径,一条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另一条则用土地条件来划分均质地域,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进行评估;宗地地价评估的是城镇内某一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按评估目的可以分为宗地标定价评估、出让底价评估和宗地交易价评估等;它们的评估有两条途径,一条利用基准地价评估结果,采用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另一条则利用调查的有关资料,采用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或成本逼近法等进行评估;其中宗地估价工作流程如图所示;准备-接受估价委托-拟订估价计划-确定估价对象-收集及分析资料-选择估价方法-确定估价额-编写地产估价报告书-结束图宗地估价流程图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利用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是进行土地利用管理及其他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又以总体规划为依据,服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总体规划编制修订管理、审批公布管理和实施管理三个方面;编制修订管理是前提,审批公布管理是手段,实施管理是目的,后者也是日常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一般归于土地利用管理及其他工作之中,如农田保护规划归于农田保护管理,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规划归于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管理;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广义上属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范畴,规划指标分解至中期和年度用地指标即土地利用计划;现阶段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己从规划管理中相对独立出来,包括制定计划和执行计划两大部分;制定计划一般又分为计划编制、计划分解下达、计划协调修订等内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性的安排,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龙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采用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层层反馈的规划体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特点,其工作程序可以分为4个阶段和若干步骤;1准备阶段1工作计划制定,包括规划任务确定,规划时间安排,规划经费、人员安排等;2工作方案拟定,包括规划目的的明确,规划内容的明确,规划方法的明确,规划技术路线的明确,规划工作步骤的明确等;3经费落实;4队伍组成,包括领导小组、工作班子、联络员等;2调查研究分析阶段1调查收集各种资料·土地利用资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各类用地的土地利用率资料产率资料、历年土地利用调整和布局资料等;·测绘资料;·自然和社会经济资料;·部门发展规划及用地计划资料;2土地利用分析研究·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分析、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率分析、土地生产状况分析、土地生产率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分析和土地利用布局分析、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分析和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分析等;·土地利用潜力分析研究,包括土地条件分析、气候条件分析、水资源条件分析、经济条件分析、土地资源评价、土地后备资源评价、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土地利用潜力计算分析等;·土地需求分析,包括人口现状和预测、劳动力现状和预测、基本食物生产现状和预测、农产品工业现状和预测、农产工业原料及用地现状和预测、各部门经济发展和占地规模预测、各种建设用地现状和预测、各种园地现状和预测以及各种土地需要量的预测等;3确立总体规划的目标和任务3编制规划方案阶段1土地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土地开发、复垦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编制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确定用地规划指标:常规方法——部门协商法,土地评价——规划的数学模型;·各类用地优先顺序;·土地利用的限制条件;·制约因素;2土地利用调整指标依据拟定·土地利用调整指标原则的拟定;·土地利用调整指标方法拟定;·用地指标平衡表编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概略计划编制;·土地利用调整指标供选方案提出;3用地分区研究·用地分区依据和原则;·用地分区结构和类型;·用地分区程序和方法;·用地分区与拟定用地指标初步结果相互对照与修正;·各用地区土地利用原则的拟定;·用地区的核实;4实施规划措施研究5规划的综合、协调、论证研究·规划的综合;·规划的协调——包括部门协调,地区协调层间协调等;·规划的论证;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表编制;·编写总体规划报告;4规划审批和公布实施阶段·上报审批;·公布;·土地利用规划供选方案提出;·土地利用分析;·各种方案比较和确认;·编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上报审批和公布;2.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利用中期计划5年和年度计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化,也是总体规划的实施计划;按照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和管理的一般特点,该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土地利用计划编制阶段:编制计划采用上下结合,多次反馈的方法,具体步骤为:准备工作、申报用地计划、编制计划草案、汇总、综合平衡等;第二阶段:计划分解下达阶段;3.基本农田保护结合实际情况,确立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实行目标管理,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保证地域内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过程如下:1应保护的基本农田面积计算·应保护的粮田面积计算;·应保护的棉麻田面积计算;·应保护的蔬菜基地面积计算;·应保护的其他农田面积计算;2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划定·保护片和地块确定;·土地所有使用单位意见征求;·现场界线划定,界标树立;3基本农田保护区成果整理·村级保护片、块登记表建立;·村级保护片、块分布示意图绘制、编号·承包户保护承约签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表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规定制定;4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禁止占用;·禁止挖土、取沙、堆放、建坟、污染;·禁止改变用地类型或荒芜闲置;·鼓励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政府层层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5监督处罚·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处罚办法;4.土地整理与开发复垦管理1土地整理管理土地整理是对土地利用进行调整和治理;它是国家干预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保护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般分农村土地整理和城市土地整理;农村土地整理又分解为:土地整理规划和计划;土地整理公告——修订;土地整理准备——停止新建、增建、采土石,拆除土地改造物或坟墓;土地分配与异议处理——包括登记公告、分配公告、权属纠纷处理;土地整理实施;违法行为处罚;2土地开发管理土地开发指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垦,包括对荒山、荒滩、荒水和荒地,采取工程或其他措施,使其变为可利用的农用土地并加以利用;其业务流程为:申请开发、签订合同、发许可证、完成验收、登记发证;3土地复垦管理土地复垦管理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掘、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它包括土地复垦规划、土地复垦计划、复垦项目管理、复垦土地产权管理、土地复垦的监督检查和土地破坏的防止和控制等;建设用地管理建设用地管理是对所管辖行政区域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和出让,实施统一管理,承办由同级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各部门的建设用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建设用地管理的行政法规、技术政策和经济管理办法,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监督;建设用地按其利用方式的不同,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照土地权属性质,投入资金来源和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同,非农业建设用地又可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和外商投资企业用地;1.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审批的大体流程如下:1用地单位申请用地:用地单位应持县以上有关部门及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部门提出用地申请;2选址定点:土地管理部门,依据上级下达的年度用地占用指标及批准给用地单位的用地计划,依据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建设项目的合理地点;3批准用地:建设选址定点后,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平面图布置;用地单位持上级有关部门初步设计批文和工厂企业设计图件等材料,向土地管理部门正式申报用地,并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4落实各项补偿、安置方案,签订用地协议;其标准参照国家建设用地费用补偿的有关条款,并承担农业用地的农业税;5取得用地:项目用地批准后,政府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在有关单位的参与配合下,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文件,到现场划拨土地,打桩,放线;2.国家建设征用划拨土地国家建设用地是指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所需要的建设用地,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工矿区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用地和特殊用地等;根据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占用农地审批流程如图所示;土地市场管理土地市场管理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抵押等;1.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1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流程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流程为报批审核、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签定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登记发证等;2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3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在指定期限内,由符合指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投标的。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解决新一轮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解决新一轮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解决新一轮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4.26•【字号】渝国土房管发[2010]86号•【施行日期】201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解决新一轮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渝国土房管发〔2010〕86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房屋产权监理所: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77号)及《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解决新一轮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在2012年底全面完成新一轮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任务的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一、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的基本要求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应按照调查摸底、测绘量算、现场公示、登记发证等基本步骤进行。

申请人申请登记事项应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告15日,经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9号)的规定执行。

2、集体土地所有权公示、登记、发证原则上使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核发国土资源部统一印制的《集体土地所有证》,以各区县政府为登记主体,并加盖区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备注栏应标注测绘比例尺为1:10000。

权证中各地类,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标准填写。

其中耕地、园地、林地对应一级类01、02、03;牧草地对应二级类041、042;其他对应二级类043;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对应一级类20;交通用地对应一级类10;其它对应二级类113、118;未利用地对应一级类11(不包括113、118)、12。

土地一二三级开发

土地一二三级开发

土地一级二级三级开发概念一、土地二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盖房子属于二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一般工作程序程序一:确定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程序二:确定一级开发单位程序三:办理建设意见(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程序四:办理交通评价文件审批(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程序五: 办理古树处理意见(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程序六:办理文物保护意见(根据联席会要去办理)程序七:办理环境评价文件审批(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程序八:办理规划意见书程序九:办理土地一级项目开发项目核准程序十:取得征地批复(实施征地)程序十一:办理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程序十二: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程序十三:组织验收,评估土地成本程序十四:纳入土地储备库或直接入市交易土地开发市场相关知识储备一、土地一级开发1.1 土地一级开发概念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三通一平"是指:达到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上水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五通一平”是指:通路、通电、通上水、通讯、通下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七通一平”是指:除了五通一平外,实行市政供热和供气的地区还应该达到宗地外通燃气、通热力。

土地一级开发是土地出让前的运作方式,开发的主体应是当地政府或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土地开发企业,而土地一级开发的结果是要使“生地”成为“熟地”,达到出让的标准。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准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准
8.宗地的权利人、权属来源证明、申请登记、权属调查、注 册登记等信息用扩展属性表描述,其扩展属性表结构描述表见表 10-16;扩展属性表的标识码应与本表中对应的标识码保持完全 一致,如:某一宗地的标识码为“1001”,则其对应的所有扩展 属性表中的标识码也必须为“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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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信息来源于“土地登记申请书”,见《细则》附录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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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调查 属性信息 来源于 “地籍调 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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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审批 信息来源 于“土地 登记审批 表”,见 《细则》
附录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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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信息来源于“土地登记卡”和“土地归户卡”, 见《细则》附录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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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籍档案扩展属性表的说明: 1.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纸质地籍档案数字
化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2】129号)文件要求, 开展纸质地籍档案数字化工作。
4.土地坐落为宗地位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处自然村的方位 描述。
5.所填内容较多时,不同内容以半角逗号间隔。 16
6.土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执行, 填写本宗地内主要用途的一级类编码;不同地类用半角逗号间隔。
7.在工作底图上采用直径2mm红色实心圆表示的宗地,应根 据大比例尺数据、地籍调查表等资料在数据库中展绘界址点界址 线,构成面状宗地,在ZD层表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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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籍号为权属调查前已有的该宗 地的地籍号,如二调或者城镇地籍
调查形成的地籍号。
“是否争议”字段属性的“Y和N” 一定要与“争议宗地”层对应;即 填写“Y”时,在争议宗地层的同一
坐标处必然有争议图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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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面积”采用计算机重新计算的椭球面积; “地籍调查表编号”即纸质地籍调查表封面右上角的编号。

农村土地租赁村委会怎样出具证明

农村土地租赁村委会怎样出具证明

农村土地租赁村委会怎样出具证明农村土地租赁证明内容参考如下:甲方(原宅基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现宅基地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现甲方_______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段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租用给乙方永久性使用(以双方签订日期开始),其四至图(村委红线图)范围如本协议附图所示。

附图及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本合同立即生效,同时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清租用费给甲方,共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费用包括村委规划费和宅基地配套费用)二、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租给乙方永久使用后,除了与本合同产生法律责任外,宅基地此后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安全事故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由于目前国家政策不允许土地租用,如以后政策有所变动,允许以乙方名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又或者可以宅基地过户的。

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并由甲方签名作实为准,甲方五日内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租用期间所有费用总金额的50%违约金。

四、甲方隐瞒该宅基地已知现存争议、共有、现租、抵押、已查封造成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宅基地的情况,则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应退回乙方支付的宅基地使用权租用金额,并向乙方支付宅基地使用权租用总金额50%违约金和地块内乙方已投资所有费用金额的二倍违约金。

五、甲方依约履行合同后,如乙方以后将宅基地使用权租用给第三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将原租用协议重新与第三者签订,租用协议签订与甲方、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指界人证明(修改)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指界人证明(修改)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指界人证明(修改)第一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指界人证明(修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指界人证明经由xxx县乡(镇)、场村村民小组成员推举同志(身份证号码:)为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代表人。

特委派其代表我村村民小组全权办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事宜,主要包括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场指界、权属认定和登记申请等工作。

其代表村民小组签署的地籍调查表、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登记申请书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年月日乡(镇)、场人民政府意见:经审定,同志(身份证号码:)为乡(镇)、场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指界人。

乡(镇)、场人民政府年月日第二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指界人证明(修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指界人证明经由xxx县乡(镇)、场村村民小组成员推举同志(身份证号码:)为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代表人。

特委派其代表我村村民小组全权办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事宜,主要包括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场指界、权属认定和登记申请等工作。

其代表村民小组签署的地籍调查表、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登记申请书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年月日乡(镇)、场人民政府意见:经审定,同志(身份证号码:)为乡(镇)、场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指界人。

乡(镇)、场人民政府年月日第三篇:关于集体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界线指界人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权属界线指界人公告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发【2011】60号)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118号文件和《河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冀土地调查办【2011】1号)的要求,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的是通过依法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保障农村集体及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耕地。

经村委会全体委员及部分村民代表讨论研究决定,推选同志为我村本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权属界线指界人。

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

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

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摘要】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政策,为实现土地革命和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土地改革的理论基础、实施过程、影响和意义、局限性和问题以及后续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

土地改革的理论基础包括马克思主义关于土地问题的思想,实施过程中主要通过土地革命来推进。

土地政策的影响和意义在于为农民赢得了土地所有权,并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

土地政策也存在局限性和问题,如土改后农业生产效率不高等。

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在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为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启示和展望方面,还需继续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土地政策,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土地改革、理论基础、实施过程、影响和意义、局限性和问题、后续发展、总结评价、启示和展望。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场重要革命斗争,这场斗争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

在当时,中国社会呈现出极度不平等的土地制度,绝大多数农民处于被剥削和被压迫的地位。

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阶级手中,农民们勉强糊口,生活贫困,无法摆脱贫困的困境。

对于这种不公平的土地制度,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改革的信念,提出了土地革命的口号。

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革命战争,试图推翻封建土地制度,实现土地的平均分配和农民的自主经营。

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推出了一系列具有时代特征的土地政策,为土地革命的进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成为了革命的核心内容,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变革产生了深远影响。

这些政策不仅改变了农民的生活状况,也铸就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

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对于理解中国革命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正文2.1 土地改革的理论基础土地改革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土地问题的基本原则。

土地归属证明书(精选多篇)

土地归属证明书(精选多篇)

土地归属证明书(精选多篇)第一篇:土地归属证明书土地归属证明书土地归属由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确认,《宪法》第十条、《土地管理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的归农民集体所有。

”你的土地不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有法律依据怎能起纠纷呢。

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人都认为土地证是证明土地权利归属和权利内容的唯一凭证,当土地证所记载的内容与土地登记簿内容不一致时,究竟以谁为准,土地权利人并不明确。

《物权法》对登记簿的法律效力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如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另外,《物权法》对于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内容与土地权属证书上所记载的内容不一致,以谁为准的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为加强土地管理,适应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及土地登记自动化管理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重新修改、设计的土地证书及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版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规格及封面颜色见样本(另发)。

证书记载内容、格式和使用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新版集体土地所有证的记载内容及格式不变,证书规格及封面颜色作适当调整(见样本,另发)。

二、新版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的规格为16开,其记载内容、格式和使用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三、土地登记过程中所需的其他表、卡,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可参照1989年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土地登记表、卡的种类,按新版土地登记卡的记载内容和要求,并结合本地土地登记工作的实际需要自行修改、印制。

土地评价的分类

土地评价的分类

系统分析原理
一个系统是各种要素及其相互关 系的集合(jíhé),具有一定的 边界和结构,这就决定了系 统的功能,即决定了
的关系。土地评价的 主要对象是土地利用系统, 包括两个要素;土地和土 地利用,如图。在土地评价
时,应尽量地应用系统分析的 原理,分析如何改善土地利用 系统的结构,获得最理想的产 出与投入之比。
第二十六页,共四十八页。
❖ 土地评价的方法体系
鉴于土地评价因素与土地质量等级之间的复杂(fùzá)关系, 模糊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在我国最近的土地评价中已开始 被采用。其研究始于昌纬在河南目县山区的土地评价,通过 计算评价因素的隶属度并结合权数分配得到各评价单元的 “质量指数”,据其综合评定土地级别。
要选择那些较长时间影响(yǐngxiǎng)土地质量或适宜性的不易改变的稳定因 素作为评 价项目。如坡度、土壤质地、有效土层、侵蚀状况、盐碱化及改良条件、 排水性能等;
要选择那些符合特定地区或特定利用方式要求的因素作为评价项目。如黄壤 或紫色土种植茶叶的土宜评价。
评价指标中的度量指标要能满足划分适宜性或限制性等级的需要,使之相互吻 合。>25°的耕地应退耕还林,则以25°为临界值。
一样,因此土地评价的结论是相对一定地区而言的。
第十三页,共四十八页。
参照(cānzhào)FAO《土地评价纲要》
在适宜性评价时应遵循(zūn xún)以下原则:
提出的土地评价原则
要针对特定的用途种类进行(jìnxíng)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分类
自然属性的考察与经济条件分析相结合:土地评价要求对不同的土 地类别在可以获得的利益和所需的投入之间进行比较;
防护措施等可变动,该法可在较短时间内 提出比较精确的结果。
第十八页,共四十八页。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8月为满足全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需要,统一调查方法,规范登记程序,保证成果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各地和各生产单位,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但不得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并报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本实施细则的附录是本细则的规范性附录。

本实施细则由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实施细则起草单位: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

本实施细则设计人:盛国民、王西同、张晓豫。

本实施细则审定人:王成文、田群杰、高岚、张玉敏、贾行雨、张营海、李欣、王唯。

本实施细则主要起草人:邓炯、马惠、路晓明、邵亚杰、李东敏、任春太、杨书毅、曲跃伟、尹广立、邓彩、邵卫东、马海涛、付治河、孟瑶、王芳、王杨、李莉、李文彬、胡蝶、琚玲莉、王洪润、张冰冰、肖予钦、李振伟、薛振萍、杨涛。

本实施细则由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总则 (1)2.准备工作 (4)3.土地权属调查 (5)4.地籍测量 (8)5.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14)6.地籍调查结果公示与确认 (15)7.土地登记发证 (15)8.成果整理 (16)9.检查验收 (17)10.提交成果 (18)附录A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告 (20)附录B地籍调查表 (21)附录C指界通知书 (34)附录D指界委托书 (35)附录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6)附录F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 (37)附录G地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 (38)附录H界址点标志类型 (39)附录I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的核实结论 (41)附录J宗地图 (42)附录K地籍图图式 (44)附录L面积计算方法 (47)附录M土地登记申请书 (48)附录N土地登记委托书 (50)附录O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公告 (51)附录P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复查申请表 (52)附录Q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复查结果表 (53)附录R土地登记审批表 (54)附录S土地登记簿 (59)附录T土地归户卡 (63)附录U土地证书签收簿 (64)附录V宗地基本情况表等汇总表 (65)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1总则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0〕1号)以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11〕77号)的有关要求,保证全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土地出让金法规

土地出让金法规

乌鲁木齐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及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意见乌政办[2002]236批转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及交纳出让金意见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中央、自治区、兵团驻乌各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及交纳出让金的意见》(乌市土管〔2002〕57号)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ОО二年七月三十日乌鲁木齐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及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意见为了深化我市的住房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补交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财综字[1999]113号文)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1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补交出让金事宜提出如下意见:一、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者按规定向市土地管理局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需缴纳的出让金按以下标准执行:土地级别为一级地,出让金标准为:2300元--3000元土地级别为二级地,出让金标准为:1800元--2300元土地级别为三级地,出让金标准为:1400元--1800元土地级别为四级地,出让金标准为:1100元--1400元土地级别为五级地,出让金标准为:860元--1100元土地级别为六级地,出让金标准为:660元--860元土地级别为七级地,出让金标准为:510元--660元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宗地为划拔用地的,从同一建筑的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土地出让年期,确定出让土地使用权截止日。

此后其它各套房屋上市时,其土地出让年期相应递减,但保持同一宗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相同的截止日,土地的具体年期可确定在50年。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08.10.10•【字号】•【施行日期】2008.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通过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确权登记试点,结合灾后重建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登记试点,结合灾后重建实际工作需要,现就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按照勘测定界、权属清理、审查确认、现场公示、登记发证的基本步骤,分区域、按计划进行。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一)确权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是确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依据,各区(市)县要严格遵照执行。

(二)确权要求各区(市)县要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度,统筹安排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确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程序、要件、技术要求按照《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525号)规定执行。

土地利用分类文档。包括84年到现在的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文档。包括84年到现在的分类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注:①我国丘陵山区的耕地面积中,田埂、土坎所占比例较大。

有些高坡田、土坎所占面积高达50%以上。

因此,要扣除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0m、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②郁闭度是指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整个林地面积的百分比。

三级贫困证明申请书范本

三级贫困证明申请书范本

三级贫困证明申请书范本尊敬的有关部门:我是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的某某,今年已经xx岁,是我村的一名贫困户。

我非常希望能够申请获得三级贫困证明,以便能够享受相应的扶贫政策和帮助。

首先,我想简单介绍一下我家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

我家共有x 口人,包括我和我的父母。

父亲是一个农民,年近六十,体力较差,只能在农田里种一些基本的粮食和蔬菜。

母亲身体也并不是很好,只能在家里做一些简单的家务劳动。

由于我们家庭的劳动力有限,农田的收入很少很不稳定,难以维持我们家庭的基本生活。

其次,我要说明一下我的个人情况。

由于家庭贫困,我从小就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只能在当地的小学就读,只读了几年书便辍学了。

在家长的激励下,我到外地打工,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家庭的贫困状况。

然而,由于技能有限,我只能从事一些短期和临时的劳动力工作,收入微薄。

并且,由于没有高中以上的学历,我很难找到稳定的工作,所有的这些都使得我在经济上无法有效地支持自己和家庭。

再次,我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家庭的住房条件也非常差。

我们现在住在一个简陋的土坯房中,这个房子年久失修,房屋的结构已经不稳定,风雨进入。

冬天的时候,房屋的保温性能非常差,几乎无法保持温暖。

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不便。

最后,我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我听说,获得三级贫困证明会使我们家庭能够享受到一些政府的扶贫政策和帮助,这些对我们家庭的帮助非常大。

这些政策和帮助将会改善我们家庭的经济状况,也会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

我知道,申请三级贫困证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和标准。

我在此真诚地申请符合相关的政策和标准,能够获得三级贫困证明。

同时,我也愿意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证明我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我们对政府的帮助的迫切需要。

希望能够获得您的审批和帮助,谢谢!此致某某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三级贫困证明申请书范本(二)尊敬的相关部门:我是××市××县××乡××村的××户人家,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家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面临着极大的生活困扰和经济压力。

拆迁审核

拆迁审核

拆迁审核结合拆迁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心得,整理出如下工作要点和工作特点:一、审核工作概况:工作前我们设想审核组主要的工作重点在资料的审核,但到现场后发现,公司审核人员按流程要求,从事的是选房确认表审核、现场问题处理卡审核、协议流程送审、协议初审、协议问题反馈和呈相关领导审批等工作。

尤为突出的是初审和现场问题处理。

初审工作中包含了许多对政策的灵活运用和深度理解,主要表现在各相关部门和领导对具体拆迁对象的协调结果上。

现场问题处理存在着原调查情况与协议签订时拆迁户要求出入大,需反复测量和再次认定评估项目较多,且现场测量基本上是认定一户就解决一户的特点。

实际状况要求我们对协议案例和相关文件的理解要非常深刻并灵活运用。

二、要做好审核工作,可以从三方面入手。

其一、事前介入,就目前调查结果抽查情况和协议签订期间的复测状况,可以总结在结构认定、评估项目认定和建筑面积测定等问题上,出现的误差较多,存在着确认的客观难度。

这就要求我们,应在向拆迁公司支付前期调查费用时,对调查报告和计费、评估资料进行核准。

核准方法包括联合拆迁办、旧改办等主管部门现场抽查,评估报告结果送审、编制电子文件、模拟流程审批和深入群众中听取拆迁户要求等工作办法都可行,目的是让审核组成员熟悉拆迁难点、政策弱点、趋势特点。

经验提醒我们要特别注意,三级证明与评估年限一致否、房产证、土地证登记信息、拆迁户与委托人关系、区域内拆迁人居住水平、拆迁人家庭成员政府任职情况、楼梯及雨蓬面积、砖铁与砖简结构认定、构造柱与框架柱认定、装修标准中设备设施的评估。

其二、事中参与。

在现场审核过程中,对首批办理协议的拆迁户,做好领号对应。

确保奖金和选房优先。

(实行先紧后松,先易后难,总体补偿水平一致)在这个阶段,多宣传政策多讲原则,并对不能达成协议的拆迁户进行分析,以免造成办理过程过长。

特别注意,拆迁资源在这时不可过多使用(工作中需备用照相机、安置房房型表、选房表、计算器,协同评估员,拆迁工作现场责任人和问题处理组组长、居委会带章工作人员)。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三篇)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三篇)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进行明确、确权、登记的过程。

农村土地确权的实施对于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农村土地确权的一些具体细则,详细说明了土地确权的程序、要求和政策等方面。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程序和要求1. 信息收集:政府部门需要收集农村土地相关的基础信息,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用途、面积、位置等。

可以通过农户调查、土地调查和现场勘查等方式获取信息。

2. 权益确认:政府部门需要确认土地权益人,并与农户进行确认。

有关证明材料可以包括土地合同、土地流转协议、土地继承或转让协议等。

确认土地权益人可以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进行。

3. 审核验证:政府部门需要对农村土地的权属和权益进行审核和验证。

这包括对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证书进行核实,确保其合法有效。

4. 登记备案:政府部门需要对农村土地的确权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土地权属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

5. 公示公告:政府部门需要对农村土地的确权信息进行公示和公告。

公示公告的目的是确保农村土地确权的透明和公正,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6. 权属调整:如果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发现土地权益存在争议或矛盾,政府部门需要进行调解和协调,确保土地权属的明确和合法。

7. 证书颁发:政府部门需要向土地权益人颁发土地确权证书,确认其对土地的合法权益。

土地确权证书是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可以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和权属转让。

二、农村土地确权的政策和措施1. 完善土地确权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权益的保护和流转规定。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制度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权益的明晰和合法。

2. 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和机构。

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科学、高效和公正,提高农民对土地确权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3. 加大对农村土地确权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确权政策和程序的了解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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